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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焦點與項目

在文檔中 公費選舉制度之研究 (頁 18-21)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焦點與項目

依照前述之研究目的,本計劃的研究焦點及項目將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跨國性的公費選舉制度類型分析 1. 比較分析的對象

本計畫將針對兩類國家進行資料蒐集,其一是先進民主國家,包括英國、美 國、德國及法國等民主制度穩定成熟的國家。本研究將優先關注這些國家的制度 設計與制度施行的效果,探討各種公費制度的類型;其二為晚近進行選舉制度改 革的民主國家,主要為日本韓國。這幾個國家選舉制度的改革,都一樣在考慮如 何減少選舉過程中的金錢介入、強調選舉競爭的公平性等問題。日本將著重在其 選舉制度改革前後制度與措施的比較。其雖有公費選舉制度的施行,惟其金錢介 入選舉的情況仍為各界所垢病。其制度設計與困境可做為我國政策研擬之借鏡。

選取韓國則是因為其政治經濟發展的環境與階段,都與我國近似。他們在選舉制 度的改革的經驗,也值得我們參考。至於上列各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的選舉經費補 助的制度,將僅作為輔助性的說明或分析案例。泰國參議院議員選舉採取全額公 費選舉的作法是僅知的唯一事例,但泰國參議院議員選舉並非一個由大眾參與的 大型選舉,並不值得太多的討論。

2. 類型的分析

所謂「類型」,在本研究指的是將各國公費選舉相關的事項綜合歸納出幾種 組合,這些組合或許反映不同的制度設計的精神與政治效果。我國制度到底適合 期中的哪一種,再進行討論。

公費選舉應該包括經費補助及公辦選舉活動兩者。前者指政府給予政黨或候 選人經費的補助;後者指政府主辦競選活動,負擔了候選人以及政黨的費用。其 中經費的補助又包括直接補助政黨、直接補助候選人、以及給予一般民眾對候選 人政治捐款抵稅等這樣的間接補助。至於公辦選舉活動則指由政府辦理政見發 表、電視辯論、廣告空間、印刷選舉公報等提供候選人及政黨參與競選的平台的 措施。每一個國家在這些補助的內容方面,會有不同的組合。這些組合背後想追

求的政治目標或強調的原則或許是不一樣的。

另有關公費選舉類型的面向,是政府在對公費選舉管理的型態。政府在實施 公費選舉制度時,對於補助的審核、限制、違規的處罰等,應該也同樣反映不同 的政治目標。本研究希望能釐清這些不同的型態。

貳、實施公費選舉制度的利弊分析

社會各界大都認同選舉具有公共的性質,並且認為降低金錢因素對於選舉的 影響力是必須的,所以公費選舉補助制度的建立值得採行。但這個制度運作有沒 有其限度?有待對已經存在的運作經驗,作一番分析。

採行公費選舉能不能避免候選人或政黨過度依賴個人及企業的政治獻金,防 止金權政治發生?公費選舉對於鼓勵弱勢團體及候選人參與選舉,維持政治參與 的公正性有沒有發生功能?公費選舉是否會造成國家財政的負擔?行政執行是 否有足夠的能量達成既定目標?這些都是公費選舉制度成敗的關鍵,應是影響公 費選舉制度效益相對關鍵的因素。以下簡略的就制度的成敗兩方面列舉,用以檢 視制度的運作績效:

在正面的效用方面,我們具體想檢視的是:公費選舉制度的採行,有沒有達 成以下的功能?

1、防止財團壟斷選舉;

2、避免產生金權政治;

3、落實公民參政平等;

4、促成政黨良性發展;

5、發揮政治教育功能。

在執行的困難或障礙方面,我們想問的是:公費選舉制度的實施有沒有發生 以下困難?

1、造成政府財政支出負擔;

2、發生補助的不公平;

3、導致政府主導競選過程;

4、出現公費選舉確實執行的障礙。

制度的利弊常因各國國情而異,因此無法一概而論。本研究可能掌握的資

訊,就回答上列問題來說,也必然不是完整的。因此,本研究的重點,仍在我國 制度運作的檢討。

參、我國現行相關法制及運作現況

依照現制,我國公費選舉制度的內容相當多樣。在經費的直接補助這一方 面,有對政黨的經費補助,有對候選人的選舉經費補助;在經費的間接補助這一 方面,個人或團體對政黨或候選人的捐獻,可以獲得定額的免稅獎勵。這對政黨 與候選人經費的募集,有幫助的作用。

我國現制,各種選舉的補助並不完全相同。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 人員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部分,計有補貼候選人競選費用、印發 選舉公報、免費提供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時段供候選人發表政見等三種;至於公 職人員選舉部分,計有補貼候選人競選費用、每年撥給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印 發選舉公報、免費提供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時段供候選人發表政見、公辦政見發 表會等五種。這些直接或間接的補助,至少提供有志參與公職者若干公平的競爭 基礎,然而欲達到避免選舉經費不當花費以及降低選舉的不公平競爭之目標,有 什麼可以改革或添增的部分,可再進一步加以規劃與評估。

另一個研究重點為相關制度的配套方式,除公費選舉外,政治獻金法及陽光 法案與競選經費的相關性也很高;又,公費選舉涉及運用政府經費問題,是否必 須定出一個額度,也應規範競選經費的使用限度,以遏止金錢選舉之惡化。如何 在這些制度中取得合理的平衡為此研究的重點項目。

肆、公費選舉制度在台灣的適用性及制度改革方向

近來由於選舉經費日益增加,一方面加重政黨及候選人的負擔,另一方面也 使得財團及金錢介入選舉的程度加深,每每有與政治獻金相關的弊案發生,引發 民眾對政治人物清廉的疑慮;同時,由於對競選經費的高需求,使選舉成為有勢 力或最有募款能力政治人物的專屬舞台,造成參與機會的顯然不公。我們的社會 中,因此有將制度朝更廣泛的公費選舉修正的倡議。惟在台灣的現行制度下是否 可行?若要朝此方向努力,還需要有那些制度配套?所要付出的社會成本如何?

是否可以達成所需的政策目標?是否以較小成本的制度變革達成公費選舉制度

效果?這些都是本研究想要具體回答的。

本研究認為公費補助選舉應是一個比例性的問題,公費應佔候選人競選經費 來源的多少是問題的核心,「全額公費選舉」意指由政府補助政黨或候選人競選 公職時的相關合法支出的全部,是各種補助類型中的極端。實際運作上公費應佔 候選人選舉經費的多少比例應視各國情況來決定,如政府財政狀況、制度的公共 效益、選民的接受程度等來加以設計。此外,關於公費選舉之外的政治獻金往來 及其使用也應有相配套的合理的規範,如競選經費的上限應如何規定?經費使用 的範圍應如何?使用的程序須如何規範?這些問題應該都需要明確的規定。

在文檔中 公費選舉制度之研究 (頁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