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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發現與結論

第二節 研究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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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結論

育兒責任自古以來是由社會基礎之單位「家庭」和具自然生理條件之「母親」

所擔負的重責大任,人類早期歷史當中特殊的例子即是斯巴達城邦,與雅典城邦 截然不同的養育和教育兒童的方式,成為育兒責任乃國家責任的先例。然而,隨 著工業革命改變人類的生產方式,也扭轉了人類的生活型態,資本主義隨著工業 化的擴張,勞動階級及其家庭受資本主義奴役和剝削的現象,也能從十八、十九 世紀時美洲國家「貝里斯」(Belize)的奴隸制度觀察到。

當資本主義擴展和影響至全球化的社會經濟發展,勞動型態的改變使得勞工 及其家庭育兒的私領域問題浮現於公領域中,社會公眾、政府、國家和國際組織 則無法繼續忽視,因此二十世紀開始便可以感受到各個國際組織積極於概括性對 各國家之規範,同時將男女平權議題從勞動政策移轉至家庭和育兒政策。這些組 織認為,雖然家庭有天生的育兒責任,即家庭和子女是由父母所組織和生產,但 是同時必須呼籲和賦予國家和社會一種人為責任,也就是人類文明發達所創設之 結果,於政策、法律、社會福利制度等去建構。

在結論歸納的最後部分當中,首先,本研究將藉由歸結出影響北歐模式和南 歐模式在責任分擔安排的特色和差異之背景因素,再透過檢視本研究於研究目的 中欲釐清的觀念和辯證手段的合理性,闡述於勞工育兒責任分擔之研究中所獲得 的結論:

壹、 影響北歐和南歐責任分擔模式的背景因素

影響北歐和南歐兩種育兒責任分擔模式的原因,可以歸結是因為福利國家途 徑和政治與文化歷史進程兩項主要背景因素,包含福利國家體制、政黨與政治和 文化價值觀的歷史背景,進而發展出北歐模式和南歐模式對於育兒責任分擔安排 上之特色和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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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利國家之途徑

依照福利國家的途徑分類,北歐模式和南歐模式主要的差別即在於福利國家 制度的模式。從確立福利國家分類架構的 Esping-Andersen(1990)所提出的三個福 利資本主義世界中,瑞典和義大利分別屬於「社會主義模式」(socialist model)與

「保守組合主義模式」(conservative corporatist model),而後來興起的性別觀點的 福利國家研究,也幾乎從 Esping-Andersen 的研究典範開始討論及進行修正。

Esping-Andersen(1990)的分類主要是基於階級政治的權力資源觀點所發展,

其強調資本與勞動的權力平衡,所以不同的福利國家體制受到不同的階級團體形 塑,並且反過來影響國家未來的勞資權力關係和社會階層化之發展,在此之中,

福利國家影響勞資權力關係之重要關鍵,即是所謂勞動力的「去商品化」

(de-commodification)(傅立葉,2010)。然而,許多女性主義研究者對於

Esping-Andersen(1990)的福利國家分析架構有所批評,在主張性別平等的觀點之 下,女性主義研究者認為女性生活遭遇的壓迫,並非僅來自資本家控制的勞動市 場,更重要的是性別化的勞動分工(gendered division of labor)與工作和家庭領域 之區分,所致的性別權力關係不對等(Fraser, 1994)。因此,便有許多福利國家研 究者開始從性別權力關係及社會公民權保障之觀點,將福利國家模式重新分類和 建構。

由此便逐漸形塑北歐模式和南歐模式兩者不同發展方向的福利國家體制。首 先,所謂「北歐模式」於階級政治的權力資源觀點角度,便是以公共服務為主,

強調普及社會保險體系、解放市場與傳統家庭為主張的「社會主義模式」福利國 家。而從性別平等觀點建構的分類,可以將以瑞典代表的北歐模式歸類為「普遍 照顧者模式」之福利國家,強調應由男女共同負擔家計和家庭照顧之責任,於制 度中破除傳統性別角色分工所致的賺錢養家和家庭照顧之對立和區隔。在此體制 下便開始形成以「兩性平權」為基礎而發展出「積極勞動政策」、家庭政策和社 會保障制度的北歐育兒責任分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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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南歐模式」在 Esping-Andersen(1990)的分類架構中尚未出現,但義 大利即被歸類為「保守組合主義模式」(conservative corporatist model)的福利國家,

顧名思義是具有保守性格與強烈組合主義的特色為主。然而在性別權力關係及社 會公民權保障之觀點下,南歐國家不僅具有「男性養家模式」(male breadwinner model)中「男主外、女主內」的特色,也因為政治和宗教背景所導致片段、較不 成熟的殘補式福利體制,使得福利國家研究者開始重新定義南歐地區的福利國家 模式。換言之,南歐國家(西班牙、義大利、希臘和葡萄牙)雖屬於歐陸保守福利 體制,但是受到家庭主義存在家庭關係和公共政策之中的深遠影響,因此成為定 義南歐福利國家的特色,使南歐福利體制中的「男性養家模式」能夠與其他歐洲 國家(德國、奧地利和荷蘭)有所區別。

由此可知福利體制上的差異,將會成為國家制定社會保險制度、勞動政策和 家庭政策的關鍵因素,進而對於育兒責任分擔的政策安排、法律安排和主張有不 同之影響。

二、政治與文化歷史進程

政治與文化歷史進程對於育兒責任分擔模式的影響,包括了政治政黨環境、

國家文化民情和社會價值觀。以瑞典和義大利為例子,首先,政治政黨環境的影 響力,於瑞典為勞工政黨,於義大利則是宗教因素。因此,瑞典的勞工團體、工 會組織和發展都相當有歷史且具有規模及一定程度之影響力,例如左派勞工政黨、

與勞工息息相關之社會運動、高度工會參與及工會聯盟等;反觀義大利,則是長 期受到天主教教會霸權所主導而在社會福利和政策上有深遠之影響,例如天主教 教會霸權於政治上經常與保守勢力結盟、天主教教義強調隻「附屬的、補貼的」

之精神,以及過去曾於老人與兒童照顧福利領域中擔當重任。

再者,國家文化民情和社會價值觀的背景因素,實際上與政治環境因素有密 切之關聯。北歐國家的社會文化和價值觀,在鼓吹「平等」之勞資權力關係與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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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權概念的基礎上,國家、企業和人民都深受「平等」價值觀的影響,因此無 論是政策制度、勞資關係、職場環境和家庭分工,都展現北歐國家重視「平等」

和捍衛兩性平權的目標,並且在育兒責任分擔上以勞動條件制度的修正配合家庭 照顧需求,使工作和家庭平衡能於「充分就業」和「平等」價值觀中實踐。

而南歐地區因為過去獨裁政權的經歷,其政策主張趨於保守傾向,加上宗教 霸權的深遠影響,加深「家庭主義」和「緊密親屬連帶關係」之文化價值。然而 源自於保守天主教意識形態的國家政策,強調將家庭的福利責任極大化,即使個 人的家庭或初級社會關係網絡失能時,公共之介入仍相當有限,這便是家庭主義 經常伴隨非常被動與低度發展的家庭政策之緣由。同時,南歐國家的勞工運動和 工會發展較弱,也因此於政策制度、勞資關係、職場環境和家庭分工,可以感受 到勞資權力關係和性別平等的概念並不普遍,國家、雇主和家庭內部的主要價值 觀大多仍趨於傳統和保守之傾向。

在歸結影響北歐和南歐育兒責任分擔模式的背景因素中,可以得知,形塑一 個模型或模式,是透過許多不同面向的因素互相牽引和影響之下產生的結果,例 如政治、歷史、地理位置、宗教、文化和意識型態等。經由全人類發展的歷史進 程中,勞工育兒責任的分擔在不同背景因素的重要影響之下,便漸漸呈現不同的 意識形態主流的國家政策與勞動市場之環境。

貳、 育兒責任分擔之觀念釐清和辯證結果

綜觀國際文件的內容和規範方向,可以得知各國際組織對於勞工育兒責任的 分擔立場,由基本人權衍生的兩性平權與兒童權利,是對國家和社會的概括性規 範,直到教導國家如何在勞動法令和政策中給予雇主規定,以及工作場所中雇主 在育兒責任分擔的安排;顯示勞工育兒責任分擔並非一個絕對的概念,而是由兩 性、勞資雙方、國家與人民等之間相對付出責任和承擔責任的。北歐模式和南歐 模式的比較結果,北歐模式似乎較能解決現代全球化經濟影響下的勞工育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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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歐模式雖然看似沒能徹底解決低生育率、兩性就業和育兒平權等,但是若從該 模式重視兒童權利的價值觀來看,仍有其可取之處。

簡而言之,從歷史演變的過程中證明家庭的生育養育職能,受到資本制的剝 削而無法落實,全球化加速資本制的擴張,無論發展至哪個階段的國家接受到影 響,現代社會中家庭最基本的生育養育功能被挑戰。因此,育兒問題的發生在於,

是在違反兩性平等價值前提之下,要求母親留在家庭中履行職責;或是使育兒責 任成為變相懲罰為前提,要求父母回到家庭內履行該職責。

瑞典以兩性平權為首要價值的模式,以公共托嬰和托育的安排,分擔雙親育 兒的職責,並且緩和勞工受勞動市場競爭的懲罰,但導致兒童接受雙親養育的權 利落空;換言之,分擔和保護了雙親職能與權益的作法,卻損及了兒童的利益。

相反,義大利以兒童權利首要價值的模式,係要求女性履行母親的育嬰職責,該 作法雖然以考慮兒童最大利益為多,但若缺乏賦予性別平等價值不同的詮釋,以 及對市場競爭之懲罰給予應有之合理補償,母親的育嬰責任最後仍會落空;即性 別不平等的情況之中,並不能給予女性落實其育嬰職責的動力和保障,要注意的

相反,義大利以兒童權利首要價值的模式,係要求女性履行母親的育嬰職責,該 作法雖然以考慮兒童最大利益為多,但若缺乏賦予性別平等價值不同的詮釋,以 及對市場競爭之懲罰給予應有之合理補償,母親的育嬰責任最後仍會落空;即性 別不平等的情況之中,並不能給予女性落實其育嬰職責的動力和保障,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