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研究發現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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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發現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本研究旨在探討新北市與桃園縣公立完全中學政策執行成效之比較,從實務 上兩縣市的執行現況與文獻做一對照,以第四章及第五章資料分析與討論之結果,
回應本研究之研究問題,並將研究發現說明如下:
一、 新北市市長與桃園縣縣長選定持續執行或分校之考量
(一) 持續執行完全中學政策之考量
從訪談過程中可得知,新北市與桃園縣持續設立完全中學之共同考量為成本 效益、校地取得、以及首長施政績效,其中新北市與桃園縣首長在選擇以設立完 全中學政策來解決廣設高中之需求時,是否因個人之偏好而影響其最後的決定,
在訪談過程中,研究者則發現,由於縣市首長欲在其任期內增加政績,而完全中 學可迅速成立之特性正好能滿足其需求,加上其他因素諸如資源、人力、經費等 因素影響之下,新北市與桃園縣首長或許對於設立完全中學政策有相當之偏好;
此外,蘇貞昌擔任縣長時期則是因為要延續尤清縣長對於十三所完全中學之規劃,
並取得民眾信任,才會採用政務官之建議,持續執行完全中學政策。
表 20 持續執行完全中學政策之考量因素 縣市
考量因素 新北市 桃園縣
成本效益 V V
校地取得 V V
穩定政策 V
首長施政績效 V V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二) 桃園縣縣長選定分治設校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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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已分治設校的完全中學(南崁、平鎮中學)之情形來看,受訪者提到桃園 縣縣長考量到國、高中部分處不同校區、國中部班級數過多、桃園縣地理環境不 利於完全中學之發展、受其他已分校的完全中學影響等因素,因而決定將完全中 學拆成單獨的國中與高中;另外,大溪高中、壽山高中之情形則點明了完全中學 僅是過渡時期之暫時學制。
二、 新北市與桃園縣完全中學政策之執行成效
(一) 兩縣市之執行成效與所遇問題相似
新北市與桃園縣在執行完全中學政策後所得到的執行成效與過程中所遇的 問題相似:在執行成效方面,兩縣市皆達到就近入學比例提高、延續特殊專長教 育、均衡設校分布之成效;至於執行過程,則以行政人力不足以及國、高中教師 形成兩派對立等為主要的問題。
(二) 教師、學生及家長對於完全中學政策執行成效之看法
教師由於國、高中本身教育目的不相同,在同一學校即可能有對立衝突的情 況發生,例如資源之爭奪,或活動過多等問題,造成對學校的不認同,此則回應 曾玉麟(2011:55-64)之說法,完全中學之教師的確會因原有教師文化、規章 制度、工作認知、價值觀不同而引起衝突。
家長與學生則相當肯定完全中學就近入學、直升制度以及提供多元入學管道 等成效,因而提升其就讀完全中學之意願;唯完全中學之缺點隨著時間漸漸浮現,
如學生權益被犧牲、職業類科並非學生實際所需、或者學生壓力並無減輕等問題,
皆影響了家長與學生對於選擇完全中學之態度,此回應了戈伯元(2001:148)
之研究結果,家長認為試辦完全中學的配套措施不完整。
三、 影響完全中學執行成效之關鍵因素
比較新北市與桃園縣影響其執行成效的關鍵因素之結果(如表 21 所示),
說明如下:
表 21 新北市與桃園縣影響完全中學執行成效關鍵因素之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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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因素 檢視項目 新北市 桃園縣
政策內容 政策清晰性 V △
政策一致性 V X
政策需求性 △ △
配套措施 獎金發放 V V
學校宣傳 V △
直升制度達成就近就學與否 V △
資源 經費運用彈性 X V
行政人力之補足與否 △ △
擁有足夠權限與否 △ △
政策制定單位 決策者受信賴程度 V X
持續推動與否 V X
教育局、處執行能力之有無 V X 政策執行單位 校長的能力與經驗之有無 V △
教師之認同 △ △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一) 設立公立完全中學政策之內容 1. 新北市完全中學之政策清晰性高於桃園縣
從政策清晰性而言,新北市與桃園縣政府皆透過相關會議與學校交流,唯新 北市教育局配合完全中學試辦計畫之頒布,立即修訂一套行政辦法,使改制學校 有所依據,同時較能將政策主要內容與政策目標清楚傳達給執行學校,而桃園縣 則無,因此新北市在完全中學之政策清晰性明顯高於桃園縣。
2. 新北市完全中學政策具一致性,桃園縣則無
新北市在當時台北縣首長與教育局長強力推動下,加上台北縣時期教育局長 任期相對較長,使得其從整體規劃而言在執行完全中學政策時較具一致性;桃園 縣在設立完全中學政策方面,不論是從整體規劃、或是短時間內的評估而言,皆 較不具一致性。
3. 新北市與桃園縣完全中學政策之需求性皆已不如以往
政策需求性方面,完全中學雖滿足民眾對於公立高中之需求,唯新北市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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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部分偏遠地區由於移入人口大增,完全中學無法滿足當地就學需求;桃園縣則 因完全中學制度、環境之不足,加上其辦學成績不如普通高中,使得兩縣市設立 完全中學政策之需求性似乎越來越低
(二) 配合公立完全中學政策執行之配套措施 1. 新北市仍持續發放獎學金,桃園縣則多已取消
新北市與桃園縣皆曾發放獎學金吸引優秀學生及教師,唯近年來僅有新北市 仍持續發放中,桃園縣則在完全中學辦學情形穩定之後便縮減甚至取消獎學金之 發放。
2. 新北市政府曾大力協助完全中學宣傳,桃園縣則無
學校宣傳方面,新北市政府不遺餘力地協助完全中學宣傳,使其得以順利辦 學,雖然近年來新北市政府轉以市立高中整體行銷為主,但對於提升完全中學的 知名度而言仍頗有助益;桃園縣則礙於國立高中與縣立完全中學之間的公平性,
因此無法單獨幫完全中學宣傳,只能靠各校在高中職博覽會上努力對外爭取曝光 度,但由於完全中學知名度無法與國立高中相比,再加上創校初期並未著重在宣 傳學校的部分,以至於各完全中學仍在追求曝光度中苦苦掙扎。
3. 新北市直升制度採準學區制,確保學生就近入學,桃園縣則已成為大學區制 由於新北市於當時十三所完全中學在申請的名額有部分是採用準學區制,使 之得以落實就近入學之措施,延攬原校與附近地區的學生;但桃園縣由於地域性 的關係,最後變成大學區制,與新北市就近入學的意義產生不同的執行結果。
(三) 執行公立完全中學政策所需資源 1. 桃園縣之經費運用較新北市有彈性
由於經費充足與否無法僅依金額多寡來認定,也難以有一客觀標準來判定是 否充足,因此此部分僅比較新北市與桃園縣公立完全中學的經費來源與運用彈性:
經費來源方面,新北市與桃園縣政府的補助項目幾無不同;至於經費運用彈性,
由於桃園縣之學雜費採收支對列的方式,使得縣立高中比起國立高中、甚至其他 縣市勵高中擁有更大的經費自主權,因此在學雜費運用彈性程度方面,桃園縣明 顯比新北市更有彈性運用空間。
2. 新北市與桃園縣行政人力不足之問題仍無法解決
新北市與桃園縣公立完全中學皆遇到一套行政人力要應付兩種學制的問題,
當時的台北縣教育局曾調整行政人員數量,但與現今桃園縣的人力配置相差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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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專任職員編制的部份,以幹事為例,新北市之員額編制多於桃園縣之員額編 制;唯兩縣市在行政人力不足之問題上仍無法解決之。
3. 新北市與桃園縣仍受中央法規箝制
由於員額編制、經費及福利調整等相關法規屬於中央層級,須由中央政府訂 定相關法規與放寬管制,而新北市與桃園縣政府皆由於受限於法規權限不足,造 成其對公立完全中學所遇到的部分問題無能為力。
(四) 政策制定單位-縣市政府及教育局處
1. 新北市之首長與教育局、處長相較於桃園縣,其較受執行人員之信賴
新北市憑藉著首長與教育局長強而有力且持續推動,加上教育局長流動率低,
對於政策得以做一周延規劃,同時在校務發展會議上,縣長與教育局長能即時回 應各學校的問題,使得執行人員相當信賴首長之決定,並增加其執行設立完全中 學政策之意願;然而桃園縣在完全中學創校初期,縣府未有相關配套措施供改制 學校遵循,反而幾乎由學校自行處理、解決相關事務,自然對決策者的信賴程度 相當低落;
2. 新北市仍持續推動完全中學政策,桃園縣則無
新北市從尤清縣長一直到近期的朱立倫縣長,皆不間斷的推動完全中學政策;
桃園縣雖然仍有新的完全中學之設立,唯近年來皆已朝向非完全中學型態發展,
完全中學似乎漸漸走向政策終結的方向
3. 新北市教育局、處之執行人員具有執行完全中學政策之能力,桃園縣則無 新北市在推行設立完全中學政策初期即在教育局設置中等教育科,專門處理 高中相關業務,因此新北市教育局、處之執行人員面對完全中學之問題有處理之 能力;桃園縣教育局迄今仍以管理國中的經驗來處理高中的業務,且教育局人員 對於高中部分之專業能力不足,在上述因素影響之下,自然影響桃園縣執行完全 中學政策之成效。
(五) 政策執行單位-完全中學校長與教師
1. 新北市完全中學校長對於完全中學較具能力與經驗
新北市在設立完全中學的初期即考量到執行人員的能力攸關了辦學之成敗,
新北市在設立完全中學的初期即考量到執行人員的能力攸關了辦學之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