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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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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意義詮釋其涵義」二個部分,透過實際的例子以探討確認詩歌涵義的可行性。

第三節、研究範圍義界

所謂「六朝」,本是一歷史所慣用之詞。通常是指三國孫吳、東晉,以及南 朝的宋、齊、梁、陳六個定都建康的朝代。但若借用於文學時,其指涉的範圍便 擴大許多。劉漢初曾針對這部分進行論述:

「六朝」本來是史地名詞,指三國孫吳、東晉,以及南朝的宋、齊、梁、

陳六代,是以空間建康為主,所包括的時代與所代表的時間,不能增減延 縮,但借用到文學觀念上,範圍應有不同。三國文學以魏為主,晉世文學

,不能遺二陸潘左不論,沈約甚至說西晉文學較東晉為盛,而魏與西晉本 不在史地觀念中的「六朝」之列。因此,文學觀念中的六朝,其實等於指

「魏晉南北朝」,而七子上入東漢建安,既為言六朝文學者所不可少,那 麼,六朝又是「漢魏六朝」的省語了。22

劉漢初所謂「漢魏六朝」中關於漢代的範圍,應是指東漢末年的建安時期。這是 因為建安時期往往與魏初放在一起討論,所以也常常被歸於魏晉南北朝的範圍內

。而本文所使用「六朝」的定義,即是遵循此一概念。不過,在詩歌的創作、發 展與流變上,南朝顯然遠較北朝興盛。因此,在北朝相關的史料較少的情形下,

本文論及南北朝時,還是以南朝為主。

關於「遊戲」之義,《說文解字》解釋「遊」和「戲」二字,皆與軍隊有關: 

 

游,旌旗之流也。

22 劉漢初:《六朝詩發展述論》,國立臺灣大學中文研究所博士論文,民國72年5月,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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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三軍之偏也。一曰兵也。

 

段玉裁《注》云: 

 

(游)又引伸為出游、嬉游。俗作遊。

 

(戲)引申之爲戲豫,爲戲謔。以兵杖可玩弄也,可相鬥也。故相狎亦曰 戲謔。23

 

從這些解釋來看,「遊」似乎比較強調嬉戲遊樂之義,「戲」則較為強調戲弄調笑 的部分。又《論語•述而》云:「游於藝」,所謂的「藝」,雖然後代注疏者多半 認為是指「六藝」24,但「藝」在先秦兩漢時亦有才能技藝之義。例如:《論語•

雍也》:「求也藝。」孔安國便解視為「多才藝」。25又《禮記•樂記》云:「藝成 而下。」鄭玄注曰:「藝,才技也。」26因此,就「藝」的實質內容而言,應該也 可以解釋為貴族生活中的休閒技藝。而「游」之義,朱熹解釋為「游」為「玩物 適情之謂」,27可見孔子所說之「游」應具有遊戲的涵義。若是如此,那麼「游於 藝」即是指以技藝作為遊戲進行的方式,並以此抒發自身的情緒。這或許是中國

23 【東漢】許慎、【清】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臺北:藝文印書館,民國86年4月初版九 刷),頁314、636。

24 例如:【魏】何晏《論語集解》:「藝,六藝也。」參見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 華書局,1997年10月北京一版四刷),頁443。

25 【魏】何晏《論語集解》「求也藝」句下引孔安國:「藝,謂多才藝」。參見程樹德:《論 語集釋》,頁380。

26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禮記》(臺北:藝文印書館,民國90年12月初版十四刷),頁6 85。

27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子曰:『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朱熹

《注》:「游者,玩物適情之謂。」頁1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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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針對技藝遊戲與人類情緒抒發的論述了。 

近代學者討論「遊戲」一詞時,多半涉及精神上的愉悅超脫。李豐楙在談及 六朝詩人的精神面向時,就強調了「遊戲」在精神上的層面: 

 

從時間之流所區隔出來的休閒時間應是自由的、無關心的,從宴飲的放縱 到創作的自由投入,遊戲即是進入完全自由自在的狀態中,在忘我中表演 自己。這種自由自主之極致即為「放蕩」,即是「遊戲」精神所高懸的狂 歡。28

 

所謂的「完全自由自在的狀態」、「在忘我中表演自己」,正是指遊戲者精神層面 的部分。不過,這種自由自在的精神,卻是建立在自願遵守一個眾人所認同的秩 序規則下。荷蘭學者胡伊青加(Johan Huizinga,一譯赫伊津哈)指出了「遊戲」

的這部分: 

 

在某種時空限度之內,有一可見的秩序,遵守自願接受的規則,在生活必 需或物質有用性的領域之外。29

 

從這個說法來看,則「遊戲」有兩個重要的充要條件:一是遊戲者自願接受規則,

一是遊戲本身存在於生活必須性及實用性的領域之外。遊戲存在的規則是一種限 制,而存在於生活必須性及實用性的領域之外,卻是一種精神性的超越。遊戲即 是同時具備這兩種看似矛盾,卻又完全交融在一起性質的活動。不過,這類說法

28 李豐楙:〈嚴肅與遊戲:六朝詩人的兩種精神面向〉,收入衣若芬、劉苑如主編《世變與創 化——漢唐、唐宋轉換期之文藝現象》(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民國89年2月初版

),頁49。

29 胡伊青加(Johan Huizinga)《人:遊戲者——對文化中遊戲因素的研究》(貴州:貴州人民 出版社,1998年1月一版一刷),頁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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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細膩,也涉及到了哲學的層次,但畢竟是從西方文化的角度論述,多少與中 國傳統解釋的意義有些差異。因此,本文擬以自「游於藝」發展出的遊戲觀念為 主,討論六朝「詩歌遊戲化」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