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中高齡退休規劃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中高齡退休規劃之相關研究

一、退休規劃之意義

退 休 的 概 念 隨 著 社 會 變 遷 而 改 變 , 在 半 世 紀 前 的 農 業 社 會 中 , 對 大 多 數 的 人 而 言 ,「 屆 齡 」 退 休 這 個 名 詞 並 不 存 在 , 只 要 能 「 動 」, 就 沒 有 所 謂 的 退 休,可 以 說 人 們 並 沒 有 退 休 的 概 念( 薛 承 泰,曾 敏 傑,2002),但 是 隨 著 時 代 的 改 變 , 退 休 的 意 義 持 續 在 改 變 中 , 一 方 面 為 因 應 人 口 老 化 及 減 少 政 府 財 政 的 負 擔 , 工 業 先 進 國 家 在 縮 減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上 採 取 如 提 高 老 年 年 金 給 付 年 齡 、 提 高 年 金 加 保 年 資 、 鼓 勵 延 後 退 休 、 或 鼓 勵 退 休 後 繼 續 工 作 等 ( 薛 琦 , 1997)。

與 延 後 退 休 同 時 並 存 的 現 象 , 則 是 相 反 的 提 早 退 休 , 許 多 雇 主 或 公 司 包 括 政 府 機 關 都 提 供 了 「 提 早 退 休 優 惠 」 辦 法 , 藉 著 退 休 金 給 付 的 優 惠 方 式 , 吸 引 員 工 在 尚 未 屆 退 休 年 齡 時 辦 理 提 早 退 休 , 這 對 雇 主 與 員 工 而 言 , 都 產 生 有 利 的 誘 因 , 雇 主 可 藉 此 縮 減 人 工 成 本 , 或 雇 用 薪 資 較 低 、 技 術 較 新 的 年 輕 的 員 工 取 代 , 尤 其 在 經 濟 不 景 氣 時 , 企 業 縮 編 或 合 併 造 成 許 多 中 高 齡 勞 工 自 願 或 非 自 願 性 提 早 退 休 , 另 一 方 面 , 員 工 若 有 較 優 惠 的 退 休 條 件 , 或 考 慮 享 受 退 休 的 休 閒 生 活 , 或 者 嘗 試 開 發 事 業 的 第 二 春 , 也 有 可 能 吸 引 更 多 人 提 前 退 休 , 例 如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 中 高 年 就 業 現 況 調 查 」 資 料 , 即 顯 示 預 計 在 55 歲 時 退 休 者 即 占 有 20.1% (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 2000)。

目 前 在 職 的 中 高 齡 者 對 於 未 來 的 退 休 規 劃 , 依 照 國 情 與 身 心 需 求 的 觀 點 包 括 : 身 心 健 康 的 維 持 與 保 健 、 生 活 的 自 我 照 顧 、 經 濟 安 全 保 障 、 參 與 服 務 社 會、尊 重 與 被 尊 重、追 求 生 命 意 義 與 自 我 實 現 等( 張 德 聰 等,2012)。

對 於 即 將 邁 入 退 休 的 的 人 要 如 何 規 劃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是 需 要 學 習 的 , 退 休 生 活 規 劃 包 括 下 列 面 向 :

( 一 ) 身 體 健 康 的 維 持 與 保 健 、 預 防 老 化 產 生 的 疾 病 , 以 及 學 習 逐 漸 面 對 老 化 的 適 應 。

( 二 )心 理 的 調 適 與 因 應:學 習 面 對 人 生 老 年 階 段 的 心 理 適 應 如 孤 寂 感、

擔 心 、 與 其 他 此 階 段 的 適 應 問 題 。

( 三 ) 人 際 關 係 的 調 適 : 角 色 的 轉 換 、 離 開 職 場 後 的 人 際 歸 屬 , 以 及 同 輩 親 友 離 去 的 往 生 , 都 需 要 有 一 番 的 調 適 期 。

( 四 )休 閒 生 活 的 安 排:退 休 後 時 間 變 多 了,妥 善 安 排 喜 愛 的 休 閒 活 動 , 例 如 固 定 的 運 動 時 間 或 擔 任 志 工 參 與 社 會 服 務 。

( 五 ) 經 濟 來 源 的 保 障 : 因 應 退 休 後 沒 有 收 入 , 應 事 先 即 規 劃 未 來 退 休 後 的 經 濟 來 源 , 足 夠 退 休 後 生 活 所 須 額 度 , 保 障 生 活 無 虞 。

( 六 ) 終 身 學 習 的 安 排 : 跟 隨 時 代 的 脈 動 學 習 新 的 事 物 , 如 電 腦 網 路 等 與 社 會 接 軌 , 或 者 培 養 自 己 的 興 趣 , 實 現 未 完 成 的 夢 想 等 。

( 七 ) 再 就 業 的 規 劃 : 對 於 有 繼 續 就 業 想 法 或 需 求 的 人 , 可 事 先 蒐 集 資 料 或 學 習 新 技 能 以 開 創 事 業 的 第 二 春 。

本 研 究 目 的 之 一 在 探 討 臺 東 縣 高 齡 者 的 退 休 規 畫 情 形 , 因 此 , 將 參 考 文 獻 中 所 提 出 之 退 休 生 活 規 劃 面 向 , 包 括 身 心 的 調 適 與 因 應 、 人 際 關 係 與 社 會 參 與 、 休 閒 及 教 育 和 經 濟 來 源 與 再 就 業 的 需 求 , 納 入 研 究 設 計 的 訪 談 大 綱 中 , 據 以 了 解 臺 東 縣 人 士 的 退 休 規 劃 準 備 內 容 大 要 。

二、退休生活規劃的內涵

退 休 不 是 人 生 趨 於 結 束,而 是 另 一 階 段 的 開 始。退 休 代 表 個 人 生 命 歷 程 中 一 個 重 要 的 地 位 推 移 ( status passage), 如 同 結 婚 、 畢 業 、 工 作 或 失 業 一 般,任 何 一 次 的 地 位 推 移,意 味 著 個 人 將 開 啟 某 一 地 位,並 結 束 另 一 個 。 同 時 , 地 位 推 移 也 意 味 著 個 人 可 能 失 去 或 獲 得 權 力 、 特 權 和 聲 望 等 , 個 人 的 自 我 意 識 、 認 同 , 以 及 行 為 亦 產 生 改 變 ( Cockerham, 1991)。

Taylor & Doverspike( 2003)指 出 , 過 去 相 當 多 研 究 顯 示 , 退 休 規 劃 不 僅 影 響 個 人 的 退 休 決 定 與 離 開 職 場 的 時 間 , 與 退 休 人 員 對 退 休 的 態 度 具 有 重 要 且 正 向 的 關 連 性 。 同 時 , 退 休 規 劃 亦 有 助 於 退 休 後 的 適 應 , 也 降 低 焦 慮 與 憂 鬱 等 心 理 徵 候 。

換 言 之 , 一 個 人 退 休 後 日 子 滿 意 與 否 與 退 休 前 的 準 備 工 作 有 重 大 關 聯 , 退 休 前 若 有 較 完 善 的 退 休 計 畫 或 準 備 , 則 退 休 後 會 有 較 佳 和 較 快 的 適 應 。 即 便 未 來 情 況 與 預 期 有 所 出 入 , 因 對 未 來 已 有 廣 泛 與 深 刻 的 思 考 , 其 問 題 適 應 仍 較 好 。

現 代 社 會 中 的 個 人 其 工 作 為 自 我 認 同 重 要 來 源 , 一 旦 從 工 作 職 場 退 休 , 其 可 能 因 不 再 活 躍 於 組 織 中 、 影 響 力 與 權 威 大 為 降 低 , 進 而 衝 擊 個 人 自 尊 與 認 同 感 。 因 此 , 如 何 面 對 此 人 生 重 大 的 地 位 推 移 , 實 為 個 人 生 命 發 展 歷 程 的 重 要 課 題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 2012) 之 受 僱 員 工 動 向 調 查 發 現 , 民 國 100 年 受 雇 員 工 平 均 退 休 年 齡 為 57.1 歲,55 歲 至 64 歲 年 齡 退 休 者 占 60.1%最 高;銓 敘 部 ( 2011) 指 出 公 務 人 員 平 均 退 休 年 齡 55.25 歲 。 再 加 上 國 人 平 均 餘 命 不 斷 延 長,個 人 退 休 後 的 生 涯 年 數 將 近 有 20 年 以 上。如 能 針 對 這 段 期 間 進 行 妥 善 規 劃 , 不 僅 可 減 緩 個 人 產 生 生 理 、 心 理 、 經 濟 或 社 會 等 層 面 之 問 題 , 更 能 積 極 主 動 持 續 進 行 社 會 參 與 , 破 除 退 休 即 等 於 老 年 依 賴 、 被 扶 養 或 無 用 之 污 名 。

協 助 退 休 者 調 整 心 態 、 維 繫 與 他 人 良 好 互 動 關 係 、 完 善 其 獨 立 的 經 濟 生 活 、 規 劃 休 閒 與 活 動 、 保 持 愉 悅 與 健 康 身 心 , 進 而 積 極 開 發 與 運 用 退 休 人 員 的 潛 能 , 實 現 退 休 前 未 曾 實 現 的 理 想 等 工 作 , 使 退 休 人 員 生 活 不 再 是 沒 有 尊 嚴 、 渾 渾 噩 噩 、 沒 有 目 標 的 等 候 人 生 大 限 來 臨 , 是 當 前 協 助 退 休 人 員 做 好 妥 善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的 重 要 課 題 。

一 般 而 言,退 休 生 活 主 要 特 點 有 三:休 閒 的 時 間 增 多、經 濟 收 入 減 少 , 以 及 社 會 關 係 的 改 變。首 先,退 休 後 休 閒 時 間 增 多,應 針 對 時 間 重 新 分 配 , 避 免 時 間 太 多 成 為 負 擔 。 若 無 針 對 休 閒 時 間 從 事 妥 善 安 排 , 往 往 精 神 上 、 體 力 上 衰 弱 更 快 。

再 者 , 經 濟 收 入 也 因 退 出 職 場 而 自 然 減 少 。 但 經 濟 收 入 的 減 少 本 身 並 不 成 為 問 題 , 而 是 因 本 身 需 求 與 消 費 習 慣 並 沒 有 隨 著 退 休 進 行 調 整 與 改 變 。 倘 若 個 人 退 休 之 後 其 經 濟 收 入 明 顯 減 少 的 情 況 下 , 卻 仍 希 望 維 持 退 休 前 的 生 活 品 質 , 則 經 濟 將 成 為 退 休 後 嚴 重 問 題 。

最 後 , 社 會 身 份 的 變 化 連 帶 影 響 社 會 關 係 的 變 化 。 特 別 是 重 視 生 產 能 力 和 強 調 工 作 價 值 的 社 會 中 , 當 個 人 原 有 生 產 的 身 份 或 頭 銜 ( title) 消 失 時,很 多 人 對 於 退 休 採 取 過 渡 負 面 的 看 法,否 定 自 我 價 值( Parkinson et al,

1986)。

因 此 , 有 關 退 休 生 活 規 劃 之 協 助 應 更 具 整 體 性 和 全 面 性 , 進 一 步 關 注 退 休 的 多 面 向 生 活 , 跳 脫 僅 重 視 退 休 財 務 或 經 濟 條 件 層 面 , 也 應 重 視 如 社

會 參 與 、 健 康 狀 況 、 休 閒 活 動 等 退 休 生 活 層 面 。 更 甚 者 , 應 思 考 進 一 步 結 合 公 部 門、服 務 機 構,以 及 工 會 力 量,建 立 完 善 的 退 休 輔 助 網 絡。( 林 東 龍,

余 嬪 , 陳 武 宗 , 2010)。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之 二 在 了 解 臺 東 縣 高 齡 者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適 應 情 形 , 文 獻 中 提 出 若 能 提 早 做 好 退 休 規 劃 , 有 計 畫 的 實 踐 、 調 適 , 迎 接 老 年 生 活 的 心 態 , 對 退 休 生 活 會 有 較 佳 的 適 應 , 據 此 , 將 在 研 究 設 計 中 , 進 行 了 解 居 住 在 臺 東 縣 已 退 休 之 中 高 齡 者 , 在 退 休 前 的 規 劃 準 備 的 良 窳 與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的 關 係 。

三、退休規劃與退休生活適應的關聯性

幾 歲 才 需 要 開 始 退 休 前 的 準 備 ? 教 育 部 委 託 中 正 大 學 成 人 與 繼 續 教 育 學 系 編 製 的 「 退 休 準 備 手 冊 」 ( 魏 惠 娟 , 2009) 其 中 說 , 45 歲 到 65 歲 間 的 中 高 齡 者,以 及 有 興 趣 學 習 退 休 準 備 的 人,都 可 以 開 始 退 休 前 的 規 劃。

45 歲 是 高 齡 教 育 的 最 佳 時 機 , 因 為 此 時 子 女 多 已 進 入 國 高 中 階 段 , 以 65 歲 為 退 休 年 齡 的 話,可 以 花 20 年 的 時 間 規 劃 退 休 後 的 理 想 生 活,建 立 新 的 高 齡 觀 念 與 形 象 。

因 為 從 前 的 老 人 獲 得 成 年 子 女 的 照 顧,所 謂「 養 兒 防 老 」似 乎 理 所 當 然,

所 以 中 年 時 期 不 需 要 先 行 規 劃 老 年 生 活 , 但 因 目 前 人 口 結 構 的 改 變 成 倒 金 字 塔 形 , 以 及 生 活 型 態 的 變 異 , 今 日 的 父 母 已 無 法 以 昔 日 照 顧 子 女 換 取 老 年 時 「 被 照 顧 」 的 生 活 , 所 以 , 若 不 及 早 規 劃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 勢 必 構 成 明 日 的 問 題 。

1930 年 出 生 , 資 深 臨 床 外 科 醫 生 , 耶 魯 大 學 教 授 Sherwin B.Nuland 說

( Sherwin B.Nuland, 莊 安 祺 譯 , 2008) :

如 果 人 生 的 暮 年 要 有 生 產 力 、 有 報 酬 , 那 麼 就 必 須 事 先 計 畫 。 人 生 的 每 一 個 階 段 都 是 為 下 一 個 階 段 或 更 後 面 的 階 段 而 準 備 , 但 我 們 對 自 己 的 老 年 卻 做 得 太 少 , 頂 多 只 是 做 些 財 務 的 規 劃 , 或 是 買 個 長 期 的 保 險 。 有 些 人 甚 至 誤 以 為 退 休 就 是 放 棄 先 前 一 切 的 時 候 … … 從 中 年 開 始 , 我 們 就 該 學 習 如 何 老 化 , 就 像 當 年 我 們 在 成 長 時 , 學 習 如 何 做 個 成 人 一 樣 , 並 且 準 備 責 任 , 接 受 教 育 我 們 的 心 智 , 強 化 我 們 的 身 體 。

簡 宛( 2001)建 議:「 不 論 個 人 的 收 入、教 育、年 齡 或 退 休 時 的 狀 況 ,

享 樂 的 情 懷 , 從 中 年 時 就 該 培 養 。 這 樣 運 用 、 操 作 、 開 放 心 胸 去 接 納 多 面 的 生 活 , 到 了 老 年 時 才 會 有 福 可 享 。 」 。

退 休 規 劃 與 生 活 適 應 兩 者 之 間 關 係 如 何 運 作 , 目 前 主 要 有 二 種 解 釋 提 供 兩 者 之 間 關 連 性 的 說 明 : 第 一 , 退 休 規 劃 使 得 退 休 者 形 成 較 實 際 的 退 休 期 待 , 進 而 有 利 於 的 退 休 適 應 ; 第 二 , 退 休 規 劃 有 助 於 目 標 設 定 , 進 而 有 助 於 適 應 。 無 論 是 實 際 的 期 待 或 目 標 設 定 都 有 助 於 退 休 者 有 較 佳 的 自 我 效 能 感 ( Taylor &Doverspike, 2003) 。

是 否 有 妥 善 規 劃 退 休 後 生 活,將 影 響 其 能 否 適 應 退 休 後 生 活 ? 同 時 當 男 性 從 過 去 主 要 工 作 角 色 退 休 後 , 生 活 重 心 從 工 作 場 所 上 轉 變 成 家 庭 生 活 或 社 會 參 與 之 際,將 比 女 性 面 對 更 多 新 生 活 角 色 適 應 問 題。( 林 東 龍,余 嬪 , 陳 武 宗 , 2010) 。

據 此 , 有 關 退 休 規 劃 與 生 活 適 應 兩 者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 是 亟 需 進 一 步 探 究 與 釐 清 的 議 題 。 藉 由 此 議 題 的 瞭 解 , 將 可 強 化 本 研 究 掌 握 退 休 規 劃 與 生 活 適 應 兩 者 之 間 的 多 元 變 化 情 形 , 因 此 , 研 究 設 計 中 將 本 問 題 納 入 訪 談 大 綱 , 詢 問 受 訪 者 ( 已 退 休 者 ) 對 退 休 規 劃 的 期 待 與 目 標 設 定 , 是 否 對 退 休

據 此 , 有 關 退 休 規 劃 與 生 活 適 應 兩 者 之 間 的 關 連 性 , 是 亟 需 進 一 步 探 究 與 釐 清 的 議 題 。 藉 由 此 議 題 的 瞭 解 , 將 可 強 化 本 研 究 掌 握 退 休 規 劃 與 生 活 適 應 兩 者 之 間 的 多 元 變 化 情 形 , 因 此 , 研 究 設 計 中 將 本 問 題 納 入 訪 談 大 綱 , 詢 問 受 訪 者 ( 已 退 休 者 ) 對 退 休 規 劃 的 期 待 與 目 標 設 定 , 是 否 對 退 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