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問題與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設計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研究設計
一、 研究架構
經由本研究所提出的研究動機、研究目的,以及公務人力彈性化與政府契 約用人制度的相關文獻,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如圖 3-1 所示。
圖 3-1 本研究的研究架構
根據圖 3-1,將本研究的研究架構說明如下:
1. 本研究首先將說明臺北市政府約聘僱人員的進用現況,並介紹臺北市政府人 事處目前對於約聘僱人員的管理方式;再者,本研究將深入部分用人機關,
瞭解各機關約聘僱人員的進用原因、工作內容、角色定位及管理者採取的管 理措施。本研究欲探討人事處所訂定的管理規範與各用人機關實際的作法有 何差異,並針對差異背後所代表的意義進行分析與討論。
2. 本研究將整理出機關管理者對現行約聘僱人員制度所提出看法與建議,並且 評估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對於未來機關運用約聘僱人員可能造成的影響與
目前我國政府機關 約聘僱人員的進用 情況與管制措施
欲達到人力運用彈 性化的政策目標,
約聘僱人員在政府 機關中應有的角色 功能定位
用人機關在現行約 聘僱人員制度下之
用人策略 機關管理者對於現
行約聘僱人員制度 的看法與改革意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衝擊。在歸納整理機關管理者的相關建議後,本研究將分析目前我國政府約 聘僱人員制度的缺失及面臨的困境。
3. 經由上述的討論,本研究將探討欲達到人力運用彈性化的政策目標,約聘僱 人員在政府機關中應有的角色功能定位,並針對未來政府契約用人制度的改 革方向提出建議。
二、 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從管理者的觀點探討我國政府約聘僱人員制度,包括機關的用 人策略及管理者對於制度之改革建議,就研究內容的性質而言,若利用量表型 式的封閉問卷針對機關管理者進行資料蒐集,無法深入掌握管理者對約聘僱人 員制度所採取的觀點。因此基於研究方法須適合研究目的、問題之考量下,本 研究採用次級資料分析法與深度訪談法,針對臺北市政府部分機關單位的管理 者進行訪談。本研究採用直接進入研究場域的方式,直接致電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官員詢問其受訪意願,在取得人事處官員的同意後進入機關訪談,並蒐集臺北市 政府運用約聘僱人員的相關資料,之後再進入臺北市政府其他用人機關進行訪 談。由於在本研究中,管理者指涉的是屬於常任文官的機關管理人員,因此本研 究所訪談的管理者為科室主管層級以上,對機關整體業務及人力運用具有深入瞭 解的常任文官(非各機關的人事主管),故本研究的訪談對象主要為機關的專門委 員、主任秘書或正副首長。12
1. 次級資料分析法
下列為本研究資料蒐集的程序和分析的方法:
次級資料分析是對既存的資料再作進一步的分析研究。次級資料分析可能只 是針對原始資料的研究目的作進一步的分析,或者是應用原始資料探討另一個全 新的研究問題。有時候,研究者會綜合數個原始資料作次級分析,但有時候只會 應用一個原始資料作再分析。許多研究人員正努力開始使用不同方式的次級資料
12 本研究皆是邀約用人機關的常任文官接受訪談,惟仍有一個用人機關是由政務官接受訪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分析技巧。次級資料來源使研究人員更加了解,我們究竟知道什麼?有什麼我們 仍需要努力去解決?以及什麼樣的特殊問題環繞著我們?在次級資料來源整理 的過程中,研究者可能可以找出有效的方法解決眾所關心的研究問題。事實上,
研究者常常不只依賴單一資料來源,而是組合多個原始資料去尋找答案(董旭 英、黃儀娟 譯,2000)。
有關政府契約用人制度在國內外已有相當豐富的理論與研究,因此在研究初 期藉由專書、期刊以及博碩士論文等書面資料,瞭解公務人力運用彈性化的相關 概念及各國發展趨勢,並整理出我國政府對於約聘僱人員制度的設計目標,及其 在運用上所面臨的困境。除了從次級資料中發展出相關的研究問題外,另一方 面,由於不同類型機關的管理者對於議題的看法可能有所差異,且訪談過程中 受訪者可能有所保留,因此事前在背景知識的準備必須要充足,以找出爭議的 核心。
2. 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是指針對研究問題,由訪員及受訪者之間進行較深入、較長時間的 問答式討論,是有目的的雙向交流過程,研究者與受訪者之間是一種平等的互動 關係。本研究將針對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的官員及部分用人機關的管理者進行訪 談,藉由與受訪者的問答交流來回答本研究的研究問題並達到研究目的。
本研究首先針對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的官員進行訪談(訪談大綱見附錄一),藉 此瞭解整個臺北市政府約聘僱人力的使用情況及政策方向。然而,本研究經過與 人事處官員訪談後仍無法取得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約聘僱人員工作內容的完整資 訊。為了透過更嚴謹的程序來挑選受訪機關,本研究自行將約聘僱人員的可能工 作內容分為以下七種類型:1.庶務工作;2.研究工作;3.規劃工作;4.專業、技術 工作;5.外勤工作;6.與民眾直接接觸之工作;7.臨時、季節性工作。之後再透 過人事處的協助,請人事處負責處理約聘僱人員業務之主管就各用人機關大致的 用人狀況,將各機關約聘僱人員的主要工作內容與上述七個分類進行連結。本研
‧
註 1:1.庶務工作;2.研究工作;3.規劃工作;4.專業、技術工作;5.外勤工作;6.與民眾直接接 觸之工作;7.臨時、季節性工作。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註 2:臺北市政府係指「府本部」之人員,包含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副祕書長,以及參事、
顧問、技監及參議。
本研究所選取的訪談機關也是以約聘僱人員人數佔公務人員人數比例較高 的機關單位為主,因為約聘僱人員對於這些機關單位之業務運作應更為重要及突 出。此外,本研究也將從深度訪談中蒐集相關的第一手書面資料。由於訪問的對 象來自各個不同機關,業務內容勢必有所差異,因此對於約聘僱人員的篩選機制 及管理措施亦將有所區別,故本研究採用「半結構」的訪談方式(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透過事前相關資料的蒐集並依研究目的及問題設計訪談大綱作為指 引方針(見附錄二),而訪談過程中可依實際狀況彈性調整問題之內容或順序。而 受訪對象之選取,以實際管理約聘僱人員的機關主管為主,透過訪談大綱對於所 欲釐清之問題進行訪談與追問。
本研究在選定預計訪談的十四個機關後,直接致電科室主管層級以上的管理 者詢問其受訪意願,並於其同意後進入機關訪談。而有些一級機關的約聘僱人員 集中於其所屬的機關或單位,因此會建議本研究針對其所屬機關單位進行訪談。
最終,在四個機關拒訪的情況下,13本研究就臺北市政府訪問了十個用人機關單 位的管理者(見表 3-2),包括七個一級機關,兩個二級機關(交通事件裁決所、水 利工程處)及一個內部單位(災害防救中心)。原則上每一個機關單位訪談一位管理 者,僅人事處的訪談則同時有兩位受訪管理者。訪談時間長度平均為一小時,所 有深度訪談皆全程錄音,並製作成逐字稿以作分析(見附錄六)。14各用人機關單 位的深度訪談於二○○九年十一月展開,並於二○一○年一月中完成。
13 教育局、文化局、環保局及地政處拒絕接受本研究之訪談。
14 災害防救中心為電話訪談,訪談過程並未全程錄音,故並無製作逐字稿。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表 3-2 本研究受訪機關列表
訪談機關 公務人員人數 約聘僱人員人數 約聘僱人員 /公務人員
災害防救中心 8 10 125%
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248 87 35%
社會局 803 219 27%
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51 23 45%
法規委員會 46 22 48%
勞工局 114 33 29%
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所 62 152 245%
觀光傳播局 144 23 16%
產業發展局 424 124 29%
資訊處 109 30 28%
註 1:產業發展局、觀光傳播局、社會局之統計資料包括局本部暨所屬機關。
註 2:交通事件裁決所、水利工程處為臺北市政府之二級機關;災害防救中心為臺北市政府災害 防救之專責單位,隸屬於秘書處。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三、 研究流程
本研究的研究流程如下圖 3-2,依據研究背景與動機,確認研究目的,而研 究目的最主要在於分析欲達到人力運用彈性化的政策目標,應如何定位約聘僱人 員在機關中的角色功能,並對目前聘用人員制度的改革方向提出相關建議。本研 究藉由蒐集國內外公務人力彈性化與政府契約用人制度等相關文獻資料,建立 本研究所採取的分析觀點並作為本研究之立論基礎。進行文獻回顧後提出本研 究之研究問題,並根據研究問題設計出訪談大綱(詳見附錄三),邀請研究對象進 行深度訪談後,整理訪談內容並加以分析,最後提出本研究之結論與建議。
圖 3-2 本研究的研究流程
資料來源:作者自繪。
研究背景與動機興起 確認研究目的 進行文獻回顧 提出研究問題 設計訪談大綱 進行深度訪談 整理訪談內容 分析訪談內容 研究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