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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綜合前三節對於研究動機和本研究的說明,本研究之研究問題如下:

1. 如何以德行取徑來理解環境倫理?其理論的特徵與架構是?而依德行取徑對 於倫理教育的啟示是?

2. 環境典範人物-瑞秋‧卡森針對 DDT 濫用議題,如何進行倫理判斷與倫理實 踐?她展現了哪些環境德行?

3. 以德行取徑詮釋環境倫理教育,教育之目的與內涵為?

本研究之旨趣在回答「我們應當如何理解環境倫理教育?」,因此問的是教育理 論、教育哲學範疇的問題。本研究之目的不在於實務上的設計課程或教學應用,來說 明實務上要如何具體的進行環境倫理教學。而是處理教育理論的問題,以德行取徑,

提供環境教育者採取一種融貫的觀點來詮釋「環境倫理教育」,希冀未來教育者可以 對於「環境倫理」的相關課程的設計,有更多的啟發。

而基於上述的研究問題,本研究所進行的工作如下:

1. 回顧環境教育定義中,如何描述環境倫理;並且檢視學者們對倫理教育的看 法,針對其共通點和不足之處討論。

2. 依 Ronald L. Sandler 之理論,闡釋德行取徑環境倫理的架構;依此討論環境倫 理,思考如何應用在環境倫理教育之上。

3. 以德行取徑詮釋瑞秋‧卡森女士的故事;說明一個有德者如何思考倫理議 題,並且在她的生活中,展現了哪些環境德行。

4. 統整出環境倫理教育之目的與內涵,包含了環境倫理的意義、環境德行的內 容,以及培養環境德行的方法。

在但昭偉的文章〈教育理論的建構及教育實作〉中,他認為教育理論建構者的工 作,在於以哲學為基礎,來討論公民教育理論的目的、原理與可能的原則。將某種哲 學理論運用在教育的討論上,因而思考,哪些是這樣的觀點下,教學活動的前提或預 設,而可以作為教育理論的藍圖(但昭偉,1994)。此外,在建構教育理論時,但昭 偉特別強調的是「教育理論的提出主要並不是在於解釋教育活動的真相或事實-而是 在求教育活動圓滿的、且合理的進行…」(但昭偉,1994:192)。以及,「什麼才是 可以為我們所接受的、可以合理的引導諸多實務活動進行的原理原則?」(但昭偉,

1994:192)。

根據他的看法,建構教育理論,其意義在於為這些涉及哲學的基礎問題找到了可 能的答案後,應該將之看作是一種給予教育實務工作者的「參考」或「輔助」;而

「非實然」且「片面的」能夠直接應用在實際的教學現場上。因而本研究所稱得「蘊 義」指的是,值得教育者理解倫理教育的一種方式,當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面向。畢 竟教育理論的提出,並不是要解釋教育活動的事實,而僅僅靠教育理論的提出,就要

「指導」教學現場,做出合理且一體適用的教學設計,也顯然是不夠的。

而本研究的研究方法,是基於教育哲學學者 Hirst 的想法;教育的理論特性,是一 種具有價值判斷的指向功能,因為教育理論的用途在於讓教育的實踐活動進行的更順 利、更有方法、意義與目的,因而教育理論有別於科學理論,很難單純的用實證研究 方法獲得真理,因為教育理論本身充滿了價值判斷(引自簡成熙,1997)。因為本研 究著重在德行取徑環境倫理的理論介紹,以及將理論應用在實際的典範人物上,具體 的顯示出我們倫理教育之目的與內涵為何,因此難以具體的用實驗設計或實證的方法 進行。

又,如同李奉儒教授所言,這樣對教育理論的基礎研究,應採用哲學的態度,連 結教育理論與實務,透過仔細的琢磨與推敲,發展出可以應用的教育理論,以協助教 育實務活動的順利進行(李奉儒,2004b:49-56)。

因此,研究者將採取哲學研究法,透過文獻回顧與理論思辯的哲學研究過程,對 本研究之核心問題:「環境教育中的環境倫理教育」、「德行取徑環境倫理」、「環 境典範人物的環境德行」,透過理論的爬梳和詮釋,統整出環境倫理教育之蘊義。以 下段落將以:(1)哲學研究法之意義、(2)概念分析的特徵、(3)哲學思考的策略,來一一 說明研究方法。

二、哲學研究法

(一)哲學研究法之意義

根據教育哲學家 Soltis 認為,由於一般人對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觀念、語言,並不加 以探討;教育工作者也往往習以為常的使用教學、學習、教材等等術語,但是卻忽略 這些觀念間意義的細微差異(梭爾提士,1995)。此外,教育語言往往是價值取向 的,因此,透過對這些概念進行分析,使我們更複雜且小心地使用之,對教育概念進 行哲學式的分析,往往能使教育事業孕育出更深入的洞見(梭爾提士,1995)。而所 謂的哲學式分析,是「關注概念分析的問題,以及知識、信念、行動與活動之基礎的 問題」(李奉儒,2004b:77)。

因而在教育領域中,應用哲學式的分析方式來研究教育問題的,被稱作哲學研究 法,最早見於研究法專書討論的為洪仁進(1993)的文章-〈哲學研究法〉。他認 為,哲學研究法是一種可利用分析哲學、現象學、詮釋學、結構主義以及批判理論等 主要哲學思潮,為教育研究提供不同的認知方式,因而這是一種綜合的研究方法,係 研究者根據研究問題及研究目的的需要,選擇適當的研究方法,解決研究問題、達成 研究目的(洪仁進,1993)。

哲學研究法的特色,則可透過楊荊生〈哲學研究法與其他教育研究法的關係〉一 文來理解。他指出,哲學研究法是一種理論分析法,是無所不在的、最基礎、最重要 的研究法之母;由於教育研究是一種價值性活動,因而教育理論、教育目的,不可避 免的一定由一套哲學思想之預設發展而來,因而注意各種概念與術語間的意義,避免 價值判斷,以理性思考,用分析、思辨、辯證、詮釋等思維歷程作為研究時的主要方 法(楊荊生,1993)。通過哲學研究法,可以探討教育的理論和實務,發現當中普遍 的原理原則,用以指引教育的實施,諸如: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教育方 式、教育行政等等問題(楊荊生,1993)。他最後強調,雖然用哲學研究法可以建立 具指導原則的教育學理論,但是此原理原則是否具普遍性,則須經過科學的驗證歷 程,由驗證的反應後,再以哲學的方法探討理論的可行性與價值(楊荊生,1993)。

國內教育研究領域以「哲學研究法」探討教育理論的,以李奉儒教授所指導之碩 博士論文最具代表性(如王耀庭,2011;李慧娟,2013;周毓芳,2006;吳孟芬,

2004;陳惠敏,2009;翁世璋,2001;程雲鵬,2004;詹允文,2007;謝糧蔚,2008 等人)。而李奉儒教授亦將此研究方法又稱作「哲學思考」(philosophilizing);他認 為,由於教育是一種跨學科的實踐知識領域,其中涉及各種學科及其應用;而透過哲 學思考,可將教育各種多樣化的因素在學術上嚴謹地整合,如同 Crittenden 所說:「藉 由基礎目的和關鍵概念的分享,以及對共同的、有意義的問題之認知,一個在實質層 次上的一致性仍是可以獲得的」(引自李奉儒,2004b:2)。以及 Wilson 與 Cowell 的 主張認為:「哲學家在教育的角色是可以界定共同的基本概念,必將探究的多樣面向 建構成一組一致的規範性理論」(引自李奉儒,2004b:2)。

因此,環境教育作為一種跨學科的實踐知識,牽涉到繁複的倫理和價值性的語 言;尤其本研究之主軸「環境倫理教育」,學者們詮釋和理解「倫理」的方式,迄今 未有定論。因而唯有通過哲學思考的廣度與深度,方能建立有系統的教育主張,如李 奉儒所言:

「運用清晰、合理的哲學思考,來理解、批判,謹慎地思考教育問題,建立有系 統、有條理的教育主張,涵育正確可行的教育理念,最後形成合認知、合價值的 教師哲學。」(李奉儒,2004b:25)。

(二)概念分析的特徵

哲學研究法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概念分析」;就是對重要的教育概念進行哲 學討論,進而能夠對當中的隱含與論證能有更清楚的理解。「概念」(concept)指的 是一種基本的存在範疇或分類,是人們藉以理解、認識和討論事物的心智符號,而概 念通常不是指實質的事物個體本身(entity),而是抽象的指向物(abstract objects);

因此談到特定概念之時,就有了認知活動,過濾了人們對世界的經驗。

所謂的概念分析就是運用哲學的思考方式,重新歸納、解釋並理解,人們是如何 認識經驗世界的過程。因為經驗世界並非以井然有序的面貌出現,以致人如何經驗、

如何認識,也呈現著紛繁的現象;為了使我們的認識,擁有更一致意義,因而必須對 概念加以分析、比較與歸類、統整。其目的在於分辨用字時之意義異同,釐清背後的 預設和觀點,藉由分析的手段,可以澄清語言結構中混淆、不明或誤解,使得語言使 用的概念架構更加地一致,進而發展出更為理性的信念與實務。

研究者在此採用分析哲學、語言哲學家維根斯坦(Wittgenstein)對「概念分析」

的看法歸納認為,分析使用某一概念的各種範例,並且在這些使用當中相對事例或相 似事例來進行比較論證,使得該概念的邏輯逐漸釐清(引自李奉儒,2004b)。為此,

研究者將分析不同學者對同一概念、同一類型論述之主張,是如何理解其意義與指 涉,並且進行比較,找出相似或會產生矛盾的地方,進而思考這些論述所有的共識或 是隱含的問題。

而關於教育理論的概念分析,洪仁進認為,我們可以從 Peters 等人的想法來思 考;首先是透過歸納和分析的手段,過濾出核心的用法和邊陲的用法,而找尋到的核 心用法,就是必要條件;而過濾的過程,則可以用相近或、相關的概念來比較、思辨

而關於教育理論的概念分析,洪仁進認為,我們可以從 Peters 等人的想法來思 考;首先是透過歸納和分析的手段,過濾出核心的用法和邊陲的用法,而找尋到的核 心用法,就是必要條件;而過濾的過程,則可以用相近或、相關的概念來比較、思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