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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架構

因在前面第二章第一節已針對社區型環境學習中心的組成要素作相關介 紹,所以本研究參考林明瑞(2009)所建立的社區型環境學習中心組成要素(圖 2-3),並依研究目的之需要,以及再經過研究期間輔導小組的內部討論及採納國 科會多次會議討論之綜合建議,適時修改和調整後(修改說明整理如表3-1),發 展成為本研究架構(圖3-1)。在經過研究初期之現況調查後,研究者認為,大山 環教場所在方案下的次要素,其發展類型應以考量對地方具適用性及實用意義為 目的,因而若干次要素需要做初次的調整,原因說明如下:

1.經過初次訪問社區環教場所現況後,了解場所內部從未做任何資源整合方案,

原因是場所內一直沒有固定的專職人員,核心成員平日都是工作繁忙的上班 族,過去都是利用申請計畫經費來規劃發展較容易執行、可行的方案,還沒有 專業能力對整個資源整合做方案管理,所以改為「發展各種方案」較能理解他

們過去做過哪些或可能想發展的方案。

2.健康休閒方案改為「休閒體驗方案」,是因為經由初次訪問環教場所成員後,

瞭解大山社區大部分居民已年邁養老,且依據當地的農作物多種花生、地瓜及 少數稻作,不如水果類較適合發展開放採果園的觀光旅遊方式,故當地若要發 展類似方案,成員認為發展體驗種花生、採地瓜、烤地瓜和種稻、割稻等休閒 體驗方案比較可行。

3.解說及培訓方案改為「解說方案」和「志工培訓方案」分開獨立成兩個次要素。

因為初次訪問成員後,實際瞭解到環教場所成員過去有參加地方生態資源解說 員培訓班;另外,志工部分只是輪流排班和分擔工作,沒有特別作志工培訓,

不過環教場所有需要不同年齡層的志工參與協助不同的活動,未來是有需要做 人員培訓。在大山環教場所是指兩個不同情況的事情,因此較適合個別分開談。

所以原次要素分成「4.解說方案」和「5.志工培訓方案」兩個次要素。

綜合整理研究期間,對社區型環境學習中心組成要素陸續所做的修改調整的 重要原因及說明於表3-1。

本研究是藉由執行SEF輔導一個有長期辦理環境學習活動的社區組織,本身 並無實體場所建築,而是利用大山社區活動中心來運作,並協助他們建立場所內 部的自評系統。本研究利用訪談法、參與式觀察法與文件分析法,從大山場所的 四大組成主要素(資源設施、人員、方案及營運管理)來探討執行SEF之輔導是 否對其主次要素產生影響以及有產生什麼影響。

表 3-1 社區型環教場所組成要素架構之修改說明表

(Sustainable Evaluation Frame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