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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一節 研究方法

個案研究法是一種實徵性研究,是以真實生活情境中的某一行為、事件、個體或團 體為單位,對其社會現象及特定的情境脈絡等方面進行整體而深入的探討(王文科,

2005;林淑馨,2010)。該研究法的主要目的在於揭示個案在特定脈絡下重要因素的交

互作用,以了解現象或事件的全貌(Yin,2003)。

本研究所關注的是個案幼兒園的音樂教學理念,及落實於音樂活動或課程中之教學 模式,為了全面且深入地了解該個案之總體現象,本研究採用描述性個案研究,其目的 在於對研究現象的脈絡進行詳盡、完整的描述(Yin,2003),以單一個案嵌入設計為 分析單位,將訪談、觀察及文件分析作為本研究資料之蒐集方式,以下茲對研究方法進 行分述:

一、訪談

訪談是有目的性的談話,與日常談話不同,它具有特定目的和規則,藉由談話過程,

可使研究者進一步了解受訪者對於問題或事件的看法、感受與信念(陳向明,2002)。

訪談通常透過口頭詢問的方式,來了解受訪對象之個人經驗與理念,以提供研究所需的

資料(王文科、王智弘,2008)。

本研究之訪談在形式上包含正式與非正式兩種,正式訪談為半結構式訪談,分別於 研究過程中針對副園長、帶班教師及外聘音樂教師各進行一次面對面之個別訪談,每次 訪談時間約為一個半至兩個小時,在訪談過程中,研究者會斟酌調整訪談順序與內容,

以保留彈性空間。

在非正式訪談部分,研究者於資料蒐集過程中,針對研究資料中部分仍需探究的問 題向副園長與帶班教師做進一步的釐清與詢問。另外,研究者於每次音樂教學觀察後,

針對外聘音樂教師在音樂教學中之實施狀況向其進行請教。藉由對不同教師之正式與非 正式訪談,以了解個案幼兒園之音樂教學理念與模式。

二、觀察

在個案研究中,觀察可為研究主題提供客觀的資訊(Hancock & Algozzine,2006)。

本研究之教學觀察對象為外聘音樂教師,研究者採入班觀察之參與式觀察,即研究者除 了是觀察者,也是事件的參與者,全程以觀察參與者的角色對外聘音樂教師所進行的音 樂教學進行觀察,每週進行一次,共計七次。觀察內容包含音樂教學步驟與策略等。研 究者為避免參與而無法對課上發生之情境完整記錄,在徵得外聘音樂教師同意後,在教 室側後方的角落處架設攝影器材,以真實記錄上課情境。

三、文件分析

文件分析的用途,在於作為檢核與增強其他資料來源的證據(黃瑞琴,2002)。本 研究所蒐集的文件包含由副園長提供之主題活動海報與實施計劃、帶班教師提供之班級 音樂活動觀察日誌,及外聘音樂教師提供之教學簡案等,作為訪談與教學觀察之輔助資

料。研究者對上述教師提供之各項音樂教學文件進行借閱,經其許可後,對資料影印後 進行編碼,並隨即歸入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