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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明治時期臺南三郊的困境

第二節 臺南三郊的組合化與存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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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替對臺南三郊帶來十分嚴重的衝擊。臺南三郊的商人在 1895 年大多選擇內渡 避亂,雖然在日後多重新返臺經商,或將產業交給親族繼續經營,但在郊商本身 尚且自顧不暇的情況之下,臺南三郊自然一時之間廢墮。1895-1899 四年之間的 空窗期,三郊無力管理公產,使得旗下廟宇被登記為官有地。三郊雖然一時不振,

卻並未從此消失,由於日治初期特殊的時空背景,三郊在新時代又一次背負商業 團體的使命。

第二節 臺南三郊的組合化與存續

臺灣的華商19待局勢穩定以後,紛紛回到臺灣重新經營生理。華商回到臺南 以後,陸續添購新的中式帆船進行貿易,因此 1896 至 1898 年間安平口岸的中式 帆船進出口噸數,有上揚的趨勢。20為了處理貿易恢復後的商業糾紛,有些郊率 先修訂郊規繼續運作,例如明治 29 年(1896)2 月 20 日,臺南綢布郊金義興集 合 26 家布商重新制定四條規約,包括公定售價、不得賒欠、議事規則等原則。

綢布郊特別說明制定規約的動機:

……我布郊者前章雖創,無奈爾來景況遷變,奸策滋生,多為被欠所悞,

以致血本無歸,不可勝數。今者公訂新章,臚列于左,凡我同門各須照約,

毋違厚望。則際屢端肇慶,聊可展策,庶啟後祚綿祥有關裨益也。……

由上述引文可知,綢布郊重新制定規約的動機主要出於大環境變遷。由於政權交 替局勢不穩,商場上可能有心存僥倖的不肖商人,藉機賴帳不還,因此華商仍相 當依賴郊的公信力。

19 日治以後選擇日本國籍的臺灣商人,固然以本島商人、臺灣商人稱之即可,但明治時期有些 商人選擇國籍的時間甚晚,在相關資料上仍掛清國籍,例如附錄四 1906 年的三郊成員中,祥 和號店主陳景榮仍然維持清國籍。

20 李佩蓁,〈安平口岸的華洋商人及其合作關係—以買辦制度為中心(1865~1900)〉,頁 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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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島人期望繼續以郊作為商業團體的想法固然可以理解,但日本官員與商人 能否理解什麼是郊,則是另一個問題。首先以日本史的背景來說,江戶時代也有 與郊類似的商業團體。日本早先禁止商人結社,17 世紀中後期日本國內的大型 批發商「問屋(トンヤ)」逐漸興起,問屋按照業種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廻船(カ イセン)問屋、米問屋、紙問屋……等批發商號。在大阪的問屋首先發展出「諸 問屋仲間」(ショトンヤナカマ)聯合的形式,而官方則予以默認,此後關於仲 間、組合(クミアイ)的禁令隨之取消。問屋在元祿時期(1688-1703)由於商 品運輸大量化,而沿岸海運所用的菱垣廻船(ヒガキカイセン)時常發生海難,

為了與廻船問屋交涉運輸上的糾紛,江戶前往大阪貿易的商人,於 1694 年成立

「十組問屋」(トクミドンヤ)的商業團體,而大阪的問屋商人與之相對成立「二 十四組問屋」(ニジュウヨクミドンヤ),建立雙邊的海運同盟。21因此就日本近 世的商業團體發展歷史,以仲間、組合與問屋的角度理解臺灣的郊與郊商,是非 常自然的情形。

維新以後,日本嘗試學習西方設置商會。1877 年商人澀澤榮一設立東京商 法會議所,同時日本在廢除不平等條約的談判上,遭英國公使 H. S. Parker 質疑 日本沒有現代的商會,大藏卿大隈重信以此事為當務之急,由內務省勸商局每年 撥 1000 円補助金給東京商法會議所。隔年商人五代友厚,設立大阪商法會議所,

但是到了 1881 年僅有 15 個城市設立。1883 年太政官公告解散商法會議所,並 由商工會取代,卻沒有收到預期的成果,舊的商法會議所並沒有解散,而與商工 會併行,另外無論是商法會議所或商工會,所訂的規約並沒有法律依據。紊亂的 情況,直到澀澤榮一與京都商工會議所會長浜岡光哲推動商工會議所的立法,並 於 1890 通過〈商業會議所條例〉,1902 年制定〈商業會議所法〉,日本的商會商 事立法至此才完全成形。22

由上可知,日本歷經數十年的努力,才學會設立現代商會。日本取得臺灣時,

21 藤田貞一郎、宮本又郎、長谷川彰,《日本商業史》(東京:有斐閣,2002),頁 37-47。

22 藤田貞一郎、宮本又郎、長谷川彰,《日本商業史》,頁 18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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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內地商工會議所初具現代的規模,而臺灣與日本的商業慣習有所落差的情況 下,不可能適用〈商業會議所條例〉,因此政府必須尋求不同的統治邏輯治理臺 灣。23明治 31 年 (1898) 12 月至明治 32 年(1899)年 2 月,臺灣總督府事務 囑託安江稻次郎奉命調查臺北、臺中、臺南三地的商工業。安江稻次郎在臺南時,

拜訪蔡國琳、許廷光、王雪農、周增求、Bain、關善次郎、鳥羽北誠等臺南重要 紳商,徵詢在臺南設置商業團體的意見:

……因彼我之間疏於溝通,導致政治上的失策。諸如掃蕩土匪的結果、在 臺南逮捕苦力的暴行、地方稅課徵方法、地方行政官廳對待土人的施政,

悉數造成本島人與內地人之間的巨大隔閡。對此的救濟策略為再度重整會 館、郊幫等組織,回復昔日舊觀同時,也結合內地人的商業團體,特別是 依據兩團體合議的結果,除可提供施政的參考外,亦能因此得到好評。例 如荷蘭時代的地方行政法則,豈是古今的方便法而已?故不應捨棄。24

由上可知,日本政府確實地感受到臺灣人對日本內地人,依然無法消除戒備的心 態。在這樣不穩定的內臺關係基礎下,若政府強制推行共同的商業團體,無異是 緣木求魚。因此政府參考臺灣的慣習,打算採取溫存的作法,讓臺灣人和內地人 分別設立自己的商業團體,等雙方的商業團體建立以後,再推動郊與內地人商業 團體共同決議商務。

安江稻次郎的報告書,由殖產課長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閱覽過後,復興郊會 的想法大致上已經拍板定案。25明治 32 年(1899)11 月 13 日,臺南三郊召開睽

23 臺灣商工會議所令實行以後,地方上原來的商業團體必須解散,若過早在日治初期實行,對 本島人來說並不見得有益。參見〈商工會議所設立の曉實業團體は解散〉,《臺灣日日新報》1938 年 3 月 6 日,第 2 版。臺灣總督府,《臺灣總督府府報》2820 號,1936 年 10 月 27 日。

24 〈事務屬託安江稻次郎臺北外二縣商工業調查複命書〉,臺灣總督府檔案,403-1,殖產門商業 類,1899 年 6 月 9 日。翻譯參考自顏義芳(編譯),《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殖產史料彙編(明 治二十八年至明治三十五年)》(南投市:臺灣文獻館,2002),頁 93。

25 〈事務屬託安江稻次郎臺北外二縣商工業調查複命書〉,臺灣總督府檔案,403-1,殖產門商業 類,1899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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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以久的總會,制訂 14 條規約,由於篇幅較長,茲收錄於附錄 6。由附錄 6 可 知,臺南三郊在組織中加入日籍顧問,提供法規制度諮詢,代表重振臺南三郊不 但是溫存的舊慣統治原則,本島商人也藉由臺南三郊作為了解日本法規制度的平 台,除了日籍顧問外,由地方官長和銀行支配人出任三郊的名譽顧問。而三郊根 據清代的爐主、大籤、郊董、稿師、大斫等職務,修改之後成為正副組合長、幹 事、議員、通譯、雜工,雖然幹部的人數擴充許多,但仍然可見清代的影子。不 過清代仍強調北、南、糖三郊平等,各自管事的界線,到了日治以後由北郊大簽 擔任組合長,整個三郊在名義上可說是完全統一了。26另外三郊組合的章程已經 與清代有很大的不同,首先三郊的財務必須透明化,在春秋兩季的總會上報告財 務狀況。其次對於違反組織的成員,改以罰金或革除的方式處分,與清代規定罰 戲酬神的作法不同。最後,三郊組合嘗試透過定期聚會建立嚴密的組織,會期分 為總會、評議會、臨時會三種,總會一年召開兩次,而評議會則在每週日晚上 8 點舉行。根據以上較為新穎的規約,可知臺南三郊的組織架構隨著時代改變,也 注入了新的活力,進而踏出重興的第一步。

圖 3-1 1899 年三郊組合組織架構示意圖

26 參見附錄 1。

組合長 1 名

(北郊大簽)

副組合長 2 名

(南、糖郊大簽)

幹事長 1 名 顧問 1 名

(日本人)

副幹事長 2 名

幹事員 10 名

評議員 20 名

通譯 1 名(常駐 事務所辦事)

雜工 2 名 名譽贊助員

(地方首長)

特別贊助員

(銀行支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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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 32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6 點,「三郊會」舉辦宴會,邀請臺南縣知事磯貝 靜藏、縣書記官森尾茂助等縣廳高等官,以及地方法院院長、辨務署長、總督府 囑託等官員到場與會。經會長王雪農的問候以及縣知事的演說,宴會直到晚上 10 點才散場。值得注意的是,報載當時參與宴會的郊員共有 70 餘名,比起兩年 前三郊商號不足 30 號相比,已經有了相當顯著的改善。27另外官方的態度亦相 當積極,不但臺南當地的重要官員都出席表達支持,連總督府也派員南下祝賀,

顯示政府對臺南三郊重興寄予重望。

此後恢復「郊」成為本島商人的主要論調,12 月 9、10 二日報上連續刊載

〈臺商重興郊會論〉。該文點出了若干應該讓「郊」重興的原因:1.臺灣人的「郊 會」就是日本人所謂的「組合」,2.行郊組織能夠有效的整頓市況,3.就歷史來看,

臺南三郊數度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地方公務,4.今天如果遇到關稅費率、市場規則 對商務有所妨礙的部份,仍然需要依靠臺南三郊向官府訴願。28

明治 32 年(1899)12 月,三郊會長王雪農呈給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請求改 革通貨的稟文當中,可以看見三郊會長的正式署名為「臺南縣城大西門外三郊組 合員總代正會長王雪農」。29雖然有時亦稱三郊會,例如稟請總督府改革流通貨 幣一事,在隔年(1900)1 月 28 日見報時,稱臺南三郊為「三郊會」。30但日治

明治 32 年(1899)12 月,三郊會長王雪農呈給臺灣總督兒玉源太郎請求改 革通貨的稟文當中,可以看見三郊會長的正式署名為「臺南縣城大西門外三郊組 合員總代正會長王雪農」。29雖然有時亦稱三郊會,例如稟請總督府改革流通貨 幣一事,在隔年(1900)1 月 28 日見報時,稱臺南三郊為「三郊會」。30但日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