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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壹、 返家不是終點而是不斷變動的起點

本研究發現,家庭系統與家人之間的關係都是一種動態發展的過程,返家後 的家庭生活經驗會隨著時間、距離、關係、資源、環境等而有所變動。例如以花 花和小毛的經驗而論,雖然兩人目前都持續且穩定的待在家中,對於施虐者也同 樣選擇釋懷和原諒,看似有著相似的返家經驗,但其實兩人卻因著不同時間軸下,

所處的家庭環境、家庭成員因素與成員間的關係、所擁有的支持系統、家庭壓力 等的變化,而呈現不同的返家樣貌,如圖 5-1 所示。

這正意味著,當孩子返家後,不代表家庭重聚之目標已達成,孩子可以在最 適合成長的家庭中,獲得妥善的照顧;孩子也不見得是在家庭功能已恢復,或者 與施虐者關係已成功重建的情況下返家。意即,協助孩子成功的返家,並不是一 個終點;反倒是另一個不斷變動的起點,孩子返家後會隨著許多錯綜複雜的影響 因素,而呈現不同的返家樣貌,且仍有許多需要面對與解決的課題、甚至是困難,

在前方等著他們。索性,也正因為家庭系統與家人之間的關係都是有可能改變的,

有些返家個案雖然已離開家庭,但離開並不等於斷了連結,或者返家失敗,亦不 表示沒有修復關係的可能,從小帥的經驗中正可以發現,當他選擇離開家庭後,

反倒成為了祖孫關係重建的契機,那麼這樣的離開,正是一個改變的利基。

圖5-1 返家後家庭生活樣貌

貳、不同的返家歷程呈現出不同的家庭生活樣貌

本研究結果發現歷經機構安置的受虐兒少,離院返家後的家庭生活,會隨著 不同的返家歷程、家庭生活經驗、家庭系統運作、關係網絡互動等,而發展出不 同的家庭生活樣貌,分別為「我們都是一家人─持續在家型」、「團圓容易修復難

─逃避回家型」、「踏入新的停靠站─離開家庭型」。綜觀而論,每一個家庭系統 也各自有其關係互動與運作模式,因而呈現出不同的返家經驗,如表 5-1 為研究 者整理出三種不同返家樣貌的家庭生活經驗。

而從表格中可發現三種不同返家樣貌的異同之處,相同之處在於安置期間與 家人的互動經驗都稍嫌不足,且對於返家的考量不外乎來自於機構的推力、家庭 的拉力、社工的返家評估;而孩子返家後大多仍有其需面對的家庭壓力,且因應 方式幾乎都採取消極的態度面對。此外,孩子們對於未來建立家庭的期待,並沒 有因為自己的童年經驗而產生抗拒,反而更加的渴望建立屬於自己的完整家庭。

至於相異之處可發現,離院返家個案對於施虐者的看法、和對於家庭意義的 詮釋,以及再一次的返家選擇,都會受到返家後不同的家庭生活經驗、系統網絡 運作、關係互動與家庭壓力等因素所影響,而呈現出不一樣的想法與態度,但都 是有跡可循,與其各自不同的的返家經驗息息相關。

返家 小毛

花花

經常外出不在家 家庭關係疏離

正向資源:爸爸的女友 爸爸狀況穩定 家庭關係較為緊密

爸爸的女友離開

爸爸狀況惡化(吸毒) 家庭關係衝突且緊張 小毛成為家計負擔者 男友搬進花花家

花花願意待在家裡 家庭互動增加

表 5-1 離院返家個案的家庭生活經驗一覽表

家庭中父母的親職責任,例如:負擔家計、照顧家人等(引自Earley& Cushway, 2002)。

吳嘉瑜(2005)指出親職化是一種家庭系統中出現親子角色位置倒轉的現象,本應 為父母所承擔的角色任務,卻轉由孩子履行父母的親職任務、角色職責,成為家 人所依賴的對象。

若依角色理論的概念觀之,角色理論認為父母及子女都應有其所該扮演的角 色責任和義務。原則上社會對父母所期待的角色行為有:滿足子女日常生活所需、

保護子女、管教子女、提供情緒支持、以及為子女表率等;而子女之角色責任則 有:學習父母所教導之適當行為、接受管教、協助父母維護家庭完整等。但有些 家庭系統卻會因為父母角色能力不足(parental incapacity),縱使有履行親職之心,

但基於情緒不成熟、生心理缺陷、或缺乏親職知識與技巧等原因,而無法完成父 母所被賦予的角色表現,且父母角色能力不足的狀況,常發生於智能不足、酗酒、

吸毒之父母身上(周震歐,2007)。

這樣的親職化現象,正是本研究中─小毛家庭系統的寫照,由於小毛的爸爸 長期吸毒之緣故,非但沒做到身為父親應扮演的角色,還因自己的能力不足,而 將父親該做的角色轉移到年幼的孩子身上,使得小小年紀的小毛,必須一肩扛起 家庭經濟的重擔。此外,在另一受訪者─大力的經驗裡,也可以看到親子角色執 行上的問題,使得大力目前必須一肩扛起家庭生計。

肆、對於建立家庭的渴望及對婚姻的憧憬

本研究發現這群歷經機構安置的受虐兒少,都很重視與交往對象的關係,將 另一半視為重要的家人,及建立家庭的對象,且渴望結婚。有受訪者即表示,交 往對象的家人反倒更讓自己感受到家庭的溫暖,亦稱呼男友的媽媽為媽媽。由以 見得,對於這群從小沒有在健全的家庭下成長的受虐兒少來說,沒能擁有完整的 家庭,其實是一件很遺憾的事,也因此投入更多的情感在兩性交往上,希望可以 早日覓得契合的另一半,盡早與之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完整家庭,並沒有因為童 年的受虐經驗,而不願意建立家庭。反倒正因為自己從小沒能擁有一個完整的家 庭生活,而更加的渴望未來能夠和自己的另一半藉由婚姻,建立一個完整的家庭,

而對婚姻的渴望如同文獻所述,人們可以透過婚姻制度,獲得一個屬於自己的家,

使其擁有親密配偶、愛、經濟安全感、子女與歸屬感等(藍采風,1996)。

而這樣的研究發現似乎回應到文獻探討中所描述受虐經驗對於兒少的影響,

文獻指出受虐經驗可能會導致兒少有較早的性關係、未成年懷孕的行為出現 (陳 桂絨,2000;畢國蓮,2006)。亦有可能影響到受虐兒少對於婚姻的態度,甚至 複製施虐者的行為,對自己的子女施予虐待(黃素珍,1991;翁毓秀,2007)。或 許正是因為受虐經驗,而導致孩子對於兩性交往的依賴,並投入更多的情感於另 一半身上。此外,對於建立家庭的想法,只有男性受訪者提到,唯有穩定的經濟 基礎及能力,是建立家庭生活的關鍵;對於女性受訪者來說,似乎都認為只要找 到穩定的另一半,就可以藉由婚姻建立完整的家庭。

這多少也反映出傳統以來社會既定的價值觀仍深植人心,儘管倡導兩性平權 的意識抬頭,但普遍來說還是會認定男性就應該背負著較女性更多的養家重任,

而女性只需照顧好家庭內務即可;是故,女性也自認為只要依附在男性之下就可 以安枕無慮,甚至將婚姻視為人生最重要的目標,希望盡早結婚,成立屬於自己 的家庭,卻未曾思考建立家庭可能面對的難題。而這樣的想法,以及對婚姻過於 美好的憧憬,讓人不免憂心忡忡,他們未來是否真能如自己所期待,只要結婚就 能擁有完整的家庭;當未來家庭生活不如預期般的順利,面臨到期待與現實的落 差時,又是否有能力面對和解決;是否最終導致自己的孩子走上同樣辛苦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