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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節針對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於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要 音樂教學評量之觀點提出研究結論。

一、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於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 要音樂教學評量方法中量化與質性之認知情形,係量化教學評量

方法的認知情形多於質性教學評量方法

音樂教師表示「了解」的多為可量化、可實作及研究樣本常使用的評量 方法,最為大家熟知的評量方法是音樂演唱奏評量、實作評量及測驗;而音 樂教師表示「不了解」的則多為 97 課綱新增加的質化評量方式,例如:社 會責任評量、音樂自學計畫、音樂生活規劃、音樂審美札記、軼事記錄、自 陳法等。

二、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於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 要音樂教學評量之認知情形,係了解音樂教學評量中多數的評量

方法

音樂教師認為「了解」的評量方法有 19 種,佔評量方法 73%,認為「不 了解」的評量方法有 7 種,佔評量方法 27%,可見音樂教師瞭解 97 課綱音 樂教學評量中多數的的評量方法。研究中發現接受教學評量課程、參加教學 評量研習以及閱覽教學評量內文而較了解評量方法。換言之,透過師資培育 教學評量課程的規劃,辦理相關音樂教學評量增能進修研習,以及積極宣導

三、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認為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要 音樂教學評量可行之原因,係可行之音樂教學評量方法具方便 性、快速性、立即性等特點

音樂教師認為「可行」的評量方法有 19 種,佔評量方法 26.0%。音樂教 師表示:「音樂演唱奏評量」是最常用的評量方式,音樂課的重點在唱歌、

吹直笛和音樂欣賞;「實作評量」較具體,在課堂上即可實際判斷學生的表 現;透過「音樂認知」方面的評量,可清楚學生的學習狀況及需求;「測驗」

的公平性標準,可立即得知學生的學習成果;「音樂認知測驗」的統一標準,

可得知學生對課堂知識的吸收程度,而且容易實施;「問答」隨時可在課堂 上實施並得到回應與結果,較迅速方便;另外,「觀察法」可與評量的結果 做補充與對照,以達到更高的學習成效。上述評量方法除了大部分屬於量化 方式,更具有方便快速、具體明確之特點

四、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認為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要 音樂教學評量不可行之原因,係不可行之音樂教學評量方法繁雜

耗時以及教學時間不足

音樂教師認為「不可行」的評量方法有 7 種,佔評量方法 26.9%,分別 是音樂自學計畫、社會責任評量、音樂生活規劃、軼事紀錄、音樂審美札記、

自陳法及評定量表。其中研究樣本因資源缺乏問題而認為「不可行」的評量 方法有 3 種;因兼任行政而認為「不可行」的評量方法有 4 種;但多數音樂 教師在開放性問題中提出了繁雜費時、認知不足、缺標準化評分依據及學生 程度差異大等意見。尤其是執行時複雜耗時,加上教學時數不夠、學生數多、

班級數多,讓音樂教師對這些質化評量方式望之怯步。

五、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於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 要音樂教學評量之實踐情形比例,係不常使用多數的音樂教學評

量方法

音樂教師認為「常使用」的評量方法有 9 種,佔評量方法 34.6%,認為

「不常使用」的評量方法有 17 種,佔評量方法 65.4%。常使用的原因有評 量方式方便快速、直接具體;評分標準明確、客觀公平;能確實掌握學生學 習成效。不常使用的原因為授課時間不足,無法多樣評量;評量認知不足,

無法具體落實;評量過程繁雜,壓縮課程時間等因素。

六、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於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

要音樂教學評量之認知與實踐情形關係,係呈現差異

音樂教師對音樂教學評量的認知大多表示瞭解,但是對音樂教學評量的 實踐情形大多認為不常使用。表示了解音樂教師對評量方法認知得多,卻實 踐得少;尤其是了解檔案評量的人數多,不使用檔案評量的人也很多,或許 是檔案評量需要蒐集許多學習紀錄資料,更需長時間累積,讓教師們對檔案 評量形成「知而不行」的現象。

七、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於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

要音樂教學評量之看法與實踐情形關係,係呈現差異

音樂教師在「可行」類別的 19 種評量方法,只有 9 種出現於「常使用」

類別,其餘 10 種評量方法,皆出現於「不常使用」類別,代表音樂教師對 音樂教學評量的看法大多表示贊同,但是對音樂教學評量的實踐情形大多認

為不常使用。此種現象表示音樂教師雖然贊同,卻不落實,心動卻未行動。

值得一提的是,多數音樂教師均認為,在每週一節音樂課的情況下,能夠使 用便利且馬上知道結果的評量方法,才能滿足學生數多、班級數多的教師需 求。

八、臺中市國民小學音樂教師,對於九年一貫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綱

要音樂教學評量之需求,係呈現不同的需求

(一)增加音樂授課時數

許多研究樣本表示教學時間過少,只能選擇少數方便實施的評量方法,

若有足夠的授課時數,或許會更具體落實。填答者認為若能訂出統一的授課 時數標準,要進行多元的評量融入音樂教學中,教師們會更積極去嘗試。

(二)簡化評量方式

97 新課綱音樂教學評量方式種類過多,而且性質相近,希望能將同性 質的評量方式合併彙整,以大方向的分類讓教師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操作。

(三)提供評量範例

97 課綱音樂教學評量方法太艱深難懂,增加了許多新的評量名詞,若 無相關的補充說明與介紹,或是疑難問題解答,音樂教師的使用意願恐不 高。其次,具體的示範與解說,是幫助音樂教師使用教學評量方式最直接的 方法,藉由實際教學案例的說明,教師們可再類化成屬於自己教學現場的評 量模式。

(四)辦理進修研習

除了網站的優異教學分享,研習現場的示範更能與參與者產生更多互動 與交流,透過研習現場的分享與對話,能夠激發教師更多的創意與回饋,而 達到研習增能的效益。

(五)成立專屬網站

透過網站提供相關 97 課綱音樂教學評量資訊,可讓教師隨時掌握最新 的訊息,藉由網站的分享機制,觀摩優良的創新教學,也可讓教師省思如何 運用適切的評量來提升音樂教學。

(六)發行教學示範光碟

除了辦理進修研習、架設專屬評量網站之外,可將優良教學示範及教學 技巧錄製成光碟,讓小型學校、偏遠地區教師或是資訊能力不足教師有立即 可供參考之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