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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根據上節本研究的研究結論,瞭解到公平貿易認證系統並非公平貿易導向 社會企業之唯一途徑,然而與受認證之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相比,未受認證之 社會企業因為規模較小導致了許多困難與限制,為解決這些困難與限制,本研究 提供以下建議給以下兩種對象參考:不欲申請公平貿易認證之社會企業(包含目 前未申請認證,但正在進行公平貿易導向之社會企業,以及欲開展公平貿易導向 社會企業,但暫時或未來不欲申請公平貿易認證之民眾)、欲申請公平貿易認證 之社會企業。

壹、不欲申請公平貿易認證之社會企業

一、定期公布公平貿易模式之成效,且可開放驗證

從未受認證的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所實行的公平貿易模式,及其帶給自身 及生產者的正向影響來看,確實帶來了許多益處,也因為規模較小所以可以實行 得更適地適人,因此可看出認證並非公平貿易唯一途徑,然而無法向外界證明這 些正向影響,是未受認證的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重要的限制,也是容易被質疑 之處,若能解決此困難,對這些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來說,也會成為助益。

為免除被誤解或被質疑的困難,其中較消極的做法,便是以產品品質為重,

不強調公平貿易模式,許多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之產品都非常有品質,產品也 有其特殊之處,或許可以低調實行公平貿易模式,不特別在外包裝或宣傳上強調 自己是公平貿易,或用其他名詞取代,便較不容易被攻擊。

但若稱本身是公平貿易,積極的做法可效法受認證之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 業,製作可被檢驗的公開文件,例如年度公益報告書、登錄社會企業自律平台等 等,定期更新其公平貿易實行近況,並且可透過安排,讓願意到產地進行參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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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前往參觀,並能詳實紀錄,讓產地回饋成為好的口碑行銷,這些公開的文 件,也能成為希望進行道德消費之消費者的正向參考。

而因應許多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的人力不足,若是因為尚無財力雇用正式 員工進行以上工作,也許可以招攬對公平貿易議題有興趣,或相關科系的學生志 工協助規劃運作。若要解決此困難,需將此置於工作的較優先順位,因為這樣的 做法不只能解決困難,也能成為一個為積極行銷的方式。

二、積極加入網絡,爭取合作

目前可以看出有無認證之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最大的差異在於規模大小,

以及因規模大小帶出的影響力程度。臺灣受公平貿易認證之社會企業組成了臺灣 公平貿易協會(國際公平貿易組織臺灣分會前身),能夠結合彼此的影響力一起 推動有認證的公平貿易,不僅在全台各大小通路鋪點無數、開設許多分店;甚至 因為公平貿易認證組織為國際性組織,讓其政治上也有影響力,臺灣公平貿易協 會努力為臺北市爭取成為公平貿易城市後,讓更多消費者認識了公平貿易認證系 統,其規模大了之後,帶來的影響力就更大,這一點是未受認證之公平貿易導向 社會企業目前仍無法企及的。而這些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因為產業不同、實 行公平貿易之模式各異,不常被歸納入同一類型,彼此之間沒有特定網絡,因此 本研究認為其在未來也較難發揮集體的影響力。

本研究建議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可以透過相互諮詢,學習彼此的公平貿易 模式及行銷方式,積極擴展人脈,或是可加入與自己產業相關之網絡,亦或社會 企業的網絡,例如社企流,讓品牌可以有較多曝光、更被目標群眾看見,或者可 以嘗試與企業合作,便可擴展影響力,幫助更多生產者。

三、授權給生產者,讓生產者能漸漸自立

除此之外,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皆有過度依賴創辦人的相同問題,創辦人 身體有狀況便可能中斷公平貿易的回饋,或是在工作上有困難無人能決定,且創 辦人若是離開,整個社會企業可能就會消失,這也是根本上的重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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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規模以小型為主,且希望解決之社會目標都是由創 辦人訂定,因此非常依賴創辦人,然而訪談內容可見其中一個公平貿易模式,社 會企業的角色從保價收購,到成為通路商與生產者的中介,訂定階段讓生產者可 以一步步自立,一開始便不以永續為目的,也許會是較好的協助生產者之方式。

建議未來若想開展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之民眾,可以先行規劃好退場機制,思 考如何制定能讓目標服務對象逐步自立的公平貿易模式。

貳、欲申請公平貿易認證之社會企業

一、親自走訪產地,了解回饋狀況

本研究認為,有無認證之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最大的差異在於規模大小,

以及因規模大小帶出的影響力程度,但是若社會企業可以在有限的範圍內,協助 特定的生產者,對自身及生產者皆能帶來正向影響,便可以透過前述的建議,嘗 試改善自身狀況,並將自身定位在小而紮實的社會企業,便無須申請公平貿易認 證。

若創業目標便是希望成立規模大、能協助越多生產者越好的社會企業,並能 夠負擔較高成本,便較適合透過申請公平貿易認證,以達到目的。惟參與公平貿 易認證系統有兩種途徑,其一為直接與開發中國家之公平貿易合作社或組織合作,

進口其產品,從本研究之文獻探討及訪談中可看出,即使透過FLOCERT 之固定 審查,仍有許多生產者表示未因公平貿易認證系統之社區發展金而受益,本研究 建議欲透過此途徑之社會企業,可親自到產地,透過與生產者一起生活數日,或 是口頭訪查,以確認社區發展金是否確實流向生產者,能避免本研究受訪者提到 的公平貿易認證系統弊端;其二便是扶植生產者,並為其申請認證,這也是本研 究受訪者之一正在進行之途徑,較為勞心勞力,但適合已有特定服務群眾的社會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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