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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因應1920年「學生評鑑教師教學」制度在美國大學院校萌芽,與1960年教學

「過程—結果」哲理所發展出的教學評鑑制度之影響,現今美國大學院校中教學 評鑑的風氣非常興盛,其制度客觀、公正與應用成效皆值得我國學習(陳珮軒,

2000)。我國則以淡江大學首開風氣,於1966年開始試辦教學評鑑,至今也有四 十年的歷史(淡江大學教育科學研究室,1983)。

根據張德勝(1999)在1998年所作的調查顯示,77.5%的國內公立大學及90.9%的 私立大學已實施全校性「學生評鑑教師教學」之措施。黃毅志、巫有鎰(2003)

亦曾在台東大學內做過影響教學評鑑的因素分析,並發現教學評鑑結果對教師的 影響並不大,卻可反應其教學品質,故有不錯的效度。雖然提供教師評鑑的客觀 方法有很多種,但是「學生評鑑教師教學」一直是我國大專院校普遍及具有效度 的評鑑方法,可見學生評鑑教師教學所獲結果,確實可代表教師的教學品質,也 頗受各大學的青睞。

1996年大學法修訂實施之後,大學的體育課由全面必修改為部份選修,選修 人數卻每下愈況(石昌益,2005)。故研究者認為,如何增加學生對選修體育課 程選課意願,就必須透過教學評鑑來改善教師的教學方法及專業知能,使學生對 教師教學感到滿意,滿意的經驗就能使學生持續的參與,並增加對活動的投入,

甚至呼朋引伴共同加入選修體育課的行列。

隨著教改的腳步,近年來已有多所普通高中及職業學校成功地轉型為綜合高 中,綜合高中學制秉持著能滿足學生適性發展的需求,提供課程內容具多樣性、

課程設計具彈性、課程內容具完整性、課程規畫具前瞻性、課程實施具經濟性、

課程型態具世界觀等特色(蕭錫錡、張仁家,1997)。所以,綜合高中的體育課 程,也由以前的全面必修改為部份選修。但即使綜合高中的課程有相當多的特色 存在,卻也出現了許多問題。

目前在綜合高中裡,體育改為「選修」課程後,主要產生四個不良影響:1.

忽略學生體適能的發展;2.升學主義、導師、家長等因素,皆影響學生對體育課程 內容的選修方向;3.體育教師的授課總時數減少;4.學校體育行政推動出現困難(姚 慧子,2005)。

在教改之前,體育課程向來是頗受學生歡迎的教學科目,但由必修改為選修 課程後,本應有著綜合高中制多種特色的體育課,卻出現了上述的問題。為了不 重蹈大學選修體育課程的覆轍,研究者認為選擇教師教學評鑑乃是正確的途徑,

務使教師能從教學評鑑中得到改善教學的資訊,並進一步增進教師專業素質,而 體育課之地位能夠再創高峰。這便是筆者極欲探討,且藉由此改善上述不良影響 的基本動機。

為了發展教師的專業,學生評鑑教師教學的方式在大學裡已行之有年,但在 大學以下的高中職及國中小,卻鮮少出現相關的研究例子。所以,中學校體育教 師面對學校體育課程方針的變遷,該如何樹立及提高本身的專業品質,勢必對體 育教學未來的發展有著深遠影響。在教師法修正草案增修條文中明確指出「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應接受評鑑」(立法院,2002),且去年教育部也積極推動教 師專業發展的策略,這都說明了教師教學評鑑的重要性,也顯示出教學評鑑向下 紮根、延伸的決心,不再是僅做表面形式,而是為了讓下一代有更好的教育,及 為了教師的專業發展而實施。

林明佳(2004)和陳榮山(2003)是少數針對高中職體育教師從事學生評鑑 教師教學的研究,其分別以彰化縣及台北市的公私立高中、職學生為對象,評鑑 體育教師的教學內容與成果,其評鑑結果明顯地肯定了體育教師的教學專業及素 養,並說明學生對體育教師的需求。但在王誼邦(1996)對體育教師專業發展的

研究中,亦指出一般學校行政人員認為中小學體育教師是具有可高度取代性的偏 差觀念。二者之間的矛盾,除了可見體育教師的專業性仍須繼續努力外,更潛在 地指示期待評鑑制度的出現,不僅可以形成學生學習興趣大增、內容多元與體育 教師的專業成長間良性循環,亦可以改變學校行政人員對體育教師的觀感,而對 體育教學的未來發展能有健全的成長,更能從根本上去改變國人從學生時代起的 運動觀與體育學習觀。所以學生對體育教師的教學評鑑,可有監督體育教學品質 及提供體育教師的專業需求與高品質要求的指標功能。

教師工作是一種兼具專業與藝術的事業,需要經常不斷的省思和檢討改進。

評鑑是健全其專業服務最基本的要素之ㄧ,體育教學是一門專業,接受評鑑也就 必然。許義雄(1988)指出體育是專業的理由,列敘如下:1.由體育的內容來看,

體育不止有其堅實的理論,更含有專門化的技術課程;2.依歷史的演進來看,美國 自1861年開始培養體育專業人員,其間有關入學資格、課程內容、修業年限、學 位獲得,以及在職進修等,均依時勢需求來調整其專業深度,表示體育專業的養 成,有一定的訓練體系;3.就體育的範圍來看,可因實施對象、場地、性質不同,

而有不同的範圍,自須有不同的體育專業人員。這表示體育在各項分工上已具有 專業性需求及認知。

由長遠來看,研究者認為,體育課程由部定的全部必修改為部分運動項目種 類選修的教育政策改革,應可發揮每一位教師的運動專長,使其利用專業知識,

設計出實用及多樣化的體育課程,誘使學生來選擇自己想要學習的體育活動。這 樣的設計課程能力,需要體育教師的專業,而透過學生對教師教學的評鑑,也應 能刺激教師不斷精進自己專業發展能力,再加上學生對教師的教學回應,更應該 可以鼓勵教師改善其教學課程內容的深度與素質,使課程內容更符合學生的期 望,未來體育專業的形象才能落實在一般人的印象中。而此為研究者對本研究的 主要動機。

部份。從學生的評鑑中,可了解學生對於課程的投入程度,及教師所設計的課程 的難易度,以作為教師日後設計課程的依據。再依學生的不同背景變項中,適時 的依個人條件不同,來實施個別教學,以達學習效果。期望未來對現今教師專業、

學生學習等各方面提供客觀依據,並改善現今體育教學現狀之弊。台東地區本為 全國辦理綜合高中比例最高的地區(陳司衛,2004),同時研究者也在台東地區 任教,更欲了解台東地區體育教師教學成效,因此本研究針對辦理台東地區綜合 高中選修體育課程之學校學生為對象,以問卷方式調查學生對教師教學成效的感 受,以提供教育主管單位辦理教師專業成長研習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