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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討論

壹、 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支持還是羈絆

「百善孝為先」是從小到大耳熟能詳,且被奉為圭臬的傳統諺語。在訪談的 過程中,研究者不時的聽到施虐者為親生父母的受訪者表示,對於父母仍有情感 的渴望,也覺得孝順父母為自己應盡的責任。受訪者認為,就算最親愛的人,曾 經傷害自己,但親情的羈絆卻是剪不斷理還亂,無法輕易切割,故常讓他們陷入 情感拉扯之中。而這樣的經驗,正可反映出,自古以來,重視孝道的傳統社會文 化流傳至今,強調父母對於子女有教養的恩情,是故子女也應善盡孝道,回報父 母恩情,否則就將被冠上不孝的罪名。

然而,這樣的傳統觀點是否即為唯一的真理,其實是值得商榷的。可惜的是,

本研究發現,這樣的價值觀其實早已深深影響受訪者,也進而加深孩子們對父母 的矛盾情感,覺得自己長大了若不照顧父母,回報養育之恩,好像就是一個不孝 子。這樣的想法,很可能使得孩子將獨自背起照顧家庭的負擔;血濃於水的親情

羈絆亦成為了最沉重的壓力,將自己推入另一個辛苦深淵。

貳、 離院個案的返家考量不見得是出於對家的渴望

從文獻中可知,針對受虐兒少所進行的家外安置服務,屬於替代性照顧,並 非永久取代家庭功能,家外安置服務仍以協助孩子返家重聚為原則(陳玫伶、李 自強,2009)。而從過去研究可發現,多數的孩子對於返家重聚其實是抱持期待 的(Chapman et al., 2004;Ofsted, 2009;鄭貴華,2001)。但是歷經機構安置的受 虐兒少對於返家的期待,究竟是來自於對家庭的渴望;亦或是來自於對於安置機 構的抗拒,是值得探究之議題。

國外學者 Little, Kohm & Thompson (2005)指出雖然有些安置機構以家的樣 貌進行佈置,希望給予安置兒少家的感覺,但對於多數安置兒少來說,他們仍然 不會把機構當成是自己的家。亦有針對離院個案對於安置機構家的意義之研究,

其指出安置機構這個居住空間不太可能真正的成為機構兒少的家,即便安置機構 中的兒少認同機構是他們的家,亦或者機構以家庭式的照顧理念在經營,但孩子 仍舊不會認同機構內的照顧者是他們真正的家人(余姍瑾,2011)。意即,對於接 受機構安置的受虐兒少來說,儘管安置機構布置得像家,對其而言,機構仍舊不 會是自己的家。且根據鄭貴華(2001)的研究發現,受虐兒在安置機構生活的適應 情形,會間接影響其返家重聚的意願。其中,導致在安置期間生活適應不良的負 向因素包括:機構團體生活帶來的不自由、機構工作人員的管教方式、親職難以 取代、機構同儕間的影響等,都會促使受虐兒萌生去意而期待返家重聚。由以見 得,安置機構無法給予孩子家庭的歸屬感,及機構生活的重重規範與限制,都有 可能是促使安置兒少選擇返家的重要考量因素。

的確,本研究發現歷經機構安置的受虐兒少,不論是返回原生家庭或親屬家 庭,都提及促使他們離院返家的實際考量之一,即為「來自機構的推力」。而機 構自由度有限,加上規範重重、管教森嚴,是促使孩子們想要離院返家最主要、

也是最普遍的機構推力,畢竟機構生活並不如家庭生活一般,有其團體規範與限 制。至於其他促使孩子萌生離開機構,期待返家的機構推力還包括了:機構終究 不是自己的家、和機構工作人員或院生之間的格格不入、機構本身營運層面的動 盪,都是導致他們想要離開安置機構並返家的考量因素。

這樣的研究發現反映出,大多數安置兒少選擇離院返家的考量因素,其實很 大的原因是受到對安置機構的抗拒所影響,因為機構的種種推力,進之促使他們 萌生離開安置機構的想法,且在考量自己尚無經濟基礎、自給自足能力的現實條 件下,選擇先行返家;意即對於返家個案而言,並不全然是出自對家庭的渴望而 選擇返家。如本研究中也有部分受訪者表示,現實能力與環境現況是他們選擇離 開安置機構並返家的重要考量因素。然而,當孩子並非出於對家庭的渴望選擇返 家,而是為了離開安置機構,將返家作為跳板,這樣是否符合政策理念基礎所期 待的返家;或者當孩子離院返家後是否會較容易選擇再度離家,是需予以持續關 注的。有鑑於此,安置機構或許應多加思考該如何營造家庭的感覺,亦或是該如 何降低孩子對機構的抗拒,進之減低孩子選擇返家只是為了逃避機構之想法。

參、返家後持續性正式支持系統的穩定度不足

由於本研究的受訪對象來源,多為家防中心或追輔單位,而尚能聯繫到的孩 子,一部分是社工持續提供協助者;一部分是社工曾經提供協助且與孩子關係良 好者,意即,多數研究對象在返家後仍持續接受正式支持系統或多或少的協助。

然而,本研究中有一名來源不同的受訪者─花花,是透過研究者過去實習單位邀 請的,該實習單位並非家防中心,亦不是追輔單位,屬於社區型中心。而在花花 的經驗裡,其返家後即曾面臨更換社工,且新的主責社工於花花返家不久後與之 斷了聯繫的情境。研究者認為,應該有不少與花花有著類似經驗的返家個案,且 可能不像花花幸運地進入社區型中心,是故,這群孩子的返家經驗即無從得知,

若陷入困境亦無法得到立即性的協助。由以見得,返家後持續性正式支持系統的 穩定度是應該被審慎檢視的。

其實從文獻當中可以看到,目前國內針對離院返家個案提供的後續追蹤輔導 服務,投入的資源仍相當有限,使得返家後的追蹤輔導較其他家庭處遇服務更顯 得無力與不足,但其實安置兒少的需求並沒有隨著安置結束而終止,反而在離開 機構後,將面臨到更多的生活困境與挑戰(李淑潔,2005;陳慧女,1998)。意即,

當安置兒少離院返家後,可能須面對較安置期間更複雜的問題,而此時即須仰賴 追蹤輔導服務即時的給予孩子所需的資源與協助,陪伴孩子面對返家後的重重困 難與問題。誠如李淑潔(2005)指出,應積極提升後續追蹤輔導服務的相關資源與 投入,使追蹤輔導服務可發揮更積極與即時性的功能,保障離開安置的兒童及少 年,能獲得其所應得之權益。

另一方面,花花的經驗也反映了對一個兒保社工而言,要從接案,到陪伴孩 子走過安置期間,再到結束安置,以及持續追蹤輔導孩子從機構離開後的狀況,

要完整的陪伴孩子經歷這些歲月,其實是相當不容易的,往往可能撐不到孩子結 束安置,在被個案量壓得喘不過氣,或其他現實考量之下,就先耗竭(burn out) 離開。但社工的離開,對於孩子而言,又得重新適應新的社工、重新建立信任關 係;甚至可能在社工轉銜與交接的空窗期,使個案本應持續接受的服務與關心中 斷,無法落實返家個案之追蹤輔導,並適時提供立即性協助。而這也正是長久以 來社工環境所應該思考與改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