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五、相關文獻對於各縣市推動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成立附屬單位預算看法差異:

若不考慮各項相關因素,僅就學理分析,林淑媛(2001)認為採行附屬單位預 算特種基金之預算體制,似為較佳之選擇;李碧雲(2008)認為附屬單位預算制度 對需向外舉債之台中市無負面影響,而且有助於基金整體運作,對教育品質之提 升有相對助益;吳美芍認為新北市於民國 99 年度執行以來尚未能見立竿見影之 效,教育部的立場是「著重促進政策參與但欠缺後續有效支援」(吳美芍,2011),

亦有提及:成立特別收入基金運作,尚待研議其必要性 (李香美,2007)。涂玉枝 (2002)文中提到有 76%以上的受測者認為國民中小學不應比照大專校院編列附屬 單位預算,反而是原編列單位預算之普通基金模式校符合相關規定、亦有建議設 置附屬單位預算制度是否有其必要應要深思(陳慧婉,2012),或是建議回歸單位 預算特種基金預算型態編列(陳信安,2012),本研究經訪問及文獻分析將結果歸 納:若是站在縣府整體財務資源調度的立場來講,都覺得沒有必要設立附屬單位 預算制度,因為基金設置之浮濫,已割裂整體預算資源,並影響整體預算制度之 運作(方清風,2003)。;若是站在學校本位立場就覺得附屬單位算較有彈性,執 行上還是(跟公務預算比)較無缺點,且具有像是併決算及經費滾存等彈性較大的 優點。由此可知,相較於單位預算而言,附屬單位預算的優點較多。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本研究獲致下列建議,分別說明如下:

一、修正組織編制並設有專人處理回應各國中小相關問題

目前由主計處歲計科負責臺東縣地方教發展基金之預算籌編、補辦預算之核 定,審核科負責臺東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之執行、決算及超支併決算之核定。部 分會計(兼會計)不熟悉承辦科室,遇到應為超支併決算案件誤以補辦預算案件辦理

101

時,不知道是那一個科室承辦。行政程序上浪費許多時間。未來,希望能將所有 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相關業務從預算編製,審核及決算等相關會計程序,都由同 一科承辦,並設有專人處理並回應各國中小所提出的問題。

二、加強新進會計(兼會計)人員受訓、重新規劃區輔導員及輔導主任的工作責任,

建議參採高雄縣工作衡量系統,以公平合理的評估學校會計人員每人每年工作 量,或是修訂會計業務輔導實施計畫使輔導工作能增進各國中小會計業務品質

由於這幾年的退休潮及因應校護不得兼任人事主計業務使得幹事調動頻 繁,國中小專任會計人員兼一校或二校已是常態,兼任制度對會計人員產生的衝 擊有:角色模糊、角色期望衝突及輔導義務、專業能力、工作量加重之下所造成 的角色負荷(謝淑霜,2009),加上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改以附屬單位預算型態,從 編製預算及執行、會計帳務及會計報表等都有別於單位預算,需由有會計素養的 人員勝任,故建議陸續增設小型學校專任會計人員,並由主計處辦理新進會計(兼 會計人員)人員教育訓練,以減輕輔導員及輔導主任的工作量並提昇新任國中小會 計(兼會計人員)的專業素養,降低人員的流動率。

在輔導工作的安排及考績評定時,可參考高雄縣學校會計(人員)兼任輔導制 度與工作衡量系統,將學預算額度、代辦經費、地區別及距離因子的納入考量,

將會計業務加以量化,公平且合理評估學校會計人員每人每年工作量,以達到人 力配置合理化(邱意茹,2010),並透過縣府與快遞業者簽訂會計檔案委託快遞服 務業者遞送機制,不但能免除主計路途奔波,又可提升會計人員兼職交通不便的 學校的意願,還可以讓不會開車的主計同仁願意擔任偏鄉國中小會計。

三、鼓勵學校自籌財源並利用賸餘經費發展學校特色及願景

利用校長會議或是總務主任會議時,宣導各校除專款專用之計畫型補助款賸 餘經費,除控管項目要辦理收入退還之外,其餘經費可以留存基金專戶滾存。如 此,學校就不必擔心賸餘經費不能動支或是縣府於次年度減撥補助款。除此之外,

善加利用現有學校資源自籌財源,避免因學校閒置空間或設備,而浪費資源;並

102

加強與社區互動開設文創課程以增加學校收入,如此才能真正鼓勵學校利用賸餘 經費發展學校特色及願景。為避免囿於現行法令規定限制,受贈收入恐有無法捐 款人條件完成指定捐款事項之虞,應加以修法突破(陳雅惠、吳靜怡、黃厚輯,

2008);對於統籌收入少、稅收不穩定且財政自主程度低的縣市來說,無論是年度 預算所編之業務費、或是上級計畫型補助經費等,在擬定預算時皆依實際需求估 算,實際執行之後賸餘經費很少,想要做中長期規劃來改善學校教育財政環境實 屬困難,因為巧婦難為無米之坎。而且教育經費以特別收入基金方式運作,由於 缺乏特定財源,大部分的財源是仰賴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挹注,不符合特別收入基 金之理論,應修法放寛自籌財源的法令限制。

本縣仁愛國小於民國 100 年度成立品格英語學院並於 102 年 5 月 2 日落成啟 用,該學院是由臺東縣政府以 625 萬整修補強校內的老舊校舍之後,再由宏達文 基金會負責品格英語學院軟體設備與師資。而宏達文教基金會其實不是第一次向 臺東縣政府提出本案規劃想法與需求(黃國銘,2012),當時因地點沒談妥而作罷,

黃健庭縣長就任後得知訊息,立志使命必達(國立教育廣播電台,胡美足,2013)。

所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及創意的行銷策略對學校閒置校園的活化及自籌財源很重 要。

四、放寬專任會計人員進用標準

101 年 12 月 5 日修正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已放寬專任會計人員進用 標準,使表現優異的幹事兼會計人員也能在未來會因為會計人員進用法規的修改

而有機會轉任會計人員。該法第 20 條規範主辦主計職務列等之任用標準:職務列 等最高為薦任第七職等或相當官等、職等之主辦主計職務,應就具有下列各款資 格之一者任用之:一、曾任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七職等或相當官等、職等之主 辦主計職務,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二、經公務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升官等 考試會計、審計、統計相關職系及格,並曾任主計或審計職務一年以上,著有成 績,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三、曾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或相當官等、職等之 主計職務一年以上,著有成績,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四、曾任主計職務二

103

年以上,著有成績,具有擬任職務之任用資格。及第 31 條規範得選用相關職系人 員之原則及限制:各級主計機構為應業務需要,得選用一般行政、法制、經建行 政、資訊處理及有關工程職系人員。但以不超過其總職務數十分之一為原則。

以上規定大幅放寬主計進用資格,使表現良好的幹事兼會計員也能有機會轉 會計人員。

五、教育處調用人員流動率高,經驗傳承不易;應加強業務銜接,並調整組織員 額編制,以利國中小教育事務的推動。

依據臺東縣政府教育處支援教師管理要點規定,因業務需要,得依該要 點規定晉用教師支援相關教育行政工作,稱為調用教師。教育處部份調用教 師是候用校長及主任,100 學年度間,臺東縣政府商借教師人數為 43 人,

所衍生聘任代理(課)教師費用支出為 2,374 萬餘元(監察院公報 2843 期,

2012)

於 90 至 100 學年度本縣共商借教師 358 人(為全國第 5 名,僅次於新北 市、高雄市、台中市、台南市);借調教育處服務對調用教師而言有其必要 性與成長性,除了要面對全縣的國中小學,更會接觸到主計室、財政處等單 位,對將來到學校服務時能有經費流程的正面了解與幫助。不過,候用校長 及主任因為已具有多年的行政與教學經驗,所以在等待派任的時間雖短,對 學校相關業務較快可以上手。而一個學期結束之後,業務已經上手,也面臨 校長遴派招募新人的局面。因調用教師任期多為 1 至 2 年,而異動頻繁不但 不利業務的推動及穩定,也會造成教育處及學校人事異動頻繁,因此若有對 承辦業務的移交工作未盡落實的情形,就會影響業務的推動。所以,學校同 仁在辦理超支併決算或是補辦預算時,常因為業務換人而不熟悉工作流程,

增加學校的困擾,產生主計處會計同仁也要不斷的與新的承辦人員溝通。建 議教育處應調整編制員額,以期根本解決人力不足之問題,並避免調用人員 人事異動頻繁造成負面效應。

104

六、學校經費運用策略受教育經費分配的影響大於預算型態的改變

依臺東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6 條規定:本基金應 於本縣公庫 (以下簡稱縣庫) 代理銀行設立專戶存管或採集中支付方式辦理,

除人事費及差額補貼外,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得依預算程序撥充基金循環運 用。由此可知,臺東縣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制度設計上雖有賸餘款滾 存之規定;而在實際運作上,各校仍擔心縣府會藉由對學校累積賸餘的管理

,以避免對有經費賸餘的學校投入更多成本,所以學校仍會在會計年度結束 前將可用業務費支用完畢,加上各校預算額度及業務費是由縣府依班級數及 學生人數設算之後核定的,所以各校業務費賸餘款的額度不大,所以對財務

,以避免對有經費賸餘的學校投入更多成本,所以學校仍會在會計年度結束 前將可用業務費支用完畢,加上各校預算額度及業務費是由縣府依班級數及 學生人數設算之後核定的,所以各校業務費賸餘款的額度不大,所以對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