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臺東縣中高齡者退休規劃與退休生活適應 研究
研究生:吳玟燕 撰 指導教授:李玉芬 博士
中華民國一0二年六月
致 謝
報考公共事務管理專班進修的目的,是希望增進公務處理的專業能 力,二年的學習歷程和班上的同學互相關心砥礪,並得遇各授課老師熱 誠無私的教導提攜,今天能夠如期完成學業,心中除了歡欣之外,還有 滿滿的感謝。
首先要感謝論文指導教授李玉芬博士,玉芬老師平易近人、學識豐 富,本論文從擬訂研究計畫開始到論文完成,在玉芬老師耐心、專業的 教導下,得以順利完成;其次,要感謝口試委員孫本初博士與蔡西銘博 士,針對論文中未發現的盲點和疏失給予關鍵的建議;同時感謝這二年 來各授課老師的教導,啟發我對社會更寬廣的觀察和關懷。
感謝同班同學們在課業上的各項協助,讓我能跟上大家的腳步一同 登頂,尤其是士峯在工作上和學業上都是我請益的好朋友,美鳳認真嚴 謹的處事態度是我學習的榜樣,崇師每次接送孫老師的辛勞,及班代景 聖、延平的熱心服務,能認識您們真好;並感謝所有接受本研究訪談的 朋友和齡瑩的協助整理,在此亦深表謝忱。
感謝我的三哥錫坤,一直以來對我生活的照顧與支持,讓我能無後 顧之憂地完成學業,謝謝您。謝謝我親愛的家人們、勝裕、富琪,因為 你們就是我努力的動力,最後祝福所有關愛我的師長與親友們。
玟燕 於台東 2013年6月
臺東縣中高齡者退休規劃與退休生活適應研究
作者:吳玟燕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摘要
面對高齡化社會和家庭結構的改變,中高齡人士若能及早規劃退休生活,較能適
應退休後的社會與生活,本研究主要是探討高齡化社會下,臺東縣中高齡民眾規劃 退休情形與退休後生活適應與身心調適策略。本研究目的有三點:一、探討臺東縣 中高齡者的退休規劃情形。二、分析臺東縣退休人士的生活適應與問題。三、歸納 了解臺東縣退休人士退休規劃與生活適應的因應策略。本研究採質性研究途徑運用 深度訪談法,以半結構式訪談型式,採取立意取樣方法,挑選臺東縣 45 歲以上符合 研究標的之中高齡人士拾肆名進行訪談,做為資料蒐集的方式。
研究結果發現,一、臺東縣中高齡者的退休規劃可區分為「任意型」、「調整型」
以及「周全規劃型」三種類型,以周全規劃型在退休後較快適應退休生活。二、臺 東縣退休人士的生活適應情形:1.大多注重健康維護,2.周全規劃有利於心理調適,
3.公教人員比較多社會參與管道,4.經濟來源主要是退休(年)金,5.休閒活動具 個別差異性,6.大多重視家庭價值及自然面對死亡,7.多數希望政府改善交通建設 和醫療資源。三、臺東縣退休人士退休規劃與生活適應的因應策略:1.周全規劃以 適應退休生活,其中最重要是經濟安全,其次是健康維護。2.適度運動和均衡飲食 以維護身體健康。3.以正向的態度面對退休和老化。4.與社會保持互動以維持生命 活力,例如參加社團活動、志願服務。5.根據個人的財務狀況,妥善運用退休金以 保障經濟安全。6.從事有興趣的休閒活動、擴充生活領域以增加幸福感。7.活在當 下自然看待生命循環。8.善用政府老年福利政策資源,維護自身權益。
並提出以下建議:對政府老年福利政策之建議:一、加強政策行銷主動提供政 策資訊,例如建立老年資料庫使用簡訊通知等。二、建置公平合理的社會保險體系 和退休金制度,保障老年生活的經濟安全。三、加強臺東縣高齡友善生活環境之建 置。對中高齡規劃退休與退休者之建議:一、退休前依據個人資源進行完善的規劃。
二、妥善規劃準備退休金,確保退休生活無虞。三、維持健康生活型態,樂享退休 生活。四、持續社會參與並維持與老友的聯繫。五、善用政府資源,主動了解老年 福利事項,或尋求協助與支援。
[關鍵詞]:高齡化社會、退休、退休規劃、退休生活適應、老年福利政策
A Study on the Retirement Plan and Adaption to Retirement of Middle-Aged and Older People in Taitung County
Wu, Wen-Yan
Abstract
Owing to the ageing society and the change of family structure, it will be much easier for the middle-aged and older people to get used to their life after retiring if they could set up their retiring plan in advance. This study focuses on how middle-aged and older people in Taitung County plan their retirement, the life adaption, and the strategy of body and mentality adaption. The research objectives are as followed:
1. to explore retirement planning situation of the middle-aged and older people in Taitung County.
2. analyze the life adaption issues of the retired Taitung people.
3. to come up with a solution to help people in Taitung adapt to life after retirement.
This research uses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and depth interview method, in way of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 selecting 14 qualified Taitung people and collect the information.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ed:
1. The retiring plan can be separated into three kinds which were “random,” “adjusting,”
and “fully planned.” Those who fully plan their usually adapt to retired life easier.
2. The life adaption of retired Taitung people are as followed:
A) pay attention to health care, B) fully planned helps mentality adaption, C) former government employees and teachers have more ways to involve in social life, D) the main revenue is the pension, E) there are individual differences in leisure activities, F) most of the retiree care about family value and can face the death naturally, G) most of them hope the government could improve the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s and medical resources.
3. The coping strategies of retirement plans and life adaptions for the Taitung retirees are as followed: A) the most important parts of a perfect retirement plan are the secured source of income, and the health maintenance, B) exercise regularly and eat a balanced diet to maintain one’s health condition, C) face one’s own retirement and ageing with a positive attitude, D) interact with the society to maintain one’s vitality, such as joining some clubs or voluntary activities, E) use the pension properly, F) engage in things one’s interested in and expand one’s life zone to become happier, G) ‘carpe diem,’ live in the
moment and face the life circle with a peaceful mind, H) use the senior citizens’ welfare properly to maintain one’s own rights.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findings of this study are as followed:
A. suggestions to the government senior citizens’ welfare:
1) reinforce the policy promotion and provide the policy information voluntarily, such as forming a data bank of senior citizens and provide the SMS notice, etc. 2) establish a fair and reasonable social insurance system and pension system to protect one’s economic security after retirement. 3) reinforce the age-friendly facility construction in Taitung County.
B. suggestions to the retirees and people who are planning retirement:
1) make a completed plan before retirement based on one’s situation. 2) make a plan of the pension usage to ensure the economic security after retirement. 3) maintain the
healthy life style and enjoy the retirement. 4) keep interacting with the society and keep in touch with old friends. 5) use the senior citizens’ welfare sources properly, and take initiative in seeking for help or learning more about the detail of the welfare policy.
key words:Ageing Society , retirement, retirement plan, adaption of retirement, senior
citizens’ welfare policy
目 次
中文摘要………
Ⅰ英文摘要………
Ⅱ目次………
Ⅳ圖表目次………
Ⅵ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2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3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6
第五節 重要名詞解釋...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3
第一節 高齡化社會之定義與相關理論...13
第二節 中高齡退休規劃之相關研究...21
第三節 退休生活適應的影響因素...25
第四節 政府因應高齡化社會相關政策與措施...32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45
第一節 研究架構...45
第二節 研究工具...48
第三節 資料分析與結果呈現方式...55
第四節 研究的信度與效度...58
第五節 研究倫理...61
第四章 研究發現與討論...
63第一節 臺東縣中高齡者的退休規劃類型...63
第二節 臺東縣退休人士的生活適應與問題...66
第三節 臺東縣退休人士退休規劃與生活適應的因應策略...7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83第一節 研究發現
...
85第二節 建議
...
89參考文獻...95
附錄...
101圖 表 目 次
表 1-1 訪談對象立意取樣分布表……… 5
表 2-1 臺東縣老人福利服務項目內容……… 41
表 3-1 計畫訪談人員相關資料彙總表……… 53
圖 1-1 研究流程示意圖……… 4
圖 2-1 人口結構高齡化的社經衝擊示意圖……… 15
圖 2-2 高齡化社會對策總目標……… 35
圖 3-1 研究架構圖……… 47
第一章 緒論
隨 著 文 明 的 發 展,教 育 的 普 及 與 醫 療 科 技 的 進 步,台 灣 社 會 的 老 年 人 口 比 率 逐 年 提 高 形 成 高 齡 化 社 會,且 國 民 平 均 壽 命 延 長,退 休 後 之 生 活 安 排 , 涵 蓋 老 人 安 養、居 住、飲 食、醫 療、休 閒 旅 遊、高 齡 者 人 力 資 源 運 用,這 些 都 是 我 們 即 將 或 未 來 極 需 面 對 的 嚴 肅 議 題 ( 謝 永 定 , 2006)。
第一節 研究動機
依 照 聯 合 國「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定 義,臺 灣 地 區 在 1993 年 9 月,65 歲 以 上 老 年 人 口 首 度 占 總 人 口 比 率 的 7% , 正 式 邁 入 人 口 老 化 國 家 ( 張 德 聰 等 , 2012), 高 齡 化 的 社 會 來 臨 , 己 經 是 世 界 各 先 進 國 家 的 發 展 趨 勢 , 台 灣 老 人 問 題 也 已 成 為 社 會 問 題 的 一 項 重 要 指 標 ( 謝 永 定 , 2006)。
由 於 人 口 老 化、全 球 化,以 及 傳 統 家 庭 結 構 的 劇 烈 變 遷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 現 有 的 各 種 社 會 安 全 制 度,在 未 來 長 壽 社 會 (long life society)中 將 遭 遇 到 更 大 的 挑 戰。高 齡 化 社 會 的 來 臨 係 意 謂 高 齡 人 口 占 總 人 口 數 的 比 例 大 幅 增 加,同 時 也 代 表 著 勞 動 人 口 扶 養 老 年 依 賴 人 口 的 負 擔 更 加 沈 重,其 所 造 成 的 危 機 , 除 了 醫 療 需 求 急 遽 增 加 之 外,還 包 括 國 人 平 均 餘 命 的 延 長、新 的 生 活 方 式 與 家 庭 關 係 的 重 新 組 合,以 及 工 作 與 休 閒 時 間 均 衡 協 調 等 問 題( 詹 火 生,林 建
成 , 2008)。
臺 東 縣 全 縣 人 口 數 至 2012 年 12 月 底 計 22 萬 6,252 人 , 其 中 65 歲 以 上 老 人 人 口 數 計 30,470 人 , 占 本 縣 總 人 口 數 13.47%, 老 人 人 口 比 為 全 國 第 六
( 內 政 統 計 月 報 , 2013), 長 久 以 來 臺 東 縣 在 經 濟 發 展 程 度 及 資 源 分 配 不 足 之 下 , 人 口 高 齡 化 情 形 較 其 他 縣 市 嚴 重 , 也 面 臨 更 多 的 老 人 問 題 。 根 據 統 計 國 人 平 均 退 休 年 齡 約 57 歲 , 面 對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變 遷 和 家 庭 結 構 的 改 變,步 入 中 高 齡 的 人 士,若 能 及 早 規 劃 退 休 生 活,做 好 退 休 生 活 所 需 的 準 備 工 作,較 能 適 應 退 休 後 的 社 會 與 生 活,本 研 究 是 從 退 休 規 劃 與 生 活 適 應 之 關 聯 性,試 圖 了 解 在 臺 東 縣 居 住 或 工 作 的 人 士,包 括 即 將 進 入 退 休 階 段 者 及 對 退 休 有 興 趣 者 的 退 休 規 劃 與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適 應 與 身 心 調 適 歷 程,與 社 會 的 互 動 關 係 以 及 對 政 府 有 關 老 年 福 利 政 策 與 社 會 資 源 的 瞭 解 與 運 用 情 形。
第二節 研究目的
老 年 人 口 的 快 速 增 加 凸 顯 出 老 人 福 利 與 照 顧 的 重 要 性,而 勞 動 力 人 口 對 老 人 的 扶 養 負 擔 之 逐 年 增 加,也 象 徵 著 在 未 來,代 間 經 濟 移 轉 潛 在 的 困 難 ; 目 前 臺 灣 多 數 的 老 人 雖 然 仍 有 逾 半 數 依 靠 子 女 奉 養,但 是 近 三 十 年 來 生 育 率 的 下 降,使 得 能 在 老 年 時 可 依 附 之 子 女 數 量 逐 漸 在 減 少 中,同 時 社 會 型 態 的 改 變,父 母 和 子 女 共 居 的 可 能 性 也 下 降,有 鑑 於 此,對 於 即 將 進 入 老 年 之 後 的 經 濟 生 活,需 要 靠 自 己 或 配 偶 的 可 能 性 增 加,這 也 使 得 人 們 在 面 臨 退 休 之 前,必 須 為 自 己 的 老 年 生 活 預 做 準 備,政 府 也 必 須 面 對 人 口 老 化 的 趨 勢 尋 求 對 策 ( 薛 承 泰 、 曾 敏 傑 , 2002)。
本 研 究 的 目 的,在 探 討 目 前 高 齡 少 子 化 社 會 下,面 對 身 體 的 老 化 和 家 庭 結 構 的 改 變,如 何 預 先 做 好 退 休 規 劃,以 及 發 現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適 應 問 題,並 提 出 對 策,以 促 進「 成 功 老 化 」、「 活 躍 老 年 」的 目 標,協 助 個 人 在 老 化 的 過 程 中 維 持 好 的 生 活 品 質 , 因 應 伴 隨 老 化 而 來 的 改 變 與 衝 擊 。
退 休 後 之 收 入 極 其 有 限,目 前 通 貨 膨 脹 之 趨 勢 與 低 利 率 的 社 經 環 境,迫 使 大 多 數 退 休 老 人 面 臨 嚴 峻 之 經 濟 問 題 與 醫 療 照 顧 問 題,其 他 生 活 問 題 則 隨 著 個 人、家 庭 與 不 同 族 群 而 各 有 差 異。在 傳 統 之 農 業 社 會,老 人 本 身 並 不 成 為 問 題,因 為 孝 敬 老 人,照 顧 老 人 本 是 每 一 家 庭 之 責 任,也 是 子 女 最 起 碼 之 孝 道 與 義 務,所 謂「 養 兒 防 老 」係 為 農 村 家 庭 之 傳 統 價 值,但 是 現 代 工 商 業 社 會 之 變 遷 迅 速,家 庭 結 構 重 組,加 上 醫 療 科 技 進 步,老 年 人 口 不 斷 增 加 , 老 年 生 活 照 顧 與 醫 療 需 求,對 於 小 家 庭 組 織、社 會 福 利 制 度、老 人 年 金、國 家 之 財 政 負 擔 形 成 空 前 之 挑 戰 ( 李 宗 派 , 2010)。
因 此,本 研 究 將 依 據 研 究 結 果,針 對 有 關 退 休 規 劃 的 期 待 與 退 休 後 之 各 項 需 求 之 意 見,提 出 解 決 高 齡 化 社 會 問 題 之 公 共 政 策 與 建 議,做 為 政 府 未 來 施 政 規 劃 「 老 人 福 利 政 策 」 之 參 考 。
具 體 而 言 , 本 研 究 目 的 有 三 點 :
一 、 探 討 臺 東 縣 中 高 齡 者 的 退 休 規 劃 情 形 。 二 、 分 析 臺 東 縣 退 休 人 士 的 生 活 適 應 與 問 題 。
三 、 歸 納 了 解 臺 東 縣 退 休 人 士 退 休 規 劃 與 生 活 適 應 的 因 應 策 略 。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一、研究方法
根 據 研 究 目 的 與 研 究 內 容 , 本 研 究 採 用 的 研 究 方 法 如 下 :
(一)文獻 析法
文 獻 分 析 法 是 社 會 科 學 最 廣 為 使 用 的 研 究 方 法,也 稱 為 文 件 分 析 法 或 次 級 資 料 分 析 法,主 要 是 搜 集 過 去 已 有 的 資 料 或 研 究 發 現 為 基 礎,主 要 來 源 包 括 普 查 、 特 殊 調 查 、 簡 易 觀 察 和 檔 案 文 件 ( Nachmias, David and Chava Frankfort-Nachmias, 1999), 本 研 究 主 要 參 考 與 本 研 究 議 題 相 關 的 期 刊 、 論 文、公 開 發 表 的 文 章、研 究 報 告、政 府 出 版 品 等 資 料,進 行 靜 態 與 比 較 性 的 分 析 研 究 , 以 瞭 解 本 研 究 問 題 的 各 種 原 因 與 結 果 的 關 聯 性 。
本 研 究 即 以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現 象 為 研 究 背 景,蒐 集 臺 東 縣 中 高 齡 人 士 的 退 休 規 劃 情 形 及 退 休 後 在 生 活 的 各 個 面 向 的 適 應 與 問 題,以 及 政 府 因 應 高 齡 化 社 會 規 劃 實 施 的 政 策,包 含 長 期 照 護 保 險 及 年 金 制 度 的 探 討 等 納 入 整 理 之 範 疇 , 期 能 對 研 究 主 題 有 更 完 整 的 探 究 。
(二)深度訪談法
研 究 方 法 上,主 要 有 定 量 研 究 與 質 性 研 究 二 大 類,質 性 研 究 乃 是 利 用 非 數 學 的 分 析 程 序,不 經 由 統 計 程 序 或 其 他 量 化 手 續,而 是 藉 觀 察、訪 問 方 式,
來 蒐 集 資 料;它 可 以 是 對 人 的 生 活、故 事、行 為 以 及 組 織 運 作、社 會 運 動 或 人 際 關 係 的 研 究( Strauss& Corbin,徐 宗 國 譯,1997),本 研 究 採 質 性 研 究 途 徑,運 用 深 度 訪 談 法,採 用 半 結 構 式 訪 談 型 式,主 要 是 研 究 者 利 用 較 寬 廣 的 研 究 問 題 作 為 訪 談 的 依 據,導 引 訪 談 的 進 行,討 論 方 式 則 採 取 較 具 彈 性 的 方 式 進 行,所 以 研 究 的 可 比 較 性 可 能 降 低,但 優 點 是 它 可 以 提 供 受 訪 者 認 知 、 感 受 較 真 實 的 面 貌 呈 現 ; 另 本 研 究 將 採 取 「 立 意 取 樣 」 方 法 , 挑 選 臺 東 縣 45 歲 以 上 中 高 齡 的 人 士 拾 肆 名 , 以 訪 談 大 綱 為 依 據 , 透 過 研 究 者 對 問 題 的 描 述,與 受 訪 者 約 定 後 進 行 訪 談 工 作,期 能 透 過 訪 談 研 究 標 的 人 員,瞭 解 並 解 釋 研 究 問 題 想 要 瞭 解 的 現 象 , 對 研 究 主 題 進 行 深 入 的 探 究 並 進 行 分 析 歸 納 。
二、研究流程
本 研 究 在 作 者 對 研 究 問 題 欲 進 行 深 入 瞭 解 後,根 據 研 究 動 機,設 定 研 究 目 的,在 確 定 研 究 主 題 後,參 考 相 關 文 獻,建 立 研 究 流 程,並 運 用 上 述 研 究 方 法 所 獲 得 之 資 料,進 行 統 整、比 較、分 析,最 後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結 論 與 後 續 研 究 建 議 , 本 研 究 流 程 如 圖 1-1 所 示 :
界定問題
資料蒐集分析
研究成果
問題意識發想
設定研究動機與目的
設定研究主題與範圍
相關文獻探討分析
深度訪談
資料彙整與分析
結論與建議
圖 1-1 研 究 流 程 示 意 圖
(一)問題界定
始 於 研 究 者 對 本 研 究 議 題 的 興 趣 與 對 高 齡 者 的 關 懷 而 發 想 , 並 參 閱 相 關 書 籍 及 文 獻 資 料,確 定 本 研 究 之 主 題( 包 含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研 究 對 象 與 範 圍 ) 。
(二)資料收集與分析
在 確 定 本 研 究 之 主 題 後,即 著 手 蒐 集 與 本 研 究 相 關 之 書 籍、學 術 論 文 、 研 究 報 告、期 刊 及 政 府 統 計 等 文 獻 資 料,並 進 行 分 析、歸 納 整 理,以 建 構 本 研 究 的 理 論 基 礎 。 再 根 據 研 究 主 題 與 研 究 內 容 所 需 資 料 , 設 計 研 究 訪 談 大 綱,接 續 以 訪 談 大 綱 為 依 據,進 行 與 受 訪 者 的 深 度 訪 談,期 透 過 彼 此 之 間 的 信 任 與 對 話 , 進 行 有 系 統 的 資 料 蒐 集 工 作 。
在 訪 談 對 象 的 選 擇 上,則 採 用「 立 意 取 樣 」方 式,選 擇 符 合 本 研 究 標 的,
即 在 臺 東 縣 居 住 或 工 作 人 士,年 齡 在 45歲 以 上,有 退 休 規 劃 或 對 退 休 規 畫 有 興 趣 , 以 及 已 經 退 休 人 士 各 數 名 納 入 研 究 ( 表 1-1)。
訪 談 結 束 後,研 究 者 將 訪 談 內 容 繕 打 成 訪 談 紀 錄 後,加 以 分 類、編 碼 整 理 , 進 行 研 究 分 析 , 以 確 立 本 研 究 初 步 結 果 。
表 1-1 訪 談 對 象 立 意 取 樣 分 布 表
臺東縣民眾
45歲以上,規劃退休者(4名) A1、A2、A3、A4
已經退休,在3年以內者(4名) B1、B2、B3、B4
已經退休,在3年以上者(6名)
其中C5、C6為退休10年以上
C1、C2、C3、C4、C5、C6
(三)研究成果
依 照 整 理 歸 納 後 之 分 析 研 究 結 果,提 出 本 研 究 的 結 論 與 建 議,以 提 供 臺 東 縣 民 眾 退 休 規 劃 及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之 建 議,及 提 出 政 府 解 決 臺 東 縣 高 齡 者 退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 研 究 的 目 標 在 瞭 解 面 臨 退 休 者 的 退 休 規 畫 情 形 與 對 即 將 進 入 退 休 生 活 的 態 度 與 期 待,及 退 休 人 員 的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與 策 略 以 及 社 會 資 源 運 用 的 情 形,考 量 研 究 者 本 身 有 限 之 資 源、時 間 與 條 件,爰 依 據 上 開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將 本 研 究 範 圍 設 定 以 實 際 居 住 在 臺 東 縣 生 活 或 工 作 的 人 員 作 為 主 要 研 究 對 象 , 茲 將 研 究 對 象 及 範 圍 分 述 如 下 :
一、臺 東 縣 在 地 諸 如 自 營 商、服 務 於 民 間 企 業、教 師、軍 警、一 般 公 務 員 等 , 45 歲 以 上 有 退 休 想 法 或 面 臨 退 休 者 以 及 對 退 休 規 畫 有 興 趣 的 人 士 。
二、臺 東 縣 在 地 諸 如 自 營 商、服 務 於 民 間 企 業、教 師、軍 警、一 般 公 務 員 等 , 已 經 從 職 場 或 工 作 場 域 正 式 退 休 的 人 員,以 及 在 外 縣 市 工 作,退 休 後 搬 遷 到 臺 東 縣 居 住 的 退 休 人 士 。
研 究 議 題 包 含 退 休 規 劃 準 備 與 退 休 適 應 的 關 係 及 面 對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經 濟 安 全、醫 療 照 顧、社 會 福 利、友 善 環 境、教 育 休 閒 等 政 策 層 面 與 微 觀 的 老 人 心 理 社 會 生 活 適 應 問 題,諸 如 老 人 安 養、長 期 照 顧 以 及 臨 終 關 懷 等 問 題 。
二、研究限制
( 一 ) 研 究 樣 本 方 面
受 限 於 研 究 者 本 身 之 時 間、財 力、人 際 網 絡 等 資 源 及 條 件,本 研 究 對 象 僅 設 定 於 以 實 際 居 住 在 臺 東 縣 生 活 或 工 作 的 人 士,因 此,無 法 代 表 臺 灣 地 區 的 整 體 性,所 以 本 研 究 題 目 明 定 以 臺 東 縣 為 例,此 外,因 為 職 業 種 類 繁 多 , 在 選 擇 研 究 對 象 時 無 法 面 面 俱 到,可 能 會 有 遺 珠 之 憾,未 能 充 份 呈 現 出 全 貌。
( 二 ) 研 究 方 法 方 面
受 限 於 研 究 者 本 身 之 時 間、人 際 條 件 限 制,本 研 究 僅 以 質 性 深 度 訪 談 研 究 方 法 進 行 結 果 推 論,然 而,為 確 認 本 項 研 究 結 果 是 否 得 以 真 實 推 論 至 其 他 非 接 受 訪 談 者 , 尚 需 輔 以 其 他 研 究 方 法 以 使 研 究 結 果 更 臻 實 際 。
( 三 ) 研 究 工 具 方 面
訪 談 內 容 使 用 自 編 之 訪 談 大 綱,恐 無 法 涵 蓋 所 有 研 究 內 容 之 概 念;因 此 於 結 果 之 描 述 難 以 面 面 俱 到 。
第五節 重要名詞解釋
為 使 本 研 究 所 使 用 的 重 要 變 項 及 名 詞 的 意 義 更 趨 明 確 , 茲 分 別 將 「 高 齡 化 社 會 」、「 退 休 」、「 退 休 規 劃 」、「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 老 年 福 利 政 策 」 等 使 用 名 詞 加 以 界 定 、 敘 述 如 下 :
一、高齡化社會
高 齡 化 是 21世 紀 人 類 文 明 發 展 下 出 現 的 無 法 逆 轉 趨 勢 , 人 口 結 構 高 齡 化 現 象 將 對 人 類 的 社 會 制 度 與 生 活 方 式 產 生 重 大 衝 擊。人 口 老 化 是 醫 療 技 術 進 步 所 帶 來 之 死 亡 率 減 緩 以 及 預 期 餘 命 (life-expectancy)延 長 與 生 育 率 下 降 的 結 果 ( 范 光 中 、 許 永 河 , 2010) 。
根 據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之 定 義,一 國 65歲 以 上 人 口 超 過 總 人 口 7% 時,即進 入 高 齡 化 社 會( ageing society),超 過 14% 時 為 高 齡 社 會( aged society),
如 果 超 過 20 % 則 為 超 級 高 齡 社 會 ( super-aged society) 。
就 我 國 人 口 老 化 情 況 與 其 他 國 家 的 對 比 來 看 , 美 國 與 日 本 分 別 於 1942 年 及 1970年 進 入 高 齡 化 社 會,台 灣 與 韓 國 則 於 1993年 及 2000年 分 別 進 入 高 齡 化 社 會。以 高 齡 化 的 速 度 來 看,台 灣 較 美 國 與 日 本 人 口 老 化 速 度 為 快;美 國 預 計 於 2013年 進 入 高 齡 社 會,而 日 本 早 於 1994年 即 邁 入 高 齡 社 會,台 灣 與 韓 國 預 計 將 於 2017年 與 2019年 分 別 進 入 高 齡 社 會 ( 行 政 院 , 2008) 。
人 口 老 化 衍 生 的 相 關 議 題,包 括:一、人 口 老 化 加 劇,扶 養 負 擔 更 加 沉 重;二、老 年 人 口 快 速 成 長,健 康 與 社 會 照 顧 議 題 愈 趨 重 要;三、家 庭 照 顧 功 能 漸 趨 式 微,支 持 機 制 亟 需 介 入;四、人 口 及 家 庭 結 構 變 遷,經 濟 保 障 風 險 增 加;五、人 口 快 速 老 化 及 退 休 年 齡 偏 低,對 於 整 體 社 會 生 產 力 產 生 衝 擊,
六、友 善 高 齡 者 居 住 與 交 通 運 輸 之 相 關 制 度 有 待 建 構;八、人 口 老 化 知 識 有 待 普 及 ( 行 政 院 , 2008) 。
二、退休
最 簡 單 之 退 休 定 義 指 為 停 止 全 時 間 之 生 涯 工 作,開 始 領 取 退 休 津 貼 或 老 人 年 金 , 享 受 自 由 自 在 之 休 間 生 活 。
近 年 來 退 休 之 概 念 正 在 急 速 改 變,今 日 之 中 年 人 或 老 年 人 活 得 更 長 更 活 躍;影 響 個 人 之 退 休 決 定 因 素 包 括:健 康 狀 態、生 涯 規 劃、老 人 醫 療 保 險 、
照 顧 家 庭 之 責 任 、 年 金 之 數 額 等 。
以 下 數 個 學 說 解 釋 退 休 之 定 義 ( 李 宗 派 , 2009) :
(一 ) 領 取 退 休 金 說 : 開 始 領 取 工 作 退 休 金 , 或 社 會 安 全 之 老 人 年 金 而 離 開 生 涯 職 務 就 視 為 退 休。但 有 些 退 休 者 卻 仍 然 從 事 於 有 收 入 之 工 作 活 動 。
(二 ) 法 定 退 休 年 齡 說 : 每 一 國 家 都 列 有 明 文 之 退 休 年 齡 , 大 多 數 國 家 採 用 65歲 開 始 退 休。台 灣 之 公 教 人 員 到 了 65歲 則 強 迫 退 休,但 很 多 公 教 人 員 退 休 後 則 轉 到 私 立 大 學 或 私 人 企 業 工 作。美 國 在 1983年 修 訂 社 會 安 全 法 令 , 到 了 2007年 時 需 達 到 67歲 才 能 領 取 老 人 年 金 。
(三 ) 社 會 角 色 改 變 說 : 由 生 涯 職 務 退 休 後 , 其 社 會 角 色 與 功 能 改 變 , 失 去 發 號 司 令 之 權 柄,做 官 的 變 為 平 民,總 統 變 為 前 總 統,其 身 份 認 同,人 際 關 係 之 中 心 角 色 失 落,心 理 適 應 壓 力 增 加,生 活 型 態 改 變,開 始 由 社 會 主 流 撤 退 。
(四 )工 作 退 休 與 休 間 平 衡 說 : 新 嬰 兒 潮 世 代 喜 歡 採 用 退 休 後 再 繼 續 工 作 。 但 要 由 工 作 生 涯 與 養 育 家 庭 轉 變 為 休 閒 生 活 與 個 人 興 趣 之 平 衡 。
(五 )創 造 新 價 值 之 生 命 期 說 : 退 休 時 尚 可 考 慮 從 事 一 部 份 有 興 趣 之 工 作,避 免 社 會 退 縮,擔 任 社 會 公 益 職 務 或 社 區 志 工 角 色,追 求 具 有 創 造 性 與 開 拓 性 之 工 作 活 動 , 保 持 身 心 活 力 , 人 際 關 條 與 親 情 關 條 之 和 睦 。
這 個 學 說 與 成 功 老 化 之 概 念 非 常 吻 合 。 這 些 退 休 者 應 該 是 比 較 低 度 的 疾 病 感 染 與 疾 病 相 關 之 失 能。具 有 比 較 高 度 的 心 智 與 體 力 功 能,並 具 有 積 極 性 之 生 活 方 式 , 跟 其 他 人 繼 續 保 持 親 密 之 關 條 , 在 社 區 中 參 與 生 產 性 之 活 動。願 意 接 受 面 對 老 化 之 身 心 功 能 衰 退,並 盡 其 所 能,維 護 身 心 健 康,應 用 外 在 資 源 、 來 擴 充 個 人 之 生 存 機 會 並 設 法 達 成 老 年 之 生 活 適 應 。
三、退休規劃
退 休 規 劃 即 是 退 休 前 的 準 備,45 歲 至 65 歲 間 的 中 高 齡 者,以 及 有 興 趣 學 習 退 休 準 備 的 人,都 可 以 開 始 退 休 前 的 準 備,退 休 準 備 的 內 容 包 括:健 康 保 健、心 理 調 適、經 濟 安 全、終 身 學 習、休 閒 娛 樂、社 會 參 與 等 六 方 面( 魏 惠 娟 , 2009)。
吳 老 德( 2010)認 為 退 休 規 劃 就 是 面 對 退 休 生 活 時,預 先 建 立 退 休 生 活 準 備,現 代 人 的 退 休 模 式 出 現 兩 種 特 徵,一 為 退 休 年 輕 化,提 早 退 休 者 應 有
完 善 之 規 劃 與 準 備,選 擇 最 適 當 時 機 退 休,以 舒 緩 人 口 老 化 對 自 己、家 庭 與 社 會 之 巨 大 衝 擊。二 為 退 休 生 活 的 延 長,研 究 指 出 老 人 社 會 活 動 參 與 愈 多 , 其 生 活 滿 意 度、健 康 情 況 較 為 良 好,社 會 參 與 是 維 持 老 年 人 人 際 關 係 脈 絡 的 重 要 支 持 體 系,包 括:教 育、志 工、政 治、宗 教 等 活 動,隨 著 平 均 壽 命 的 延 長,退 休 前 對 社 會 參 與、教 育 學 習 或 休 閒 活 動 均 妥 善 規 劃,才 能 愉 快 充 實 地 度 過 晚 年 生 活 。
如 何 與 退 休 者 一 同 正 視 退 休 歷 程,並 提 供 有 助 於 因 應 或 規 劃 退 休 生 活 的 協 助,亦 是 政 府、雇 主、非 營 利 組 織 和 相 關 助 人 專 業 者 應 重 視 的 服 務 範 疇 。 再 加 上 國 人 平 均 餘 命 不 斷 延 長 , 個 人 退 休 後 的 生 涯 年 數 將 近 有 20 年 以 上 。 如 能 針 對 這 段 期 間 進 行 妥 善 規 劃,不 僅 可 減 緩 個 人 產 生 生 理、心 理、經 濟 或 社 會 等 層 面 之 問 題 , 更 能 積 極 主 動 持 續 進 行 社 會 參 與 , 破 除 退 休 即 等 於 老 年、依 賴、被 扶 養 或 無 用 之 污 名。換 言 之,協 助 退 休 者 調 整 心 態、維 繫 與 他 人 良 好 互 動 關 係、完 善 其 獨 立 的 經 濟 生 活、規 劃 休 閒 與 活 動、保 持 愉 悅 與 健 康 身 心,進 而 積 極 開 發 與 運 用 退 休 人 員 的 潛 能,實 現 退 休 前 未 曾 實 現 的 理 想 等 工 作 , 是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的 重 要 課 題 ( 林 東 龍 、 余 嬪 、 陳 武 宗 , 2010)。
四、退休生活適應
退 休 後,人 們 就 得 面 對 在 身 分、角 色、生 活 方 式、社 交 關 係 等 各 方 面 的 改 變,包 括:經 濟 收 入 的 改 變、安 排 每 日 的 活 動、以 及 建 立 工 作 同 事 以 外 的 關 係 網 絡;退 休 以 後 的 生 活 是 否 能 充 滿 樂 趣 或 意 義 與 尊 嚴,就 得 視 退 休 者 能
否 適 應 得 法 ( 鐘 國 文 , 1998)。
鐘 國 文 ( 1998) 提 出 退 休 的 生 活 調 適 依 據 退 休 後 面 臨 的 問 題 , 可 概 分 為 以 下 四 方 面 :
一 、 心 理 調 適
( 一 ) 對 退 休 具 有 正 確 觀 念
退 休 是 第 二 次 的 人 生 機 會 , 是 重 新 開 啟 一 段 嶄 新 的 生 活 , 退 休 並 非 退 出,而 是 人 生 另 一 個 階 段 的 開 始,退 休 並 非 無 所 事 事 或 坐 享 清 福,而 是 人 生 目 標 與 方 向 的 再 整 理 、 再 定 位 ( 王 麗 容 、 詹 火 生 , 1993)。
( 二 ) 對 老 化 具 備 正 向 態 度
退 休 後 的 心 理 與 社 會 適 應 最 重 要 的 是 對 老 化 抱 持 著 健 康 的 態 度,縱 或 耳
智 慧 與 經 驗,仍 可 發 揮 生 命 的 熱 力,若 生 活 安 排 得 宜,也 可 以 是 人 生 另 一 個 階 段 的 開 始 。
二 、 生 理 調 適
為 求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良 好,首 要 之 務 在 於 有 健 康 的 身 體,在 生 理 調 適 方 面 宜 作 良 好 的 規 劃 與 安 排,首 先 要 有 規 律 的 運 動,其 次 要 均 衡 適 當 的 飲 食 營 養 攝 取,第 三 要 有 好 的 睡 眠 品 質 與 習 慣,第 四 要 定 期 健 康 檢 查,做 好 身 體 保 健,
最 後 若 能 自 主 選 擇 一 種 最 適 合 自 己 的 居 住 方 式,過 的 安 適、有 尊 嚴,必 能 促 進 身 心 健 康 , 提 升 晚 年 生 活 品 質 。
三 、 經 濟 調 適
退 休 後 經 濟 所 得 將 會 減 少,經 濟 資 源 會 愈 趨 匱 乏,而 欲 期 退 休 後 生 活 適 應 得 當,應 有 經 濟 上 的 安 全 感,才 能 隨 心 所 欲 的 安 排 退 休 生 活,維 持 生 活 的 穩 定 與 自 主,若 無 充 裕 的 經 濟 來 源,必 須 仰 賴 子 女 或 社 會 資 源,不 僅 造 成 子 女 負 擔,亦 將 損 害 老 年 人 格 的 獨 立 與 尊 嚴,因 此,老 年 經 濟 生 活 的 調 適、事 先 規 劃 與 安 排 是 必 要 的 功 課 。
四 、 社 會 調 適
( 一 )參 與 進 修 研 習 活 動:一 方 面 可 充 實 知 能,適 應 社 會 變 遷,強 化 社 會 適 應 能 力,另 一 方 面,可 以 填 補 日 常 生 活 的 空 虛 無 聊,且 透 過 參 與 社 區 或 各 種 文 康 研 習 活 動,還 可 結 交 相 同 志 趣 的 朋 友,增 進 人 際 互 動、豐 盈 晚 年 生 活。
( 二 ) 再 就 業 或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退 休 後 再 就 業,可 充 分 運 用 累 積 的 工 作 經 驗 和 社 會 人 脈,開 啟 人 生 的 第 二 春,或 者 透 過 志 願 服 務 工 作 的 參 與,透 過 服 務 人 群,可 增 進 社 會 歸 屬 感 與 自 我 價 值 的 提 升 , 對 退 休 後 生 活 的 適 應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
( 三 ) 從 事 休 閒 活 動
休 閒 需 求 源 自 於 退 休 後 自 由 時 間 的 增 加,社 會 接 觸 的 減 少,藉 由 參 加 休 閒 活 動 可 獲 得 生 活 上 的 幸 福 感,擴 充 生 活 領 域,退 休 前 即 應 規 劃、培 養 自 己 的 興 趣 。
五、老年福利政策
政 策 係 為 因 應 並 解 決 現 在 與 未 來 將 發 生 的 社 會 問 題 而 制 定,政 策 與 法 規
息 息 相 關,法 規 則 可 保 障 民 眾 的 福 利 與 權 益,並 清 楚 規 範 政 府 福 利 服 務 的 提 供 方 式 , 內 政 部 近 幾 年 積 極 推 動 各 項 老 人 福 利 方 案 , 如 「 加 強 老 人 安 養 方 案 」,「 長 期 照 顧 十 年 計 劃 」、 開 辦 「 國 民 年 金 制 度 」 等 。
對 照 德 國、日 本、英 國 及 荷 蘭 等 世 界 主 要 國 家 的 福 利 發 展 趨 勢,均 以「 在 地 老 化 」為 政 策 推 動 的 基 本 目 標,行 政 院( 2004)修 正 核 定 的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綱 領 中,亦 以 落 實 在 地 服 務,讓 老 人 在 家 庭 中 受 到 照 顧 與 保 護 為 優 先 原 則 , 機 構 式 的 照 顧 乃 是 考 量 老 人 的 最 佳 利 益 下 的 補 救 措 施,各 項 老 年 人 口 服 務 之 提 供 應 以 在 地 化、社 區 化、人 性 化、切 合 被 服 務 者 之 個 別 需 求 為 原 則。同 時 應 支 持 家 庭 照 顧 能 力 , 分 擔 家 庭 照 顧 責 任 , 規 劃 長 期 照 顧 制 度 等 。
根 據 2002 年 老 人 狀 況 調 查 結 果 , 一 般 老 人 對 生 活 的 期 望 , 以 「 身 體 健 康 的 生 活 」 為 最 高 ,「 與 家 人 團 圓 和 樂 的 生 活 」 居 次 , 而 生 活 上 所 擔 心 的 事 情 , 則 以 「 健 康 問 題 」 為 首 ,「 經 濟 來 源 問 題 」 居 次 ( 內 政 部 , 2005)。
綜 上,老 人 福 利 服 務 之 政 策 在 於 透 過 經 濟 安 全、健 康 維 護、生 活 照 顧 、 及 教 育 及 休 閒 活 動 等 各 項 措 施 , 提 供 老 年 人 的 生 活 照 顧 服 務 。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文 獻 探 討 的 內 容 , 係 閱 讀 與 本 研 究 內 涵 相 關 的 書 籍 、 學 術 期 刊 、 研 究 先 進 的 論 文 與 網 路 上 公 開 發 表 的 資 料 與 政 府 的 官 方 統 計 資 料 數 據 等 , 第 一 節 是 高 齡 化 社 會 之 定 義 與 相 關 理 論 探 討 , 第 二 節 是 中 高 齡 退 休 規 劃 之 相 關 研 究 , 第 三 節 是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的 影 響 因 素 , 第 四 節 是 政 府 因 應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相 關 措 施 與 政 策 。
第一節 高齡化社會之定義與相關理論
一、高齡化社會之定義
本 節 探 討 高 齡 及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定 義 與 相 關 理 論 , 並 針 對 我 國 社 會 高 齡 者 的 現 況 加 以 分 析 , 高 齡 ( old age; later adulthood; later maturrity), 一 般 係 指 年 紀 較 大 的 意 思 , 並 以 「 高 齡 者 」 稱 呼 年 紀 較 大 的 族 群 , 社 會 上 對 高 齡 者 的 稱 呼 包 括 有 : 老 人 、 老 人 家 、 銀 髮 族 、 樂 齡 、 資 深 公 民 等 , 然 而 , 究 竟 何 時 可 以 稱 為 老 ? 「 老 人 」 的 標 準 為 何 ? 尤 其 近 年 來 人 類 的 平 均 壽 命 延 長 , 高 齡 期 不 斷 的 延 後 , 老 人 的 定 義 , 如 同 成 熟 一 樣 是 相 當 主 觀 的 , 綜 合 來 看 , 應 視 個 體 的 生 活 層 面 、 心 理 與 生 理 特 徵 而 定 , 方 能 獲 得 較 為 客 觀 並 符 合 時 代 的 意 義 ( 吳 老 德 , 2010)。
提 及 老 年 人 , 大 家 普 遍 以 為 是 健 康 日 趨 衰 退 、 心 智 能 力 減 弱 、 銀 行 存 款 逐 漸 減 少 及 社 會 上 的 孤 獨 無 依 , 此 描 繪 不 一 定 是 真 實 的 。 很 多 老 年 人 繼 續 工 作 , 也 有 一 些 人 開 始 新 的 生 涯 , 他 們 的 時 間 、 知 識 與 經 驗 , 都 是 重 要 的 資 源 ( 大 美 百 科 全 書 , 1990)。
十 九 世 紀 末 工 業 化 之 後 , 國 家 退 休 制 度 的 形 成 , 才 以 退 休 年 齡 視 為 老 年 的 開 端 , 也 就 是 到 了 一 定 的 年 齡 轉 換 另 一 種 的 生 活 模 式 , 在 現 代 的 工 業 社 會 中 , 隨 著 退 休 制 度 的 建 立 , 工 作 有 一 定 的 年 限 , 高 齡 者 和 退 休 也 劃 上 等 號 ; 人 口 老 化 是 現 代 世 界 的 趨 勢 , 今 日 大 多 數 國 家 對 老 人 年 齡 的 界 定 , 多 以 六 十 五 歲 為 退 休 年 齡 標 準 , 如 美 國 的 老 人 扶 助 法 、 德 國 以 及 紐 西 蘭 的 老 年 年 金 法 , 均 界 定 六 十 五 歲 為 老 人 , 並 作 為 取 得 社 會 福 利 資 格 的 年 齡 ; 我 國 老 人 福 利 法 第 二 條 亦 規 定 : 所 稱 老 人 係 指 年 滿 六 十 五 歲 以 上 之 人 , 內
政 部 人 口 統 計 , 也 將 六 十 五 歲 的 人 列 為 老 人 人 口 範 疇 ( 吳 老 德 , 2010)。
由 以 上 資 料 可 以 得 知 , 目 前 世 界 各 國 包 含 我 國 , 皆 將 「 高 齡 者 」 界 定 為 年 紀 滿 六 十 五 歲 的 老 人 , 除 了 是 工 作 上 的 退 休 年 齡 外 , 同 時 也 是 享 有 老 年 福 利 政 策 的 資 格 。
高 齡 化 指 一 個 社 會 人 口 的 老 化 程 度 , 也 就 是 高 齡 人 口 在 人 口 總 數 中 所 佔 比 例 的 增 加 , 一 個 地 區 人 口 老 化 程 度 的 指 標 , 根 據 聯 合 國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的 定 義 , 六 十 五 歲 以 上 老 年 人 口 占 總 人 口 的 比 例 達 7% 時 , 稱 為 「 高 齡 化 社 會 (ageing society)」, 達 到 14% 時 稱 為 「 高 齡 社 會 (aged society)」, 倘 若 老 年 人 口 比 例 達 到 20% 時 , 則 稱 為 「 超 高 齡 社 會 (super-aged society)」( 行 政 院 人 口 政 策 白 皮 書 , 2008)。
老 人 人 口 比 例、人 口 老 化 指 數、扶 老 比 為 高 齡 化 社 會 之 三 項 指 標。「 人 口 老 化 指 數 」 是 以 65 歲 以 上 人 口 數 , 除 以 14 歲 以 下 人 口 數 , 所 得 出 的 比 率 , 2013 年 第 4 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指 出 至 2012 年 底 , 我 國 人 口 老 化 指 數 為 76.2% , 近 10 年 間 已 增 加 32 個 百 分 點 , 雖 仍 較 歐 美 及 日 本 等 已 開 發 國 家 為 低 , 但 較 其 他 亞 洲 國 家 為 高 。「 扶 老 比 」 則 是 以 65 歲 以 上 人 口 數 , 除 以 15 至 64 歲 人 口 數 , 所 得 出 的 比 率 , 截 至 2012 年 底 , 我 國 扶 老 比 為 15% , 續 呈 平 穩 上 升 趨 勢 。
我 國 65 歲 以 上 老 年 人 口 於 1993 年 底 達 總 人 口 數 之 7%,依 照 聯 合 國 國 際 衛 生 組 織 (WHO)的 定 義, 台 灣 開 始 步 入 高 齡 化 社 會 (ageing society)。相 較 於 西 方 工 業 國 家,如 法 國 1864 年、德 國 1932 年、美 國 1942 年 達 高 齡 化 門 檻,我 國 顯 然 是 晚 了 許 多。至 2012 年 底 台 灣 老 人 人 口 為 11.2%,也 不 及 歐 盟 各 國 平 均 約 17%的 情 形 。 可 是 因 為 「 戰 後 嬰 兒 潮 」 (baby boomers)出 生 的 人,在 未 來 5 至 20 年 將 陸 續 成 為 老 人,將 加 速 台 灣 地 區 人 口 年 齡 結 構 的 改 變 , 其 中 老 人 人 口 在 比 例 與 數 量 上 的 增 加 尤 為 醒 目 ( 薛 承 泰 , 2011)。
臺 灣 地 區 人 口 老 化 的 原 因 包 括 平 均 壽 命 的 延 長 、 死 亡 率 及 生 育 率 的 下 降 等 , 其 中 特 別 是 生 育 率 的 降 低 是 影 響 人 口 老 化 的 重 要 因 素 , 對 人 口 結 構 的 影 響 遠 超 過 死 亡 率 ( 黃 意 萍 、 余 清 祥 , 2002)。
由 以 上 文 獻 對 高 齡 化 社 會 之 定 義 , 本 研 究 探 討 臺 東 縣 的 人 口 高 齡 化 情 形,臺 東 縣 全 縣 人 口 數 至 2012 年 12 月 底 總 計 22 萬 6,252 人,其 中 65 歲 以 上 老 人 人 口 數 計 有 30,470 人,占 本 縣 總 人 口 數 13.47%,老 人 人 口 比 為 全 國
第 六( 內 政 統 計 月 報,2013),長 久 以 來 臺 東 縣 在 經 濟 低 度 發 展 及 年 輕 人 就 業 困 難 的 環 境 因 素 之 下 , 大 部 分 的 年 輕 人 到 西 部 就 業 , 人 口 高 齡 化 情 形 較 其 他 縣 市 嚴 重,因 此 期 透 過 本 研 究 瞭 解 臺 東 縣 退 休 後 的 老 人 生 活 適 應 問 題。
二、高齡化社會的挑戰與對策
快 速 人 口 老 化 帶 來 的 衝 擊 是 多 面 向 的,此 一 現 象 對 人 類 生 活 的 各 個 面 向 都 具 有 重 大 且 長 期 的 影 響 。 就 經 濟 面 而 言 , 人 口 老 化 將 對 經 濟 成 長 、 儲 蓄 、 投 資 、 消 費 、 勞 動 力 市 場 、 退 休 金 、 稅 金 與 代 間 移 轉 產 生 影 響 。 在 社 會 領 域 , 家 庭 組 成 、 生 活 安 排 、 住 宅 需 求 、 遷 徙 趨 勢 、 流 行 病 與 保 健 服 務 需 求 等 面 向 皆 因 人 口 老 化 而 改 變 ; 而 在 政 治 方 面 , 人 口 老 化 也 會 造 成 投 票 模 式 的 改 變 , 透 過 選 舉 結 果 , 間 接 對 公 共 政 策 之 制 訂 及 跨 世 代 資 源 分 配 造 成 影 響 ( 圖 2-1)( 范 光 中 、 許 永 河 , 2010)。
圖 2-1 人 口 結 構 高 齡 化 的 社 經 衝 擊 示 意 圖 ( 范 光 中 、 許 永 河 , 2010)
以 下 就 七 個 面 向 說 明 高 齡 化 在 社 會 、 經 濟 、 生 活 型 態 等 個 人 和 社 會 面 臨 的 改 變 和 挑 戰 ( 范 光 中 、 許 永 河 , 2010):
(一)勞動市場
人 口 老 化 對 勞 動 市 場 的 影 響 , 在 於 中 高 齡 勞 動 佔 總 勞 動 人 口 之 比 重 增 加 , 青 壯 年 勞 動 人 口 相 對 減 少 , 此 現 象 不 僅 改 變 勞 動 市 場 的 勞 動 力 結 構 及 就 業 結 構 , 也 改 變 勞 動 與 資 本 的 相 對 結 構 , 進 而 影 響 勞 動 市 場 的 勞 動 供 給 以 及 產 品 市 場 的 消 費 需 求 。
活 得 愈 久 , 並 不 表 示 就 工 作 得 愈 久 , 有 許 多 人 選 擇 提 早 退 休 , 但 也 有 許 多 高 齡 者 希 望 再 進 入 職 場 卻 不 得 其 門 而 入 。 勞 動 者 何 時 退 休 及 退 休 後 是 否 再 找 工 作 的 規 劃 , 主 要 受 個 人 所 得 及 財 富 水 準 高 低 、 個 人 的 生 活 規 劃 以 及 社 會 制 度 等 因 素 所 左 右 。
近 年 來 , 經 濟 景 氣 狀 況 欠 佳 所 造 成 的 青 年 失 業 問 題 引 發 相 當 多 的 關 注 , 高 齡 勞 動 者 與 青 年 勞 動 者 在 勞 動 市 場 中 成 為 彼 此 競 爭 的 對 象 ; 但 如 果 以 高 齡 勞 動 者 退 出 職 場 作 為 提 昇 青 年 勞 動 者 就 業 率 為 代 價 , 又 會 造 成 高 齡 勞 動 人 力 資 源 的 浪 費 。 然 而 , 辛 炳 隆 及 鄭 凱 方 、 吳 惠 林 等 均 指 出 中 高 齡 失 業 者 再 就 業 機 會 遠 較 其 他 族 群 低 。 就 改 善 高 齡 者 的 再 就 業 機 會 而 言 , 社 會 應 創 造 高 齡 者 就 業 的 友 善 環 境 , 降 低 工 作 場 所 的 年 齡 歧 視 , 並 提 供 高 齡 者 就 業 機 會 之 訊 息 管 道 , 如 設 立 專 職 之 高 齡 就 業 媒 合 機 構 等 , 以 媒 合 勞 資 雙 方 之 需 求 , 善 用 高 齡 者 之 工 作 經 驗 , 降 低 因 為 人 口 老 化 所 帶 來 的 衝 擊 ( 許 瓊 文 、 楊 雅 婷 , 2007)。
(二)消費型態與市場
對 財 貨 與 勞 務 的 消 費 需 求 , 會 隨 家 庭 成 員 的 組 成 、 年 齡 結 構 的 改 變 而 改 變 。 一 般 而 言 , 年 輕 族 群 對 休 閒 性 消 費 的 需 求 較 年 長 者 為 高 , 高 齡 者 之 消 費 則 較 偏 向 健 康 相 關 之 財 貨 或 家 庭 勞 務 , 包 括 保 健 食 品 及 藥 品 、 健 康 及 生 活 照 護 之 服 務 , 以 及 生 活 輔 具 之 需 求 等 。
可 預 期 的 是 隨 著 人 口 老 化 , 整 個 社 會 對 健 康 與 長 期 照 護 的 服 務 支 出 會 增 加 , 且 因 退 休 老 人 居 住 在 家 庭 的 時 間 較 長 , 也 會 導 致 住 宅 及 能 源 支 出 提 高 , 相 對 的 對 娛 樂 及 交 通 支 出 會 減 少 , 食 物 及 衣 服 的 支 出 則 相 對 固 定 。 除 了 消 費 財 貨 特 質 的 差 異 外 , 年 輕 族 群 與 高 齡 者 的 收 入 也 會 影 響 消 費 的 需
求 , 高 齡 者 在 考 量 未 來 收 入 的 限 制 下 往 往 會 對 消 費 較 為 節 制 , 年 輕 族 群 則 在 預 期 未 來 收 入 與 借 貸 市 場 的 融 通 下 形 成 較 高 的 消 費 需 求 。
高 齡 化 社 會 之 商 品 及 勞 務 市 場 的 發 展 , 導 致 許 多 服 務 業 都 將 因 此 而 改 變 其 傳 統 之 經 營 方 式 以 因 應 高 齡 者 消 費 型 態 的 改 變 , 並 將 帶 動 周 邊 產 業 的 蓬 勃 發 展 。 針 對 高 齡 者 設 計 的 安 養 照 顧 機 構 、 醫 療 及 人 壽 保 險 以 及 生 前 契 約 的 殯 葬 服 務 方 式 的 興 起 , 都 是 高 齡 社 會 的 產 物 。
(三)金融市場
人 口 老 化 的 結 果 , 對 社 會 之 儲 蓄 行 為 及 金 融 市 場 的 結 構 將 產 生 重 大 影 響。1945 年 戰 後 嬰 兒 潮 出 生 的 人 口 目 前 已 達 退 休 年 齡,大 量 嬰 兒 潮 退 休 人 口 未 來 勢 將 出 售 其 工 作 期 間 所 累 積 的 金 融 資 產 , 用 以 支 應 其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 嬰 兒 潮 退 休 人 口 不 斷 拋 售 資 產 的 結 果 , 將 使 金 融 資 產 的 價 格 產 生 下 降 的 壓 力 , 進 而 產 生 資 產 價 值 縮 水 的 現 象 。 此 一 推 論 , 即 是 所 謂 資 產 溶 解 假 說( assets meltdownhypothesis)。資 產 溶 解 有 資 產 價 格 下 降 與 下 降 幅 度 的 程 度 問 題 , 有 學 者 認 為 戰 後 嬰 兒 潮 人 口 之 退 休 或 許 導 致 資 產 價 格 下 降 , 但 不 必 然 導 致 資 產 價 格 大 幅 下 降 ( Poterba, JM, 2004)。
高 齡 社 會 的 年 金 制 度 需 要 金 融 市 場 的 制 度 面 配 合 , 包 括 金 融 市 場 需 有 充 足 的 儲 蓄 工 具 、 保 險 保 單 , 以 及 健 全 的 金 融 監 督 制 度 等 。 在 退 休 金 不 足 以 支 應 生 活 所 需 , 且 經 濟 情 況 不 穩 定 的 情 況 下 , 高 齡 者 會 避 開 高 風 險 的 金 融 資 產 , 選 擇 收 益 穩 定 的 固 定 收 益 資 產 ( 如 政 府 債 券 )。
穩 健 的 金 融 市 場 經 營 管 理 , 尤 其 是 提 供 報 酬 穩 定 之 長 期 債 券 作 為 儲 蓄 的 標 的 , 對 高 齡 者 的 經 濟 安 全 將 有 助 益 。 然 而 , 金 融 市 場 中 銀 行 及 資 產 管 理 人 的 「 道 德 風 險 」 問 題 , 將 是 高 齡 者 資 產 價 值 是 否 得 以 保 障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因 此 如 何 建 立 有 效 的 市 場 監 督 制 度 並 提 供 合 理 的 資 產 保 險 , 是 高 齡 社 會 資 產 市 場 監 督 的 重 要 政 策 議 題 。
(四)政府財政制度
勞 動 力 老 化 的 結 果 , 使 得 支 持 非 勞 動 人 口 的 經 濟 產 出 下 降 , 其 影 響 是 社 會 安 全 支 出 的 財 政 收 入 來 源 萎 縮 , 老 人 年 金 及 醫 療 照 護 體 系 恐 將 難 以 維 持 , 青 壯 人 口 的 稅 賦 可 能 因 此 增 加 , 而 年 輕 族 群 之 教 育 經 費 亦 恐 因 老 人 福 利 支 出 增 加 而 受 排 擠 , 引 發 社 會 公 平 及 倫 理 的 爭 議 。
Aaberge 等 人( Aaberge R, Colombino U, Holmoy E,2004) 以 人 口 老 化、
勞 動 供 給 改 變 、 稅 收 及 移 轉 性 福 利 支 出 , 建 構 一 般 均 衡 模 型 , 探 討 高 齡 化 社 會 政 府 財 政 的 健 全 性 (sustainability), 並 探 討 財 政 維 持 的 前 提 下 , 高 齡 社 會 財 政 制 度 的 改 革。。另 Eskesen ( Eskesen LL,2002)以 奧 地 利 為 研 究 對 象,其 實 證 結 果 認 為 奧 地 利 之 財 政 體 系 將 無 法 支 應 高 齡 社 會 之 退 休 金 給 付。
前 述 諸 研 究 的 模 型 或 研 究 對 象 雖 然 不 一 , 但 共 同 結 論 是 為 了 維 持 財 政 的 健 全 , 應 該 改 革 退 休 金 制 度 。
(五)社會經濟發展
人 口 高 齡 化 導 致 勞 動 人 口 的 成 長 出 現 趨 緩 的 態 勢 , 再 加 少 子 化 的 結 果 , 勞 動 力 最 後 出 現 負 成 長 狀 況 。 由 於 勞 動 是 產 出 過 程 所 投 入 的 重 要 生 產 因 素 , 勞 動 力 下 降 將 對 產 出 及 經 濟 成 長 產 生 不 利 的 影 響 。
依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之 人 口 推 估 ( 中 推 估 ), 我 國 人 口 成 長 將 在 2016 年 出 現 負 成 長 的 現 象 , 其 後 隨 著 人 口 老 化 , 人 口 成 長 率 將 持 續 下 降 。 假 設 未 來 的 勞 動 參 與 率 維 持 在 目 前 的 水 準 , 總 產 出 將 因 人 口 結 構 的 變 化 而 產 生 長 期 下 降 的 趨 勢 。 Hsu( Hsu Y, 2009) 依 據 經 建 會 的 人 口 推 估 資 料 , 分 析 人 口 高 齡 化 對 經 濟 成 長 的 影 響 , 並 模 擬 可 能 減 緩 對 產 出 不 利 衝 擊 的 因 素 , 結 果 顯 示 持 續 提 升 生 育 率 、 提 升 勞 動 就 業 率 , 以 及 提 高 勞 動 參 與 率 等 , 均 可 減 緩 人 口 老 化 的 不 利 衝 擊 。
(六) 健康照護
高 齡 者 的 健 康 照 護 的 目 的 , 在 維 持 高 齡 者 的 生 活 品 質 及 生 命 的 尊 嚴 , 此 項 照 護 工 作 需 要 家 庭 、 社 會 與 政 府 來 共 同 提 供 。 然 而 因 為 快 速 的 人 口 老 化 及 都 市 化 , 使 得 傳 統 大 家 庭 的 制 度 及 家 庭 支 持 體 系 難 以 維 持 , 高 齡 者 倚 賴 家 庭 成 員 照 護 的 希 望 將 愈 來 愈 難 以 實 現
傳 統 家 庭 照 護 功 能 遭 受 挑 戰 的 原 因 , 包 括 以 下 因 素 :
1.少 子 化 的 結 果 : 使 得 能 照 顧 年 老 父 母 的 子 女 數 減 少 , 再 加 上 現 代 化 的 生 活 , 子 女 通 常 外 出 謀 生 無 法 與 父 母 同 住 。
2. 對 父 母 協 助 育 嬰 的 需 求 降 低:少 子 化 使 得 年 輕 人 對 父 母 協 助 育 嬰 的 需 求 降 低 , 因 而 減 少 三 代 同 堂 甚 至 大 家 庭 的 型 態 , 這 個 現 象 在 高 社 經 地 位 族 群
尤 其 顯 著 。
3.教 育 程 度 的 提 高 及 所 得 機 會 的 增 加 : 導 致 對 高 齡 者 提 供 親 族 照 護 的 認 知 和 態 度 改 變,為 了 照 護 高 齡 者 而 犧 牲 工 作 的 機 會 成 本 提 高( 羅 紀 瓊,1987)
4.婦 女 勞 動 參 與 的 增 加 : 使 得 過 去 倚 賴 家 中 婦 女 提 供 高 齡 者 照 護 的 傳 統 難 以 維 持 。
高 齡 者 倚 賴 社 會 或 政 府 提 供 照 護 , 是 未 來 不 可 避 免 的 趨 勢 , 然 而 在 高 齡 成 為 普 遍 現 象 時 , 城 鄉 發 展 差 距 所 顯 現 的 醫 療 資 源 分 配 差 異 , 導 致 偏 遠 或 離 島 地 區 高 齡 照 護 資 源 相 對 短 缺 , 例 如 臺 東 縣 的 醫 療 資 源 一 直 以 來 都 不 足 而 為 民 眾 所 憂 心 , 如 何 改 善 此 一 現 象 以 提 高 偏 遠 地 區 高 齡 者 的 照 護 , 亦 是 重 要 課 題
(七) 社會支持系統
老 年 人 口 所 需 之 社 會 安 全 照 護 支 出 通 常 是 經 常 性 及 長 期 性 的 , 因 此 對 政 府 財 政 會 形 成 沈 重 負 擔 , 公 共 年 金 制 度 已 是 先 進 國 家 重 要 的 老 年 生 活 保 障 措 施 , 也 是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重 要 的 一 環 。
自 1980 年 之 後,在 戰 後 嬰 兒 潮 出 生 的 人 口 已 逐 漸 進 入 高 齡 階 段,各 國 因 人 口 結 構 老 化 、 經 濟 衰 退 與 財 政 困 難 , 為 了 維 持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莫 不 開 始 對 公 共 年 金 制 度 進 行 改 革 。 改 革 方 式 包 括 私 有 化 、 公 共 年 金 儲 金 化 或 是 公 積 金 制 、 市 場 趨 向 、 分 權 化 與 去 規 則 化 、 以 及 延 後 退 休 年 齡 等 。
建 立 老 人 經 濟 安 全 制 度 , 就 年 金 或 退 休 制 度 而 言 , 我 國 目 前 之 制 度 設 計 並 不 完 善,而 且 有 多 頭 馬 車 之 現 象( 唐 文 慧、葉 書 毓,2006)。目 前 較 具 制 度 性 的 退 休 給 付 制 度,主 要 是 公 教 人 員、軍 人、勞 工 退 休 制 度 以 及 2008 年 開 辦 的 國 民 年 金 制 度 , 以 及 老 年 榮 民 的 安 養 給 付 制 度 。 其 他 可 以 享 有 老 人 福 利 的 對 象 , 包 含 老 農 津 貼 及 一 般 國 民 的 老 人 福 利 津 貼 ( 已 納 入 國 民 年 金 ) 等 。
不 同 的 年 金 或 老 年 保 險 制 度 , 不 僅 影 響 高 齡 人 口 的 所 得 與 生 活 水 準 , 亦 將 影 響 青 壯 勞 動 的 自 提 退 休 金 數 額 , 而 年 金 豐 厚 與 否 , 亦 影 響 勞 動 者 是 否 提 早 退 休 的 決 策 。 因 此 , 年 金 制 度 不 僅 影 響 政 府 財 政 收 支 及 高 齡 人 口 的 福 利 照 護 能 力 , 也 影 響 跨 世 代 間 的 儲 蓄 能 力 與 所 得 分 配 , 進 而 影 響 勞 動 市 場 、 資 本 市 場 及 金 融 市 場 。
本 文 獻 指 出 在 一 個 即 將 面 臨 普 遍 性 老 化 問 題 的 台 灣 , 健 康 照 護 與 經 濟 安 全 是 首 當 其 衝 的 問 題 , 尤 其 是 高 齡 人 口 比 例 偏 高 的 臺 東 縣 , 面 對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挑 戰 , 如 何 統 整 規 劃 老 人 完 善 的 退 休 生 活 , 減 少 退 休 後 適 應 問 題 的 發 生 , 有 其 必 要 性 與 急 迫 性 。
本 研 究 在 研 究 設 計 上 , 將 參 考 文 獻 中 人 口 結 構 高 齡 化 對 社 經 衝 擊 的 影 響 , 融 入 訪 談 大 綱 內 容 設 計 , 作 為 了 解 退 休 規 劃 的 準 備 事 項 與 退 休 後 面 臨 的 問 題 , 進 行 資 料 的 蒐 集 與 研 究 。
小 結
行 政 院 於 2008 年 核 定 之 人 口 政 策 白 皮 書 中,有 關 我 國 高 齡 化 社 會 對 策 之 目 標 , 在 於 「 建 構 有 利 於 高 齡 者 健 康 、 安 全 的 友 善 環 境 , 維 持 老 人 的 活 力、尊 嚴 和 自 主 」,其 價 值 理 念 包 括 對 老 人 個 別 性、自 我 決 定、選 擇 權、隱 私 權 和 對 外 在 環 境 掌 控 能 力 之 尊 重 。 即 使 老 年 期 失 能 致 行 動 無 法 自 理 , 亦 能 透 過 長 期 照 顧 制 度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獲 得 適 切 的 照 顧 , 除 了 健 康 照 顧 之 外 , 完 善 的 老 年 所 得 支 持 體 系 將 可 保 障 國 民 之 經 濟 安 全 , 而 無 障 礙 的 住 宅 和 交 通 環 境 之 構 築 , 有 利 國 民 在 老 年 期 享 有 安 全 、 安 心 的 生 活 , 免 於 受 到 社 會 上 的 年 齡 歧 視 或 社 會 排 除 ( 行 政 院 , 2008)。
台 灣 近 年 來 的 老 化 速 度 已 超 過 法 國 、 瑞 典 等 高 齡 化 國 家 。 高 齡 化 社 會 所 衍 生 的 問 題 已 經 深 切 影 響 國 內 社 會 結 構 並 將 牽 動 經 濟 發 展 的 脈 動 。 高 齡 化 社 會 帶 來 的 不 僅 是 人 口 結 構 的 變 遷 , 更 會 改 變 人 們 未 來 的 生 活 模 式 。 高 齡 者 面 臨 身 體 老 化,並 且 因 為 退 休 離 開 職 場 或 工 作,在 健 康、經 濟 、 心 理 和 社 會 生 活 上 可 能 會 產 生 種 種 問 題 而 影 響 生 活 , 政 府 面 對 社 會 環 境 的 快 速 變 遷 和 家 庭 結 構 的 改 變 , 勢 必 會 產 生 新 的 社 會 問 題 待 解 決 , 據 此 ,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在 探 索 因 應 「 高 齡 化 社 會 」 的 來 臨 , 臺 東 縣 中 高 齡 者 退 休 規 畫 的 方 向 和 適 應 退 休 生 活 的 對 策 , 以 及 政 府 在 高 齡 化 社 會 衝 擊 下 , 規 劃 社 會 安 全 老 人 福 利 政 策 面 的 概 況 。
第二節 中高齡退休規劃之相關研究
一、退休規劃之意義
退 休 的 概 念 隨 著 社 會 變 遷 而 改 變 , 在 半 世 紀 前 的 農 業 社 會 中 , 對 大 多 數 的 人 而 言 ,「 屆 齡 」 退 休 這 個 名 詞 並 不 存 在 , 只 要 能 「 動 」, 就 沒 有 所 謂 的 退 休,可 以 說 人 們 並 沒 有 退 休 的 概 念( 薛 承 泰,曾 敏 傑,2002),但 是 隨 著 時 代 的 改 變 , 退 休 的 意 義 持 續 在 改 變 中 , 一 方 面 為 因 應 人 口 老 化 及 減 少 政 府 財 政 的 負 擔 , 工 業 先 進 國 家 在 縮 減 社 會 安 全 制 度 上 採 取 如 提 高 老 年 年 金 給 付 年 齡 、 提 高 年 金 加 保 年 資 、 鼓 勵 延 後 退 休 、 或 鼓 勵 退 休 後 繼 續 工 作 等 ( 薛 琦 , 1997)。
與 延 後 退 休 同 時 並 存 的 現 象 , 則 是 相 反 的 提 早 退 休 , 許 多 雇 主 或 公 司 包 括 政 府 機 關 都 提 供 了 「 提 早 退 休 優 惠 」 辦 法 , 藉 著 退 休 金 給 付 的 優 惠 方 式 , 吸 引 員 工 在 尚 未 屆 退 休 年 齡 時 辦 理 提 早 退 休 , 這 對 雇 主 與 員 工 而 言 , 都 產 生 有 利 的 誘 因 , 雇 主 可 藉 此 縮 減 人 工 成 本 , 或 雇 用 薪 資 較 低 、 技 術 較 新 的 年 輕 的 員 工 取 代 , 尤 其 在 經 濟 不 景 氣 時 , 企 業 縮 編 或 合 併 造 成 許 多 中 高 齡 勞 工 自 願 或 非 自 願 性 提 早 退 休 , 另 一 方 面 , 員 工 若 有 較 優 惠 的 退 休 條 件 , 或 考 慮 享 受 退 休 的 休 閒 生 活 , 或 者 嘗 試 開 發 事 業 的 第 二 春 , 也 有 可 能 吸 引 更 多 人 提 前 退 休 , 例 如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 中 高 年 就 業 現 況 調 查 」 資 料 , 即 顯 示 預 計 在 55 歲 時 退 休 者 即 占 有 20.1% (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 2000)。
目 前 在 職 的 中 高 齡 者 對 於 未 來 的 退 休 規 劃 , 依 照 國 情 與 身 心 需 求 的 觀 點 包 括 : 身 心 健 康 的 維 持 與 保 健 、 生 活 的 自 我 照 顧 、 經 濟 安 全 保 障 、 參 與 服 務 社 會、尊 重 與 被 尊 重、追 求 生 命 意 義 與 自 我 實 現 等( 張 德 聰 等,2012)。
對 於 即 將 邁 入 退 休 的 的 人 要 如 何 規 劃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是 需 要 學 習 的 , 退 休 生 活 規 劃 包 括 下 列 面 向 :
( 一 ) 身 體 健 康 的 維 持 與 保 健 、 預 防 老 化 產 生 的 疾 病 , 以 及 學 習 逐 漸 面 對 老 化 的 適 應 。
( 二 )心 理 的 調 適 與 因 應:學 習 面 對 人 生 老 年 階 段 的 心 理 適 應 如 孤 寂 感、
擔 心 、 與 其 他 此 階 段 的 適 應 問 題 。
( 三 ) 人 際 關 係 的 調 適 : 角 色 的 轉 換 、 離 開 職 場 後 的 人 際 歸 屬 , 以 及 同 輩 親 友 離 去 的 往 生 , 都 需 要 有 一 番 的 調 適 期 。
( 四 )休 閒 生 活 的 安 排:退 休 後 時 間 變 多 了,妥 善 安 排 喜 愛 的 休 閒 活 動 , 例 如 固 定 的 運 動 時 間 或 擔 任 志 工 參 與 社 會 服 務 。
( 五 ) 經 濟 來 源 的 保 障 : 因 應 退 休 後 沒 有 收 入 , 應 事 先 即 規 劃 未 來 退 休 後 的 經 濟 來 源 , 足 夠 退 休 後 生 活 所 須 額 度 , 保 障 生 活 無 虞 。
( 六 ) 終 身 學 習 的 安 排 : 跟 隨 時 代 的 脈 動 學 習 新 的 事 物 , 如 電 腦 網 路 等 與 社 會 接 軌 , 或 者 培 養 自 己 的 興 趣 , 實 現 未 完 成 的 夢 想 等 。
( 七 ) 再 就 業 的 規 劃 : 對 於 有 繼 續 就 業 想 法 或 需 求 的 人 , 可 事 先 蒐 集 資 料 或 學 習 新 技 能 以 開 創 事 業 的 第 二 春 。
本 研 究 目 的 之 一 在 探 討 臺 東 縣 高 齡 者 的 退 休 規 畫 情 形 , 因 此 , 將 參 考 文 獻 中 所 提 出 之 退 休 生 活 規 劃 面 向 , 包 括 身 心 的 調 適 與 因 應 、 人 際 關 係 與 社 會 參 與 、 休 閒 及 教 育 和 經 濟 來 源 與 再 就 業 的 需 求 , 納 入 研 究 設 計 的 訪 談 大 綱 中 , 據 以 了 解 臺 東 縣 人 士 的 退 休 規 劃 準 備 內 容 大 要 。
二、退休生活規劃的內涵
退 休 不 是 人 生 趨 於 結 束,而 是 另 一 階 段 的 開 始。退 休 代 表 個 人 生 命 歷 程 中 一 個 重 要 的 地 位 推 移 ( status passage), 如 同 結 婚 、 畢 業 、 工 作 或 失 業 一 般,任 何 一 次 的 地 位 推 移,意 味 著 個 人 將 開 啟 某 一 地 位,並 結 束 另 一 個 。 同 時 , 地 位 推 移 也 意 味 著 個 人 可 能 失 去 或 獲 得 權 力 、 特 權 和 聲 望 等 , 個 人 的 自 我 意 識 、 認 同 , 以 及 行 為 亦 產 生 改 變 ( Cockerham, 1991)。
Taylor & Doverspike( 2003)指 出 , 過 去 相 當 多 研 究 顯 示 , 退 休 規 劃 不 僅 影 響 個 人 的 退 休 決 定 與 離 開 職 場 的 時 間 , 與 退 休 人 員 對 退 休 的 態 度 具 有 重 要 且 正 向 的 關 連 性 。 同 時 , 退 休 規 劃 亦 有 助 於 退 休 後 的 適 應 , 也 降 低 焦 慮 與 憂 鬱 等 心 理 徵 候 。
換 言 之 , 一 個 人 退 休 後 日 子 滿 意 與 否 與 退 休 前 的 準 備 工 作 有 重 大 關 聯 , 退 休 前 若 有 較 完 善 的 退 休 計 畫 或 準 備 , 則 退 休 後 會 有 較 佳 和 較 快 的 適 應 。 即 便 未 來 情 況 與 預 期 有 所 出 入 , 因 對 未 來 已 有 廣 泛 與 深 刻 的 思 考 , 其 問 題 適 應 仍 較 好 。
現 代 社 會 中 的 個 人 其 工 作 為 自 我 認 同 重 要 來 源 , 一 旦 從 工 作 職 場 退 休 , 其 可 能 因 不 再 活 躍 於 組 織 中 、 影 響 力 與 權 威 大 為 降 低 , 進 而 衝 擊 個 人 自 尊 與 認 同 感 。 因 此 , 如 何 面 對 此 人 生 重 大 的 地 位 推 移 , 實 為 個 人 生 命 發 展 歷 程 的 重 要 課 題 。
行 政 院 主 計 處 ( 2012) 之 受 僱 員 工 動 向 調 查 發 現 , 民 國 100 年 受 雇 員 工 平 均 退 休 年 齡 為 57.1 歲,55 歲 至 64 歲 年 齡 退 休 者 占 60.1%最 高;銓 敘 部 ( 2011) 指 出 公 務 人 員 平 均 退 休 年 齡 55.25 歲 。 再 加 上 國 人 平 均 餘 命 不 斷 延 長,個 人 退 休 後 的 生 涯 年 數 將 近 有 20 年 以 上。如 能 針 對 這 段 期 間 進 行 妥 善 規 劃 , 不 僅 可 減 緩 個 人 產 生 生 理 、 心 理 、 經 濟 或 社 會 等 層 面 之 問 題 , 更 能 積 極 主 動 持 續 進 行 社 會 參 與 , 破 除 退 休 即 等 於 老 年 依 賴 、 被 扶 養 或 無 用 之 污 名 。
協 助 退 休 者 調 整 心 態 、 維 繫 與 他 人 良 好 互 動 關 係 、 完 善 其 獨 立 的 經 濟 生 活 、 規 劃 休 閒 與 活 動 、 保 持 愉 悅 與 健 康 身 心 , 進 而 積 極 開 發 與 運 用 退 休 人 員 的 潛 能 , 實 現 退 休 前 未 曾 實 現 的 理 想 等 工 作 , 使 退 休 人 員 生 活 不 再 是 沒 有 尊 嚴 、 渾 渾 噩 噩 、 沒 有 目 標 的 等 候 人 生 大 限 來 臨 , 是 當 前 協 助 退 休 人 員 做 好 妥 善 退 休 生 涯 規 劃 的 重 要 課 題 。
一 般 而 言,退 休 生 活 主 要 特 點 有 三:休 閒 的 時 間 增 多、經 濟 收 入 減 少 , 以 及 社 會 關 係 的 改 變。首 先,退 休 後 休 閒 時 間 增 多,應 針 對 時 間 重 新 分 配 , 避 免 時 間 太 多 成 為 負 擔 。 若 無 針 對 休 閒 時 間 從 事 妥 善 安 排 , 往 往 精 神 上 、 體 力 上 衰 弱 更 快 。
再 者 , 經 濟 收 入 也 因 退 出 職 場 而 自 然 減 少 。 但 經 濟 收 入 的 減 少 本 身 並 不 成 為 問 題 , 而 是 因 本 身 需 求 與 消 費 習 慣 並 沒 有 隨 著 退 休 進 行 調 整 與 改 變 。 倘 若 個 人 退 休 之 後 其 經 濟 收 入 明 顯 減 少 的 情 況 下 , 卻 仍 希 望 維 持 退 休 前 的 生 活 品 質 , 則 經 濟 將 成 為 退 休 後 嚴 重 問 題 。
最 後 , 社 會 身 份 的 變 化 連 帶 影 響 社 會 關 係 的 變 化 。 特 別 是 重 視 生 產 能 力 和 強 調 工 作 價 值 的 社 會 中 , 當 個 人 原 有 生 產 的 身 份 或 頭 銜 ( title) 消 失 時,很 多 人 對 於 退 休 採 取 過 渡 負 面 的 看 法,否 定 自 我 價 值( Parkinson et al,
1986)。
因 此 , 有 關 退 休 生 活 規 劃 之 協 助 應 更 具 整 體 性 和 全 面 性 , 進 一 步 關 注 退 休 的 多 面 向 生 活 , 跳 脫 僅 重 視 退 休 財 務 或 經 濟 條 件 層 面 , 也 應 重 視 如 社
會 參 與 、 健 康 狀 況 、 休 閒 活 動 等 退 休 生 活 層 面 。 更 甚 者 , 應 思 考 進 一 步 結 合 公 部 門、服 務 機 構,以 及 工 會 力 量,建 立 完 善 的 退 休 輔 助 網 絡。( 林 東 龍,
余 嬪 , 陳 武 宗 , 2010)。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之 二 在 了 解 臺 東 縣 高 齡 者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適 應 情 形 , 文 獻 中 提 出 若 能 提 早 做 好 退 休 規 劃 , 有 計 畫 的 實 踐 、 調 適 , 迎 接 老 年 生 活 的 心 態 , 對 退 休 生 活 會 有 較 佳 的 適 應 , 據 此 , 將 在 研 究 設 計 中 , 進 行 了 解 居 住 在 臺 東 縣 已 退 休 之 中 高 齡 者 , 在 退 休 前 的 規 劃 準 備 的 良 窳 與 退 休 生 活 適 應 的 關 係 。
三、退休規劃與退休生活適應的關聯性
幾 歲 才 需 要 開 始 退 休 前 的 準 備 ? 教 育 部 委 託 中 正 大 學 成 人 與 繼 續 教 育 學 系 編 製 的 「 退 休 準 備 手 冊 」 ( 魏 惠 娟 , 2009) 其 中 說 , 45 歲 到 65 歲 間 的 中 高 齡 者,以 及 有 興 趣 學 習 退 休 準 備 的 人,都 可 以 開 始 退 休 前 的 規 劃。
45 歲 是 高 齡 教 育 的 最 佳 時 機 , 因 為 此 時 子 女 多 已 進 入 國 高 中 階 段 , 以 65 歲 為 退 休 年 齡 的 話,可 以 花 20 年 的 時 間 規 劃 退 休 後 的 理 想 生 活,建 立 新 的 高 齡 觀 念 與 形 象 。
因 為 從 前 的 老 人 獲 得 成 年 子 女 的 照 顧,所 謂「 養 兒 防 老 」似 乎 理 所 當 然,
所 以 中 年 時 期 不 需 要 先 行 規 劃 老 年 生 活 , 但 因 目 前 人 口 結 構 的 改 變 成 倒 金 字 塔 形 , 以 及 生 活 型 態 的 變 異 , 今 日 的 父 母 已 無 法 以 昔 日 照 顧 子 女 換 取 老 年 時 「 被 照 顧 」 的 生 活 , 所 以 , 若 不 及 早 規 劃 退 休 後 的 生 活 , 勢 必 構 成 明 日 的 問 題 。
1930 年 出 生 , 資 深 臨 床 外 科 醫 生 , 耶 魯 大 學 教 授 Sherwin B.Nuland 說
( Sherwin B.Nuland, 莊 安 祺 譯 , 2008) :
如 果 人 生 的 暮 年 要 有 生 產 力 、 有 報 酬 , 那 麼 就 必 須 事 先 計 畫 。 人 生 的 每 一 個 階 段 都 是 為 下 一 個 階 段 或 更 後 面 的 階 段 而 準 備 , 但 我 們 對 自 己 的 老 年 卻 做 得 太 少 , 頂 多 只 是 做 些 財 務 的 規 劃 , 或 是 買 個 長 期 的 保 險 。 有 些 人 甚 至 誤 以 為 退 休 就 是 放 棄 先 前 一 切 的 時 候 … … 從 中 年 開 始 , 我 們 就 該 學 習 如 何 老 化 , 就 像 當 年 我 們 在 成 長 時 , 學 習 如 何 做 個 成 人 一 樣 , 並 且 準 備 責 任 , 接 受 教 育 我 們 的 心 智 , 強 化 我 們 的 身 體 。
簡 宛( 2001)建 議:「 不 論 個 人 的 收 入、教 育、年 齡 或 退 休 時 的 狀 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