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方法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
總之,臺灣的行郊與郊商雖然有豐富的研究積累,但是大多將視角集中於清 代。因為許多研究無意之間使用了日治以後的史料,本文以此為契機,將主題放 在清末—日治跨政權之際到日治末期的臺南三郊,探討傳統商人團體進入現代社 會以後,尤其是日本帶來的殖民現代性底下,傳統商人應當如何調適。而日治臺 灣的案例又與中國的行會、西方的基爾特研究能夠建立何種對話,亦是本文的重 心。
第三節 研究方法
一、名詞定義與時間斷限
清代文獻中,曾出現「郊」、「行郊」、「郊戶」、「郊舖」以指涉臺灣傳統的商 人與商業團體,前二者用於指涉郊商所建立的商業團體,後二者為商業團體和個 別郊商所混用。33或許是因為文獻所使用的名詞常有混用之情況,過去的研究者 往往將個別郊號的興衰與整個郊的興衰畫上等號,例如前述研究回顧中提到林玉 茹駁斥卓克華將「郊」與「郊商」的發展混用,使得卓氏有關行郊沒落的論述缺 乏說服力。因此本文將盡力避免誤用或混用史料的情況,聚焦在商人團體,也就 是所謂「郊」、「行郊」的研究之上。
自日治初期的《臺南縣誌》(即後來的《南部臺灣誌》)、《臺灣私法》以來,
大致上已經將行郊視為商業團體。直到日治末期,東嘉生嘗試以西洋史中的 Gild
(Guild,中文多翻為行會),和德文中代表純商人組織的 Zunft 兩個名詞研究臺 灣的郊。東嘉生為臺灣經濟史發展分期,在這樣的脈絡之下將郊視為前現代商人 團體,是出於其本身對於臺灣經濟史,呈現線性發展史觀的詮釋。不過東嘉生的 研究方法受到戰後歷史研究的批判,認為 Guild 產生於歐洲封建時代的城市,與 中國史研究的背景大不相同。不過西方學界從 1990 年代以來,不再將 Guild 視 為封建的產物,也跨出歐洲的研究場域,積極地與世界各地區的工商業團體研究 進行對話。因此本文欲借助國外歷史研究的新方法、新觀點,以臺南三郊在清末
33 林玉茹,〈商業網絡與委託貿易制度的形成:十九世紀末鹿港泉郊商人與中國內地的帆船貿 易〉,頁 6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
和日治後發展的案例,呼應世界各地的 Guild 如何走入現代社會。
本文欲以臺南三郊作為研究題材,進行商業史、商人團體與地域社會之研 究。至於如何界定所謂的臺南地區,則以開港前鹿耳門—安平這一口岸為核心,
延伸至與鹿耳門—安平港口系統保持緊密商貿關係的各個港口市鎮34。透過港口 運輸的連繫,府城商人團體與南部地區各港口市鎮間保持著密切的往來,於清代 時形成龐大的商業規模。臺南地區自荷、明鄭至清代,發展成臺灣最大市場圈,
擁有清代臺灣最大的商業規模和城市規模。18 世紀末中部開鹿港為正口後(1784 年),臺南地區在地商人的活動範圍,大致為北港至東港、枋寮沿岸各港口市鎮。
35而臺灣南部地區最具代表性的臺南三郊,如何在貿易型態改變的氛圍、跨政權 的變局之下維持組織的機能,以求維護在地商人本身的利益,是本文的重點之一。
在時間斷限上,從清代「郊」在臺南地區出現為始,一直到日治時期行郊被 商工會議所(Chamber of Commerce)整併為止,歷時約 170 年。採取橫跨清代 與日治的研究方法,是為了回應近年臺灣史所重視的跨政權研究,而以傳統的商 業組織為例,探討跨政權下商業組織之變化。
二、史料運用
過去有關「郊」的研究,常以清代的方志、文集、碑刻,以及日治的舊慣調 查資料作為史料。本文撰寫清代臺南三郊的發展所用之史料,除了加入前人不曾 使用過的《怡和洋行檔案》、《總理衙門事務檔》,其餘史料大致上與先行研究並 無相差太多。《怡和洋行檔案》由葉振輝節錄翻譯,刊載於《高市文獻》,檔案中 反映了開港通商前後洋商、本地商人與官府之間的競爭與合作。36《總理衙門事
34 所謂的港口系統指的是在一定地域內,各種不同等級港口之間基於密切的互動關係,形成港 口系統。由於港口規模不一,功能不盡相同,受距離遠近之限制,彼此連結的強弱程度不一,
遂形成具有階層關係的不同港口系統。林玉茹將港口系統粗分為主系統、次系統、小系統、單 位港口及孤立港口等幾種類型。參見林玉茹,《清代臺灣港口的空間結構》,頁 130。
35 第四小期(1784-1830)以來,一直到第六小期(1861-1870)及第七小期(1871-1895),臺南 地區的貿易範圍大約維持在西南沿岸地區,僅以第七小期往東南部(卑南地區)延伸而已。不 過港口系統的論述只是提供本文參考之用,最重要者仍然是從史料的蛛絲馬跡中,尋找臺南地 區商人團體活動的痕跡,才能準確地判定清末至日治臺南地區之範圍。參見林玉茹,《清代臺 灣港口的空間結構》,頁 241-247、261-270、279-294。
36 葉振輝,〈1850 年代怡和檔臺灣史料輯要〉,《高市文獻》6 卷 3 期(1994.3)、葉振輝,〈186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
務檔》收錄了許多清末華洋糾紛的案件,亦有臺南三郊協調華洋糾紛的重要史 料,可說明臺南三郊在開港後並沒有沒落,反而繼續在商業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透過史料的重新整理,本文將指出許多先行研究遺漏的重要史料,以期進一步修 正清代行郊的研究成果。
日治時期對於郊的研究而言,是個較新的領域,因此本文利用日治時期的《總 督府公文類纂》、《府、州、廳報》、寺廟臺帳、報章雜誌資料與人士名鑑等史料,
一窺臺南三郊於日治時期的轉變。透過日治時期官方與民間的各種史料,呈現政 權交替以後,新的時代如何看待臺南三郊,並賦予傳統商業團體哪些新的使命。
本文撰寫期間,曾赴三郊水仙宮、三郊鎮港海安宮、三郊營仔腳朝興宮溫陵 廟、顯宮里鹿耳門天后宮等寺廟實地田野踏查。經訪問廟方耆老,發現臺南三郊 解散後由於時空變異太大,相關的資料已經所剩無幾。
三、論文章節架構
本文除了第一章為緒論、第五章為結論以外,其他各章節安排如下:
第二章描繪清代臺南三郊的發展。臺南是具有商業傳統的地域社會,而臺南 貿易史的開展,影響整個南部臺灣的社會經濟史脈絡。清代以後,隨著沿海各地 港市之開闢,商人從河口、海口出發,向內陸扎根。
許多研究將郊商資本視為外來資本,認為郊商是來自對岸從事兩岸貿易的福 建商人。不過無論郊商資本來自外地或本地,「郊」就是依據在地關係結合而成 的同業團體,不應該與郊商的情況混淆。另外隨著洋行資本進入南臺灣,買辦的 角色隨之出現在臺灣歷史的舞臺上,然而國內對於買辦、洋行與郊商之間的研究 成果卻相當稀少,因此本章第三節將釐清開港後,郊在貿易環境改變下的肆應。
第三章欲探討跨政權之下臺南三郊面對時代的變遷,在輸出入和移出入對象 轉換的局面之下,臺南三郊該如何維繫原本的商業機能。其次,明治時期以後,
臺南三郊改名為三郊組合,部分的安平與府城商人退出而打狗商人加入。本地商 人為何要維護臺南三郊的商業團體機能,又作了何種的努力使臺南三郊適應新的
年代怡和檔臺灣史料輯要(續)〉,《高市文獻》7 卷 1 期(1994.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3
時代,是本章要探討的主題。
第四章延續第三章對組織、社會經濟機能等問題的討論,直到臺南三郊在戰 爭時期結束。清代法律對「法人」的法概念模糊的情況之下,行郊組織較容易得 到官方特別認可與規範。但是到了日治時代,面對現代的國家機制,行郊組織存 續與否,則必須得到殖民者的行政法律認可。在殖民政府的法規和體制之下,如 何看待臺灣傳統的商業團體,及行郊如何運用政治和經濟上的策略,謀求殖民者 的承認,都是尚待了解的問題。臺南三郊與臺南商工會之關係、三郊爭取社團法 人化的過程,與戰爭時期被整併進入商工會議所,是本章的重要課題。另一方面,
日治以後臺南有許多的廟宇皆仰賴三郊維持,因此日治時期臺南三郊對於地方公 產的管理及三郊對地方社會的參與,亦是本章要討論的主題。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