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實施
第二節 研究流程
本研究大致可分為研究計畫、研究實施和完成論文三個階段,茲就各階段 分述如下,並附研究流程圖於後。
壹、研究計畫
這階段主要工作為掌握研究的主題和規畫研究計畫:
一、 確定研究主題
研究者因自身工作關係,啟發研究者想要做該主題之興趣,經過 初步閱讀相關文獻並與指導教授討問候確認研究之主題,並確定研究 範圍,研究題目初步定名為「校園性平事件的調查程序實踐之研究」。 本案採用質性研究,在資料整理、分析回饋的過程中,不斷重新檢視 並適度修正研究主題。
二、 文獻探討
透過各種方式參閱與研究相關之各種碩博士論文、期刊文章、教 科書等,發現本研究較偏向教育現場實際操作面,故有關的論文、期 刊等其實數量並不多,故本研究文獻探討引用了相當多教育部函釋,
因為函釋大都是教育現場第一線人員,在法令的操作上遇到問題,發 函請示教育部,然後教育部再發函予以解釋、指導。所以對實務現場 法令的操作具有一定之指引與參考價值。所以教育部函釋在本研究中 成為了非常重要的文獻探討資料。
三、 研究計畫擬定
本研究再參閱相關文獻資料後,決定採用質性研究的焦點團體 法,並開始撰寫研究計畫與草擬焦點團體討論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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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訪談大綱擬定與修正
研究者初步在第一次初步擬定了訪談大綱的問題,採半開放式問 題,數量約 15 題,但在 108 年 1 月 16 日第一階段論文口試時,口試 委員建議研究者將這些問題做分類,用程序面向、當事人權益、實務 上的困難問題等去做討論,故後來又將訪談大綱從新修正,修正完後,
於 108 年 3 月 29 日舉行焦點座談完後,又根據焦點座談委員的意見做 題目問題分類的修正,完成訪談大綱。
貳、研究實施
一、訪談對象確定
本研究教育階段設定為國中教育階段,只要曾經有擔任性平案件處理 的承辦人並有多年經驗,不管是不是現任學務人員,就符合本研究研究對 象的資格。另外也將邀請性平承辦人員成為訪談對象。外也安排訪談一些 具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資格之人員及處理校園性平案件法律專業 人士。
二、進行焦點團體座談
首先,與指導教授討論並從教育處承辦人或本校具有性平調查人才庫 資格之教師的推薦,找到適合的訪談對象,再徵得其同意後,約定座談時 間。在這之前,預先從文獻探討的過程中,擬定討論大綱,討論過程全程 錄音並於事後製作討論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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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完成論文
訪談研究預計訪談的研究對象後,開始進行:
一、 資料整理與分析
依照討論記錄,進行資料整理與分析,整理資料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現 新的研究問題,所以必須不斷地修改文獻,在整個研究過程中都是如此。
二、 撰寫論文
彙整文獻探討、訪談、資料整理的結果,撰寫研究論文的後面兩章,
並且在整個過程中,隨時修正整個研究過程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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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 研究流程圖 確定研究主題
文獻探討
研究計畫擬定
訪談對象確定
進行焦點團體訪談
資料整理與分析
撰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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