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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 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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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希望結合現今蓬勃發展的資通訊科技力量與公民參與的精神,從這兩 個角度探究電子化參與可能的評估架構,由於在電子治理逐漸成為公共行政新時 代的治理典範中,電子化參與和善治的關係密不可分,良好且便利的公民參與不 僅是一國民主之表徵,也反映了一國治理之良善。在參與過程中,不論是民眾方 或是政府方,無不追求有意義的公共價值,近日拜科技發展之賜,「參與」不再 只侷限於傳統方式,透過網路的串聯,公民參與的範圍越來越大,受到的限制越 來越少,新形態的參與方式更是帶動了新興公共價值的誕生,過往推動電子化政 府/電子治理有較大的部分在強調操作性價值(如效率、效能、成本效益),如 今,公民參與和協同治理的精神躍升為主流,普羅大眾最重視的反而是信任、透 明、公開、回應、民主、環境永續等政治與社會價值,期望透過更完善的電子化 參與來達成更多的公共價值。

因此,電子化參與的評估就相形重要,完整的指標架構有助於吾人審視一國 電子化參與之品質與完善程度,發展出可依循的評估標準後,這些標準也可成為 國家往後推動電子化參與可資參考的方向。本研究主要是以 UN (2003)所提出的 電子化參與架構為基礎,嘗試為電子化參與建構出下層的評估指標,並綜合整理 出現今多項電子化機制,以探究分析機制和參與之間的關聯性與重要性,使電子 化參與架構同時涵蓋了評估指標與具體可行的機制,經由文獻分析後,擬出初步 的評估指標,再經由德菲問卷尋求專家意見,之後進行研究結果分析和討論,得 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並且嘗試列出可供後續研究參考的意見。

5.1 研究結論

本研究提出電子化參與的評估架構與指標,包括電子化資訊、電子化諮詢和 電子化決策三大構面,以及數十項次項指標(如圖 6),建構標準係依據平均值 大於等於 3.75,且 CDI 小於等於 0.15,或標準差小於等於 1.00,或四分位差小 於等於 1.00,代表重要程度高且獲得專家共識,表示可用來評估電子化參與;平 均值若小於 3.75,代表重要程度低,不適合用來評估,整理歸納分析後,茲提出 下列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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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電子化參與最終評估架構

電子化參與最終評估架構包含電子化資訊構面,如可近性、可理解性、完善 性等次項指標,呼應潘競恆、林嘉鴻(2009)所引用 Gomperl & Steyart (2002)評估 政府資訊透明的架構,本研究認為公開乃是政府透明的必要條件,衡量政府資訊 公開同時也是在檢視一國政府之透明度;電子化諮詢構面,如有計畫進行、諮商 的目的、回應性等次項指標,項靖(2011)認為此層面主要指國家是否透過線上機 制作為政策諮詢的工具,以便瞭解民眾需求與意見,因此政府的諮商目的可謂此 層面評估的基礎,但本研究未將其所列之資訊適切性納入,乃因為資訊適切性應 該在起先資訊公開時便需要具備,並且研究結果最後將系統工具指標刪除,與 Rowe & Frewer (2000)等文獻意見相左;以及電子化決策構面,如政策衝擊度、

政策相關性、平等性等次項指標,主要檢視政府電子化參與是否能賦予民眾足夠 的政府決策影響力,意即公民在科技政策下的參與情況,與 Fiorino (1990)等文 獻中公民參與的核心精神相符合,只是更應該將標準置於決策圈的脈絡下。因此 本研究依據前述採用指標的標準,建立出最終評估層級架構:

1. 電子化資訊構面

在此構面下,納入最終評估架構的指標有「可近性」、「可理解性」、「完 善性」、「精確性」、「即時性」、「安全及隱私」、「管道及載具」(原「系 統工具」)7 項,與原先經文獻分析後所設計的初步架構相比,將可近性與可取 得性合併,此構面指標皆獲得專家共識及具備一定的重要性。從這部分的分析來 看,「可近性」與「可理解性」的得分最高,UN (2003)強調應將電子化參與的 重點置於「公民到政府」(C2G)和「政府到公民」(G2C),其背後意涵吾人可理 解為,政府提供的電子化服務和參與,必須以民眾為導向、以民眾為依歸,站在 民眾的立場來策劃各項服務和參與管道,同樣地,立基於民眾需求的電子化參與 也應遵循此種精神,政府以電子化的方式公開各項資訊,其資訊對民眾來說,必 須是可近的、可得的、可理解的,意即先使民眾成為知情的一群,爾後才能促成 民眾投入有品質之參與,而是些電子化資訊指標同時也是政府公開、透明、資訊 分享不可或缺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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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之窗,但是否會加深網路使用者與非使用者之間的參與鴻溝,亦應是吾人所 需注意的一點。因此,透過電子化參與,民眾得以比過往有更多的機會參與政府 運作與決策,但此種參與是實質上的參與還是淪為形式上的參與,應從民眾在政 府決策中的位置來判別,誠如陳敦源(2009)所引述 King et al. (1998)的觀點,要達 成實質上的參與(authentic participation),應該從決策形成的開端就開放民眾加 入,一改傳統治理中民眾處於議題外圍的角色,將民眾拉近公共議題最開端的位 置,是類參與亦同時呼應了本研究所建構的「直接性」、「分享決策權」等指標 意涵。

5.1.2 電子化參與機制之分析

本研究整理歸納了 13 項現今較常被採用的電子化參與機制,並嘗試分析各 項機制與電子化參與層面的關聯性和重要性,或嘗試探究何種機制對於特定的參 與層面能有較大的效益,期能釐清此些機制與電子化參與之間的關係。在此部 分,仍依循 UN 的電子化參與架構,以電子化資訊、電子化諮詢、電子化決策為 歸納基礎,此部分考量到主要研究目的以及參與機制本身的特性,本研究並不追 求專家在機制上的意見亦具有共識,而是較單純地討論電子化參與機制的重要 性,藉此找出能促成更高層次參與的機制,作為未來強化一國政府電子化參與的 重要觸發工具。

1. 電子化資訊構面

就促成更廣博、更多面向的資訊公開來說,專家們認為「政府資訊公開專區」

的角色最為吃重,透過政府開設公開資訊的專區,民眾可於該空間獲取需要的政 府資訊,舉凡政府機關大大小小、裡裡外外的資訊,皆應包括在內,不只向民眾 揭露,政府機關內部的資訊傳遞亦是公開資訊時所需要注意的。「政府資訊公開 專區」此項參與機制與電子化資訊的關聯性最大,意即是項機制對資訊公開的幫 助最大,對諮詢和決策的助益則有限。誠如葉俊榮(2004)所提及,政府與人民之 間的關係從電子化管理到電子化政府,再到電子治理,電子化民主儼然成為此發 展過程的核心目標與價值,政府資訊公開更是電子化政府的立論基石,其願景在 於藉由主動積極的公開資訊以轉變政府施政風格、對資訊的加值利用,並使民眾 充分享有資訊公民權。在實務上,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法便規定了應公開、得公開

能。Janssen & Kies (2005)指出,在搭配網際網路的公民參與下,民眾最常進行的 活動之一即為在線上論壇中討論政治與政策,進一步地來說,在體現諮詢精神下,

值得吾人思考的是,在參與政策諮詢中,直接與政府對話(talk to government)和

討論政府施為(talk about government)的差異在哪,本研究認為前者是民眾與政府 方直接的聯繫與討論(不管是政府向民眾,或是民眾向政府),而後者可泛指所

社群媒體是促進更多公民參與的有效機制。 Boyd & Ellison (2007)指出今日成長 速度驚人的社群媒體已跳脫過往以「議題」、「共同興趣」、「團體」為中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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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公民會議更能比傳統會議驅動民眾發表意見的機會與動機,形成較高的共識聚 合。

其餘與電子化諮詢有密切關聯和重要性的前數名機制分別為:電子化投票、

線上審議式民調、線上論壇、線上公民顧問團,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電子化決策 構面下,總是名列前茅的機制,其得分也並不高(約在 3.5 上下),顯示專家們 認為至今尚未有一項強而有力的機制能協助民眾實際地參與政府決策。此些與電 子化決策關聯性較大的機制乃由於公民意識的覺醒與公民力量逐漸茁壯,政策決 策圈中不再只有政府權威性角色,過往民眾藉由加入公部門、遊說來影響決策,

現今電子化途徑更能幫助民眾意見直達決策核心,例如電子化投票能加速民意的 表達,不在籍投票的實施更是能提升投票率,在整個公民參與上較為完善與成 熟,進一步體現民主特質。

5.1.3 專家群體意見比較

本研究不僅分析了個別專家對電子化參與指標與機制的意見,也將專家分為 兩類(學者專家與政府機關/團體專家)來進行分析,觀察不同類別的專家意見 是否有差別。

1. 電子化資訊構面

在此構面下,學者專家有三項指標的重視程度大於政府機關/團體專家,分 別為「可近性」、「可取得性」、「即時性」(研究最後將前兩項指標合併),

另外五項則是小於,分別為「可理解性」、「完善性」、「精確性」、「安全及 隱私」、「管道及載具」(原「系統工具」),差異最大的是「可取得性」指標,

本研究認為可能原因是,政府機關/團體專家對於政府資訊的獲取較為便利, 因 此不若學者專家如此重視資訊的可取得性,轉而強調資訊的可理解性,此外,學 者專家在此部分的共識高於另一方,更有獲得全數學者專家一致意見的指標。而 本研究假設兩類專家群體對電子化資訊指標的意見分配相同,經統計分析後,各

本研究認為可能原因是,政府機關/團體專家對於政府資訊的獲取較為便利, 因 此不若學者專家如此重視資訊的可取得性,轉而強調資訊的可理解性,此外,學 者專家在此部分的共識高於另一方,更有獲得全數學者專家一致意見的指標。而 本研究假設兩類專家群體對電子化資訊指標的意見分配相同,經統計分析後,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