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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 論

第六節 研究 範圍 與限制

參、品格教育

品格 教育 ( character education)係 指透過 教育與團 體的歷 程 , 係指人 品與德行 的教育 , 以 特定的 價值觀 及學習 方式陶冶 學生良 好的 社會行 為 , 促進學生 擁有好 品格 及人際 關懷 , 進而落 實於生活 , 使學 生能 夠知道 並實 踐如何與 人相處 、 如 何面對 問題 , 並具有 解決問題 能力的 教學 歷程 。 亦即 學校 和教 師運用 適切 教育內 容與方 法 , 建 立學生良 好道德 行為 、 生活 習慣 與反省能 力 , 以 培養 學生成 為有教 養的公 民 。 對於 「 品格 」 一 詞 , 因 翻譯 或時代變 遷論述 不同,具 有多種 說法例 如「 品 德 」、「道 德 」、「品格 與道德 」,

在本研究 中統一 以 「 品格 」 一詞來 指稱 。

本研究以 國小學 生利 社會行 為的三 項核心 品格「 關照 行為、救 助行為、

合作行為 」 作 為 本研 究推動 品格 教 育核心 架構 , 所 發展的 6 週 每週 80 分 鐘 ( 週五 : 綜合 活動 課程領 域 , 連 續兩節 )。

肆、利社會行為

就兒童利 社會行 為而 言 , 羅 瑞玉 ( 1997)歸納中外 學者之 看法 ,界定 為:「 兒童的 利社會 行為,係其在 社會互 動 歷程中,自我表 現出有 益於他 人 或群體的 積極正 向行 為,亦 是一 種能兼 顧 利人或利 己的平 衡行 為 」。本研 究 所探討之 利社會 行為 採用羅 瑞玉( 1997)之 定義,所謂「利 社會行 為表現 」,

係指日常 生活中 , 兒 童在利 社會行 為包括 關照 、 救 助與合 作行 為上的 實踐 程度。在本 研究中,以 羅瑞 玉( 1997)編 製的「日常 利社會 行為自 陳量表 」 上所測得 的關照 、 救 助與合 作等三 種行為 類型表現 之得分 代表 之 , 得 分越 高 , 表示「 利社 會行為 表現」 越好。

第六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根據 研究 動機與 目的 , 玆將 本研究 之範圍 與限制分 別敘述 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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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研究範圍

一、 研 究 方法

本研究因 研究者 即教 學者 、 課程設 計者 、 課程實施 者 , 因 應研 究者時 間與能力 的限制 , 研 究者僅 對所任 教的班 級做實驗 教學 , 學生 未能確 切隨 機分派 , 故研究 方法 在遷就 現實客 觀環境 下 , 將採 準實驗 研究 設計之 方法 進行 。

二、 研 究 對象

本研究以 屏東縣 ○○ 國小五 年級普 通班學 生二班,實驗 組男生 15 名、

女生 15 名,控制 組男生 15 名、女 生 15 名,共 15 名,為 研究對 象。

三、 研 究 內容

品格 教育 所涵蓋 的 品 格 價值 觀廣泛 , 品格 教育課程 之教學 對學 童的社 交技巧 、 人際關 係 、 自我概 念等發 展都有 所影響 , 為能配 合研 究目的 並深 入瞭解其 影響 效 果 , 本研究 僅著重 在 「 利 社會行為 」 之探 討 。

本研究實 驗組的 實驗 處理為 進行 六 次的 角 色扮演案 例討論 教學 策略課 程 。 本研 究所指 角色 扮演案 例討論 教學 之 課程內容 , 主要 依據 國小利 社會 行為之 「 關照 、 救助 、 合作 」 等三 個面向 , 做 為 課 程 設計 的 主 要方向 。

四、 實 驗 設計 之 內 、外 在 效 度

本研究主 要之研 究變 項為「 國 小利社 會行 為調查表 」,包括「 利社會 行 為表現 」、「利 社會行 為傾向 」兩 個層面,每 個層面又 分為「 關照 」、「 救助 」、

「 合作 」 等三個 分量 表 。 為 追求內 、 外在 效度 , 將 教學時 數 , 教學者 , 教 學地點 均 相同 , 實驗 組及控 制組皆 在同一 學期 中進 行教學 。 本 研究以 不同 的教學策 略為自 變項 , 學習 者在 「 國小利 社會行為 調查表 」 初 試成績 當成 先備知識 為共變 量,「國小 利社會 行為 調 查 表 」後測 得分為 依變項,進行 獨 立樣本單 因子共 變數 分析 , 並在分 析前進 行各組間 的同質 性分 析 , 如 此可 排除影響 實驗研 究內 在效度 之選樣 不等之 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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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研究限制

由於某些 主客觀 條件 的不足 , 本研 究在結 果的推論 將受下 列因 素之限 制 :

一、 就 課 程方 案 而 言:

本研究結 果僅能 描述 研究者 針對五 年 A 班 所實施之「角 色扮演 案例討 論教學 策 略 」 教 學方 案及其 成效 , 在類推 至其他 品 格 教育 教學 方案時 受到 限制 。

二、 就 研 究對 象 而 言:

研究者服 務的學 校屬 於屏東 縣的中 型學校 , 除本校 外另有 三個 分校 , 五年級的 班級數 為五 班 , 而 本研究 實驗組 與控制組 的選取 , 是 從本校 常態 編班的班 級中,選 取五年 級兩個 班級( 五 年 A 班 及五年 B 班)作為研 究對 象 , 因此 研究結 果的 推論受 此限制 , 是否 可以推論 至其他 地區 、 其他 類型 的學校或 其他低 、 中 年級的 學生尚 待進一 步研究 。

三、 就 研 究方 法 而 言:

( 一 ) 影 響兒童 利社 會行為 表現因 素眾多 , 研究者 無法一 一掌 控 , 本 研 究僅以 「 角色扮 演案 例討論 教學 策 略 」 之 教學方式 , 試圖 提升 兒 童利社會 行為 , 因此 在推論 研究結 果時應 加以考量 。

( 二 ) 本 研究所 進行 之 「 角 色扮演 案例討 論教學 策 略 」,係 由研究 者親 自進行角 色扮演 之案 例設計 與指導 、 討論 與分享等 活動 , 研究 結 果深受研 究者主 觀意 識、價值 觀及能 力的 影響,在做 結果推 論時,

也應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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