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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雜阿含經》業的修道實踐

第三節 解脫之證

從上面來說,佛陀教誡弟子是從淺入深,有順序次第,以上兩節是本文從修行 目標與次第來說明如何轉變人的業力與消除煩惱。在實際上,不論修什麼法門需要 有一套正確的方法,改變業報,拔除諸煩惱也必須有方法。佛法的修學,以正覺解 脫為目標,到達這一目標,要先有聞、思、修慧50。在此,本研究以佛陀所教誡弟子 的三十七道品中的「五根、五力」、「七覺支」與「八正道」作為本節討論的解脫 之方法。

一、依「五根、五力」證得解脫的要素

五根51,梵語 pañcendriyāṇi,五種根之義,指:信根 śraddhendriya,進根 vīryendriya,念根 smṛtīndriya,定根 samādhīndriya,慧根 prajñendriya。五根除能攝 取外界之對象外,並能引起心內五識之認識作用,因具有此等殊勝之作用,故稱為

「根」。五根係由物質而成立者,故又稱五色根。數論派有五知根之說,其中身根 又作皮根52,作為修行出發點的五種能力。五根除能攝取外界之對象外,並能引起心 內五識之認識作用,如《雜阿含經》中云:

有五根。何等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何等為信根?若聖 弟子於如來發菩提心所得淨信心,是名信根。何等為精進根?於如來發菩提心 所起精進方便,是名精進根。何等念根?於如來初發菩提心所起念根。何等為 定根?於如來初發菩提心所起三昧,是名定根。何等為慧根?於如來初發菩提 心所起智慧,是名慧根53

50 印順:《佛法概論》,頁 222。

51《雜阿含經》卷 26:「有五根。何謂為五?謂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大藏經》冊 2,頁 182,上 27-29。

52 參見佛光大辭典增訂版 1.0,佛光山宗務委員會發行,2014 年。

53 參見《雜阿含經》卷 26,《大藏經》冊 2,頁 184,上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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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根與定根,就是正念與正定。慧根,約次第說,就是無漏慧了。八正道以正見為 先,五根以慧根為後,其實,慧是在先的,也與一切正道不相離的56

五力57,梵語pañca balāni,指五種力用,為三十七道品中之第五科,即由信等 五根之增長所產生之五種維持修行、達到解脫之力量,即:信力śraddhā-bala,精進vīrya-bala,念力 smriti-bala,定力 samādhi-bala,慧力 prajñā-bala58。五力的修學 内容與五根有所相同,也即是依據五根而生起五種力用,也就是「彼信力,當知是 四不壞淨。精進力者,當知是四正斷。念力者,當知四念處。定力者,當知是四禪。

慧力者,當知是四聖諦」59。可見,五根與五力彼此是有互為因果的關係,在五根的 每一種善根都是有同樣的力量,根據這五種善根再繼續修行,就叫做五力。故此,

聖嚴在《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書中說:「菩薩行是五 根增長,能破煩惱,度眾生,的無生法忍,是名五力」60,從五根的增長就會生起一 種降伏煩惱的力量,並且對因果業報、緣起法,對四聖諦、八正道、自然會有有信 心的力量。有了信根就能斷疑惑;有了精進根就斷了懈怠懶惰;有了念根就能安住 在自己的身受心法,能讓身心安定下來;進一步的,有了定根,它就能夠拋棄散亂 的現象;有了定根,去觀無常無我,就能產生智慧,慧根就有這個力量能夠斷除我 們的一切煩惱。一旦煩惱已破,同時業因苦果由煩惱生起也隨著轉變。

二、依「七覺支」啟發菩提的基本條件

七覺支,梵語 saptabodhyaṅgāni,又稱七等覺支、七菩提分,乃三十七道品中第 六品之行法。覺,意謂菩提智慧;以七種法能助菩提智慧開展,故稱覺支。七者即61

56 印順:《華雨集第 2 冊》,臺北:正聞出版社,2005 年,頁 24-25。

57 參閱《雜阿含經》卷 26:「有五力。何等為五?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大藏經》

冊 2,頁 185,下 1-2。

58 參見佛光大辭典增訂版 1.0,佛光山宗務委員會發行,2014 年。

59 參見《雜阿含經》卷 26,《大藏經》冊 2,頁 185,下 11-13。

60 聖嚴:《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臺北:法鼓文化,2005 年,頁 42。

61 參閱《雜阿含經》卷 26:「修習七覺支,多修習令增廣,是則不退法。何等為七?謂念覺支、擇 法覺支、精進覺支、猗覺支、喜覺支、定覺支、捨覺支,是名不退法」。《大藏經》冊 2,頁 189,

中 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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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滅,沒時知沒,已起知已起,已滅知已滅」66,以身心地觀察一切所緣,

一切組成日常生活的「生、住、異、滅」的過程。這就是修行四念住的完成,

從而引起擇法覺支67

(2)擇法覺支 dharma-pravicaya-saṃbodhyaṅga,指以智慧選擇分別諸法之真偽,

取真捨偽,而趣入菩提:「有擇善法,有擇不善法,彼思惟已,未生擇法覺 分令起,已生擇法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擇法覺分食」68,擇法的特徵,是 經由不斷的辨析、分別,以了解「法」真正的本質。故而引發精進覺支的實 際操作,如果能夠隨時如此抉擇,就是步步接近解脫的道路。

(3)精進覺支 vīrya-saṃbodhyaṅga,謂專心精進不懈怠,依四正勤為著力點,以 精進斷除惡不善法與增長善法:「彼四正斷思惟,未生精進覺分令起,已生 精進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精進覺分食」69,在不斷地精進修諸善法,即能 斷惡增善,去除污染遠離貪愛執念而轉凈,進而引發喜覺支。

(4)喜覺支 prīti-sambodhyaṅga,即心得善法,以喜為體而生之欣悅歡喜。在精 進修行之後,會產生喜悅之心。因為懂得佛法的觀念和方法,從而可以調整 心態,如經中云:「修習方便歡喜覺分,修習歡喜覺分已,逮得歡喜覺分滿 足,心歡喜已,身心止息」70,為了達成喜,必須時時刻刻精進地保持正念,

令得生起一切法喜,此時感受到身心的輕安覺支。

(5)輕安覺支 prasrabdhi-sambodhyaṅga,「其心喜已,身則猗息;身猗息已,

則受身樂;受身樂已,其心則定」71,有了喜悅之後,會產生輕安的作用,

66 參見《雜阿含經》卷 27,《大藏經》冊 2,頁 193,中 23-25。

67 參閱《雜阿含經》卷 11:「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離欲、依滅捨,於進趣修念覺分,逮得 明、解脫清淨滿足」,《大藏經》冊 2,頁 78,上 9-11。

68 參見《雜阿含經》卷 27,《大藏經》冊 2,頁 192,下 21-23。

69 參見《雜阿含經》卷 27,《大藏經》冊 2,頁 192,下 23-25。

70 參見《雜阿含經》卷 11,《大藏經》冊 2,頁 77,下 28-頁 78,上 1。

71 參見《雜阿含經》卷 24,《大藏經》冊 2,頁 172,中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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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身心平靜,讓不安靜止、鎮定下來。輕安的功能是以禪修而拔除或抑止心 中由於掉舉、散亂或遠離貪嗔癡而得安樂,進而引發定覺支。

(6)定覺支 samādhi-saṃbodhy-aṅga,定覺支即謂「心一境性」指四禪的功夫,

以定為體,令心安住而不散亂:「修習定覺分,修習定覺分已,定覺分滿足,

謂一其心,貪憂滅息,內身行捨,方便修習捨覺分,方便修習捨覺分已,逮 得捨覺分清淨滿足」72,修此法已,則定覺滿足,滅除貪、憂,乃生捨心,

進而修習捨覺支,待捨覺支滿足,則可達於無畏之境界。

(7)捨覺支 upekṣā-saṃbodhyaṅga,「若比丘修念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滅、

向於捨;修念覺分已,滿足明、解脫。乃至修捨覺分,依遠離、依無欲、依 滅、向於捨,如是修捨覺分已,明、解脫滿足」73,即捨離所見念著之境時,

能覺了而永不追憶虛偽不實之法。即心為平等性,以行捨為體,而住於寂靜 由上所述,修持七覺支的行者不但能斷五蓋,遠離諸煩惱,止息生起業緣的淵 源。若能「依遠離、依無欲、依滅」之修持,最後能斷界、無欲界、滅界74而得無上 菩提,如《雜阿含經》中云:

世尊告諸比丘:說不善積聚者,所謂五蓋,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不善聚 者,謂五蓋故。何等為五?謂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說善 積聚者,謂七覺分,是為正說。所以者何?純一滿淨者,是七覺分故。何等為 七?謂念覺分、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75。 五蓋是謂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等五種煩惱的污染心,這五種是修行者 之障礙,覆蓋行者清淨心,使不得開顯智慧。故佛陀為對治眾生的五蓋煩惱,提出

72 參見《雜阿含經》卷 11,《大藏經》冊 2,頁 78,上 3-6。

73 參見《雜阿含經》卷 29,《大藏經》冊 2,頁 208,下 2-6。

74 參閱《雜阿含經》卷 27:「何等為捨覺分食?有三界。何等三?謂斷界、無欲界、滅界。彼思惟,

未生捨覺分令起,已生捨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捨覺分食」。《大藏經》冊 2,頁 193,上 3-6。

75 參見《雜阿含經》卷 27,《大藏經》冊 2,頁 195,中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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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八正道脫離因果業報達到身命圓滿之徑

八正道āryāṣṭāṅgika-mārga,八種求趣涅槃之正道,又作八聖道。乃三十七道品 中,最能代表佛教之實踐法門,即八種通向涅槃解脫之正確方法或途徑79,即:正見、

正志(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等八種到達解脫涅槃之 途徑80。此八正道乃是眾生從迷界之此岸渡到悟界之彼岸所修持之法門,是《雜阿含 經》中重要的實踐之法81

關於八正道,經中有不同的敘述:一、如《雜阿含經》第七五四經說:「謂七 正道分為賢聖等三昧,為根本,為眾具。何等為七?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

正命、正方便、正念。舍利弗!於此七道分為基業已,得一其心,是名賢聖等三昧 根本眾具」82,從修行的目標說,得正定才能離惑證真;而要得正定,應先修正見到 正念,所以前七支即是正定的根基、助緣83。二、「若諸善法生,一切皆明為根本,

明集、明生、明起。明,於善、不善法如實知者,罪、無罪,親近、不親近,卑法、

勝法,穢污、白淨,有分別、無分別,緣起、非緣起悉如實知,如實知者,是則正 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正定起已,聖 弟子得正解脫貪、恚、癡,貪、恚、癡解脫已,是聖弟子得正智見」84。從修行的先 導說,正見是德行的根本。三、以正見為首,以正精進、正念為助而進修。如正見,

專心一意於正見,努力於正見的修學。又從正見中了解正志,專心一意於正志,努

79 參見佛光大辭典增訂版 1.0,佛光山宗務委員會發行,2014 年。

80 參閱《雜阿含經》卷 12:「今我如是,得古仙人道、古仙人逕、古仙人跡,古仙人去處,我得隨 去,謂八聖道,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大藏經》冊 2,頁 80,下 27-頁 81 上 1。

81 參閱《雜阿含經》卷 13:「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

81 參閱《雜阿含經》卷 13:「作如是知、如是見者,名為正見修習滿足,正志、正方便、正念、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