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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範圍與文獻回顧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文獻回顧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文獻回顧

一、《雜阿含經》之文獻探討

(一)、《雜阿含經》之淵源

「阿含經」是一部經的集錄,中國的譯經師們於翻譯此經集時,以「阿含」作 為經題,此乃梵語 (āgama) 之音譯。「阿含」,有「到來」(coming)、「傳來者」

(anything handed down) 之意,其義為「傳來之經」。其音譯尚有「阿笈摩」、「阿 伽摩」等,但作為經題,一般皆採用「阿含」之譯名14

《雜阿含》或《相應阿含》為梵語 Saṃyuktāgama 之華、梵及意、音合譯而成。

Saṃyukta 有二義:一、connected with 相應的(事相應的)。二、mixed with 雜處的

(間廁鳩集的)。āgama 義為 a traditional doctrine or collection of such doctrine「傳 來的聖教」或「傳來的聖教集」。兩字合稱即是傳來的事相應聖教(集)15。如《瑜 伽師地論》說:

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三者長阿笈摩。四者 增一阿笈摩。雜阿笈摩者。謂於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 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諦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 證淨等相應。又依八眾說眾相應。後結集者為令聖教久住。結嗢拕南頌。隨其 所應次第安布。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三相。何等為三。一是能說。二是所說。

三是所為說。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若所了知若能 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若諸苾芻天魔等眾。是 所為說。如結集品。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 間廁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即彼相應教。復以餘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

14 參見增谷文雄:《阿含經總論》,《阿含學苑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2da6600102vsjs.html(資料查尋於 25/11/2016)。

15 參見:《《雜阿含經》,《阿含藏》》,《佛光電子大藏經》,佛光山宗務委員會發行,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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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以餘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即彼相應教更 以一二三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如是四種師弟展轉傳來 於今。由此道理是故說名阿笈摩16

《雜阿含經》(即《相應阿含》,《相應部》),是佛教界早期結集的聖典,

代表了釋尊在世時期的佛法實態。佛法是簡要的,平實中正的,以修行為主,依世 間而覺悟世間,實現出世的理想──涅槃。根據見梁僧祐的《出三藏記集》中記載,

漢譯《雜阿含經》今存五十卷是南北朝劉宋元嘉年間(約西元四二五年-四五三年)

求那跋陀羅譯出17。依據《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與道慧的《宋齊錄》說《雜 阿含經》的梵本,是法顯所持來的,但僧祐《出三藏記集》,慧皎《高僧傳》,都 沒有說到,所以當時依據的梵本,是法顯還是求那跋陀羅持來,是難以論定的18。此 外,存有《別譯雜阿含經》為《雜阿含經》的另一個翻譯版本,譯者失傳,原整編 為二十卷,《大藏經》中整編為十六卷,次第極為紊亂。內容分為二誦,計數為三 六四經。這部經在《出三藏記集》沒有說到19

呂澂在《雜阿含經刊定記》一文中又說:

關於雜阿含(相應部)的內容,諸部派互有出入。現存雜阿含有巴厘相應部、

漢譯雜阿含五十卷、別譯雜阿含十六卷,及一卷本雜阿含。屬於上座部的巴厘 相應部,與屬於說一切有部之漢譯雜阿含十分相似,唯就內容而言,漢譯雜阿 含若除去非本來所有之卷二三、卷二五(即阿育王譬喻,Aśokāvadāna),則兩 者大體一致。至於約占兩者份量三分之一的別譯雜阿含,可能係抄自大部之雜 阿含,或是其他部派之雜阿含之全本或未完全寫就者,此誠為問題所在。然一 卷雜阿含係抄自大部之雜阿含,殆無疑問20

16 參見《瑜伽師地論》卷 85,《大藏經》冊 30,頁 772,下 9-頁 773,上 1。

17 參見《出三藏記集》卷 14:「宋彭城王義康。譙王義宣。並師事焉。頃之眾僧共請出經。於祇洹 寺集義學諸僧。譯出雜阿含經」(《大藏經》冊 55,頁 105,下 11-14)。

18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臺北:正聞出版社,1991 年,頁 1。

19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頁 1。

20 參見〈雜阿含經刊定記〉,《佛光電子大藏經》,佛光宗務委員會發行,2012 年,頁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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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阿含中的《雜阿含經》,唐義淨在《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中,列舉 內容的種種相應,名之為《相應阿笈摩》:

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若與六處十八界相 應者,即以處界品而為建立。若與緣起聖諦相應者,即名緣起而為建立。若聲 聞所說者,於聲聞品處而為建立。若是佛所說者,於佛品處而為建立。若與念 處、正勤、神足、根、力、覺、道分相應者,於聖道品處而為建立。若經與伽 他相應者,此即名為『相應阿笈摩』(舊雲雜者,取義也)。若經長長說者,此 即名為『長阿笈摩』。若經中中說者,此即名為『中阿笈摩』。若經說一句事 二句事乃至十句事者,此即名為『增一阿笈摩』21

這一名稱,與巴厘五部中的《相應部》,名義恰好相合22。唐玄奘在《瑜伽師地 論攝事分》中,也列舉了種種相應,故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鳩集,是故 說名雜阿笈摩」23。種種事相應教所集成的,為什麼不名為「相應」,而稱為「雜」

呢?雜與相應,同是 Saṁyukta,Saṁyutta 的對譯,只是譯語的不同。

關於《雜阿含》名稱的由來,星雲大師在《佛教叢書 II――經典》一文中云:

「據《五分律》卷三十24、《四分律》卷五十四25等所載,此經是佛陀為比丘、比丘 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女等講說四聖諦、八聖道、十二因緣的教說,今集 為一部,稱《雜阿含》。又據《摩訶僧祇律》卷三十二載,以彙集文句之雜者,故

21 參見《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 39,(《大藏經》冊 24,頁 407,中 20-下 2)。

22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頁 6。

23 參見《瑜伽師地論》卷 85:「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為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 鳩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即彼相應教」。(《大藏經》冊 30,頁 772,下 22-24)。

24 參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 30:「此是雜說,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子、天 女說,今集為一部,名雜阿含」。(《大藏經》冊 22,頁 191,上 25-27)。

25 參見《四分律》卷 54:「雜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私、諸天,雜帝釋、雜魔、雜梵王,集 為《雜阿含》」。(《大藏經》冊 22,頁 968,中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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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雜阿含》26。另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一載,《雜阿含》是闡明諸禪定,為 坐禪人所必修習的法門2728

此外,根據佛光電子大藏經中記載,現存《雜阿含經》(相應部經典),分成 二類29

(1)北傳《雜阿含經》漢譯:求那跋陀羅譯五十卷本一三六二經,大正二‧一

~三七三。失譯人名今附秦錄十六卷本三六四經,大正二‧三七四~四九二。

失譯人名今附吳、魏二錄一卷二七經,大正二‧四九三~四九八。安世高等 譯別出單經,大正大藏經編號一○一~一二四(五蘊皆空經~緣起經)二十六 卷二十三經。大正二‧四九九~五四八。日譯:椎尾辨匡譯五十卷一三四四 四經,國譯一切經一~一二二一。西藏語譯單經未詳。

(2)南傳相應部經典:巴厘語 Saṃyutta-nikāya Vol. I~V. S. I~56 二八七二經。

錫蘭語譯、暹羅語譯、緬甸語譯、柬埔寨語譯、英語譯。日譯:南傳大藏經 第十二卷相應部經典一赤沼智善譯;第十三卷相應部經典二林五邦譯;第十 四卷相應部經典三‧渡邊照宏譯;第十五卷相應部經典四立花俊道譯;第十 六卷上相應部經典五立花俊道譯;第十六卷下相應部經典六渡邊照宏譯。

(二)、《雜阿含經》的編整與流傳

《雜阿含經》是四阿含中最大的一部分,也是最早成立者。依性質而區別全經 可分為三大部類:(一)「修多羅」,內容為蘊、處、緣起、食、諦、界、念住等 道品;(二)「祇夜」,以偈頌問答而說法;(三)「記說」,是佛陀及諸弟子所 說,分別編於各卷之中30。在未整理之前,品目不明,內容與次第都有錯亂。根據原

26 參見《摩訶僧祇律》卷 32:「文句雜者集為《雜阿含》,所謂根雜、力雜、覺雜、道雜,如是比 等名為雜」,(《大藏經》冊 22,頁 491,下 17-19)。

27 參見《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 1:「是學問者所習,說種種隨禪法,是雜阿含」。(《大藏經》冊 23,頁 503,下 29-頁 504,上 1)。

28 星雲:《佛教叢書之二—經典》,高雄:佛光出版社,1998 年,頁 104。

29 根據佛光電子大藏經,佛光山宗務委員會發行,2012 年。

30 星雲:《佛教叢書之二—經典》,高雄:佛光出版社,1998 年,頁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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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本,對於這部經的部類不完全的記錄,如經上說到:「誦六入處第二」、「雜因 誦第三品」、「弟子所說誦第四品」、「誦道品第五」31

日本姉崎正治博士在他的《漢譯(佛教)四阿含》書中,將《雜阿含經》分為 八誦六三部,整理列表如下32

1 五蘊誦 八部 2 六入誦 一部 3 雜因誦 四部 4 弟子所說誦 六部 5 道誦 二一部 6 八眾誦 四部 7 偈頌誦 一二部 8 如來誦 七部

另在日本《國譯一切經》中,分本經為八誦四六相應33,整理列表如下:

1 五蘊誦第一 三相應 2 六入誦第二 一相應 3 因緣誦第三 四相應 4 弟子所說誦第四 六相應 5 道誦第五 九相應 6 八眾誦第六 四相應 7 偈誦第七 一二相應 8 如來誦第八 七相應

31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頁 41。

32 呂澂:〈雜阿含經刊定記〉,《內學》第一輯,1924 年,12 月,頁 3。

33 印順:〈雜阿含經部類之整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上)》,頁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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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元一九二三-一九二四年間,呂澂先生承接日本姉崎正治博士的研究之 後,在他的《雜阿含經刊定記》中,說明瞭《瑜伽師地論》不僅指出《雜阿含經》

的本母,而且還有相當多資料是涉及《雜阿含經》的內容要略及品目次第,判定《雜 阿含經》為四分十誦34,整理列表如下:

1 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 五取蘊誦、六處誦、緣起誦、食誦、諦誦、

界誦等六誦

2 佛弟子所說、佛所說分 佛弟子所說誦、佛所說誦

3 道品分 念住等誦

4 結集分 八眾誦

一九八三年,印順法師在《雜阿含經論會編》一書中,根據《根本說一切有部 毘奈耶雜事》恢復其原來的次第與部類,將五十卷整理成七誦五十一相應,其中「誦」

是大項,「相應」為小項35,其所根據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原文如下:

此阿難陀今皆演說,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

此阿難陀今皆演說,諸阿羅漢同為結集。但是五蘊相應者,即以蘊品而為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