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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由研究者設計「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 97 課綱音樂教學評量之 觀點調查問卷」做為研究工具,內容針對 2008 年教育部所頒布之九年一貫藝術 與人文領域課綱中之音樂教學評量,問卷內容以探討音樂教師對教學評量方法之 認知、看法及實踐情形為主要目標,並探究音樂教師對新課綱音樂教學評量方法 的需求。

一、前導研究

研究者為預先了解臺灣地區小學音樂教師對 97 課綱教學評量的了解情形,

設計了一份前導研究,題目為「臺灣小學音樂教師對教育部頒布的教學評量方法 之觀點調查研究」,茲將該研究的研究目的、研究工具問卷、研究結果、結論與 建議概述如下:

(一)研究脈絡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灣地區小學音樂教師對於教育部課綱音樂教學評量的認 知、看法、實踐情形與需求,同時分析音樂教師對於音樂教學評量的實施重要性 排序,並探討其所代表的意義。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是研究者所認識的 20 名小學音樂教師,他們填寫由研究 者所設計之小學音樂教師對 97 課綱教學評量的觀點調查問卷,參與的 20 位音樂 教師來自臺灣中部地區的學校,學校規模各有差異,研究者希望藉由不同地區音 樂教師的觀點,來瞭解其對即將實施的 97 課綱教學評量之看法。

研究者編製了「臺灣小學音樂教師對教育部頒布的教學評量方法之觀點調查 問卷」(附錄三)。問卷分為兩部份,第一部分為基本資料:分為學歷、音樂評量 學習背景、對新課綱實施期程的瞭解等。第二部分為問卷內容:主要是調查音樂 教師對 97 課綱教學評量方法之認知、看法與實踐情形;另外,亦對教學評量方

法進行了重要性調查及排序。

本研究工具邀請兩位大專院校音樂教育教授進行專家審核,並提供意見;同 時邀請兩位非研究對象之同質性教師進行預試,提供使題意更加清晰易懂之意 見,以進一步修正問卷。

另外,針對音樂教師對新課綱教學評量方法之需求與建議,研究者設計了音 樂教師對新課綱教學評量方法的訪談大綱,同時邀請三位參與研究之教師進行抽 樣個別訪談,三位受訪者均是國民小學音樂專任教師,服務年資分別是 6 年、19 年、30 年,研究者並將訪談內容之質性資料與問卷調查之量化資料作分析整理,

再進一步歸納出結論與建議。

(二)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結果為音樂教師對教學評量方法的認知與實踐產生落差;音樂教師實 施教學評量最大的困難是沒有足夠的時間來徹底的進行教學評量;音樂教師對教 學評量方式不瞭解;音樂教師覺得認知測驗、基準評量和評定量表等量化的評量 方式比較重要。另外,研究者亦對對音樂教師、對師資培育機構、對教育部提供 了若干建議,希望能積極促進有效能的音樂教學與評量。

二、問卷設計

本研究目的為調查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要音 樂教學評量方法之觀點,以問卷調查法進行研究,問卷中並針對 97 課綱教學評 量之方法對音樂教師們進行觀點調查。

在 97 課綱的教學評量內文中,教學原則方面有實作評量、動態評量、真實 評量、檔案評量四種評量方法;在音樂行為評量方面有音樂認知評量、音樂演唱 奏評量、音樂情意評量、社會責任評量四種評量方法;在音樂資料記錄的質化資 料有音樂認知測驗、音樂美感態度量表、音樂表現作品、音樂素養指標測驗四種 評量方法;而在音樂資料記錄的量化資料有觀察紀錄、音樂角色扮演、音樂自學

計畫、音樂審美札記、音樂生活規劃五種評量方法;另外,在其他評量方法有問

教師對 97 課綱教學評量之觀點調查問卷」(附錄四),問卷內容分為三部分:第 一部分為基本資料,分為教育背景、畢業科系、任教學校規模、音樂教學年資、

兼任行政、教學評量知識背景、97 課綱實施期程、是否閱覽教學評量內文等 9 題。

第二部分為音樂教師對 97 課綱教學評量方法之認知情形共 27 題。此外,又 依據音樂教師對教學評量的認知情形答題數進行分類,當認知情形為暸解和非常 暸解兩項總題數超過半數 14 題者,則請音樂教師續填 A 卷;當認知情形為不暸 解和非常不暸解兩項總題數超過半數 14 題者,則請音樂教師填 B 卷。

在第三部分 A 卷為音樂教師對 97 課綱教學評量方法之看法 27 題、實踐情形 27 題、綜合性觀點 14 題及開放性問題 5 題,而第三部分 B 卷則為音樂教師對 97 課綱教學評量方法之綜合性觀點 14 題及開放性問題 6 題。

本研究問卷第二部分為了區分為A、B問卷,採Likert四點式量表設計,分為

「非常瞭解」、「瞭解」、「不瞭解」、「非常不瞭解」四個評定選項,目的是 為了避免產生不明確的中間值;而第三部分第一項音樂教師對教學評量的看法則 以Likert五點式量表設計,分為「非常可行」、「可行」、「尚可」、「不可行」、

「非常不可行」五個評定選項;在第三部分第二項音樂教師對教學評量的實作情 形同樣以Likert五點式量表設計,分為「總是使用」、「經常使用」、「偶爾使 用」、「不常使用」、「從未使用」五個評定選項;而在第三部分第三項音樂教 師對教學評量的綜合性觀點則以Likert五點式量表設計,分為「非常同意」、「同 意」、「不確定」、「不同意」、「非常同意」五個評定選項;在第三部分第四 項為音樂教師對教學評量的開放式問答題,題型中包含音樂教師對教學評量的看 法、使用情形及需求之描述,希望藉由質性資料的蒐集讓研究資料更加客觀與完 整。

本研究聘請兩位專家學者進行專家審核,同時亦詢問研究者校內兩位音樂教 師之意見,修改過後完成預式問卷,以提升問卷信度;並將回收之預試問卷進行

樂教師對音樂教學評量之認知、看法、實踐情形、需求及其它建議,問卷內容詳 述請參閱(附錄五),茲將AB問卷設計之題號與題數分配,分述如下:

表 3-3- 2 AB 問卷設計之題號與題數分類配置表

編 號 分 類 內 容 題 號 題數

第一部分 基本資料 基本資料 1-9 9

第二部分 認知情形 新課綱之音樂教學評量方法 1-27 27

A-1 看法 新課綱之音樂教學評量方法 1-27 27 A-2 實踐情形 新課綱之音樂教學評量方法 1-27 27

A-3 綜合性觀點 1-14 14

第三部分 A 卷

A-4 開放性問題 1A.1B.2A.2B.3 5

B-1 綜合性觀點 1-14 14

第三部分 B

卷 B-2 開放性問題 1.2A.2B.3A.3B.4 6

三、進行專家審核,修定預試問卷

本研究為提升問卷之信度,確立問卷題目之合適性,於問卷實施預試前聘請 兩位擔任大學音樂教育課程之教授填答「專家效度評分表」(附錄六),專家效度 評分表回收後,研究者彙整兩位專家之意見進行逐題檢視,修正成預試問卷。關 於兩位專家學者之學經歷表列如下:

表 3-3- 3 專家學者一覽表

專家學者 專長領域 A 教授 音樂教育、音樂教學評量、音樂科教學研究

B 教授 音樂教育哲學、音樂教育心理學、音樂與表演藝術

(一)專家修改建議

第一部分基本資料總共有 9 題,第 1 題 A 專家勾選「適宜」給 4 分,B 專 家勾選「非常適宜」給 5 分;第 2 題兩位專家皆勾選「非常適宜」給 5 分;第 3 題至第 9 題兩位專家皆勾選「非常適宜」給 5 分。

第二部分認知情形總共有 27 題,問題類型均為「請問您對『』評量方式是 否了解?」,A 專家均勾選「普通」給 3 分,B 專家均勾選「非常適宜」給 5 分;

A 專家並建議在題目加上“在音樂教學中運用”等字,比較切中研究目的,研究者 參考 A 專家之建議將問題改為「請問您對在音樂教學中運用【】評量方式是否 了解?」。

在第三部分填答前之文字說明,兩位專家皆勾選「適宜」給 4 分,A 專家提 出受試者有没有可能為了選填較短的 B 卷而讓選不了解的多?有必要分 A、B 卷 嗎?建議在問題設計上讓受試者填一樣的卷子;B 專家亦提出題目數量是否過多 影響答題意願?研究者參考 A 專家與 B 專家之建議將 AB 問卷合併為同一份問 卷。接下來的專家修改建議將不分 AB 卷,而採用問卷的標題作分類敘述。

第三部分看法總共有 27 題,問題類型均為「請問您認為『』評量方式之可 行性為何?」,A 專家均勾選「普通」給 3 分,B 專家均勾選「非常適宜」給 5 分;A 專家並建議在題目加上“在您的音樂教學中”等字,比較切中研究目的,因 此研究者參考 A 專家之建議將問題改為「請問【】在您的音樂教學中之可行性 為何?」。

第三部分實踐情形總共有 27 題,問題類型均為「請問您在『』評量方式的 使用情形為何?」,A 專家均勾選「適宜」給 4 分,B 專家均勾選「非常適宜」

給 5 分;A 專家同時建議在題目加上“音樂教學中使用”等字,比較切中研究目的,

研究者參考 A 專家之建議將問題改為「請問您在音樂教學中使用【】的情形為 何?」。

另外,關於認知、看法、實踐情形三大類問卷中之第 13 題「音樂素養指標 測驗」,研究者經與指導教授討論認為藝術與人文素養指標是屬於另一項藝術學 習研究領域,本研究僅針對音樂教學評量方法進行調查,因此將第 13 題予以刪 除。

第三部分綜合性觀點總共有 14 題,B 專家提出研究目的與問題沒有提到綜 合性觀點,研究者依據研究目的與問題將標題改為音樂教師對新課綱音樂教學評

量方式之需求。

在第三部分需求第 1 題 A 專家勾選「適宜」給 4 分,B 專家勾選「非常適宜」

給 5 分;第 2 題 A 專家勾選「不適宜」給 2 分,B 專家勾選「非常適宜」給 5 分,

A 專家提出此題與前面看法、實踐情形部份重疊,研究者便將第 2 題刪除;第 3

A 專家提出此題與前面看法、實踐情形部份重疊,研究者便將第 2 題刪除;第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