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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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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 研究範圍

一、 研究地區

本研究以台灣為後設分析之研究地區,不包括其他地區之人格特質、社會支 持與教師幸福感之相關研究結果。

二、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主要以國內碩博士論文及期刊為主,探討人格特質、社會 支持與教師幸福感之相關研究報告為樣本加以分析,且文獻的選擇範圍節自 2017 年 2 月底前,若有同一作者發表於不同期刊或碩博士論文,則優先選擇期 刊納入後設分析之範圍內。

三、 研究變項

在研究變項的設定上,主要以影響教師幸福感之人格特質與社會支持作為預 測變項,以教師幸福感為校標變項。並探討調節變項對人格特質與教師幸福感,

以及社會支持與教師幸福感之關係的影響。

貳、 研究限制

一、 研究地區

本研究以台灣地區之各類文獻作為樣本進行分析,不考慮國外其他地區之研 究,故研究結果僅限於台灣,不宜普遍適用於其他地區。此外,國外關於人格特 質、社會支持及教師幸福感之相關研究所提出的研究與學術刊物等,皆具有重要 的參考價值,均可作為研究者在撰寫文獻與釐清內涵的來源依據。惟各國的教育 制定因其文化脈絡的不同,因此,在名詞定義與比較基準點方面應謹慎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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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對象

本研究選取國內文獻有關人格特質、社會支持與教師幸福感之實徵研究,並 主要以 2017 年 2 月底前的研究為主,且在文獻搜尋上以學校教師為主要的研究 對象,故在研究成果的推論上有其限制,僅限於國內教師之現況,難以全面適用 於其他國家之教師或從事教育相關領域者。

三、 研究變項

本研究在變項的設定上,主要以影響教師幸福感之人格特質與社會支持作為 預測變項,以教師幸福感為校標變項。並採用後設分析的方式對現有資料進行系 統化研究。然本研究變項有二個主要的限制:第一,後設分析方法牽涉效應值的 計算,須刪除純粹質性訪談與統計數據不足之研究,故本研究尚無法將所有與人 格特質、社會支持及教師幸福感之博碩士論文及期刊等資料均納入後設分析;其 次,由於國內研究社會支持與教師幸福感的個別量表,其預測變項多元,故研究 者將社會支持與教師幸福感以各整體構面的形式進行後設分析,以避免過於繁瑣 與不利後設分析之情形,此即為本研究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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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探討人格特質之重要內涵;第二節探討社會支持之 重要內涵;第三節探討教師幸福感之重要內涵;第四節主要深入探討人格特質、

社會支持與教師幸福感之相關研究。

第一節 人格特質之重要內涵

本節主要在探討人格特質之理論與相關研究,共分成四個部份,首先闡述人 格特質的定義,其次說明人格特質的理論,並介紹目前常見的人格特質類型與測 量工具,最後闡述教師人格特質之現況與調節變項,以對本研究中人格特質之概 念有深入的認識。

壹、 人格特質之定義

人格特質的研究對於瞭解人類本性是相當重要的議題,但在心理學邁入科學 進 150 年當中,心理學家對於人格特質的關注相當的少,心理學自 Wilhelm Wundt 於 1879 年正式創立採用自然科學的方法,將意識經驗區分成元素。直到 20 世紀 初期,John B. Watson 批評 Wundt 太過重視意識經驗,因此發展心理學的行為取 向,強調心理學只應探討外顯行為。Freud 則捨棄過往的心理學研究方法,改採 臨床觀察來探索潛意識心靈,並建立的精神分析學派。然美國人格心理學遲遲於 1930 年代才正式些開序幕。人格一詞最早源自拉丁語 persona,意指演員在戲劇 裡使用的面具(mask)。此面具意指外表或對周遭人所展示的公開臉孔。根據其衍 生定義,人格意指我們的外在、可見特徵,其他人可以看見的層面。換言之,我 們看起來像怎樣的人(危芷芬,2014)。但人格的定義不單單僅止於「他人如何 看待我們」。

在近代心理學的研究中,學者依據不同人性本質的觀點提出眾多的人格理論,

相關研究可分為精神分析取向(如 Sigmund Freud)、新精神分析取向(如 Carl J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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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fred Adler、Karen Horney)、終身發展取向(如 EriK EriKson)、基因取向(如 Gordon Allport、Raymond Cattell、Hans EysencK)、人本取向(如 Abraham Maslow、

Carl Rogers)、認知取向(如 George Kelly)、行為取向(如 B. F. SKinner)、社會 學習取向(如 Albert Bandura)以及迷你理論(如 Julian Rotter 控制所在、Marvin ZucKerman 刺激尋求、Martin E. P. Seligman 習得無助感、樂觀/悲觀以及 Seligman 正向心理學)。各理論學派具有其特色。

其中,以基因取向的特質論長期受到大眾所歡迎。支持特質論(temperamental theories)的研究證據顯示,情緒健康和人格特質基本上是遺傳的(在 40-60%之間),

且生理狀況從年輕到成年,甚至到老年都表現出中高程度的穩定性(Magee, 2016)。

此外,在日常生活裡,我們經常以特質來描述熟悉的人格。我們傾向於選擇突出 特徵,來摘要說明特定個體的想法,造就特質論至今仍是人格研究的核心學派(危 芷芬,2014)。Gordon Allport 在 1961 年出版的《人格模式與成長》(Pattern and Growth in Personality)一書中指出:人格是個人內部心理生理系統的動態組織,

能夠決定個人特有的行為和想法。這些心理生理系統可以決定特有的行為和思考,

它是遺傳和環境的共同產物。而特質則是對不同刺激產生相同或類似反應的一致 性持久先天傾向(Cervone & Pervin,2015),例如:社交性、獨立性、成就需求等,

被使用在解釋不同情境下個體行為的一致性。

Magee(2016)則指出,人格研究旨透過測量的方式區分個體彼此間的思想、

感覺和行為的特徵模式。國內學者張春興(2013)也認為人格主要是受遺傳、環 境、成熟、學習等因素的交互作用影響,表現在個體身心各方面的獨特且持久的 特徵。危芷芬(2014)則將人格定義為一組持久、獨特的特徵,可以隨情境而變 化。整體而言,人格的意涵包含了許多個人的屬性,包括主觀的「社會或情緒特 質」、「個人可見特徵」、「獨特特徵」與「穩定可見特徵」等屬性。本研究將過去 一些研究對人格特質的定義歸納如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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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如 Gordon Allport 和 Cattell 則採取整合取向,承認行為同時受到個人與情境變 項所影響,但仍強調基因遺傳對人的重要性,此論點現今受到愈來愈多研究的支 持(Magee, 2016;Cervone & Pervin, 2015)。本研究採用特質取向的人格特質理論 來進行相關討論,以下就以特質論四位代表學者:Allport 的人格特質論、Cattel 的人格特質理論、EysencK 的人格三因素模型,以及 Costa 和 McCrae 五大人格 特質為主,簡述其對人格特質的觀點。

一、 Allport 的人格特質論

Gordon Allport(1897-1967)是人格特質研究的經典大師,其主要貢獻有二:

(一)幫助人格心理學進入主流;(二)建立以特質為主的人格發展理論。Allport 在其著作《人格模式與成長》(Pattern and Growth in Personality)裡,回顧 50 種人 格的定義,然後提出:人格是個人內部心理生理系統的動態組織,能夠決定個人 特有的行為和想法。其中,「動態組織」意旨成長非隨機發生,而是有系統的;「心 理生理系統」係指人格同時包含心靈和身體的整體功能;「決定」指人格的所有 層面都可活化或引導特定行為和想法;「個人特有的行為和想法」則指稱每個人 都是獨特的(危芷芬,2014)。

人格特質(trait)預先決定的反應傾向,對不同類型刺激產生相同或類似反應,

Allport 起初提出兩種特質:個人特質(individual traits)和共同特質(common traits),

前者屬於個人獨有;後者為一群人所共享,如某一特定文化的成員,會因社會標 準和價值變遷而改變。然 Allport 意識到兩種特質可能造成混淆,所以後來修改 術語將個人特質稱為個人傾向(personal dispositions);共同特質稱為特質(traits)。

其中,個人傾向的強度和重要性並非完全相等,它們可能是首要特質(cardinal traits)、中心 特質 (central traits) 或 次要特質 (secondary dispositions)(Cervone &

Pervin, 2015),其概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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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要特質(cardinal dispositions):非常普遍且具有影響力,幾乎觸及個人生活的 每個面向,主導個體人格,但並非所有的個體都會顯現或潛隱,且會受到情 境的影響。

2. 核心特質(central dispositions):亦即最適合描述個體行為的 5 到 10 個主題(如 攻擊性、自憐、憤世嫉俗等),最常出現在當我們討論到某一個體時最能突顯 與代表的特徵。

3. 次要特質(secondary dispositions):此為影響力最低的個人特質,次要特質可能 不顯著或微弱,亦即個體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才會出現的人格特質。通常只有 親密朋友可能覺察,一般不為眾人所知。

二、 Cattel 的人格特質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 Cattell 不僅是人格特質取向之父,也是 20 世紀最具影響力的 心理學家之一。他的人格研究目標在於預測個人在特定情境當中的行為,其運用 因素分析法(factor analysis)進行大量的研究,並累積重要的實驗資料。Cattell 的樣本採用正常人,並試圖從樣本中分析其共同因素,Cattel 宣稱這些因素為特 質(traits),並界定特質(traits)是相對持久的反應傾向,也是人格的基本結構單位 (Cervone & Pervin, 2015)。Cattell 提出幾種特質分類方式,用以描述特質的類別,

包括共同特質(common traits)、獨特特質(unique traits)、能力特質(ability traits)、

氣質特質(temperament traits)、動態特質(dynamic traits)、表面特質(surface traits)、

潛 源 特 質 (source traits) 、 體 質 特 質 (constitutional traits) 、 環 境 塑 造 特 質 (environment-model traits)(危芷芬,2014),其重要內涵如表 1-2 所示。Cattell 主張唯有了解某人的特質,方能預測某人在特定情境中的行為。。

資料來源:危芷芬(譯)(2014)。人格心理學(原作者:Duane P. Schultz, Sydney Ellen Schultz)。臺北:新加坡商聖學習亞洲私人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44頁。

三、 EysencK 的人格三因素模型

英國心理學家 Eysencky 在去世時,榮登全世界最常被引用的心理學家,他 從特質理論出發提出人格三因素模型(Eysenck’s three factor model),對 Eysencky 來說,特質與向度主要由遺傳決定,但並非代表他排除環境對人格的影響,而是 他相信其效果有限。在 Eysencky 人格三因素模型中,每向度都是特質或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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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他將這些向度視為超級因素(superfactors)(危芷芬,2014)。其中,跟三個

組合,他將這些向度視為超級因素(superfactors)(危芷芬,2014)。其中,跟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