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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六節  研究工具

一、 校園暴力衝突事件檢核表(詳附錄二)

校園暴力檢核表共有16 題,主要涵蓋基本資料、學生事件處理 記錄(詳附錄一)和被害者三個面向的資料。各題項操作定義如下:

2. 暴力事件類型:

學生暴力衝突事件的定義,係以學校訓導處所實際處理的學生 事件中,雙方具有暴力衝突行為,像是以毆打傷害和恐嚇等暴力攻 擊行為事件,並依權力關係做區分,將學生間的暴力衝突類型,分 為相互攻擊(互毆)和強欺弱(霸凌)兩個類別,並不包含其他例 如師生衝突、抽煙、偷竊、縱火、攜帶違禁物品等暴力或違規事件。

3. 雙方關係:

主要分析暴力衝突事件中,學生當事人間的相互關係,分為「同 班」、「同級不同班」,以及「不同年級」三個類別,若雙方關係為

「同班」編碼為1;「同級不同班」編碼為2;「不同年級」編碼為 3。

4. 雙方性別:

參與學校暴力衝突事件雙方的性別,皆為男性編碼為1;皆為女 性編碼為2;事件中有男有女者則編碼為 3。

對於學校暴力衝突事件涉案的人數做調查與記載。

6. 參與的學生年級:

參與學校暴力衝突事件的學生年級如何?以複選方式勾選當事 人所屬的國中年級,國一編碼為1,國二編碼為 2,國三編碼為 3。

7. 人員重複性:

由於學校的暴力衝突事件的資料橫跨三個學年,故暴力衝突事 件的參與人員可能會出現重複情形,若按事件發生的時間先後順 序,暴力衝突事件的學生先前皆無暴力記錄,則皆為初犯編碼為1;

若後來的暴力衝突事件中,若有當事人為重複參與暴力攻擊的人 員,則事件部分人員曾有記錄,編碼為2。

8. 有口語恐嚇威脅:

學生在暴力衝突事件中,若該事件當事人具有口語恐嚇行為 者,則編碼為1。若具有單純的肢體暴力攻擊,則編碼為 2

9. 使用工具:

在學生暴力衝突事件中,若沒有工具使用則編碼為1。若除了肢 體暴力攻擊外,還利用工具,如棍棒、刀子、桌椅等物品攻擊的事 件,該事件編碼為2。

10. 涉及”性”的情形:

在學生暴力衝突事件中,若為涉及性騷擾或性侵害的事件,該

事件編碼為2,反之則編碼為 1。

11. 涉及錢財:

在學生暴力衝突事件中,若有涉及金錢交易或錢財糾紛,該事 件編碼為2,反之則編碼為 1。

12. 被害人數:

若為暴力衝突事件的被害者,對確切的人員數做調查。

13. 具體傷害證明:

處理暴力衝突時,若事件當事人有出示醫院驗傷單或相關就診 記錄者,編碼為2;若沒有醫院出示的證明記錄,則編碼為 1。

14. 參考導師意見:

於學生衝突事件處理的記錄中,有檢附或補充導師意見者,編 碼為2;若沒有班上導師出示的證明記錄,則編碼為 1。

15. 學生悔過態度:

暴力衝突事件處理過程,若學生於記錄表上載明悔過的聲明或 記錄,則編碼為2;反之,則編碼為 1。

16. 事件處理措施:

針對學校訓導處處理學生暴力衝突事件的措施,按原「學生事 件處理記錄表」分為三個層級。若無任何處置,則為層級零,編碼

指標,編碼為1;轉為層級二時,則以「請家長來校晤談」的作為 當指標,編碼為2;若升至層級三時,則檢視是否有「會輔導室以 加強輔導」的作為為指標,編碼為3。

17. 依校規處分程度:

對訓導處於學生暴力衝突事件所採取的校規處置,共分為警 告、小過、大過和轉介(退學),處分程度是將暴力衝突事件當事人 所得到的處分結果作加總。由於國中階段屬義務教育,不會有退學 的情事,故予以省略。警告、小過和大過之間則皆以三倍做轉換,

例如一支小過等於三個警告,一支大過等於三個小過。

二、 校園暴力校衝突問卷調查表(詳附錄三)

研究者設計之「校園暴力衝突事件的處理流程與處分規準問卷評 量表」,主要分為基本資料、評量向度以及問題建議三個部分,參見 附件三。基本變項包含性別、師生別、職務、教師年資與學生年級等 選項。其中,教師年資可分為新進教師、中堅教師以及資深教師,操 作定義係以教師擔任教職的年數在7 年以下者為新進教師、7 至 14 年者為中堅教師,15 年以上者為資深教師。

對於校園暴力衝突處理方式,分為處理流程與處分規準,評量面 向則包含瞭解程度、合理程度、功能程度、接受程度、應用程度以及

推廣程度等,以李克氏四點量尺計算;問題建議部分,則包含過去對 校園暴力處理的瞭解與否、目前認為的校園暴力情形,以及對校園整 體安全的評分等方面,最後調查對於校園暴力處理流程或處分規準的 建議,採開放式填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