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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一定的時空範疇內針對某一類現象建立一個合理、具有經驗性與理論性意 涵的模式。借鑒國際關係、心理學及經濟學等相關理論的核心概念,並透過將 中共對外使用武力的原因概念化過程,以預防性動機為主軸,提出一個「中共 對外使用武力之動態衝突抉擇模式」,並根據此模式的因果關係提出以下四個研 究問題,分別解釋:中共較容易與何者發生軍事衝突、領導人在戰爭(衝突)

前的認知、為何會使用武力、以及使用武力的決策選擇如何確立?

一、中共是否較容易與實力或意圖上具有潛在挑戰其周邊權力地位的國家 發生軍事衝突?

二、中共領導人在戰爭(衝突)前,是否有產生錯誤認知?

三、中共是否出於防止周邊權力地位衰退的預防性動機而對外使用武力?

四、中共使用武力的預防性動機強弱,是否會影響其決策選擇?

第二節 研究設計與研究方法

壹、研究設計

根據Alexander L. George 與 Andrew Bennett 的研究,理論導向的案例研究 設計與進行,主要計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確立研究目的(objective)、設計 與結構。第二階段是根據研究設計進行每個案例的分析。第三階段描述各案例 的研究發現,並且評估其是否能達成預期研究目的。12本文的研究設計與前述 三個階段相符。

第一階段,首先透過第貳章的文獻分析,廣泛檢閱有關西方、我國及中國 學界的相關文獻,從中發現中共對外使用武力之現有研究的洞識與侷限,以確 立本文之研究目的。其次,是模式的建構,此乃本文的最大挑戰。目前學界並 沒有一套公認的模式或理論創設的標準方法。Stephen Van Evera 提出一個有利 的技巧,即通過借鑒某個領域的現有理論,並將它們加以改造以適應對其他領 域現象的解釋來創造理論(理論性模式)。例如探討國際關係中之錯誤認知的學 者和探討大眾政治行為的學者都借用了心理學的理論,探討軍事問題的學者借

12 Alexander L. George and Andrew Bennett, Case Studies and Theory Development in the Social Sciences, pp. 7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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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組織學的理論,探討國際體系的學者借用了經濟學的理論。13

本文除了透過概念化的操作過程,歸納出模式的自變項-周邊權力地位護 持及其四個內涵之外,即是採用Van Evera 的研究技巧,於第參章中,首先探 討預防性動機理論(主)與動態差異理論(輔),並借鑒其核心概念,以確立本 模式的中介變項及其四個主要條件變項;接續,借鑒前述兩個理論、窗戶理論、

認知理論、聯盟理論及展望理論的核心概念,以作為四項主要條件變項的相關 指標與關鍵因素。同時,亦從模式的因果關係中推論出與本文研究目的相符的 四個研究問題。至於依變項,則是於第壹章第四節的研究範圍中,透過西方、

國內與中國學界對使用武力的界定與區分,綜整歸納為四項強度不同的決策選 擇。(本模式的諸變項因果關係,詳見圖 3-1 中共對外使用武力之動態衝突抉 擇模式:因果關係示意圖)

第二階段為本文的案例分析,共區分為兩章。第肆章是大規模有限戰爭及 局部戰爭決策選擇,計有三個案例:第伍章則是引發危機與言語警告的決策選 擇,計有四個案例。最後,綜上兩階段的研究,本文在第三階段,即第陸章結 論中提出研究發現,驗證模式是否成立,並且提出未來展望。

貳、研究方法

整體而言,本文係採取比較研究方法。此研究方法是建立一般經驗命題的 基本方法之一,是一種在變項之間發現經驗關係的方法,而不是一種度量方法。

此研究方法適用於案例較少的多重案例研究,然而,缺點是:變項多,案例少。

這兩個問題是緊密相關的,前者實際上是所有社會科學研究的共同問題;後者 是比較研究方法所特有的。14Arend Lijphart 提出五種具體方法用以將前述變項 多而案例少的問題最小化:(1)儘可能地增加案例數量;(2)縮小分析的「特

13 括弧中的「理論性模式」係筆者自行添增。根據 W. Phillips Shively 的說法:理論就是通過 分析已經發生的一系列類似的事件-例如民主政治中政黨制度的發展規律-從它們中間找 到共同的模式,以便使我們能夠把這些事件當成是某一個事件的不斷重復。這樣,我們就不 用再去考慮這許多不同的事件,而只需要考慮某一類型的幾種變化形式而已。此定義符合本 文的研究旨趣。本文提出的「中共對外使用武力之動態衝突抉擇模式」,係採理論借鑒方式 建構而成,模式中必然包含若干依據理論推論產生的變項、研究問題與因果機制,故而屬於 理論性模式。Stephen Van Evera, Guide to Methods for Students of Political Science(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7), pp. 21-28; W. Phillips Shively, The Craft of Political Research, 8nd ed.(Boston, Mass.: Longman, 2011), p. 2.

14 阿倫德.利普哈特(Arend Lijphart)著,李陳華譯,「比較政治學與比較方法」,頁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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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空間」(property space)。即把本質上類似的基本屬性的兩個或更多的變項組 合為一個變項。如此,在表示這種關係的矩陣中,單元(cells)的數量減少,

每一單元中的案例數量相應增加;(3)把比較分析集中於「可比較」案例,即 在許多重要特徵方面相類似,而被假定的若干變項關係則有差別;(4)把比較 分析限定在主要條件變項,而省略掉非主要條件變項;(5)透過理論簡化

(theoretical parsimony)來緩解多變項的問題。15

本文除了採取比較研究方法的相關概念,用以建構自變項及案例選擇外,

主要採用「結構性聚焦比較法」、「過程追蹤」與「分類法」等三個研究方法。

此三種研究方法分別運用在不同的層次。「結構性聚焦比較法」係用以構造一組 理論性模式與假設(或研究問題),並將其一體適用於所有選擇的案例。「過程 追蹤」則是考察案例的整個因果過程,探尋每一個環節的可觀察證據。「分類法」

則用於案例的分類及描述、歸納諸變項的因果關係類型等。

一、結構性聚焦比較法

「結構性聚焦比較法」(structured, focused comparison)強調「結構」與「聚 焦」兩個特徵。所謂「結構」,是研究者提出的一般性問題(general questions)

必須能夠反映研究目標,而且每案例都必須透過標準化的資料蒐集而回答這些 問題。此舉使得系統性比較與案例研究成果的累積成為可能。「聚焦」則是強調 研究範疇僅理論性地侷限於歷史案例的某個面向(aspects)。簡言之,研究者在 使用結構性聚焦比較法時,每個案例都要回答同樣一組問題或驗證同樣一組理 論性假設,然後集中進行比較、分析,得出結論。16

此研究方法,一方面由於對歷史事件進行了敘述,因而具有歷史學性質

(historical),另一方面由於運用了多種工具與概念,依照理論(理論性模式)

的 內 在 邏 輯 (inner logic ) 來 解 釋 事 件 的 特 定 結 果 , 因 此 又 具 有 分 析 性

(analytical)。當案例數量有限而不可能使用統計方法時,這種結構性聚焦比較 法被普遍認為是一種很好的理論(理論性模式)驗證方法。17

15 同前註,頁 14-18;Arend Lijphart,“The Comparable-Cases Strategy in Comparative Research,"

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 Vol. 8, No. 2(July 1975), p. 159.

16 Alexander L. George and Andrew Bennett, Case Studies and Theory Development in the Social Sciences, pp. 67-72.

17 Peter Viggo Jakobsen, Western Use of Coercive Diplomacy after the Cold War: A Challenge for Theory and Practice(New York: St. Martin's, 1998), preface, p.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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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過程追蹤

「過程追蹤」(process tracing)是研究者通過考察案例的初始條件如何轉 化為案例結果,來探究系列事件或決策的過程。研究者將連接自變項與依變項 的因果關係環節解開,分成更小的步驟,然後探尋每一個環節的可觀察證據。

例如如果「國際權力的兩極結構導致了和平的產生」,我們就應當可以在處於和 平狀態的兩極結構的案例中,發現作為兩極導致和平此一理論假設中間環節的 現象證據。Kenneth N. Waltz 是主張「兩極和平論」的代表人物,他暗示了兩極 會導致具有和平性質的現象。例如政府對手的相對實力不太可能抱有錯誤的樂 觀主義情緒;對手之間更容易合作和更容易相互學習,出現更多的遊戲規則;

能更快和更有效地針對對手的實力增長,推出內部和外部制衡舉措以形成嚇 阻;選擇無能領導人的可能性更低。在此案例中,過程追蹤檢驗就可以在兩極 的案例中(例如1947-1989 年的冷戰),尋找這些源於兩極的現象證據(例如與 這些解釋相符,能反映決策者動機和觀點的證詞)。18

此外,給定的刺激導致既定反應的證據,可以在事件序列和結構,以及行 為者解釋其自身行為原因的證詞中來搜尋。例如如果「商業競爭導致戰爭」,那 麼對戰爭爆發所作的案例研究,就應當顯示出商業精英要求開戰的壓力,政府 的戰爭決策應當緊隨(而不是提前於)這種壓力而發生,而且政府官員的日記、

書信與回憶錄等文獻,也都應該能夠彰顯出政府決策過程面臨了這種壓力。19 三、分類法

Carl. G. Hempel 認為建構類型有三種基本的形式:第一是分類的類型

(classificatory types);第二是極端的類型(extreme types);第三是理念型的類 型(ideal types)。20本文採取的即是前述第一種研究方法。基本上,分類法是一 種簡單卻又很重要的研究方法,社會科學如果缺乏分類,就無法進行概念化、

推論與資料分析。此方法是以相似性(similarity)為基礎,將諸多實體(entities)

區分為幾個群組(groups)或等級(classes);而成功的基本技巧是必須先確認 所欲進行分類的關鍵或根本特徵(characteristics)。

18 Stephen Van Evera, Guide to Methods for Students of Political Science, pp. 64-65.

19 Ibid., p. 65.

20 Carl G. Hempel, Aspects of Scientific Explanation and Other Essay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Toronto, Ontario: The Free Press, 1965), pp. 15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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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分類(classification)可以是基於單一特徵的單面向(unidimensional), 或 是 多 面 向 的 (multidimensional)。多面向時,每個面向必須是相互關聯

(correlated)或有相關性的(related)。21分類法符合本文的研究旨趣,透過此 研究方法可對案例進行分類,並清楚描述、歸納出領導人在戰爭(衝突)前的

(correlated)或有相關性的(related)。21分類法符合本文的研究旨趣,透過此 研究方法可對案例進行分類,並清楚描述、歸納出領導人在戰爭(衝突)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