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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七節 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第七節 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在質性研究中,所蒐集的資料非常龐大、性質非常複雜,不僅是表面的數據 或膚淺的表象,還常常有許多深層的資料;再來,研究者在進行研究時,常不易 排除其主見、成見,甚至偏見;而在進行資料詮釋時,研究者常帶有主觀的色彩

(林生傳,2003)。因此,質性研究者經常被問及的就是有關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的問題。其實信度與效度的概念主要是源自於實證論量化研究的傳統,但若要從 量化的觀點來評論質性研究的可信度及推論層度,實在不妥(潘淑滿,2003),

因此質性研究者自有一套自己的信效度考量。

質化研究者強調的信度問題,在於如何讓他蒐集記錄的資料確實為實際情境 中發生的現象,同時也重視資料的精確性和綜合性。質性研究的「效度」指的是 一種「關係」,即研究結果與研究其他部分(包括研究者、研究的問題、目的、

對象、方法和情境)之間的一種「一致性」(陳向明,2002b;黃政傑,1996)。 以下提出本研究在提升信度與效度的方法:

一、清楚說明研究者的背景、角色及選取研究對象的理由。

二、研究者建立良好的訪談關係,使受訪者願意如實且完整的提供資料。

三、研究者對所聞及所想做忠實的紀錄,並勤於比較、分析其一致性。

四、研究者不斷地重新界定問題,不斷蒐集、分析和解釋資料,以確認所提問題 及資料的適切性。

五、研究者清楚了解自己的偏見及好惡,並時時檢討,以降低其對資料蒐集及分 析的影響。

六、盡量利用多種方式來記錄,研究者除筆錄外,經徵求受訪者同意後,並實施 錄音,再打成逐字搞,以降低資料的錯誤或不完整。

七、研究者將研究結果與同學及指導教授分享,再請他們提供反饋意見,幫助研 究者從不同層面來檢驗研究的效度。

八、對資料的詮釋,引用訪談資料,不加入個人主觀意見。

第八節 研究倫理

由於質性研究往往深入受訪者內心個人私密的情感與想法,因此質性研究需 要更嚴密、周延的研究倫理來防範研究者的一言一行及可能對研究參與者的不利 影響。否則主觀、武斷、扭曲或別有企圖的研究結果,不僅會傷害到當事人,對 社會亦會產生負面的影響。是故,研究者必須視研究倫理高於研究目的,任何研 究手段或方式,皆不可損害研究倫理,定要確保受訪者的身心權益及自主權(王 文科,2000;胡幼慧、姚美華,1996)。

因此,研究者達成陳向明(2002b)所提出的質性研究應有的四項研究倫理原 則,說明如下:

一、自願原則

研究者於訪談前,口頭向受訪者說明研究主題、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並詳

細解釋訪談同意書的用意與內容,使受訪者清楚明白整個研究後,再請受訪者簽 署訪談同意書,以確保受訪者的權利。在訪談錄音過程中,受訪者有任何不願錄 音記錄的部分,研究者關掉錄音工具;訪談內容觸及受訪者內心深處不願接觸的 事件或引起受訪者不舒服的感覺,研究者不強迫受訪者回答該問題,讓受訪者自 行決定繼續參與訪談或先終止談話,擇期再談,如真的無法繼續接受訪談,受訪 者甚至可以選擇退出本研究。

二、保密原則

訪談過程中,研究者除了分享個人教學經驗外,很可能就自己的觀點對他人 的作為提出一些看法與感受,為免帶來困擾,受訪者並不願意這些內容讓他人知 道。因此,研究者在研究進行前會告知受訪者在資料處理方面,個人資料和訪談 資料均視為機密,會妥善保管,絕不外流。在謄寫訪談逐字稿及撰寫研究報告時,

對於受訪者的隱私資料,如人名或其他可辨識身份的資料,均以匿名的方式呈 現。引用受訪者的談話時,避免讓讀者馬上就辨識出是哪位受訪者的看法,並保 證研究完成後,所有資料均被銷毀。

三、公正合理原則

在資料處理方面,對於所蒐集到的資料,以公正、客觀的方式進行描述與分 析,絕不因研究者的主觀意見,企圖隱瞞或修飾資料與研究分析。再者,質性研 究中,受訪者與研究者是互為主體的,研究者是來向受訪者學習的,因此,在訪 談國小教師的過程中,研究者合理的處理與被研究者的關係,絕無對受訪者有鄙 視的態度或有批判的言語出現。

四、公平回報原則

在訪談中,受訪者通常要花費許多時間和精力與研究者交談,提供研究者所 需要的資訊,甚至涉及到自己的隱私,所以研究者應該對受訪者表達感謝。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