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設
本研究以高中公民與社會科第二冊政治與民主課程為自變項,學生之政治 效能感及公民參與為依變項,以定群追蹤為研究方法進行探討。本節先說明研 究架構,再針對文獻探討與研究對象,列出研究假設。
壹、研究架構
教育體系被視為國家、社會結構的一部分,學校教育的功能在於傳遞社會 既有的價值和規範,以延續共同文化,並且凝聚社會共識(Green,1990)。公民教 育作為學校教育中,與政府傳遞意識形態關係最密切的一門學科,其內容自然 更脫離不了特定的歷史社會脈絡。我國經歷不同時期,不同政權的更迭,以及 民主化的進程,在公民教育上,產生劇烈的變動(彭煥勝,2009)。因此本研究 主要以現行公民與社會科第二冊政治與民主課程為自變項,觀察學生在修習此 課程前後,個人之政治效能感及公民參與的變化。
公民與社會科第二冊政治與民主課程是本研究的自變項,而依變項則有兩 個,分別為政治效能感及公民參與。促進公民參與是民主國家的目標,而人民 的政治效能感被認為是促成政治參與的重要因素(郭秋永,1992)。隨著教育程 度的提升、傳播媒體的發達、政治練達度的提高、社會更為富裕的情況下,理論 上人民的政治參與應該會提升,但實際上卻有學者發現,在正式的政治參與方 面,呈現逐年降低的情形(Brody, 1978)。但這並不代表人民都不從事政治參與,
而是大多數的民眾都用不同的形式參與公共事務(Dalton, 2008)。公民利用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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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民知識與技能,動員民眾發起社會運動、表達自己的意見,進而影響政府 的政策,使政治參與的本質產生轉變。由此可知,人民接受不同教育內容、傳播 媒介的刺激等因素的影響,在公民參與的表現上,會產生除了傳統選舉參與之 外的行動。因此,本研究在公民參與此依變項的定義上,將班級與學校參與及 社會參與也納入討論,除了因為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高中生外,也考量現代公 民參與形式的轉變。
綜合上述討論,形成本研究的研究架構,如下圖 3-1-1 所示。
圖 3-1-1 研究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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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研究者說明本研究之研究架構。本研究之自變項為以教育部 2008 年號令發布之 99 課綱,公民與社會科第二冊政治與民主課程。依變項則有兩個,
分別為政治效能感及公民參與。首先,政治效能感是指在政治過程中,個體對 於個別的政治行動,能夠產生影響的感覺(Campbell, 1954)。公民若具備較高的 政治效能感,則代表其認為個人去履行公民義務是值得;反之,則對於公共事 務的參與,較沒有信心。政治效能感是一種主觀的心理感覺,它可以分為內在 政治效能感與外在政治效能感(Lane, 1959)。內在政治效能感重視個體自認為自 己對政治影響力的程度,是自我政治能力的評估;外在政治效能感則是個人相 信政府官員,會對其要求有所回應的程度,也就是,自我對於外在政治體系回 應度的感受。基於上述討論,研究者將政治效能感分為內在政治效能感與外在 政治效能感,兩面向進行調查。
公民參與方面,相關研究大多將範圍界定在狹義的政治參與,指的是具有 影響政府政策的意圖或效果之活動(Verba, 1995)。這些活動可能直接或間接的 影響政府政策的制定與執行,可以是人民直接行使選舉權,也可以是向政治人 物請願或是陳情等。但隨著民主理論的演進,以及網際網路的發達,政治參與 的定義慢慢的被擴大。依據審議式民主的觀念,若要落實政治平等,公民必須 對政治資訊有充分的了解,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公民必須時時關注公共議 題,主動接觸公共事務,並積極地與他人討論(Dahl, 1989)。依據這個想法,可 以將政治參與界定為個人對公共事務投入的態度,以及關心政治議題,與他人 討論,並且以實際行動影響政府決策的一種行為(林國明,2015)。因為政治 參與內涵的轉變,以及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高中學生,研究者希望可以以貼近 高中學生生活的行為進行討論。因此,本研究的公民參與,包含班級與學校參 與、社會參與以及政治參與三個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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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獻探討中可以得知,我國在社會制度民主化的進展中,在學校公民教 育的內容上有劇烈的改變,而許多研究都顯示,教育可以影響學生的政治效能 感與公民參與行為。因此本研究以現行高中公民與社會科第二冊政治與民主課 程為自變項,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與為依變項,以定群追蹤的方式,觀察學生 在學習此課程前後,個人的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與的變化情形。而政治效能感 對政治參與之間,在過去的研究中認為其有顯著的影響(Acock, Clarke, and Stewart, 1985; Asher, 1974; Balch, 1974; Converse, 1972; Craig, 1979; Craig and Maggioto, 1982; Lane, 1959; Niemi, Craig, and Mattei, 1991,轉引自:王靖興、王 德育,2007)。因此,研究者將會在調查結果中觀察其兩者之間的相關性。本研 究的研究對象,為兩所背景不同的學校,一所是市區高中,另一所為偏鄉高中。
由於過去有研究顯示,家庭社經地位也是影響個人政治社會化的其中一個重要 因素(袁頌西,1972),因此,本研究也想觀察高中公民教育對學生政治效能感 及公民參與的影響,是否會因為學校因素不同,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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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假設
依據過去文獻研究,研究者將在本節中提出以下四項研究假設:
假設一:修習完高中公民與社會科第二冊課程後,學生的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 會明顯提升。
我國隨著民主化的進展,學校公民教育的科目名稱,從過去的三民主義,轉 變為現在的公民與社會。在教學目標與課程內容上,都產生非常大的不同,而 民眾也會因為接受相異的公民教育,呈現不同的政治態度。接受民主時期公民 教育的民眾,其政治效能感會高於接受威權時期的民眾(李書怡,2010)。現行 高中公民與社會科是必修,第二冊的課程內容都與政治相關,每個高中學生在 高一下學期都會接受一週兩堂課的政治教育。相較與國中學生,高中學生接受 的公民教育除了公民知識之外,更需要政治態度的培養,再加上過去的研究顯 示,教育程度的提升,會使民眾的政治效能感增加(Abramson, 1983)。因此,研 究者假設,修習高中公民與社會科第二冊政治與民主課程,能提升學生的政治 效能感。
對政府而言,除了政治效能感之外,提升人民公民參與也是同樣重要,因為 民主政治必須依靠公民的參與才能穩定運作,人民的參與賦予政府治理的正當 性,也才能維持國家政治體系的穩定性(林瓊珠,2016)。公民參與程度是政府 瞭解群眾政治一個很重要的項度,也是世界各國評估民主表現的重要指標之一 (Conway,1991)。而影響個人公民參與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性別、年齡、教育程 度、社會經濟地位、政治效能感等,前述這些面向都與公民素養的培養有關。政 府若想落實民主政治的運作,以學校公民教育提升學生的公民參與程度,是很 重要的任務。公民意識的增進有助於民主價值的建立,也能促進人民的公民參 與,幫助公民瞭解他們的公民責任,有助於個人學習更多公民的權利義務。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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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民教育,則是政府傳遞公民意識最有利的管道。公民意識與選舉參與及 意見表達之間,都存在正向顯著關係,且公民意識越高的民眾,其透過不同管 道表達意見的比例越高(林瓊珠,2016)。因此,研究者假設,修習高中公民與 社會科第二冊政治與民主課程,能促進學生的公民參與行為。
假設二:學生公民課程感知程度越高,其在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與的變動程度 也越高。
本研究以高中公民教育為自變項,為了觀察學生的政治效能感及公民參與 之變動是否與其相關,研究者將在第二次測驗時加入「公民課程感知程度量表」。 量表中,會測量學生三項對公民課程的滿意度,包含課堂上的專心程度、課程 內容的滿意程度以及教師風格滿意度。並且假設若學生公民課程感知程度越高,
其在政治效能感及公民參與的變動程度也越高。此「公民課程感知量表」可以 用來確認,高中公民課程是否真的對學生的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與產生影響。
假設三:高中公民教育對學生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與的影響不因學校因素有所 不同。
從過去的研究可以顯示,個人的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與會受到家庭社經地 位與教育程度的影響(Easton&Dennis, 1967;Abramson, 1983;袁頌西,1972;
鄭慧蘭,2002)。而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兩所學生家庭社經背景不同的學校,因 此假設兩所學校學生,在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與的起始表現高低不同。然而在 經過高中公民教育之後,不同學校學生的政治效能感與公民參與會呈現出變動 程度相同的情形。如此才能展現國民教育的功能、意義以及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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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四:學生之政治效能感與其公民參與,具有相關性。
曾有許多文獻都指出,政治效能感與政治參與具備相關性,且彼此之間呈 現 的 是 正 向 關 係 ( Austin&Pinkleton, 1995 ; Miller&Reese, 1982 ; Pinkleton, Austin&Fortman, 1998,轉引自張卿卿,2002)。本研究將政治參與的範圍,擴大 到包含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基於過去的研究結果,研究者假設學生之政治效能 感與其公民參與之間具備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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