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實施
第三節 資料整理與分析
壹、資料整理
本研究所蒐集之資料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一、 訪談記錄
座談記錄包括與訪談者的全程座談錄音、研究者當下所做的記錄,包 含現場所觀察之被訪談者之臉部表情、動作等等,座談後會將座談記錄寄 一份予參與者,確認真義。
二、 座談錄音
每次的訪談皆全程錄音,且於訪談完畢後做成訪談紀錄,其中涉及身 分的部分,經予以代號代替,其他涉及個人資料的部分亦同。
三、 訪談大綱
訪談大綱雖於焦點座談前已經擬定,但是焦點座談完畢後,依照參與 者的建議再做分類上的修正,並以訪談大綱的問題分類作為後續論文撰寫 的章節架構。
四、 逐字稿
焦點座談當天主持人與參與者的發言,皆有錄音並詳細的做成逐字稿,逐 字稿完成後也有將逐字稿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寄送給各參與者確認當天的內容,
然後再以確認內容之逐字稿內容做接下來的編碼分析。
五、 函釋解釋
於第二章文獻探討部分,研究者自行整理了教育部對於性平法令上的相關 函釋,這些函釋補充了性平法令的不足,也提供第一線人員遵循的指引。而這 些函釋,也成為研究者用來探究問題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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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資料分析
質性研究,研究過程中所蒐集到的任何資料皆須轉化為文本資料,所 以會將座談錄音轉錄成紙本記錄,而是否要做成逐字稿(逐字轉譯)或座談摘 要(摘要式的轉譯)。應盡量採取逐字轉譯的方式,因摘要式的轉譯在資料轉 譯的過程中,往往會因轉譯者對問題的認知與重要性的判斷不同,導致許 多重要訊息流失(潘淑滿,2003)。
至於質化資料的處理方式,至今仍未達成共識,但有學者指出有十點 有關質化資料的處理原則(范麗娟,1994):
一、分析並非質化研究過程的最後階段,而是隨著資料收集的過程不斷在 進展。
二、分析的過程是有系統且易理解的,絕非固定形式。
三、在資料收集歷程中的摘要手記有助於資料的分析。
四、將資料片段化,區分成相關且有意義的單元。
五、資料分類的體系是根據資料的特性所建立。
六、比較是分析過程中最主要的方法。
七、資料分類的方式是暫時性的,雖發生在資料收集的開始階段,但可隨 時更改。
八、分析過程中資料的操所沒有絕對「正確」的方式。
九、分析程序並非科學或機械性的,沒有絕對的規則可尋。但也非無限制 地創造。
十、質性資料分析的結果應是某種較高程度的整合。
本研究會依據討論大綱,找出與研究目的相關的重要敘述句。並將逐字稿 的重要內容進行編碼,將該些內容歸納出某些概念或主題,之後將這些概 念或主題加以分析、比較後撰寫成論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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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之焦點座談於 108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4 點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誠十樓討論室招開,參與者共有五位,另有一位主持人(研究者自己擔任),
因性平案件本身具有保密性,固本研究五位參與者的身分予以處理,代號 及大致介紹如下:
代號 介紹
A 大學教授,曾有擔任性平調查會委員經驗。
B 大學教授,本身具有法學專業,也曾擔任過性平調查委員 及性平業務承辦人之經驗。
C 中學輔導主任,也具有性平調查人才庫進階資格,擔任過 許多類型案件(師對生、生對生等)之調查委員 D 國中特教組長,具特教背景,也具有性平調查人才庫進階
資格,擔任過許多類型案件(師對生、生對生等)之調查委 員
E 大學性平業務承辦人員,也具有性平調查人才庫之資格 編碼之方式例如 1-A-2,其意涵為 1(訪談大綱問題的第幾題)-A(代表該位成 員之代號)-2(代表在該問題之第幾次發言)
參、資料檢核
收集到的資料,是否能正確符合被訪談者之原意?是否能幫助研究者 正確的回答研究問題?端看研究者所收集資料的信度與效度如何。信度是 效度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亦即,信度低,效度一定低;信度高,
效度不一定高;效度高,信度一定高;效度低,信度不一定低(周文欽,2004)。
研究者將採取以下方式提高信效度。
一、 參與者檢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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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在訪談完畢後,會以最快的時間將訪談內容作成逐字稿,並以電子 郵件信箱寄送訪談逐字稿給訪談者,請訪談者確認內容是否正確或是是否符合 當初訪談時的意思。研究者在事後分析資料時,若遇到相關內容有不清楚的地 方,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與被訪談者聯繫確認真意。
二、 三角檢證
現在很難找到一本質性研究的學位論文,作者沒有強調他使用三角檢 證法,這個名詞被用的並不精確,讓人不容易瞭解其真正內涵。三角檢證 法的目地其實是要傳達一重要理念,就是為了要建構事實,研究者需要不 僅單一的資訊來源。但建議不要使用這個名詞,因為它使研究者對研究現 象產生混淆的比澄清的還多(黃光雄,2001)。故本論文也偏向不使用這名詞,
但爲加強本研究所收集資料之信效度,除了前揭請受訪談者再次確認訪談 逐字稿外,另外就是在設計訪談問題時,事前與指導教授討論,該問題是 否能符合本研究之研究目地、是否能回答本研究提出之問題。藉此增強收 集資料之信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