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de>
</signature>
<digestmethod >SHA-1</digestmethod >
<digestvalue>706db54bc29ac34ae7b72c83155d3402ce9ff3e5
</digestvalue >
<signaturemethod > RSA </signaturemethod >
<keyinfo > Signed by Good Game Company </keyinfo >
<signaturevalue>BqfG6DhdCjrQYpX6MIFkWn3HZPwlmtm55
7toXkXYEl/RH9C9GixsrcKOge8l5Y4/aMbZsgKDbdZf GBYE5uOEBAB4s2dgtNVvXwFM5q2SvjeEEYBXUf EJROMyWfLkWOL1u1MwiocOmEl3WwKyhs3xiZ+A Ke1YJW7ffBrNlNzcDuM= </signaturevalue >
</signature>
</pedigree>
10.14 如何透過可信賴的管道取得驗證簽章所需的公開金鑰
在 10.12 節所述之簽章表達式中,其金鑰資訊包括金鑰發行 者名稱及國別等資訊,而簽署者資訊包括簽署者的憑證序號、
簽署者姓名、及所屬國別等資訊,透過此等資訊簽章驗證者或 使用者即可至金鑰發行者之憑證管理中心(certificate authority, CA)查詢並取得簽署者的公開金鑰資訊。時下憑證管理中心為方 便驗證者能夠快速取得簽署者的憑證資訊,多採用輕型目錄存 取協定(lightweight directory access protocol, LDAP)來作為憑證 目錄資訊的存取,並提供多種可信賴的管道取得驗證簽章所需
詢所下載之憑證資料,使用者可將所查得之憑證資訊匯入至個 人電腦中,以利日後作為驗證該簽署者之簽章所用。
圖 10-1:透過官方網站查詢憑證簽發情形
圖 10-2:透過官方網站下載憑證資料
在 LDAP 查詢部分,目前多數憑證管理中心亦提供以 LDAP 協定方式提供簽章驗證者或使用者查詢簽署者的憑證資訊,如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的 LDAP 網址為 ldap://moica.nat.gov.tw,其 可透過網址連結方式並結合微軟 Outlook Express 電子郵件信箱
之目錄服務,簽章驗證者或使用者輸入簽署者之名稱或電子郵 件資料,即可查詢並下載簽署者之憑證資訊。圖 10-3 即為透過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LDAP 協定下載憑證資料之畫面。
圖 10-3:透過 LDAP 下載憑證資料
此外,多數憑證管理中心亦提供以程式介面方式取得憑證 資訊,如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提供 4 種程式介面,驗證者可以 透過程式介面附加查詢參數方式取得簽署者的憑證資訊,如現 行內政部提供以程式介面附加憑證序號、名稱等方式之查詢服 務。以圖 10-4 為例,此範例係以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提供之程 式 介 面 進 行 查 詢 , 其 透 過 命 令 提 示 字 元 執 行 「 certbyserial moica.nat.gov.tw 0000000111416956」指令,透過內政部所提供 之 cerbyserial 程式介面,連結 moica.nat.gov.tw 內政部憑證伺服 主機,並以憑證序號 0000000111416956 查詢並下載簽署者的憑 證資訊及其公開金鑰資訊。
圖 10-4:透過程式介面查詢憑證資料
第 11 章 預期效益評估
本章將針對本博士論文所提出之虛擬資產的物件內容、交 易、及其電子履歷的標準化字彙與表達式之提議進行預期效益評 估,詳述如下文。
11.1 減少虛擬資產交易糾紛及犯罪問題
現行虛擬資產所衍生的贓物或膺品充斥市場,大多數的遊戲 業者及虛擬資產交易系統營運者多無法提出相對的解決策略或因 應的辦法,消費者必需自行承擔買到贓物或膺品的風險。尤以虛 擬資產的交易市場上,賣方所刊登的商品訊息,多數僅止於文字 或圖片的說明,並無具有公信力的佐證文件閘明此虛擬資產的物 件內容資訊、屬性值變更資訊、所有權資訊及交易歷程資訊等內 容,因此買方常常處於資訊不對等的情況,造成此等交易糾紛及 犯罪問題難以有效的改善及預防。本博士論文所提出之虛擬資產 的物件內容、交易、及其電子履歷的表達式即為制定虛擬資產物 件內容資訊、屬性值變更資訊、所有權資訊、及交易歷程等資訊 之表達一致性,作為上述虛擬資產交易糾紛及犯罪問題之因應策 略。
一般而言,買賣雙方所交易之虛擬資產若為贓物或膺品,買 方多難以事前查覺,或是賣方幫友人販賣商品係屬贓物或膺品,
賣方亦有無法事前查覺之難題,通常都是事後追查當事人責任時 才知情。因此,交易標的物若結合虛擬資產的物件內容、交易、
及其電子履歷的表達式後,買方就可以利用適當的機制來查知虛 擬資產的物件來源、內容、過去屬性變更、所有權交替及交易的 內容等,可容易判定所交易的虛擬資產是否為贓物或膺品。賣方 也可以透過電子履歷的機制來保證他所販賣的虛擬資產不會是贓 物或膺品,並且增加商品成交的機會。虛擬資產的物件內容、交
易、及其電子履歷的表達式的設計可以確保買方所購買到的虛擬 資產的來源,並且可以防止賣方對於虛擬資產商品資訊的內容陳 述不實,也可以用來約束遊戲業者及交易系統營運者的責任,讓 持有虛擬資產的遊戲參與者受到相當的保障。舉例來說,某甲在 某線上遊戲的虛擬銀行中存放有 100 萬元的虛擬貨幣及虛擬武 器、裝備等虛擬資產,為避免因遊戲業者伺服主機資料毀損而造 成遊戲參與者所擁有的虛擬資產遭致減損或消失,某甲可向遊戲 業者申請其會員帳號下所有虛擬資產的電子履歷資訊,以證明某 甲確實擁有此等虛擬資產,日後若發生伺服主機資料毀損或異 常,即可作為回復虛擬資產之佐證文件,其文件內容即可參考本 博士論文所提出之虛擬資產的物件內容、交易、及其電子履歷的 表達式。
此外,買方在交易前亦可先檢視其交易標的物的所有權內容 資訊,依其所有權人虛擬資產之擁有期間、取得虛擬資產的方法、
及所有權人附加資訊等,作為買方的交易參考資訊。因此,買方 在交易前若發現交易標的物之所有權人先前取得該物件之方法為 拾獲、或賣方並非所交易標的物之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的信用 評價不佳等,若有符合這些情況,交易系統就可提醒買方注意,
並建議中止交易之進行,即可預防不必要的交易糾紛及犯罪問 題,並且降低買方購買到贓物或膺品的風險。
11.2 建立虛擬資產的電子履歷表達資訊之標準一致性
本博士論文係依據線上遊戲虛擬資產交易活動之實際情境,
進而推論出虛擬資產交易活動所需之個體類型及其關係類型,作 為發展虛擬資產交易活動 E-R 模型及電子履歷的基礎,並結合可 延伸標示語言(XML)之應用,據以發展虛擬資產的物件內容、交 易、及其電子履歷的表達式。表達式設計的目的之一是為提供遊 戲業者所創造的線上遊戲系統及虛擬資產交易系統對於虛擬資產 的電子履歷有一共通性的表達。
透過虛擬資產交易活動 E-R 模型的個體類型及其關係屬性,
構建各子模型及電子履歷表達式所需的字彙,其中字彙的集合即 成為資料字典,是為發展表達式的基礎。在資料字典裡,字彙是 為描述個體類型、個體類型與個體類型之間的關係、個體類型的 屬性、及關係的屬性等。當屬性類的字彙賦予其值時,就能產生 所欲表達的語意。表達式可用於虛擬資產獨自的陳述,也可用於 線上遊戲系統及虛擬資產交易系統中的交易標的物之陳述。市場 上現有或未來的線上遊戲系統或虛擬資產交易系統,都可以利用 此 E-R 模型及電子履歷的 XML 表達式來定義的語意集合建立資 訊共同表達的基礎,讓表達式在線上遊戲系統或線上遊戲虛擬資 產交易系統都能夠被不同系統一致性的解讀。一致性語言的優點 在於提供不同系統之間的通訊機制上,針對系統所輸入或輸出的 虛擬資產內容等資訊,建立一可遵循的通用格式,促使不同系統 或不同平台做出共通一致性的解讀,有助於線上遊戲虛擬資產的 交易及流通,也有助於遊戲業者將虛擬資產作為消費商品,販售 予遊戲參與者的商業活動。
11.3 彌補現行遊戲歷程紀錄資訊不足問題
遊戲歷程是遊戲參與者自登入遊戲起至登出遊戲時止,電腦 系統對遊戲參與者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記錄。現行的線上遊戲業 者大多以稽核檔系統(journal/log file system)記錄遊戲參與者的 遊戲歷程,這些遊戲歷程包括遊戲參與者登入、登出系統的時間、
IP 位址、帳號、虛擬資產交易的內容等。當交易雙方發生糾紛時,
交易雙方及交易仲裁者傳統多向遊戲業者調閱事件發生期間之遊 戲歷程,惟多數的遊戲業者無法提供詳細的遊戲歷程紀錄,或遊 戲業者所提供的遊戲歷程不完整或未提供真確性的檢核而影響其 在法庭上的證據能力。因此,遊戲歷程紀錄若無法作為司法機關 或交易仲裁者評判的數位證據,將無法解決交易糾紛或犯罪問 題,恐造成交易雙方更大的衝突或社會亂象。本博士論文所提出
之虛擬資產的物件內容、交易、及其電子履歷的表達式,內容結 合虛擬資產的物件內容、歷次屬性值變更內容、歷次所有權內容 及其歷次交易合同內容等,可彌補現行遊戲業者或交易系統營運 商之稽核檔系統資訊內容不足的問題,其履歷文件係由遊戲業者 或交易系統營運者簽署並產生簽章資訊,可作為虛擬資產內容及 其交易資訊真實性的證明,具有相當的證據能力。
11.4 提供虛擬資產之交易憑據
本博士論文所發展之虛擬資產的物件內容、交易、及其電子 履歷的表達式,其交易合同內容屬性包含交易合同唯一識別名 稱、買方會員帳號、賣方會員帳號、交易標的物、交易日期時間、
交易類型、交易的代價或價格、借用或租賃之期限、交易系統、
詳細付款資訊、交易雙方 IP 位址、及附註等資訊。未來當虛擬資 產買賣雙方完成交易程序後,即可直接向遊戲業者或交易系統營 運者下載交易憑據,作為交易雙方完成交易之佐證資料,日後若 發生交易糾紛時,亦可提供作為交易仲裁之應用。
此外,交易合同內容之交易類型可記錄交易雙方進行交易活
此外,交易合同內容之交易類型可記錄交易雙方進行交易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