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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三節 研究步驟

本研究包含準備與正式研究兩大階段。期間歷經文獻的蒐集整理、擬定研究 主題、編擬訪談大綱、選取正式研究對象、進行正式研究、撰寫研究報告、提出 研究報告等研究步驟,然整個研究過程必須透過反覆閱讀、回顧相關文獻以釐清 研究方向與內容。以下將依研究的步驟分段說明之:

壹、準備階段

一、文獻蒐集與整理

在研究者初步決定研究方向為學前特殊幼兒教育家長參與之相關內容後,便 開始蒐集學前特殊教育與家長參與子女教育相關文獻,之後在整個研究歷程中也 持續蒐集整理資料,隨時加入適合的文獻,並在指導教授引導下修正研究方向與 文獻內容。

二、確定研究主題

在相關文獻的蒐集與整理後,研究者將研究主題訂定為「學前特殊幼兒教育 中家長參與之研究」。

三、編擬訪談大綱

為擬定本研究之訪談大綱,研究者閱讀質性研究中關於訪談法部分的相關內 容,包括擬定方向與依據(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接著閱讀以質性訪談為 主要研究工具且以家長參與為研究內容的論文(劉曉娟,2003;盧焜煌,2003;

吳沐馨,2004),選取其中較符合研究目的之訪談大綱,經過多次閱讀、選取並

與指導教授數次討論後,依據研究目的、問題、相關文獻與資料豐富性考量下,

最後在考量家長對問題的了解程度之下,因此以較淺顯易懂的方式編擬成研究訪 談大綱(詳附錄二),並在訪談大綱與研究問題對照表(詳附錄三)中詳列訪談 大綱與研究問題的對應關係。

貳、正式研究階段 一、正式訪談

(一)研究對象的選取 1、研究對象選取標準

Patton 指出為了做深入的質性研究,研究的對象選取上可以採取立意取樣 的策略,立意取樣是為了尋求可提供豐富資訊的訊息提供者(吳芝儀、李奉儒譯,

1995)。考量本研究的特性、範圍,本研究在對象選擇上乃是依據研究範圍選取 適合的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的選取標準為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 之 3 到 6 歲特殊幼兒且安置於台中縣國小學前特教班或就讀於公立幼托園所中但 接受學前巡迴輔導服務的特殊幼兒。在確立研究對象選取標準之後,研究者商請 任教於台中縣國小學前特教班老師和公立幼托園所教師,依據研究對象選取標準 請其推薦研究對象,研究者再以親自面談方式向研究對象說明本研究之目的與重 要性,並依訪談同意書(詳附錄一)說明徵詢研究對象同意錄音訪談。

研究對象選取標準:

(1) 研究對象的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之 3 到 6 歲特殊幼兒。

(2)研究對象子女目前安置於台中縣國小學前特教班或就讀於公立幼托園所 中但接受學前巡迴輔導服務的特殊幼兒。

2、研究對象樣本數

質性研究多針對經過選取的對象或場域進行集中且深入的研究與探訪,因此 其研究的樣本數量都不多,主要建立在提供深度和多元的資料為準(潘淑滿,

2003)。因此研究者必須在研究資源、研究目的、資料豐富性等考量下,選取適 合且適量的研究對象,而研究對象樣本數取決於研究主題的資訊是否達「理論飽 和」(theoretical saturation)為考量原則,也就是研究者在分析資料與回應 研究目的過程中,發現受訪對象所提供的訊息與其他研究對象的訊息產生重複的 現象,使得研究者無法從研究對象所提供的新資料中獲取更多新的概念,這些新 資料對研究者已經是「多餘」(redundancy),此時研究者可判斷這些資料已經達 到「理論飽和」,此時便可以結束取樣(張秀玉,2005a;簡春安、鄒平儀,1998;

潘淑滿,2003)。

本研究在考慮研究目的、研究對象選取標準、理論飽和與研究資源等原則 下,總共蒐集 9 位研究對象的訪談資料。

3、研究對象基本資料

有關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本研究中 9 位受訪者全部為母親。平均年齡為 35.1 歲,有 1 位為 30 歲以下,2 位為 40 歲以上,其餘研究對象均在 30-40 歲之間。

職業部分,有 5 位為家管,平日以負責照顧特殊幼兒的生活起居與學習事務,另 外有 3 位研究對象家中自己開店做小生意,同時可兼顧到幼兒的學習,僅有 1 位 目前在公司上班,上班的時候由祖父母照料幼兒起居。教育程度以高中、國中為 主。所有研究對象婚姻狀況目前皆為良好。

在研究對象的家庭基本資料方面,經濟壓力狀況由研究對象自行定義選取,

有2位自覺到有壓力,1位目正在申請低收入中,其餘皆為經濟情況還可以;在照 顧人力上,有6位受訪者(媽媽)為主要照顧者,有兩位爸爸會和受訪者一起分

擔照顧孩子,僅有一位受訪者因為平日上班,所以祖父母會幫忙協助,但受訪者

表 3-2 受訪對象子女基本資料

(2)徵求受訪者同意予以錄音,並說明訪談題目的意思,確認受訪者了解題目 的內容。

(3)第一次的訪談時間約一至二小時左右,視訪談內容及當時受訪的情況而定,

而第二次訪談時間則視研究對象的受訪情況與資料豐富性,時間以半小時 至一個半小時為主。

(4)在訪談過程中,隨時就疑問處當面加以詢問釐清。

(5)在訪談結束後,感謝受訪對象的全力配合。

2、訪談次數

研究者於九十六年三月開始進行正式訪談,並於六月初全部訪談完畢。每位 研究對象皆進行二次訪談,第二次訪談的進行乃是考慮第一次訪談時,研究者之 訪談技巧尚未純熟,對於訪談的題目的掌握性仍可以有進步之處,且在分析資料 的同時發現有些訪談說明尚有疑慮不清楚的地方,因此在考量資料的豐富性與正 確性的考量下,針對研究資料有疑慮之處,再次進行第二次訪談,以確定資料的 正確性、豐富性。

3、訪談日期與地點

考慮記憶保留的因素,大部分受訪對象的兩次訪談時間都間隔二週以上,僅 有1位研究對象只間隔一週,在訪談日期與地點選擇上都以研究對象的決定為優 先,多以在家中進行,只有1位研究對象考慮到研究者的交通方便性,因此在速 食店的安靜角落進行訪談。整個研究訪談日期與地點整理如表3-3:

表3-3 訪談日期與地點一覽表

96.4.20 96.4.21 96.3.25 96.4.17 96.4.23 96.4.21 96.4.20 96.5.9 96.5.17

第二次 訪談 日期

96.5.11 96.5.12 96.5.6 96.5.15 96.5.6 96.5.12 96.5.17 96.6.1 96.5.25

兩次

研究準備階段

正式研究階段

編擬訪談大綱

提出研究報告 文獻蒐集整理

確定研究主題

進行正式研究

撰寫研究報告

圖 3-1 研究流程

第四節、資料收集與分析

壹、資料收集之方法

在質性研究中,訪談法通常是指兩個人(有時是更多人)之間有目的性的談 話,由其中一人(研究者)引導,蒐集研究參與者的語言資料,藉以了解研究參 與者如何解釋他們的世界(黃瑞琴,1996)。在質性研究過程中,訪談有明確的 目的性,透過訪談過程以了解受訪者的想法和情緒反應與經歷。Patton(1990)

指出訪談的目的是發掘存在於對方人心中的事物,藉由接近受訪者的觀察取向,

蒐集到無法直接觀察的事件(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

Patton認為訪談的形式,依事前準備的程度及訪談進行的方式,可分為以下 三種:(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

(一)非正式的會話訪談:沒有事先預設的訪談問題,雙方在自然情境的互動中 進行談話,以收集研究資料。

(二)一般性訪談導引法:在訪談進行前,根據研究問題與目的,事先設計訪談 提綱,作為訪談時的指引,但是訪談進行中保有調整問題順序及字組的 空間。

(三)標準化開放式訪談:訪談之前的問題及實施程序,均經過仔細的設計及安 排,在實施過程中儘量讓受訪者經歷相同的訪談程序,此法可以使不同的 受訪者的偏差降低。

由於本研究欲深入了解個別的家長參與情形並將訪談資料進行分析比較,因 此基於研究需要,本研究採用「一般性訪談導引法」作為訪談形式。研究者參考 蒐集的文獻,對照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的需要,事先擬定出訪談大綱,並將訪談

大綱的主要重點,事先向受訪者說明,讓受訪者加以思考、了解其中的意義及焦 點,使受訪者在訪談的情境能依據問題表達內容,並依據實際情況對訪談程序和 內容作靈活調整。另外,為使受訪對象的能放心接受訪問,除事先取得訪談的同 意、確認訪談的地點時間、給予訪談大綱與並說明受訪時需要錄音目的與保密原 則之外,在正式訪談前再次將訪談大綱給予受訪者閱讀並做說明之後,確認家長 能了解訪談問題後才開始進行訪談事宜。

貳、資料整理與分析步驟

Patton 提到,質性研究的挑戰性,就在於要從大量的資料中尋找出意義之所 在,減少訊息的數量,辨別出對所言之事物具有重大意義的組型,並為展現資料 所揭示的實質內容建立出架構(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本研究在資料整理 與分析的步驟如下:

一、將訪談內容轉譯為訪談錄音稿

在每次訪談之後,除了研究者自己進行某些受訪對象的轉譯工作外,研究者 同時也商請由同樣是特殊教育系畢業的教育工作夥伴協助研究者在 1 至 2 天內將 訪談錄音內容忠實轉譯為訪談錄音稿,並由研究者進行所有錄音稿校稿的工作,

並參照訪談札記加註較為重要訊息(例如:訪談對象特殊狀況時的聲音、表情、

動作以及情緒等),盡量忠實呈現訪談的內容,以確定訪談稿的真實性。

二、編碼與分析

在錄音訪談轉譯成訪談錄音稿之後,便進行分類編碼之工作,以供資料分 析詮釋和撰寫研究報告之用。

首先將訪談錄音稿多次瀏覽之後,並參考研究目的,進行意義的解讀,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