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變項
本研究之生理機能障礙者就醫需求與滿意度兩部分變項,藉由過去文獻研究 及理論基礎衍生而來,分別敘述如下:
一、生理機能障礙者對醫院整體醫療服務評價
本研究以對醫院硬體設施和服務態度之「整體醫療服務」分數,作為衡量生 理機能障礙者之就醫滿意度,資料之操作型定義為:生理機能障礙者對醫院硬體 設施和服務態度之整體醫療服務評價分數,分數範圍界定為0-100分,其中,0-20 分表示很不滿意;21-40分表示不滿意;41-60分表示尚可;61-80分表示滿意;
81-100分表示很滿意。
二、影響生理機能障礙者就醫滿意度因素
依據過去文獻探討結果,相關因素依研究架構共分為三個構面,分別為生理 機能障礙者特性、就醫困難度、就醫滿意度評價,分述如下:
(一)生理機能障礙者基本特性
生理機能障礙者個人特性,包含有生理機能障礙別、性別、年齡、教育程度、
職業、家庭平均月收入、婚姻狀況、居住縣市、礙障程度、回答者、是否自行駕 駛工具、是否需要手持柺杖以幫助步行、是否需坐輪椅就醫及自覺健康情形共十 四項。其操作型定義整理如下表3-1所示。
(二)就醫困難度
就醫困難度包含到醫院就醫是否曾有遇到環境障礙(若遇到環境障礙時環境 障礙之程度)、就醫過程時是否有人陪伴就醫、是否感覺有受到歧視或較不尊重 的態度及到醫院就醫時主要之障礙共四項。其操作型定義整理如下表3-1所示。
(三)就醫滿意度評價
生理機能障礙者對就醫滿意度評價可分為兩方面,其一為生理機能障礙者對 於下述結構面指標之滿意度程度,包含有出入口有高低差時設有坡道、建築物設 置殘障電梯、設置殘障專用廁所、坡道和樓梯等處設置扶手、設置殘障專用停車 位、有定期維護修繕無障礙環境、設置殘障服務窗口及標示、重視對生理機能障 礙者的服務、各項服務輔以語音叫號設備、醫院週遭環境設置無障礙設施等10 項;其二為生理機能障礙者對於下述過程面指標之滿意度程度,包含有醫師之看 病態度、護士與藥師之服務態度、醫師之看病診斷時間、醫師對病情之解說、醫 師對用藥之解說、醫師與病人之關係、病人之候診時間、病人之隱私權、病人與 醫師在病情上之溝通情形、就醫時停車之便利性良好、就醫若需要協助時有醫院 人員之協助等11項。本研究對就醫環境品質指標評價,資料之操作型定義為:生 理機能障礙者對就醫環境品質指標評價,以李克特氏( Likert )等距七分法,分數 從1至7分,分數越高代表越滿意,1分代表完全不滿意,7分代表完全滿意。
至於生理機能障礙者對醫院硬體設施使用及醫護人員服務態度滿意度之評 價,資料之操作型定義為:生理機能障礙者對醫院硬體設施使用及醫護人員服務
態度滿意度之評價分數,分數範圍界定為0-100分,其中,0-20分表示很不滿意;
21-40分表示不滿意;41-60分表示尚可;61-80分表示滿意;81-100分表示很滿意。
(四)認為醫院提供無障礙環境或就醫協助之重視程度
本研究以對「醫院提供無障礙環境或就醫協助」分數,作為衡量生理機能障 礙者認為醫院提供無障礙環境或就醫協助之重視程度,資料之操作型定義為:生 理機能障礙者認為醫院提供無障礙環境或就醫協助之重視程度,以李克特氏 ( Likert )等距五分法,分數從1至5分,分數越高代表越重視,1分代表非常不 重視,7分代表非常重視。如下表3-2所示。
表3-2 變項操作型定義:生理機能障礙者方面
變項名稱 操作型定義 資料屬性
個人特性
●性別 男、女 類別
●年齡 29歲以下、30歲~44歲、45歲~64歲、
65歲以上
類別
●教育程度 國小(含國小以下)、國中、高中職、
專科、學士(含學士以上)
類別
●職業 無(含家管)、軍公教、工、商、農林 漁牧、自由業、其它
類別
●家庭平均月收入 3萬元以下(含3萬元)、3萬~6萬元 以下(含6萬元)、6萬~9萬元以下(含 9萬元)、9萬~12萬元以下(含12萬 元)、大於12萬元
類別
●婚姻狀況 未婚、已婚(含離婚、喪偶、分居) 類別
●居住縣市 北區、中區、南區、東區 類別
●生理機能障礙別 肢障、聽障、視障、語障 類別
●礙障程度 輕度、中度、重度 類別
●回答者 親自回答、親友代答 類別
●自行駕駛工具 是、否 類別
●需要手持柺杖以幫助步行 是、否 類別
●需坐輪椅就醫 是、否 類別
●曾經到醫院(非診所)就醫 沒有、有 類別
●自覺目前健康情形 很好、好、普通、差、很差 類別
就醫困難度
●到醫院就醫是否曾有遇到環境 障礙
沒有、有 類別
●到醫院就醫遇到環境障礙程度稍微障礙、普通障礙、非常嚴重 類別
●到醫院就醫是否有人陪伴就醫沒有、有 類別
●到醫院就醫陪伴就醫之人員 親人、朋友、社工人員、醫護人員、其 他
類別
●到醫院就醫感覺受到歧視或是 較不尊重的態度
沒有、有 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