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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章節安排
上述研究過程中對科索沃、利比亞衝重突的分析整理在本文第二、三章。
在二、三章中,第一節探討中共與干涉行動相關者在衝突前的關係。第二、三 章的第二節則介紹個案相關的武裝衝突,先依事件發生時間前後闡述,再詳細 介紹與干涉行動相關的議題和重大事件。第二、三章的最後部分探討中共在兩 個案例的決策,從干涉行動發動前數月到行動結束。第四章分兩個階段:第一 節探討國家主權概念和人道主義干涉之間的爭論如何引起了保護責任觀念的誕 生和普遍接受,第二節則回顧中共不干涉原則的歷史發展和應用。本第五章將 對上述的分析作出結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選擇科索沃和利比亞兩個案例進行時間和地理範圍之研究,主要是因兩個 案例之間雖然相差10年的時間以及處於不同的地理位置,但仍有許多相似之處。
這些共同因素可以作分析的控制群,個案分析便可以從剩下的變相得出關於中 共對人道主義干涉政策的結論。兩個衝突最重要的共同點,是衝突中均出現以 人道主義為由的武力干涉事件。
首先,科索沃與利比亞兩個衝突, 都是在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內所爆發的 衝突事件,雖然對鄰近國家有無可否認之影響,但實際上不屬於國與國之間的 衝突事件。前南斯拉夫瓦解時,其成員國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波士尼亞 和黑塞哥維納、還有馬其頓紛紛宣告獨立,聯邦型式的南斯拉夫逐漸消失,但 是因科索沃屬於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憲章承認的成員國塞爾維亞中的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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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索沃在衝突期間未獲得國際法或聯合國的承認。利比亞起義則出現在利比亞 東部的班加西,過渡委員會所宣布的目的是格達費政府的推翻,也不屬於國對 國的衝突事件 。聯合國憲章第六章禁止國家在國際上使用武力並允許受武力攻 擊的國家進行單獨或集體自衛的原則無法應用於科索沃和利比亞衝突。
其次, 兩個衝突期間的主權國家都有國際法指定的合法代表,而這政權是 武力干涉行動的對象。在科索沃,北約打擊的對象是米洛舍維奇領導的南斯拉 夫社會主義聯邦, 在利比亞則是格達費領導的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所 要打擊的政府,都有曾犯反人類罪的嫌疑,利比亞格達費的是鎮壓抗議民眾,
而利索沃的是前南斯拉夫非塞爾維亞族人的種族淨化。與一般維和行動一樣要 防止反人權事件,但未必是對國家或政策的直接打擊。1992年聯合國對索馬利 亞的維和行動雖有打壓的對象,但該國的合法代表不明。中共在投支持票時指 出索馬利亞缺乏政府。21
兩個國家所打擊的政府, 與中國享有高於一般的政治或經濟來往。南斯拉 夫與中共歷來享有高度雙邊貿易合作,22而利比亞與中共有高達188億美元的基 礎設施與石油合約 23。中共與南斯拉夫、利比亞都為與蘇聯不結盟的社會主義 背景,在衝突爆發時也認同中共之「一個中國」政策。選擇利比亞與科索沃兩 個案例作分析,可以排除被干涉國家與中共的關係或台灣問題兩個因素。故此,
本研究也將涉及到中共與利比亞關係歷來的問題作分析。
21 Holland, Christopher. “Chinese Attitudes to International Law: China, the Security Council, Sovereignty, and Intervention”, p. 25-26.
22 “China values cooperation with Yugosavia: State Councilor”, People’s Daily, April 17th, 2001, http://english.peopledaily.com.cn/english/200104/17/eng20010417_67840.html.
23 王金巖, 「利比亞仍然需要耐心」,世界態勢, 2012年2月,頁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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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個衝突中,欲進行武力的一方都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對兩個案例的 分析可以對北約在不同時段的成分、目標、和行動方式,並評估對中共對應政 策之影響。在兩個案例中,對北約提供最大軍力和物資的都是西歐國家。對於 軍備和作戰指揮方面,美國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此本文也對中美關係因素 獲得有意義的發現。
再者,利比亞和科索沃行動至少在所述理由上都以防止人道主義災難的發 生為由,但其國際合法性受到質疑。在科索沃,北約稱南斯拉夫政府軍向科索 沃的阿爾巴尼亞人犯了班種族淨化,甚至種族滅絕罪。在利比亞,格達費政府 軍向平民的武力鎮壓是行動的主因。在兩起衝行動發動前,聯合國安理會承認 了衝突所造成的人道主義危機,但是授權的武力行動與北約發動的攻擊不同。
在科索沃,安理會並沒有通過決議來授權北約的行動,雖然聯合國秘書長的聲 明支持干涉科索沃問題。在利比亞,安理會通過的決議只授權北約實施禁航區,
中共在行動發動後指責北約己越過授權的範圍。 Andrew Cottey指出,科索沃與 利比亞的兩次北約行動都是沒有目標政權授權、有顯著武力因素的西方國家實 施的人道主義行動 。24
最後,兩個事件都出現過對中國籍公民的人身安全事件。中共駐南斯拉夫 的大使館被炸,造成中國公民的傷亡,利比亞局勢也威脅到中國人的財產及人 身安全,引起中共大規模撤僑行動。本研究必須對事件的前後進行比較以了解 這兩起事件對中共對衝突的對策可能造成的影響。
24 Cottey, Andrew. “Beyond Humanitarian Intervention: The New Politics of Peacekeeping and Intervention,” Contemporary Politics 14, no. 4 (2008), pp. 429-46, at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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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冷戰後世界新格局中,美國加入或開始了世界各地的許多武力衝突。這 些行動的所述目標有時是傳統國家安全引發的戰略性行動(如伊拉克、阿富汗 或葉門)或者人道主義的非戰略行動(如科索沃、利比亞)。在本研究所發表 的時間,美國在敘利亞或新的伊拉克衝突中擴大角色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儘 管阿富汗、伊拉克和反恐戰爭中的其他衝突對世界格局和中共外交政策有無可 否認的作用,這些衝突不列入本文研究範圍。
在伊拉克戰爭,布希總統和布萊爾首相共同聲明行動的目標是 解除伊拉克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終止薩達姆·海珊對恐怖主義的支持,和解放伊拉克人民。
雖然這衝突有相關的聯合國決議,但是在美國國內,布希政府的決定處在一911 後的國家安全危機中。與伊拉克與庫得人雖然有了國家內部的衝突,不過這與 美國發動2003的戰爭沒有直接的關係。
美國發動2001年阿富汗戰爭和2003年伊拉克戰爭的作戰原因(至少對於美 國來說)是出自國家安全問題, 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內部衝突和戰爭的爆發也沒 有直接關係, 因此這兩個衝突對於分析中共對人道主義立場的貢獻有限。 海灣 戰爭和索馬里戰爭,國際合法性的爭議較少,美國的行動都是在有多國參與的 聯合行動之下。因此,科索沃及利比亞兩個衝突案例具有獨立於其他案例的特 點,有以下幾種相似之處。
二、研究限制
因本研究參考案例的因素如此多,有許多與中共不干涉原則的層面無法納 入研究。在本研究之時間範圍,中共政府經過江澤民、胡錦濤領導的更替,兩 個領導人對中共外交奠定的方向可以協助解釋中共對人道主義干涉的立場。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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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中美關係和兩國對彼此權力和意圖的認知對中共的立場、中共在世界格局 的地位都在研究時間範圍經過改變,這些對中共不干涉原則的影響因素因為大 於個案的範圍,所以只好在末來應用這些因素來解釋本研究之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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