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
第二節 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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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建議
儘管主婦聯盟合作社符合社會企業的精神,在實際運作上也貼近 EMES 提 出的社會、經濟及治理三種面向,但主婦聯盟合作社仍期望透過轉型,成為真正 的社會企業。基此,本研究提出下列研究建議:
壹、 轉型為「社會合作社」
在第二章文獻回顧中,曾提到部分歐洲地區的社會企業以合作社的形態經營,
不同於一般合作社僅重視社員利益、較為單一的資源及收入來源、以社員為治理 主體…等特性,該些社會企業則是以社會合作社的形態運作,包括重視公共利益、
納入多元利害關係人、多樣化的資源及收入來源以及盈餘不分配/有限分配,這 也更加凸顯社會合作社的社會性質。
就主婦聯盟合作社的個案看來,其運作上雖符合合作社的七大/八大原則,
但目前的性質仍較偏向傳統合作社,因此建議個案可往社會合作社的方向發展。
主婦聯盟合作社的核心理念之一為力行共同購買,社員除了透過購買行為「利己」
之外,也間接幫助本土生產者,促成環境永續的可能,達到「利他」的效果。儘 管共同購買有助於達到公共利益,但現行法規規定僅有社員可以購買產品,這也 使得非社員較難獲得共鳴,此外主婦聯盟合作社雖設有地方站所,但是否能與一 般社區居民產生連結,也是其問題所在,因此或可透過轉型為社會合作社,擴大 既有的價值網絡,與在地建立更為緊密的關係。
贰、 下設事業體,延續非營利理念之餘進行事業化
Alter(2007)指出許多非營利組織選擇以下設事業體的方式,用以籌措組織 資金或是維持組織營運,事業體雖隸屬於組織之下,但兩者各自獨立營運,而事 業體的使命導向也毋需與原組織的使命有所關聯。
主婦聯盟合作社目前是以總社-分社的形態運作,兩者之間為上下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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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隨著提出「分社分立,分區自治」的概念之後,分社開始被賦予更多的自主權,
這不僅是組織規模日漸壯大之下的必然趨勢,也意味著主婦聯盟合作社期望透過 分權的方式,徹底落實在地化及社員的民主治理原則。值得思考的是,在逐步落 實分社分立及分區自治的理念之餘,是否可能結合合作社的共學、共育、共老…
等理念,甚至是以下設事業體的形態予以實踐,將業務的觸角延展至更多面向,
不僅可以發揮各分社的在地特色,也可以藉此落實合作社理念。然而合作社法第 66 條已針對各合作社之間的合作關係進行規範,因此主婦聯盟合作社之下的事 業體若仍採取合作社的組織型態,未來需改以合作社聯合社的名稱運作。
叁、 設立「公益公司」
相較於世界各國紛紛設立公益公司法,用以規範該國的社會企業,台灣因近 幾年才開始討論社會企業,因此並無相關專法予以規範,目前僅有民間版的公益 公司法草案,規範公益公司的形態、盈餘分配方式…等。
主婦聯盟合作社在正式成立消費合作社之前,曾經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態運 作,後因公司的營利性質與組織理念有所落差,因此改以合作社的方式經營,但 隨著社會企業在台灣逐漸受到重視,產、官、學界開始進行相關討論,甚至是有 進一步的合作,此外也期望藉由公益公司法的研擬,讓有意轉型為社會企業的非 營利組織及新創社會企業有專法得以依循,這也讓過往被視為純營利性質的公司 型態有了另一種可能。主婦聯盟合作社除可轉型為社會合作社,或是以下設事業 體的方式經營之外,或可考慮設立公益公司,讓組織在營利之餘仍可實踐原有的 核心理念。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後續研究建議
壹、 研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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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主題是藉由主婦聯盟合作社的個案,探討社會企業的經營形態,然 而個案組織規模龐大,加上部分預定受訪者因工作繁忙無法接受訪談,致使訪談 對象無法涵蓋所有面向,僅能從其他訪談者及文獻分析的結果得到概略性的研究 成果。其次,主婦聯盟合作社共有北北、北南、新竹、台中及台南五個分社,其 下另設有各地方站所,但本研究礙於地緣關係,在訪談對象的選取上僅集中於台 北地區,其中站務人員及社員的活動站所均隸屬於北南分社,其他分社僅能從文 獻資料獲得部分資訊。最後,本研究本欲採用參與觀察法,觀察地方站所的實際 營運情形,但受限於時間不足,最終以深度訪談法及文獻分析法進行資料蒐集。
贰、 後續研究建議
一、在前述研究分析及研究發現中,曾提到主婦聯盟合作社將往「分社分立、分 區自治」的方向發展,這也代表未來各分社或各站所將會加強在地特色,進 而衍生出獨特的經營模式,為此總社方面開始推動地區營運委員會,期望透 過社員的實質參與,進一步落實民主治理原則。然而自訪談結果可以發現,
目前地區營運仍有相當的成長空間,因此後續研究可從地方出發,探討單一 分社或站所的經營模式,甚或是以縱向研究的方式,觀察分社或站所的轉變 歷程。
二、本研究個案為官有垣(2012)分類中「社會合作社型」的社會企業,且研究 結果發現「合作社的組織形態,將會影響其經營模式」,然而此結果是否適 用於其他的的組織形態,則有待後續研究進行剖析。此外,主婦聯盟合作社 的性質為消費合作社,但其他性質且符合社會企業精神的合作社(如:儲蓄 互助合作社、生產合作社),是否會衍生出不同的經營模式,也可成為未來 的研究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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