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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爬梳真實的受督導經驗 雨中的淚,與自己同行

兒少保護是我在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每每回想起自己剛投入兒保工作時的 模樣,總有著幾分的驕傲,也有幾分的傷痛。帶著驕傲,是因為投入多數新手社 工不會選擇的工作領域;而那幾分傷痛,則也就是因這樣的投入而來。

幾次與其他的社工分享,我如何經歷了那一段新手兒保社工的奮鬥歷程;最 常說到的就是;在那滂沱的雨中找尋案家的地址,騎著機車的雙手冷的不聽使喚,

打在臉上的是雨水還是淚水,我自己都分不清楚了。在當時只想快讓我找到案家 訪視到案主,我就可以結束訪視了;可是新手社工的我,就像隻無頭蒼蠅,分不 清方向也不瞭解訪視可以如何開始與規劃進行。經歷過了幾次的歷練與累積後,

也才漸漸的會安排訪視的進行,以及調整工作上的步調了。我更常問自己:我為 什麼不跟同事或是督導求助呢?我給自己的回答是:我要如何向別人求助?我都 不知道。

甚至想假如在當時,我的督導能多關注我這新手社工的狀態,會不會我能更 快認識到兒保開始的方向呢?其實我自己仍然存疑。

平行宇宙,交錯的時空

在兒保工作年資進入了三年里程後,對於實務工作能有更豐富的經驗累積,

督導之於我的關係如何影響我的工作和養成,也有更具體的形象了。回憶一次,

在派出所評估孩子是否需要安置的過程中,我與督導的幾次對話,那時的緊張焦

慮也難以掩飾,焦急的我面對督導的一一詢問,每一道問題都再次加深了我的焦 慮;這些對話從個案評估的表單完成度、記錄完成情形、孩子親友聯繫狀況、家 中是否有其他替代照顧成員等等提問;這一題一題的拋出,壓力就像一層一層的 上升。然而,當下我擔心的是眼前這個孩子,心中的慌亂著實無法好好思考和回 答督導的每一個問題。如今回想起這段深刻的感受,我常在想如果當時電話那頭 的督導能夠先告訴我:「不要慌張我們一步一步來,督導會在後面支持著你的評 估與決定。」能夠有這一段話,讓我先能安定心思,一定會比先拋出一道道檢視 服務過程處遇表單,對我而言更加有用,更是當時我最需要的幫助,也會更加清 楚感受到督導和整個團隊是與我同在的。

在幾次的經驗中,都感受到督導給錯重點的狀態。例如只先確認是否有完成 所有行政要求,而不是先關心我的狀態;要不就是需要督導予以支持時,卻以行 政要求先放在支持之前;或者是需要督導予以明確方向時,卻獲得無意義的溫暖 同理等等情形。種種錯置的督導功能,都讓我感受到挫折與百般的無奈;而我更 質疑的是,到底是我在狀況外呢?還是我與督導是身處在不同交錯的平行時空呢?

實務累積,勢在必行

累積兒保工作五年,透過在碩班時所修習的社會工作督導專題中,重新去整 理在工作中的受督導經驗,以及與督導互動中的看見。更從自己的經驗中發現到,

因應近幾年新管理主義崛起,對所謂的責信要求,建置許多行政表單、成效評估 會議、各式統計報表等等,在過度強調管理成效甚過一切的主張下,督導的角色 功能已經轉向以行政優先的狀態;再者,將行政作業完成度視為社工的重要績效 考評依據,減少了督導的支持與教育的功能。

兒保社工所面對的情境相當複雜,也充滿許多衝突和受傷害的風險,如被憤 怒的父親指責著「就是你這社工教我太太一些 543 的今天才會來跟我離婚」;或 被威脅到「你敢再去打擾我家小孩,我就讓你吃不完兜著走」;「社工再不來我家,

我就活不下去了」等等,諸如此類的對話,是在工作時是常有的情形。行政要求

並無法有效給予社工情緒支持,也無法提供社工更多的教育學習;這樣兒保社工 如何能累積經驗,去面對未來的挑戰呢?

從我的兒保經驗中,走過風雨飄搖的黑暗摸索期,再看到督導實務角色功能 落實情形,我希望能夠去瞭解到底兒保督導在督導的角色功能發揮所面臨的困難 是什麼?在面對兒保社工經歷的不同情境中,督導功能會如何實踐?最終,我期 許在進入本篇研究論文後,能將兒保實務工作者可能面臨的困境,以更多元的方 式呈現給督導們,藉由擬真情境的對話後,讓督導瞭解兒保社工的需求,使兒保 社工可以少走些煎熬與辛苦的路,讓實務兒保工作者和督導間能有更多經驗累積 和相互理解學習,也提供督導們能有機會真誠看見自己的督導知能,真正面對可 能存在的督導困境,並能以有效調整督導方式,這就是我以實務兒少保護工作者 投入此篇研究主題的開端。

二、我所歷經的兒少保護工作轉變 國際和在地一起進化

投入兒少保護工作的歷程中,看見了全球對於兒少權益的重視,在聯合國自 1989 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成為 全球最多締約國之人權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明確的指出兒童與少年的福利與權益,

並將兒少的權益獨立看待和推展,兒童非為父母或國家的附屬品,兒童權利公約 成了當前國際上具有重要性與代表性的人權公約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

2014)。而台灣也是認同 CRC 的國家之一,在整體的兒少保護環境上皆以具體的 方式回應 CRC,從法令到實務上的提升,在實務工作的我,也能夠明顯的感受 到,無疑的讓台灣的兒少保護力量注入了一劑強心針。透過不斷的法律修訂、通 報網絡建構和民眾意識推動,讓兒少保護工作成為全民的事務,逐漸讓過去所謂 的〝家務事〞,能夠獲得更多正式的社會資源協助。

於 2016 年總統就職演講中提及,從治安、教育、心理衛生、社會工作等各 面向強化社會安全網,讓台灣未來世代生活在一個安全、沒有暴力的環境之中;

2018 年 2 月由衛生福利部推動社會安全網計劃,全面性整合跨部會、跨體系的 服務提供,提供服務完善社會安全體系 (行政院,2018)。在實務工作上也感受到 政府堆動社會安全網的決心,強調網絡整合、跨領域合作、快速將案件分級分類 處遇等作為。而在民間部門工作的我,能感受到組織不斷的調整提升服務的多元 性,不斷因應兒少保護業務發展出多元的特色服務;結合在地資源和機構資源,

依照兒少與家庭需求,提供處遇服務;積極維繫與重建家庭功能,使兒少得以在 安全受到保護的環境中穩定的成長,以更有效的方式避免兒少再度落入危險之中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2012),由此可見,從國際的趨勢及臺灣 當前社會環境對於兒童少年保護的重視,以平行的整合與垂直的推動建構起支撐 保護兒童及少年與家庭的保護傘,讓兒童權益之事務推動與保護作為有更加積極 與全面的整合。

公部門和私部門一同協力

改變的力量推動著公部門與私部門相互協力,讓私部門的兒少保護服務機構,

透過更多元與更適切的服務輸送模式讓服務不中斷,是我身為兒少保護工作者每 日的工作累積與所見的。

兒少保護事件通報案件逐年提升,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7)的統計指出,

自 2013 年通報案量為 34,545 件,到 2017 年增加到 59,912 件,短短數年間兒少 保護通報案量逐漸攀升,需要投入的兒少保護調查社工也逐年增加其工作量,相 對應在提供家庭處遇的私部門兒少福利機構,同時需要提供更適切的處遇服務與 結案標準,將家庭處遇服務工作更多元與更精準的投入,實際有效的降低兒童少 年受虐的發生。然根據統計,2017 年全台私部門社會工作專職人員數共計為 9,683 人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8);當中為兒少保護工作者更少於該人數,在兒少保 護調查與處遇的工作量增加後,公私部門的合作上就更加需要進行整合與改善合 作關係,破除公部門為主要核心的工作模式,增近與私部門的互動,落實網絡合 作及服務共識,形成組織間的信任關係 (趙善如,2009)。因此可知,私部門兒少

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然而,在案量提升、服務需求多元和處遇細緻化要求的環境下,私部門社工 所面臨的壓力更加沉重。在委託契約結構下,社工人力早已不足,更須面對原委 託單位的評鑑,著實讓私部門的社工喘不過氣來;再者,同時要進行個案工作,

又必須進行不同活動的辦理;如團體活動到社區宣導,無所不包的在契約內容中,

以至於在多元處遇服務中,社工的工作技能也相當多元,更需要面臨多元的壓力 降臨。

展現不同實務督導能力

兒保實務工作演進與契約內容的訂定,讓我在兒少保護中提供服務的過程時,

更加需要透過督導者的協助。這些協助包括提供處遇的建議,行政事務的提醒,

以及扮演指導與情緒支持的角色等等。而督導的功能發揮,成為當前實務工作者 在工作中重要的後盾。在通報量遽增、社工人力緊縮、個案複雜度提升與委託契 約的工作中,私部門兒少福利機構督導的實務功能發揮情形為何?所面臨的實務 督導困境是什麼?也就成為我在當前實務工作上的一個大哉問。同時,也很希望 能夠聽見與看見實務督導們,是如何調整與因應當前兒保工作環境轉變下的督導

以及扮演指導與情緒支持的角色等等。而督導的功能發揮,成為當前實務工作者 在工作中重要的後盾。在通報量遽增、社工人力緊縮、個案複雜度提升與委託契 約的工作中,私部門兒少福利機構督導的實務功能發揮情形為何?所面臨的實務 督導困境是什麼?也就成為我在當前實務工作上的一個大哉問。同時,也很希望 能夠聽見與看見實務督導們,是如何調整與因應當前兒保工作環境轉變下的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