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以訪談法、觀察法等方式進行研究,雖然力 求詳盡,但不免有以下之限制。
一、研究者角色的限制
由於研究者本身服務於本研究之學校,一則在研究過程中容易對校內一些現 象習以為常,或視為理所當然,如此將會對這些現象失去敏感度;二則研究者本 身即是一個重要的研究工具,不免造成偏差或主觀之情形。為減低上述之限制,
研究者除了請共同帶班的同事當諍友,期望她以旁觀者的角度提醒研究者看不到 的盲點;二則盡可能地反省自己所持有之偏見,時時提醒自己應保持客觀立場,
並隨時請教學者專家或教授,建立常態性的對話機制;三則藉由多面向資料蒐 集,包含訪談、觀察,以交叉檢驗研究者的資料與紀錄之客觀性與正確性。
二、訪談技巧與研究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除了使用訪談法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族語教師、家長蒐集資料,
雖訪談題目之文字敘述已根據受訪對象之不同而修正,但是訪談對象或許因個人 因素而無法完全明瞭研究者的問題,因此在資料的深度與廣度或許仍有不足。此 外,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試圖在自然情境下進行訪談,但受訪者難免可能因為研 究者的角色,使訪談蒐集的資料有別於平常的表現。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探討本研究之相關文獻為本研究之理論基礎,並藉以建立本研究之 研究架構。第一節探討文化、文化認同與文化差異,第二節探討泰雅文化,第三 節探討原住民的語言與文化的危機,第四節探討台灣的原住民族教育,以提供本 研究經由探討分析所得結論作為本研究重要的理論依據。
第一節 文化、文化認同與文化差異
何謂文化?英國學者泰勒在 1871 年提出文化的定義為:文化是一個包括人 在社會中所學到的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風俗,及任何其他的能力與 習慣的整體(蔡文輝,1993)。中國的「文化」,強調的是人文、文明及教化等 意涵,西方則是心靈之修養與文明,而文明強調個人在團體中的隸屬,用來描述 一個族群、社會思想、行為模式及價值體系及技術等(劉阿榮,2006)。社會學 家及人類學家曾用許多不同的方式解釋文化的概念,最概略和普遍的意義為此概 念泛指所有象徵性的事物:人類社會中的學識、觀念層面(俞智敏、陳光達、王 淑燕譯,1998)。劉阿榮(2006)則認為文化是由居住於某一地域的成員,就其
「自我」與「環境」的交感互動中,孕育而成。
國內學者俞懿嫻(2000)指出,不同民族發展出各具特徵的「文化」,也有 不同的「教育」理念與措施。Garcia(1990)表示文化存在於兩個層面:顯性文化
(explicit culture),包括文化表現與象徵,譬如:服飾、食物、工具、紀念日、儀 式、工藝、音樂等;隱性文化(implicit culture)是指隱含於顯性文化內的價值觀、
意義與哲學(引自朱瑛、蔡其蓁譯,2004,頁 58)。田哲益(2010)指出文化是 一個深邃有力的社會傳承力量,透過語言、風俗、信仰與族群意識的認同,才能 建立一個堅固團結的社會。陳美如(2002)亦認為文化的學習是一種生存方式,
也是面對世界的一種形式。文化包含了人類創造的各種知識,生活技能、語言文
字、社會制度、風俗習慣、價值規範等(張華葆,1989)
一、 文化認同的意涵
黃宣範(1993)認為「認同就是-歸屬感」,「 歸屬感」一詞是十八世紀 德國詩人哲學家赫爾德( Johann Herder)創用的,他認為人除了生物生理的需求 外,也要安全感、自由,更要有歸屬感,歸屬於某一團體或族群,否則會感到孤 立、寂寞、抑鬱,而這種歸屬感其實就是民族主義的根源。牟中原(1996)也表 示認同亦有其歷史面向,亦即「根」的問題,這種認同乃是對其土地及族群傳統 的認同,所追求的是真實的感覺。
譚光鼎(1998)則表示「文化」是人類為適應環境、滿足生活需求所創造的 各種物質文明與制度規範,它包含了人類在社會中所學習到的各種知識、信仰、
道德、美術、法律與風俗及其他的能力與習慣。「認同作用」(identification)是 一個人將他人或一群人之行為特徵或人生觀、價值觀,予以內化的過程 (許木 柱,1989/引自譚光鼎,1998,頁124)。結合這兩種概念可知,文化認同是指個 人接受某一個特定族群的文化之態度及行為,並且一直不斷的把該文化的價值體 系和行為規範內化到心靈的過程(譚光鼎,1998)。
「文化認同」是指個人對某一特定族群文化的態度與行為,並將該文化之價 值與行為規範內化而成的過程(賴慶安,2002)。國內學者譚光鼎則認為「文化 認同」可謂族群集體意識的一部分,反映著族群社會適應的結果,同時也顯示族 群生存的策略(譚光鼎,2002)。少數族群的認同是先由家庭社區來建構屬於自 己的文化認同,然而一進入多數族群的社會時,透過人際間的互動與在文化差異 的脈絡中,從他人眼中的自己與原先認識的自己產生意象上的矛盾(黃冠盈,
2001)。因此,文化認同是同一民族的人,對自己或其他族群文化接受與內化的 過程。
綜上所述,文化認同可說是集體建構的身分認定,關乎著個人及族群世界觀
的界定,與價值系統的維持和改變有關,是藉以區分我群族與他群的基礎,也是 個人與社會群體認知、情感及行動的依據,文化認同可視為社會化的重要過程,
隱含了教育的意義和性質。當不同的文化相遇互相激盪時,面對不同生活形式與 文化的差異性,將使弱勢族群的成員,在自我概念發展和社會化的過程中,更容 易產生文化認同與調適上的困境。
二、 文化差異的意涵
文化為一種社會範疇,文化被視為是一個民族的整體生活方式(俞智敏、陳 光達、王淑燕譯,1998)。就社會群體、國家民族而言,「文化」維繫著群體精 神生命;傳宗接代只能延續族群的物種生命,唯有文化的傳承,才能延續族群的 集體智慧、精神、情感與創造力,而失去「文化」的族群,如同失了精神的個體,
不過是行屍走肉罷了(俞懿嫻,2000)。
人類文化存在著許多的差異,文化差異不僅存在於國與國之間,在同一個社 會也普遍存在著,例如衣著服飾、語言文字、宗教信仰與政治理念和風俗習慣等 差別,而造成文化差異的因素有許多,像社會階層、性別年齡和社區,而族群則 是重要的文化差異原因之一(譚光鼎,1998)。
劉美慧(2002)認為文化概念本身是抽象的,在兒童還未理解「文化」這個 概念時,文化已經對他們的語言和行為及心智發展產生了影響,當兒童與不同文 化背景的人接觸時,他們就會發現到文化差異,但他們可能還不知道自己或他人 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模式,就是一種文化。George和Louise Spindler(1994)認為老 師和學生都是來自於不同的文化背景,因此會帶著自己原先的經驗、意識、價值、
觀念或是習慣來到學校中,然而在以主流文化為主的學校教育過程中,很少去注 意這其中的差異,但這些潛在的文化卻真實存在於師生之間的人際互動中,有意 識或無意識地影響著彼此的關係(引自柯振安,2003,頁26)。
陳枝烈(2002)指出文化差異原應是社會中各文化族群自然地發展其文化,呈
現其文化所形成的現象,但有時卻因某一文化族群的霸權或誤解,造成不同程度 的後果。不同的民族會發展其各具特徵的文化(俞懿嫻,2000)。但是當社會中 的群體長久以來已經習慣以某套思考的模式行動時,很容易將其所經歷的模式加 諸在其他社群上,以其認知的概念來概括全世界,而忽略其他文化存在的獨特性 與差異性,形成了單一取向的文化認知(黃冠盈,2001),而對其他文化形成宰 制的現象。
綜上所述可知,文化差異在國家與社會中普遍存在著,例如服裝、語言、文 字、宗教信仰或風俗習慣等,而社會階級、性別或年齡等都是造成文化差異的因 素,甚至在兒童階段就已經有文化差異的存在,雖然不同的民族會發展出自己獨 特的文化,但社會中多數的群體常會以自己的思考模式加諸在其他社群上,變成 單一取向的文化認知而忽略其他文化的獨特性與差異性。
第二節 泰雅文化
原住民文化是台灣最道地的本土文化,各個族群各有其不同的語言、歌舞、
服飾、家族體系、社會結構與豐富的祭典文化及宗教信仰(洪泉湖等,2005)。
有關泰雅族傳統文化的內容已有許多專書及研究出現,因此研究者將綜合統整文 獻的內容(瓦歷斯.諾幹、余光弘,2002;黃森泉,2000;田哲益,2001、田哲 益,2003;廖守臣,1998)分別從族群發展與社會制度、信仰祭儀、經濟生產與 生活方式、生命禮俗、文化特質、育兒方式、飲酒文化等方面做整理,由於泰雅 文化的內容非常豐富,在本節中只做重點介紹。
一、族群發展與社會制度
(一)部落歷史
泰雅族是最早來到台灣的原住民族,據說是從東南亞諸島或半島,經中國大 陸南方,於大約紀元前三千年至四千年來到台灣。「泰雅」的原意為「真人」或
「勇敢的人」(田哲益,2001)。
根據泰雅族的起源傳說,可分成以下三個系統:1.以賓沙布甘 Pinsebukan 為 發祥地:地點位於仁愛鄉發祥村一個名為賓沙布甘 Pinsebukan 的地方。2.以大霸 尖山上 Papak-waqu 為發祥地:相傳祖先來自大霸尖山。3.以白石山上博諾澎 Bunobon 為發祥地,相傳祖先從老樹根所誕生(田哲益,2001)。以上三種傳說,
是泰雅族人所流傳的說法。
(二)社會組織
古代泰雅族所以能稱霸北台灣山區的神秘力量,歸功於其社會組織,尤其血 緣聚落使秦雅族形成共生共死、團結一致的生命共同體。泰雅族是一個平權的社 會,不具有階級性的社會階層,而是強調平權與個人的能力(王梅霞,2006)。
古代泰雅族所以能稱霸北台灣山區的神秘力量,歸功於其社會組織,尤其血 緣聚落使秦雅族形成共生共死、團結一致的生命共同體。泰雅族是一個平權的社 會,不具有階級性的社會階層,而是強調平權與個人的能力(王梅霞,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