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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2 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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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例如政府方會有較多時候在思考如何在進行資訊公開或諮詢民眾時兼顧現 行法律規定,如我國的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電子簽章法。

5.2 研究建議

本研究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電子化參與指標的建立,一部分是電子化參與 機制的關係與重要性探究,本研究肯定各項參與機制對促進與提升公民參與的效 益,但進一步置於我國國情下檢視,發現我國仍有許多未盡完善之處,因此本研 究先從各項參與機制之可行性著手,再延伸討論到我國電子化參與政策的不足,

並提出推動電子化參與可資參考的相關建議,以利協助擘劃未來發展的方向。

1. 提升政府資訊公開的內容豐富性與來源多元性

一國之政府網站其重要性與貢獻性有很大的部分來自於向外界揭露政府資 訊,民眾造訪政府網站通常都帶有資料(資訊)蒐集的目的,與期望自身問題獲 得有效的回應與解決,因此有必要提升政府網站中資訊公開專區的效能性,一是 增進政府資訊的豐富性,現今大多數的政府網站所公開的多為機關資訊、業務職 掌、預(決)算書、法規命令、施政計畫等類別,皆於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法中有 明文規定,其餘一些政府內部之準備作業、與個人隱私相關的資訊則是限制公 開,但縱使法律規定「應」主動公開的項目,許多機關仍公布的不完整或被動地 提供,例如機關業務統計,政府機關在業務上所作的統計分析橫跨年度常不足,

民眾若需要長時間的資料,即無法滿足其需求,再不然就是需要民眾主動向機關 索取,機關始向外界公布,造成資訊取得上的不效率;二是提升政府資訊的來源 多元性,現今多數政府業務機關的統計資訊常來自於主計單位或研考單位,就我 國而言,則是行政院主計總處和行政院研考會,來源統一來自專責機關確實可使 資料具一致性,但也可能因為受統計機關本位主義的影響,主觀性地挑選資料,

導致統計結果有所偏誤或不實,應採取官方資料與民間資料並陳的做法,提供服 務使用者與資訊蒐集者多樣化的選擇,也同時提升資訊的公信力與正當性;三是 公開方式的多樣性,政府可選擇將資訊刊載於政府機關公報或其它出版品,也可

當下火紅的 Facebook、Twitter、Plurk 等社群網站,嘗試成立官方部落格或粉絲 團,不僅得以定時向外界公布政府訊息和進行政策宣導,也得以與民眾進行較直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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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專家們認為對於任一參與的層面都必須納入安全及隱私的考量,在資訊公開 層面時必須注意個人資料的保護與外洩,在政策諮詢時須注意不侵犯民眾之隱 私,在進行投票輔助決策時須注意個人身份驗證的問題,安全及隱私不只是電子 化參與的先決條件,也是電子化政府/電子治理的必備要件。因此本研究認為安 全及隱私是政府治理的優先課題,但審視我國政府在這一部分的努力,仍有加強 改善的空間,縱使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民眾之人格權與促進個人資料的 合理使用,但政府網站被駭客入侵與政府資料庫被竊取的情況仍層出不窮,顯示 徒從法規面著手並不足以確保資訊安全,政府與其被動地防範有心人士之破壞,

倒應主動地強化防火牆等資安系統,並密切監控系統之運作。

有鑒於完善的保護措施是民眾建立政府信任的關鍵,本研究建議各機關網站 都應設立「隱私保護與安全政策」專區,說明該網站的安全保護措施及隱私保護 政策,事先使使用者明白瞭解該網站將對做出何種限制,並適當地解釋限制理 由,如此一來,民眾在造訪政府網站或進行相關申辦服務時,便能預先地對使用 行為結果有初步的評估,減少之後的爭議與衝突。此外,我國遲未推行電子化投 票機制,有很大部分的原因乃出在於安全及隱私的考量,後續的驗證機制也是一 大挑戰,但不可否認的是,逐步推行電子化投票乃成為一項電子化參與的全球趨 勢,不在籍投票可望提升諸多國家持續下降的投票率,也超脫地理上的限制,大 大降低投票的時間與金錢成本,是而若能在我國施行此項參與機制,並搭配完善 的系統防護措施,不僅有助於我國的民主發展,更能協助政府做出「好」的政策,

進一步達成良善治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