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結論
整理本研究7 位受訪者的經驗,回應本研究目的,社工與家長工作經驗有 以下四點結論:
一、以提升家長親職能力為目標
社工致力於改善兒少目睹家庭暴力後對個人及家庭的影響,一是瞭解並且 暫緩兒少持續目睹家暴,二是讓目睹家暴兒少接受適當的輔導,三是透過意識 提升終止代間暴力循環,研究發現上述三點為目睹方案工作重點,也是與家長 工作的重要目標。社工認為夠好親職的不僅是提供基本的生活,家長在情緒照 顧、對家暴事件的解釋、對暴力認知觀念等的傳遞等情緒及認知層面都是有重 要的親職角色。因此,社工與家長工作的重點,包括與家長建立信任的關係、協 助家長穩定情緒及生活、促進家長對兒少情緒的關注及回應,並且提升家長理 解及回應目睹議題的能力。整體而言,探討社工與家長工作的看法,社工最主要 的工作目標是希望提升家長的親職能力,尤重視家長對兒少的影響,希望家長 能夠看見兒少的需要,因此,社與家長工作的一系列介入,包括:傾聽家長對家 庭現況的看法、對家長展現同理、給予支持,對家長示範同理、翻譯兒少的需 求,最後是促進親子互動或溝通。
二、陪伴家長整理「問題」及與家長同步
從社工與家長工作的歷程綜合整理,社工服務的流程依序是:與家長接觸、
評估家長可能的問題及需求、協助家長提升親職能力、促進親職互動。然而,社 工在此服務過程中,即便評估家長的困境可能與未意識到兒少需求、不瞭解目睹 議題,或者以暴力方式回應,以及對兒少有不合理的期待等現象有關,但是處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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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社工並非用問題解決的方法導向,而是以協助家長整理自身的情緒及想法,
與家長維持關係等,從經營專業關係的過程中陪伴家長「過日子」。或許家長與
「目睹家暴兒少」共同生活有諸多難題甚或親子衝突,然而社工介入,並不是以 消除家庭問題或者終止親子互動為目標,而是以不同視角觀察家庭、與個別家庭 成員互動之後,社工提出自己角度的看見,提供家長參考與討論,是不是有不同 看待兒少「問題」的方式,是否有更回應「問題」的辦法。從社工角度看待專業 服務,是以陪伴優於指教,是以同步優於引導,以專注家長個人議題優於厲求家 長的照顧責任,以優先順序的考量與家長合作。
三、尊重家長接受服務的意願
社工與家長工作最大的困境,是家長不願意參與社工提出的目睹議題討論。
倘若家長認為,有供應兒少三餐溫飽及住屋,即是能力所及的親職狀態,一方面 其實家長不願意深究親職照顧的品質,另一方面,社工於法於理難以勉強家長去 投入目睹家庭暴力的討論。從社工與家長工作經驗整理一節中,反應出目睹方案 社工試圖與家長建立夥伴關係、經營非暴力關係的服務姿態,在面對服務困境時,
社工們一貫的服務姿態是耐心與家長建立關係、反覆同理家長的處境、反覆澄清 服務目的、強調不評價個人的態度,社工在與態度抗拒的家長工作時,強調社會 工作對事不對人的原則。若是家長積極地拒絕目睹服務介入,則社工會轉以運用 與網絡合作的部分和兒少工作。尊重家長參予目睹方案工作的意願之餘,仍盡力 維護目睹家暴兒少的最佳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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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工秉持反暴力精神
社工對服務成效的看見,比較重視家長與兒少在生活中學會有意識地作出
「選擇」,然而,無論生活或事件是否有具體的改變,家長是透過對兒少有更多 的理解,而作出改變。兒少也是透過表達,更明確瞭解自己的經驗為何。促進親 子溝通的部分,社工透過先整理家長的個人情緒,再進行理性溝通,這樣的輔導 方向也是避免其一方用權威或情緒壓制另一方的意見。社工在處遇過程中,持續 保有反暴力精神的價值,從言語示範和討論過中,皆十分重視服務對象的意願,
會盡可能避免複製權力壓迫的作為。此外,社工在工作經驗反思與建議中,省思 社工角色、服務的層次、以及服務的限制,此部分提到工作者與照顧者角色的界 線,社工以敏感於責任界線的議題,學習清楚自己的角色界線,並藉以規劃服務 家庭的層次,以及面對完全拒絕服務的家長。
在社工經驗整理與建議中,提到工作會磨練社工進一步去同理及照顧家長的 處境、感受,面對身處於不同家庭暴力情境中的個人,除了對兒少目睹家庭暴力 的情緒有所同理,對於家長陷於親密關係困境,即便有矛盾的思緒、複雜多元的 想法或情緒,也有所同理。社工基於對家長處境的同理,給予家長支持,也執行 替代親職的情緒照顧,回應目睹家暴兒少被關注、被愛以及被尊重或被接納的需 求。社工本於對婚暴議題的理解,在與家長工作時,配合成保的網絡合作,以與 家長建立和諧互助的關係為目標,共同協助目睹暴力家庭的兒少有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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