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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架構

研究架構架構上,本研究分為五章:

第壹章為「緒論」,說明研究動機、目的、問題、方法、範圍及架構。

第貳章為「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概述」,由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定義、特 徵談起,討論其種類及所造成之影響,並比較我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與國外自 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投資標的上之差異。

第參章為「美國證券投信投顧法制及其對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因應」探討 美國法上規範投信投顧之法規,並探討該法規所要求之受任人義務,從而檢視投 資顧問應負之投資注意義務,並檢視美國主管機關對於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因 應。

第肆章為「我國證券投信投顧法制及其對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因應」檢視 我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法制沿革、得以兼營投信、投顧之行業,並探討 我國相關事業對於客戶所負之受任人義務及違反之效果,並討論自動化投資顧問 服務在國我法制發展將遭遇之困境及發展下應具備之要求。

9 美國 1999 年由總統柯林頓(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簽署金融服務現代化法

(Grammm-leach-Bliley Act)確認多元監理機關之權限為功能標準(functional supervision)。張怡欣

(2008),從美、英、日經驗探討我國金融監理現代化之立法方向,頁 62,輔仁大學法律系碩士 論文。

第伍章為「結論」,綜合各章之意見,提出我國發展自動化證券投顧時得建 構相關可行法制,以供參考。

第貳章、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概述 第一節 定義與類型區分

第一項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定義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目前並無統一定義,美國金融監管局(The 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FINRA)將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稱為數位投資工具 (digital investment advice tools),其定義為「理財機器人為一互動技術性工具,運 用模擬和統計分析,對假定進行投資、投資策略或投資方式提出了各種投資結果 的可能」10;SEC 認為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典型為註冊財務顧問,運用創新科 技,透過網路演算法為基礎,提供客戶全權委託之資產管理服務」11;歐洲金融 監理機關(European Supervisory Authorities, ESAs)(由依歐洲保險和職業養老金管 理局(European Insurance and Occupational Pensions Authority, EIOPA)、歐洲銀行業 管理局(European Banking Authority, EBA)、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ESMA)所組成)所發布之 Joint Committee Discussion Paper on automation in financial advice 報告中將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 定義為「消費者使用自動化工具(通常以網站),在全無或有限的人為介入下接 收財務建議(例如推介買進或賣出特定財務商品)」12;根據我國金管會於 2016 年所發布「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之定義為「根據客戶所設定之財務狀況與

10 FINRA, Report on Digital Investment Advice, at 6 (2016). Also available at http://www.finra.org/sites/default/files/digital-investment-advice-report.pdf.

FINRA 為證券業非官方的最大監理機構,在於保護投資人、維持市場之公平交易、完整。可參 蔡仲威(2013),《替代性金融消費爭端解決機制》,頁 61-63,東吳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11 SEC, IM Guidance Update on Robo-Advisers, at 1 (2017). Also available at https://www.sec.gov/investment/im-guidance-2017-01.pdf.

12 ESAs, Joint Committee Discussion Paper on automation in financial advice, at 4 (2015). Also available at

https://www.eba.europa.eu/documents/10180/1299866/JC+2015+080+Discussion+Paper+on+automati on+in+financial+advice.pdf.

需求,透過財務規劃之程式設計,主動提供客戶財務規劃建議13」。由上述可得 知,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具備下述特點

1.依使用者所輸入的資訊並運用演算法所產生結果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係運用演算法分析客戶的投資概況,並規劃投資組合後,

自動分配投資於投資標的,當客戶於系統輸入其年齡、財務狀況(financial status)、

風險偏好(risk appetite)、欲達成之財務目標(financial goals) 和投資範圍

(investment horizon)後,透過演算程式將上述資訊分析並計算出風險容忍度,並 建立投資組合。以實際運作為觀之,美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公司 Wealthfront 會先詢問客戶14:理財原因、為何尋求財務顧問、年齡、稅前收入、家庭收入概 況、現金與流動性資產之總價值、進行投資時,最在意是最大化獲利?最小化損 失?或兩者?若市場狀況不穩定時,所投資之資產在一個月內損失 10%,將採取 何種行為?依客戶對於上述問題所提供之答案,據此衡量該客戶風險容忍度,以 作為推薦投資標的之基礎及所投資比重。

下圖顯示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投資流程:

【圖一: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操作流程】

資料來源:Wealthfornt 網站

2.於全無或有限人力介入所為一定財務建議

相較於傳統投資顧問之服務,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無自然人般情感,亦無自 然人之偏見,在投資獲利上接近或勝於自然人投資顧問,然而多數自動化投資顧

13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金融產業發展政策白皮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報》,頁 33。

14 Wealthfront website, https://www.wealthfront.com/, (lasted visited: Mar.14.2017).

客戶調查(年齡、

風險容忍度、預 期投資收益)

投資建議(資產

配置組合) 執行 平衡(回歸最佳

投資組合)

報告(將結果通 知投資人)

問服務仍提供自然人之服務,因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雖得以提供理財建議,一旦 金融市場發生重大事件時,仍須自然人予以協助。最明顯例子如 Betterment 原僅 提供線上自動化服務,未提供自然人之服務。在 2016 年 7 月 24 號英國公投結果 決定脫歐時,Betterment 以避免造成恐慌性交易為由,無預警暫停交易兩個半小 時15。此行為嚴重影響投資人適時出脫投資組合中之 ETF,而遭受嚴厲的抨擊,

因此於 2017 年 1 月 31 日,即增加原未提供之人工服務,就相關問題使相關消費 者得以及時咨詢以及時澄清,因此人工服務仍有其不可取代之特性。

結論上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係指經由網路,在全無或極少人工服務情況下,

而提供客戶投資組合建議之顧問服務。因此提供一台能抽號碼牌、整合熱門產品 資訊、報匯率、於特定信用卡募卡攤位上協助申辦信用卡之機器人絕非自動化投 資顧問服務16。因此依據管理程度、投資自動化程度、評估客戶機制、客戶理財 目標差異,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行業中存有多種商業模式,並非所有稱為金融科 技公司即可區分為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公司;反之亦非所有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 公司皆屬金融科技公司。事實上許多傳統上極具聲譽的金融機構,亦提供線上自 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作為其業務的補充,其成長速度甚至超越許多金融科技公司

17

15 Anne Tergesen, Robo Adviser Betterment Stokes Concern Over Brexit Trading Halt, Wall St. J.

(July 2, 2016),

https://www.wsj.com/articles/robo-adviser-betterment-stokes-concern-over-brexit-trading-halt-146740 3366 (lasted visited: Mar.14.2017).

16 經濟日報(08/06/2016),〈證券理財機器人登台...賣萌報匯率 服務好罩〉,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674/1876309 (最後瀏覽日:2017 年 7 月 5 號)。

17 Paolo Sironi, Fintech Innovation: From Robo-Advisor to Goal Based Investing and Gamification (Wiley 2016) at 23.

第二項 類型區分

第一款 以功能為區分

如以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提供之功能作為區分,可區分為「諮詢建議型」及

「資產管理型」二類型,以下分述之18: 1. 諮詢建議型

藉由投資人輸入一連串資訊後,由自動化服務提供投資建議及投資組合之選 擇,仍須客戶同意進行下單並執行交易。依證券投信投顧法第 4 條所規定:「本 法所稱證券投資顧問,指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報酬,對有價證券、

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 或推介建議。」傳統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藉由收集、消化大量市場資訊,分 析後提供予客戶作為投資之決定,並收取費用作為對價之角色,將由諮詢建議型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取代。藉由諮詢建議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一方面可以消 化眾多市場資訊,使投資人得以理性投資,一方面由於其低廉費用,可以使從未 使用證券投顧服務之投資人,獲得相當之投資保障。

2. 資產管理型

此類型與前者最大不同之處在於,資產管理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除提供諮 詢投資建議及投資組合,更進一步協助客戶就投資組合提供交易執行以及風險管 理、再平衡、稅虧減免(Tax-loss harvesting)等服務,較著名者有 Betterment、

Wealthfront、Future Advisor 等公司皆都提供資產配置、ETF、投資組合再平衡、

獲利再投資、稅虧減免等服務。在我國則涉及全權委託,亦即俗稱之代客操作,

由投資人將其資產委託投資顧問、投資信託公司,由其依約進行投資,惟因法令

18 谷湘儀主持(2016),〈機器人投資顧問(Robo-Advisor)國外實務及相關法令與管理措施之研究〉,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委託研究計畫,頁 13-14,https://goo.gl/T8IfQ9。

之限制,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目前在我國難以進行全權委託管理客戶之資產,此 資產管理型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在我國發展困難原因之一。

第二款 使用主體為區分

如以使用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主體觀之,可區分為「投資人使用型工具」

(client-facing tools)及「金融從業使用型工具」(financial professional-facing tool)19。 前者為證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或券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經營全權委託 投資業務時可使用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協助做成投資決定,為其客戶牟取最大利 益。

後者為由投資人自行輸入理財原因、為何尋求財務顧問、年齡、稅前收入、

家庭收入概況、現金與流動性資產之總價值……等相關個人資訊後,藉由自動化 投資顧問服務依據客戶之風險容忍度推薦其投資之標的。

此分類區分實益在於,當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無法達成對於客戶所應負之受 任人義務時,有學者主張至少金融從業人員應輔助客戶使用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

協助其對於客戶之理財建議20

第二節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優劣

傳統上如委託理財顧問為全權委託投資,依目前主管機關之規定,委託金額 必須達到新台幣 500 萬元以上,且由一人獨資委託方得全權委託投信或投顧公司 進行投資操作。因此在費用、透明度、效率上是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優點,以 下就優、劣分別討論之。

19 FINRA Report on Digital Advice, supra note, 10 at 9-10.

20 Melanie L. Fein, FINRA’s Report on Robo-Advisors: Fiduciary Implications, at 10 (2016) (unpublished manuscript). Also available at http://ssrn.com/abstract=2768295.

第一項 自動化投資顧問服務之優點

第一款 將原被排除在專業諮詢之外之消費者納入其中

第一款 將原被排除在專業諮詢之外之消費者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