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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藉由訪談蒐集、分析資料,提出研究結果,最後希望 透過研究結果的呈現提出相關建議,提供學前特教行政單位、學前教育機構、早 期療育社會福利機構以及家長作為參考,以期家長、學校或專業人員等實務工作 者間的支持合作關係得以順利延續,使孩子的成長之路可以得到最多的協助。

壹、對學前特教行政單位的建議

從研究資料發現,家長在參與子女教育時,有因訊息缺乏、教養能力不足、、

需要喘息時間、機構太遠等經驗,因此需要透過學前特教行政單位以積極服務的 態度提供家長整合性的支持服務,以解決目前遇到的困難。

一、持續提供區域整合性的支持服務

針對家長困難的部分,提供區域整合性福利資源網絡包含區域專業服務諮 詢、社區心理情緒支持與喘息服務內容等可近性服務,以使家長能就近使用社區 資源,並持續協助家長了解專業服務的相關內容,特別是在社區中提供的心理情 緒支持與喘息服務,有效減緩家長因長期壓力所造成的身心疲倦狀態。另外也應 依據孩子不同階段的家長的需求與參與情形,辦理初階與進階等較符合實際需求 的實質性親職教育講座內容,以促進家長對親職教育講座的參與,以促使家長吸 收更多教養上的知識。

二、積極鼓舞的服務態度

研究過程中也發現,服務人員積極熱情的支持,可以鼓舞家長繼續參與相關 活動,因此積極鼓舞的服務態度是帶動家長參與的重要力量。一位積極稱職的專

業人員,積極提供相關訊息給家長,增加心理與精神支持,減少家庭照顧上的壓 力和困難。

貳、對早期療育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議

一、通報轉介與個案管理單位的主動積極服務

在研究結果中發現有些受訪者幾乎沒有接受到來自專業社工人員的服務,導 致家長有訊息不足的現象,而受訪者也表示本身也期望能獲得來自專業人員所提 供的訊息,這可能表示服務在某個環節中斷,因此建議通報轉介與個案管理中心 間能加強聯繫,且主動提供完善後續追蹤服務,以了解家庭目前使用資源的狀 態,使家庭需求不致在過程中完全被疏忽掉,雖然在早期療育服務困境中,社工 人員普遍有著服務個案量太大的問題(引自吳曉華,2005),因此無法提供較周 全的服務,但也建議應藉由電話給予關懷,使家長獲得一些心理情緒的支持而產 生力量,不致使家長完全失去功能。

二、相關法令之宣導與維護

專業個案管理者應具備有諮詢者、資訊提供者、支持者、教育者、協調者、

倡導者等多重角色的功能(張秀玉,2003)。由研究結果發現受訪家長們對自身 的法令權益並沒有主動深入了解的動機,甚至有質疑的態度產生,因此研究建議 在早期療育系統中提供服務的專業社工人員,應在諮詢者、資訊提供者與倡導者 角色上,積極對相關法令做持續宣導與維護,使家長在參與過程中更能體悟到自 己的權益與責任,發揮法令規定的效益。

三、家庭增強權能(Empowerment Perspective)策略的運用

Perspective)對家庭進行評估,強調家庭所可能擁有的能力、資源或優勢(張 秀玉,2005b);在研究中,對於承擔教養責任而疲累不堪、自覺教養能力不足或 缺乏訊息等情形的家長來說,提供家庭服務的社會福利單位,尤其是專業社會工 作人員,透過增強權能策略的運用,不但可以了解到家長的需求,也使服務對象 滿意自己的表現,並藉此發現自己本身可以運用的優勢,建立自己的力量,使家 長得以靠著自己現有優勢資源面對與解決自己的需求。

參、對學前教育機構的建議 一、建立支持融合的教育環境

本研究結果發現受訪者會面臨到被幼稚園拒收與學校不支持孩子就讀普通 班的難題,因此建議學前教育機構在融合教育中扮演聯結的角色,舉辦較具實質 性意義的活動,推廣融合教育的理念、提昇教學與教養技巧能力等講座,把融合、

特教的理念推廣出去。

二、老師積極主動的溝通

研究發現家長與教師間溝通不良的情形,不僅讓家長在過程裡受到傷害,也 導致親師無法合作,也有受訪者建議親師之間應有一座聯絡溝通的橋樑,因此學 校單位有必要建立彼此間信任的溝通互動橋樑,例如重視巡迴輔導老師或園長溝 通協調的角色功能,在親師溝通之間發揮協調、輔助的功效,促進親師的合作關 係。

另外研究也發現學前特殊幼兒家長,最常與老師溝通的方式,就是接送小孩 時的面對面溝通,老師可以好好把握這段時間主動與家長分享孩子的學習狀況。

同時研究也發現其實有些家長對自己在校參與決定孩子個別化教育計畫的角色 仍不是很清楚,以致很少提出自己教育內容上的看法,因此藉由老師主動與家長

溝通聯繫,以同理傾聽的態度討論孩子在家和在校的學習情況,彼此交換心得,

讓家長了解老師的教學方式,透過良好的溝通效果,並適時引導家長適時地參與 決定孩子的個別化教育計畫,豐富家長參與的內涵。

三、提供親職教育手冊

針對教養能力不足,不知如何協助幼兒的家長,甚至不清楚自己及子女應有 的權益,建議教育單位應編印家長親職教育宣導手冊,詳列相關的法令、可供家 長參考的書報雜誌或相關網站及機構的諮詢電話等,讓較少到校參與活動的家長 能夠藉此了解法令的相關規定,並學習教養子女的技巧。

四、彈性辦理相關學校活動

研究建議舉辦各項家長參與的時間宜彈性化。研究結果發現,家長常因為時 間的因素,無法參與子女教育相關活動,因此學校在舉辦活動時,應考量家長的 時間能否配合,或者彈性分成不同梯次辦理活動,讓家長在時間上可以有較多選 擇。此外也有部分家長認為學校舉辦的活動內容(例如:會議)不符合自己的需 求,沒有實質效益,因此缺乏興趣參加,建議學校在規劃活動時,應該考量家長 背景與需求,提供更多元化且有實質性意義的活動,也可以事先透由調查家長的 意見,讓活動內容與形式更切合家長的需求。

肆、對家長的建議

一、積極認知自己的參與角色

針對研究資料顯示受訪者較偏重於與自己子女有密切相關的活動,對於「決 定者」與「倡導者」角色顯得不積極,使得家長在參與教育內容上的決定與法令

與過程中不斷檢視自己的參與態度,認知自己在孩子教育的決定角色以及法令相 關的權利和義務,積極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以豐富家長參與的本質與內容。

二、拓展家長間的支持網絡

由研究結果來看,家長間的經驗交流與支持是重要的力量來源。因此建議家 長可以藉由參與家長團體組織拓展自己的人際網絡,增加與其他類似經驗的家長 互相交流的機會,運用家長團體組織的功能,以獲取相關資訊、心理情緒支持與 教養能力,以彌補專業資訊提供不足所造成的困難。

三、適時轉移壓力責任

研究結果中,對於家中總是只有一個人負責教養特殊幼兒的媽媽來說,長期 累積的壓力與負荷,總是會想要有人可以幫忙分擔,因此建議家長可以透過戶外 活動、家庭聚會活動等情境轉換的機會,適時將壓力、責任轉移到配偶或重要家 人身上,讓自己得到喘息的機會。

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就研究對象而言

研究結果顯示家長與老師等專業人員間的互動關係會對家長參與造成影 響。本研究偏重於特殊幼兒家長的觀點,對於家長、老師等專業人員間的互動相 關問題釐清有一定的限制。因此建議未來研究如果能加進老師或其他相關專業人 員的觀點,將有助於更深入探討家長與老師或專業人員的真實互動狀態。另外在 尋找訪談對象過程中,研究者遇到有許多家庭是屬於三代同堂或隔代教養的情 形,對這些幼兒而言,祖父母或同住的親人對其學習及生活上的影響,可能更甚 於父母, 因此建議未來研究者擴大家長的定義,針對更廣泛的對象進行研究。

二、就研究方法而言

本研究以質性訪談為蒐集資料方式,未來可以質性訪談方式與量化問卷相互 對應,以完整蒐集到家長在不同背景變項下的各種參與方式與影響因素,增加研 究資料的豐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