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以比較來探討形式的問題
本文研究主要屬於比較文學的領域,那麽,何謂「比較文學」?相比而言,比較 文學為較新的術語,而其定義常成爲爭論中的核心問題。比較文學的概念最早與文學 進化論有關係,認爲「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包括文學在内,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
相互依存,相互聯繫和發展變化。」18,但這種科學的基礎無法解釋文學的複雜性,雖 然如此,所謂的「相互影響」的概念的確是比較文學重要觀念之一。
在此,無妨提出對比較文學的一些想法,例如法國派提格亨(Van Tieghem)的定 義如下:
真正的「比較文學」的特質。正如一切歷史科學的特質一樣,是把盡 可能多的來源不同的事實採納在一起,以便充分地把每一個事實加以解釋;
是擴大認識的基礎,以便找到盡可能多的種種結果的原因。總之,「比 較」這兩個字應該擺脫全部美學的涵義,而取得一個科學的涵義。而那對 於用不相同的語言文字寫的兩種或許多種書籍、場面、主題或文章等所有 的同點和異點的考察,只是那使我們可以發現一種影響、一種假借,以及 其他等等,並因而使我們可以局部地用一個作品解釋另一個作品的必然的 出發點而已。19
或美國派雷馬克(Remak)所説的:
比較文學是超越範圍之外的文學研究,並且研究文學和其他知識領域 及信仰領域之間的關係。包括藝術(如繪畫、雕刻、建築、音樂)、哲學、
歷史、社會科學(如政治、經濟、社會學)、自然科學、宗教等等,簡言 之,比較文學是一國文學與另一國文學的比較,是文學與人類其他表現領 域的比較。20
可 見 , 兩 種 定 義 本 質 不 同 : 前 者 强 調 文 學 領 域 中 的 「 影 響 」 研 究 (influence studies),後者提出文學和不同領域的「平行」研究(parallel studies)。
曾經Benedetto Croce(克羅齊 1866-1952)也提了這個問題21,二指出三個觀念。
18 曹順慶:《比較文學論》,臺北市:揚智文化,2003,頁 36。
19 同前註18,頁 38。
20 同前註18,頁 39。
21 “La Critica. Rivista di Letteratura, Storia e Filosofia diretta da B.Croce” 1903:
https://ojs.uniroma1.it/index.php/lacritica/article/view/6615/6598
他首先分出「比較文學」與「比較方法」,克羅齊指出比較方法不限於文學,而別的 學科也可利用之,「比較方法」為研究方法之一。從此可見雖然比較文學運用比較方 法,運用比較方法的研究不一定是文學的研究,因此後者並非前者的定義。再者,克 羅齊認爲比較文學的定義必須包含兩個方面:其一為在不同文學裏的同樣或相近母題
(motifs)或形式之間的關係之研究;其二為文學作品的時代背景、政治、文化、社會 等方面的研究。據克羅齊而言,實際上「比較文學」與「文學史」不同之處為「比 較」兩字,而此義代表某一種更完整的文學史研究,因爲比較文學的特色就是一種
「全面性」,克羅齊所懷疑的就是此「全面性」實現的可能。
透過剛提到的説法,不難看出比較文學有雙方的意義,一個狹義,一個廣義:一 方面指的是一國與另一國(或多國)文學之間的比較研究;另一方面為文學與其他學 科的比較研究22。
另外,可以再進一步討論法國派提到的「影響」兩個字。簡而言之,「影響」是 比較文學研究方法之一,那麽,這裏可以同意古添洪對影響研究提到的想法:「影響 研究應從狹窄的資料發掘進入保留、排斥、吸收、變化、融會、貢獻等一系列的内在 的影響過程,憑此以洞察文學的創作過程及文學史的演變」23。換言之,進行影響研究 時,必須注意一些問題,例如收到外來影響的文學裏,什麽東西被保留,什麽東西被 排除?外來的影響如何被吸收?而此過程帶來什麽效果?
兩個不同國家/地區的作家/作品可以有直接的或間接的影響,而比較文學可以將之 作爲研究的基礎,當然,此非比較文學唯一的研究方法(例如還有類同研究或平行研 究),但由於新月詩人與西方文學充足交流的關係,本文以兩者之間的影響為基礎。
討論歐、美、中三地區對比較文學理論之爭並非本論文之目的,因此在此不必多 説,而卻可以再進一步説明本文的比較範圍。簡單來説,這裏的比較文學是狹義的,
「指超越國家、民族和語言界限的文學比較。它以不同民族、不同國家和不同語言的 文學之間的相互影響、相互關係為研究對象,通過它們在文學思潮、文學理論、作家 作品之間的影響、異同和關係的研究,認識各民族文學各自的特點,探索世界文學發
22 關於比較文學理論主要參考資料為《比較文學論》曹順慶等著,臺北市:揚智文化,2003;《比較 文學·現代詩》古添洪著,臺北市:萬卷樓,2011.
23 古添洪:《比較文學·現代詩》,頁5。
展的共同規律。」24。
新月派的十四行詩為本論文的主題,而筆者進行的比較研究主要有三個層次:第 一是透過義、英兩體的形式、節奏與題材發展及演變來探討新月詩人寫的十四行詩的 特色(在此層次分析新月詩派的十四行體裏,哪些特色被保留、排斥、吸收、改變);
第二是以中國傳統詩歌的音樂性來看新詩格律的問題;第三以新月詩人與外國文學和 文學理論之間的關係來探討漢語十四行詩誕生的因素。可見此三層次可以被歸納於
「詩體比較」、「古今比較」及「中西比較」,便希望透過如此的研究,可以回答上 文所提到的問題:不同語言與文化中,十四行體具有哪些共同點、哪些不同之處?詩 如何表達現代精神?在新詩的發展中,中西交流對新的審美觀有何成就?而十四行詩 如何符合此新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