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梅山玉虛宮的信仰歷程與教育活動
第二節 碑碣文物史料之記載
碑碣在文化資產的類別可歸為「古蹟」或「歷史建築」等。就碑體及碑文的
內容,可能具有特殊歷史意義或表現傳統、族群與地方文化特色。
梅山玉虛宮(圖七)歷史悠久,加上完善的組織管理,碑碣文物雖有年久風 化、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情事,故有部分毀損,且無法恢復,但因史料記載詳實 及保存管理完備,其文物亦提供完整史料,例;神蹟感應、修建沿革、捐題記錄
(開支記錄、香燈田業(租)…)等。而讓後人能由碑記的內容來瞭解寺廟碑記 所反映出來的寺廟公眾管理模式。梅山玉虛宮由於文物、碑碣頗多,加上時空的 改變亦會增加,故筆者僅針對與本論文有關之文物、碑碣選錄於下。
梅山玉虛宮的文物、碑碣計有:
一、神蹟感應
(一)武當分鎮(翁裕公獻匾之由來)(圖八)
昔、嘉慶二十三年,雲林境內有位翁品山(家境富裕又樂善好施,鄉人稱他
「裕公」,為當時的雲林三公之一),是清朝恩候補州同身份,因其公館設於山下 清靜而優雅之處,翁裕公有一位十九歲之掌上明珠,如有適人可以出嫁,平時活 潑而賢慧,有一天在宅內花園賞花,突然覺得一道大怪風對身邊吹過,從此發燒 倒在閨房,食欲不振,閉門不出。當初視為感冒,延請大夫來醫治,並未見起色,
反而常唸奇妙亂語,裕公聘請道士設壇祭拜天地,祈求平安,仍然一無所用,困 怕女兒之病,會影響到出嫁問題,不敢漏出風聲,結果有人主張此病應到大陸武 當山去奉請 玄天上帝來醫治,事後備辦香果向西稟告奉請之事,擇吉日將從朴 仔腳(朴子)渡海。
但時為六月天氣,海浪朱靜,在朴子住一夜,船尚未得能開,正猶豫間突然 神靈扶乩起駕,說是:武當山玄天上帝到並指示「現時梅坑已有本山分鎮之處,
翁家欲赴武當山之事,向梅坑奉請可也。」
翁裕公敬領神諭,聘吹陣赴來梅坑,奉請玄天上帝回家後,病情日漸好轉,
翁裕公為謝神恩,那時適逢本地信眾正在籌募首建廟宇, 翁裕公慨然捐出緣金,
並在嘉慶二十五年玉虛宮落成時,遵照玄天上帝神意敬書「武當分鎮」,精雕細 刻鑲成金字匾額,現時懸掛在內殿以謝神恩,迄今已經將近二百年。
(二)玄天上帝賜子之神蹟169
時值民國九十三年(甲申年)臘月吉日,有某宮壇之乩駕於本宮起駕,由 於該宮壇會借用本宮主神起駕救世,常有信徒把握機會借問神機。
是日,有信徒想求玄天上帝指點迷津,但乩駕卻向本宮服務多年的志工──
謝師姐招手,要其上前,指示玄天上帝有話要對她說。
謝師姐當下納悶,並無意求神指點迷津,於是便回應:「我並沒有事要請示 玄天上帝。」,這時乩駕開口:「玄天上帝要賜子於妳。」
謝師姐非常訝異,距離她的第一胎出生已過十二年,在這期間之中皆懷孕未 果,玄天上帝卻指示說要賜子予她,即向玄天上帝祈願:「但願此孩兒是來與我 結善緣,而不是孽緣。」
經過數月,民國九十四年花月吉日,本宮主神玄天上帝聖誕之日在即,該宮 壇乩駕又駕臨本宮,謝師姐此次請示玄天上帝,為何遲遲未傳喜訊?乩駕指示:
「該靈兒已經降臨,好好靜待佳音。」
在本宮主神玄天上帝聖誕(三月三日)時,許多宮廟、香客絡繹不絕,前來 晋香祝壽。於本宮服務多年的謝師姐,負責整理鮮花之事宜,忙碌之下並無特別 注意懷孕跡象。但就在玄天上帝聖誕隔日,發覺身體不適,且休養多日未見好轉,
便前往醫院看診,經醫生診斷結果證實已有身孕。是年葭月,謝師姐順利誕下一 男嬰,成全了謝師姐多年的心願,此又增添玄天上帝神蹟顯驗之事件,可喜可賀。
二、其它
除上列相當常見的類型之外,寺廟碑記還有幾種特別情況的記載,這些事項 或與祭祀有關,或與廟產的變化有關,但是又不是上列單純的廟產變動項目,故 列於其他項目。
169 神蹟感應,請參閱:梅山玉虛宮沿革誌及民 102 年玉虛宮癸巳年農民曆。
(一)元宵香燈石牌記:(圖九)
蓋聞,莫為之、前雖美而弗彰、既為之、後雖盛而弗傳;緣我梅坑玄天上帝 由來久矣。稽昔自乾隆年間,先輩之人於元宵夜,設立柑燈生放微利,粒積香燈 銀項不小。始則李紹辦理,次則邱勤接之,再則莊尚繼之後,則莊源仍之俱侵漁 噬嗑。迨至嘉慶晚年,有本街職員,劉深池出首,鼎力鳩集,於道光五年十二月,
買過吳天生等水田一甲五分,址在尾庄洋橫山仔前,配水圳灌漑,東至劉家田橫 圳,西至劉家田併大路,南至劉家田路,北至吳家田,契價銀貳佰玖拾圓,親立 杜賣契一紙,帶上手契二紙共三紙,為中人吳芽知見。母親黃氏文於道光廿一年 正月,買過吳帝傳等水田一甲五分併園一所,址在尾庄洋橫山仔脚,配圳水灌漑,
以前段毗連,東至詹劉二家田,西至埔仔水溝,南至上帝公田,北至山脚,契價 銀貳佰兩拾圓,立杜賣契一紙,帶上手契四紙,圳路字一紙共六紙,為中人吳東 宗,代書人王步雲,公見人業主何。此兩宗田業各有立契為憑。其遞年所收租,
除元宵祭費外,所存之項留為公銀,倘有應用之際,當邀眾議妥方得取用,毋許 濫用第,恐年久契沒,理應勒石以垂永遠,俾後賢存閱,頗知來歷之可據也。爰 為立記。 大清道光二十四年陽月 日立
「元宵香燈石碑記」後記(圖十)
玉虛宮第三屆董監事會,見於此碑歷經一百四十餘年:「經年累月風雨侵,
日趨腐化字跡靡,逐漸模糊不清晰,唯恐斷闡石碑記,辱耀玉虛開拓史,感念先 德以跋錄,為啟後澤而誌之,梅坑玉史始長註。」
財團法人台灣省嘉義梅山玉虛宮第三屆董監事會謹記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九月一日總幹事 黃石賓考記並撰
(二)梅山崁頭厝械鬥和解契約碑記170:(圖十一)
同立契約書,原因乾隆年間崁頭厝地方及梅仔坑地方人民共同恭祀玄天上帝 爺神像二座,一日老帝爺,二日二帝爺,二處合同建築廟宇在梅仔坑街,逐年舊
170 「梅山崁頭厝械鬪和解契約碑記」是一民俗信仰分合資料,原件典藏單位:國立中央圖書館 臺灣分館。另碑碣除有建廟淵源及歷史記錄外,另在寺廟管理具有公信、制裁等作用。請參閱:
王志宇(2009)〈臺灣寺廟碑碣與村莊社會〉(1683-1945)《通識研究集刊》15:1~24。
曆三月一日於崁頭厝人民到梅仔坑恭請二帝爺前去祭典。迨至明治四十四年於崁 頭厝人民共議,欲在崁頭厝再建築廟宇,依舊迎請時,於梅仔坑耳聞崁頭厝今年 前來恭請帝爺欲永久留存不還,崁頭厝人民亦聞梅仔坑不准予崁頭厝迎請,兩處 言語誤謬,致成口角相諍,由是竹頭崎及斗六兩支廳長到處和解,斷將二座神像 各得一座,其老帝爺應座梅仔坑廟宇,二帝爺應座崁頭厝廟宇,逐年仍於三月初 一日崁頭厝庄向梅仔坑恭請老帝爺前去祭典,梅仔坑人民不得阻擋,越日理當送 回梅仔坑廟宇,如梅仔坑舊曆三月初三日有欲向崁頭厝恭請二帝爺前去祭典,崁 頭厝人民不得阻擋,越日理當送回崁頭厝廟宇,以後二處人民必得一團和氣,欲 迎請上帝爺須單用鼓樂旗藝而已,不得執用武器,誠恐生端反為不美,且將來玄 天上帝迎送之時,崁頭厝人民崁頭厝區長,梅仔坑區長引率或區長有事故之時,
所在地之保甲聯合會長代理引率人民,以防紛擾滋事,此係兩處公議聽允二位官 長判斷息事,特立契約書四通共一樣,區長及保正為人民總代連署捺印,斗六及 竹頭崎兩支聽各保存一通,餘二通兩處區長各執一通為後日證據。
明治四十四年四月二日 梅仔坑區長:吳春委
梅仔坑保正:林鄭友梅 江匡國 崁頭厝區長:陳 六 崁頭厝保正:張土城 吳進江 吳年達
此碑為臺灣地區現存碑碣中,同一式碑文在不同年代勒碑豎立在同一個地 方,目前僅見:
高雄市旗山乾隆 44 年(1779)及喜慶 22 年(1817)〈奉憲嚴禁羅漢腳惡習碑記〉。
高雄市美濃東門門樓光緒 11 年(1885)及民國 61 年(1972)〈端風正俗碑〉。
嘉義縣梅山玉虛宮明治 44 年(1911)及民國 75 年(1986)〈梅山崁頭厝械鬪和 解契約碑記〉
(三)玉虛台落成紀念碑:(圖十二)
玉虛台。第一屆第三次信徒代表大會決議:「交由本會設計興建康樂台一座
為正當娛樂場所,供群眾康樂活動之用。」經本會審慎研討,咸以藉梅山鄉公所 興建消防車庫之機緣,即以車庫平台為基址興工構造,自中華民國五十四年三月 動工,歷時半載完成,定名為玉虛台,總工程費計新台幣壹拾參萬肆仟貳佰元,
由本會撥支捌萬柒仟貳佰元,外由本境及各地人士鼎力捐獻資助。擇吉於中華民 國五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歲次乙巳陽月朔日開臺落成,特將捐款人士名號錄明 如下,以垂永久而彰美德。捐獻人吳原酌等一八○名,計新台幣壹拾參萬肆仟貳 佰元正。(原碑芳名冊有一一記明,因數目多在此從略)
(四)嘉義縣政府立玉虛宮誌石碑:(圖十三)
玉虛宮歷史悠久,遠在遜清乾隆二十二年(公元一七五七年),居士名董華 者,由大陸武當山隨奉 玄天上帝尊像(現稱老上帝)為護身,渡台卜居梅坑。
迨嘉慶廿五年首建廟宇,廟名玉虛宮,從此神靈顯赫,恩澤廣被,信徒絡繹不絕,
遍及各地。光緒三十二年春,諸羅地區大地震災,廟宇倒塌,神像泰然。宣統三 年第一次重建完成。民國四十六年,為加強管理,依法組織玉虛宮管理委員會,
以促進宮務發展。民國四十八年,增建玉虛台暨羽毛球場,以提供民眾正當娛樂
以促進宮務發展。民國四十八年,增建玉虛台暨羽毛球場,以提供民眾正當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