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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97 課綱音樂教學評量名詞之探討與解釋

本章依據前述之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共分成三節。第一節為藝術與人文領 域97課綱音樂教學評量名詞之探討與解釋,第二節探討音樂教學評量的重要性,

第三節探討音樂教學評量的相關研究,以下就各章節分別探討之。

第一節 97 課綱音樂教學評量名詞之探討與解釋

一、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 97 課綱

教育部於中華民國95年10月4日臺國〈二〉字第0950143919號函核定「國民中 小學課程綱要微調原則」,作為啟動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97課綱微調之依據,至 97年5月23日臺國〈二〉第970082874C號公布修正「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綱」

簡稱97課綱(教育部,2008),並自中華民國100 學年度8月1日生效,藝術與人 文學習領域自三年級、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引自呂燕卿,2009:

http://asci.naer.edu.tw/ep4/pdf/right_03.pdf)。

在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97課綱內容中,包含基本理念、課程目標、分段能力 指標、分段能力指標與十大基本能力之關係、實施要點及附錄-教材內容等六大 類。在基本理念中說明了藝術與人文的定義、內涵、藝術與文化、藝術與生活的 關係;在課程目標中說明了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中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 踐與應用三大課程目標的內容;在分段能力指標中則依照目標主軸序號、階段序 號、流水號三個層級,將所有分段能力指標以表格方式呈現;在分段能力指標與 十大基本能力之關係中同樣是以表格方式來對應呈現。

而在實施要點的內容中又分為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設計、教學方法、

教學評量等五項;另外,在附錄-教材內容中則是針對四個學習階段(國小一至 二年級、國小三至四年級、國小五至六年級、國中一至三年級)以及四個統整內 涵(表現試探、基本概念、藝術與歷史文化、藝術與生活),提供教師於設計或 進行教學活動時能有更具體的教材指引。

二、歷年課程綱要教學評量之演變

(一)90暫綱與92課綱之教學評量

在教育部90年藝術與人文領域暫行綱要中,教學評量的內容分為評量的目的 與評量的範圍二大項,而在評量的範圍又分為學習成果的評量、教學品質的評 量、課程設計的評量及評量方法四大類,在教學評量之內文為:

(1)評量目的

判斷教學活動是否達成目標,教師必須蒐集資料加以客觀評量,以正確瞭 解課程設計的適切性,以及評估每位學生的學習預備狀況、學習現況、學 習結果及學習遷移。評量所得,做為教師加強與補救教學的參考依據。

(2)評量的範圍

(A)學習成果的評量

A.探索與創作的教學成果評量。

B.審美與思辨的教學成果評量。

C.文化與理解的教學成果評量。

(B)教學品質的評量

A.教學前:教師針對自己選定教學單元,進行教材分析、技法示範、準 備工作、熟練媒體操作等工作。

B.教學中:教師自己必須熟悉教學目標,評估學生起點行為,引導階段 與發展階段之形成性評量。

C.教學後:包含教師對教學成效之檢討,學生作品、展演、學習遷移、

總結性及補救教學之評量等。

(C)課程設計的評量

A.課程領域設計之評量。

B.各單元內容、技法、觀念等之組織,是否具有順序性、連續性、統整 性之評量。

C.活動設計是否具有多元性、多樣性、活潑、生動之評量。

D.考慮學生的學習動機、興趣及能力上的個別差異,評量方式是否確 實、具體、可行性之評量。

(D)評量方法

本領域教學評量可併用「量」與「質」的評量,且可視教學目標、教學 範圍、教學方法、教學流程之需要,採取教師評量、學生互評、學生自 評等方式,並應用:觀察、問答、晤談、問卷調查、軼事記錄、測驗、

自陳法、評定量表、檢核表、討論…等方式評量,且可酌採相對解釋法 與自我比較法等彈性評量措施(教育部,2001)。

接著在教育部92年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要中,教學評量的內容分為評量的 目的、評量的範圍與評量方法三大項,已將評量方法自評量的範圍中獨立出來,

但評量方法之內文仍與90年藝術與人文領域暫行綱要相同。

(二)97課綱之教學評量

在97年公布之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綱中,教學評量的內容再分為評量原則、評 量的範圍與評量方法三大項,其中評量的範圍文字說明大幅縮減,只呈現評量的 範圍包括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的學習歷程及成果評量。而在評 量方法方面卻有大幅度的變革,強調運用觀察、評量藝術行為、藝術資料紀錄以 及善用其他評量方法。其教學評量內文如下:

(1)評量原則:本學習領域教學評量應依據能力指標及教材內容,採用多元 評量方式,並兼顧形成性與總結性評量。可採實作評量、動態評量、真實 評量、檔案評量等方式進行,以呈現學生多元的學習表現。

(2)評量的範圍:包括探索與表現、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的學習歷程及 成果評量。

(3)評量方法:

A.運用觀察是藝術領域中最常用的方式,常與探索、操作、示範、口頭描 述、解釋、情境判斷、價值體系等方式一起使用。

B.藝術評量涵蓋認知、動作技能、情意、社會責任等藝術行為,包括知道、

察覺、探索、組織、評價、操作、合作與互動等行為層次。

C.評量歷程中將學生各種藝術學習活動表現加以記錄,並應用量化形式資 料(如:藝術認知測驗、美感態度量表、表現作品、素養指標測驗等),

與質化形式資料(如:觀察紀錄、角色扮演、自學計畫、審美札記、藝 術生活規劃等),協助學生達到藝術學習與藝術素養的基本能力。

D.善用其他評量方法,如:問答、問卷調查、軼事紀錄、測驗、自陳法、

評定量表、檢核表、基準評量、討論等,確實掌握教學目標。(教育部,

量方法三部分,其中評量原則所提及的評量方式有實作評量、動態評量、真實評 量、檔案評量;在評量的範圍中則未提到與評量相關的方式;而在評量方法中又 分為觀察、評量行為、評量資料紀錄以及其他評量方法四個子項目。

另外,在評量方法的子項目評量行為中,又提及了認知、動作技能、情意、

社會責任四個評量行為,以及知道、察覺、探索、組織、評價、操作、合作與互 動七個行為層次;在評量方法的子項目評量資料紀錄中,分為量化形式資料及質 化形式資料兩大類;而在評量方法的子項目其他評量方法中,包含了問答、問卷 調查、軼事紀錄、測驗、自陳法、評定量表、檢核表、基準評量、討論等九種評 量方法。研究者將課程綱要之教學評量內文中,與評量方式相關之名詞整理表列 如下:

表 2-1- 2 97 課綱教學評量方式彙整表

評量原則: 實作評量、動態評量、真實評量、檔案評量 觀察法

評量行為,包含

認知評量 (如:知道、察覺、探索、組織)

動作技能評量(如:操作)

情意評量 (如:評價)

社會責任評量(如:小組合作與互動)

評量資料記錄,包含 量化資料—

藝術認知測驗、美感態度量表、表現作品、素養指標測驗 質化資料—

觀察紀錄、角色扮演、自學計畫、審美札記、藝術生活規劃 評量方法:

其他評量方法,如:

問答、問卷調查、軼事紀錄、

測驗、自陳法、評定量表、

檢核表、基準評量、討論

(三)以音樂觀點詮釋教學評量名詞

藝術與人文領域包含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三方面,上述新課綱教學評

量方法亦同時是音樂、視覺藝術以及表演藝術的評量方法,本研究旨在探討臺中 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要教學評量之觀點,研究 者基於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之考量,將以音樂教學觀點來詮釋新課綱之教學評量 名詞,且轉化成音樂教學評量方法並設計成問卷。

在評量方法的子項目評量行為中,研究者以音樂教學觀點將認知評量轉化成 音樂認知評量、動作技能評量轉化成演唱奏評量、情意評量轉化成音樂情意評 量、社會責任評量則維持不變;在評量方法的子項目評量資料紀錄中,藝術認知 測驗轉化成音樂認知測驗、美感態度量表轉化成音樂美感態度量表、表現作品轉 化成音樂表現作品、素養指標測驗轉化成音樂素養指標測驗、觀察紀錄維持不 變、角色扮演轉化成音樂角色扮演、自學計畫轉化成音樂自學計畫、審美札記轉 化成音樂審美札記、藝術生活規劃轉化成音樂生活規劃等,詳細之音樂教學評量 方法一覽表將於第三章研究工具中呈現。茲將轉化的評量名詞表列如下:

表 2-1- 3 以音樂觀點詮釋評量名詞一覽表

原教學評量名詞 轉換 音樂教學評量名詞

認知評量 音樂認知評量

動作技能評量 音樂演唱奏評量

情意評量 音樂情意評量

藝術認知測驗 音樂認知測驗

美感態度量表 音樂美感態度量表

表現作品 音樂表現作品

素養指標測驗 音樂素養指標測驗

角色扮演 音樂角色扮演

自學計畫 音樂自學計畫

審美札記 音樂審美札記

藝術生活規劃 音樂生活規劃

依據余民寧(1997)對教學評量種類之描述,藝術與人文領域97課綱之教學 評量方法係依評量所使用的工具和形式來區分。本研究為瞭解臺中市國民小學音 樂教師對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綱中,在音樂教學評量的認知、看法、實踐

國民小學音樂教師進行觀點調查研究。

三、97課綱音樂教學評量方法之名詞解釋

藝術與人文領域新課綱之教學評量原則中明定藝術與人文領域之教學評 量,可採實作評量、動態評量、真實評量、檔案評量等方式進行,以呈現學生多 元的學習表現。茲將上述四種評量方式之定義分述如下:

藝術與人文領域新課綱之教學評量原則中明定藝術與人文領域之教學評 量,可採實作評量、動態評量、真實評量、檔案評量等方式進行,以呈現學生多 元的學習表現。茲將上述四種評量方式之定義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