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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議題中家庭層面內容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社會議題中家庭層面內容分析

說明:本表僅篩選與社會議題中有關家庭層面之教學單元,因此無關之內容予 以刪除,各版次詳細章節內容,詳見附錄1-5。

此一時期教科書內容談論家庭內容,首先說明個人和家庭的關係,再說明 家庭和社會、國家的關係,強調家庭的重要性,尤其著墨於與社會的重要關連 性,也就是要有健全的家庭才有健全的社會。接著再說明親屬關係、家庭教育、

家庭經濟、家庭功能及家庭倫理等,當中特別強調孝順之道,並詳細說明孝心、

孝行及如何孝順父母。其內容特色如下:

一、建立家庭為社會發展之根基

此時期教科書內容在說明家庭有關篇章內容之初,會先說明個人與家庭發 生關係最早,影響最大,和整個社會也有密切關係。課文摘錄如下:

社會是個人的結合、有健全的個人、纔有健全的社會。而個人是否健全,

和他兒童時代是否得到良好的教育,有極大的關係。(初中公民第一冊,

1962:49)

家庭不但和個人有密切關係,和整個社會也有密切的關係。這可有幾方面 來看:第一:家庭是繁衍種族的地方。第二:家庭是傳遞文化的主要場所。

第三:家庭是奠定兒童教育的基礎。……有此可見,家庭是社會上極重要 的組織,有健全的家庭,纔有健全的社會。(公民與道德第二冊,1968:

1-2)

接著強調家庭是整體社會的基礎,影響國家社會的發展。課文摘錄如下:

家庭是國家的基礎,有了好的家庭,纔有富強康樂的國家。要建設好的家 庭,必須家庭裏面每一個人,注重家庭道德,造成一個親愛和樂的家庭,

而後把對家庭之愛擴大起來,去愛民族,愛國家,以建設富強康樂的中華 民國。(初中公民第二冊,1954:9)

由於此階段公民教育目標特點在加強民族精神教育,並恢復我國固有道德 及知能。故公民教育內容主要為陶融公民道德,發揚民族文化,充實生活知能,

以培養有為有守之健全國民(教育部教育年鑑編纂委員會,1985)。因此在文 中先是透過對家庭的愛,再擴大至愛民族、愛國家,並不斷強調家庭與國家社 會的關係,也就是要人民為國族犧牲,盡「大孝」而非「小孝」,其相關課文 摘錄如下:

有了健全的家庭,纔有健全的國民有了健全的國民,纔能夠建設富強康樂 的國家。古人說:「國之本在家」就是這個意思。……否則,像我們在大 陸的同胞,受俄帝共匪的宰割,生活不能安定,生命時刻難保,又怎能有 歡樂的家庭?所以我們不但要愛家庭,更要愛國家,愛社會,在家庭做一 個好子弟,在家做一個好國民。(初中公民第一冊,1962:50)

如有些父母,只把子女看做是自己家中的人,不把他看做是國家民族的一 份子,不願子女離開家庭為國家去犧牲奮鬥,錯認為這就是慈愛。……這 種道德觀念是狹隘的、不普遍的,而且往往是錯誤的。現在的家庭道德,

則以普遍的觀念為基礎,對於國家、民族、社會、家庭各方面的利益,都 要顧到,尤其要顧到國家民族的最高道德。譬如說孝,就應有「蒞官不敬 非孝,戰陣無勇非孝」的觀念,要能夠忠於國家,忠於職守,孝的道德纔 是完全的。(初中公民第一冊,1962:65)

在「反共抗俄」之基本國策下,以及配合「戡亂建國教育實施綱要」,教 育部乃於 1952 年局部修訂中學課程標準中,針對公民課程標準特別注重「培養 學生做人態度」,如課程目標第二點:「養成對家庭、學校、社會、國家及世 界之深切認識與正當態度,以確定其正確之人生觀。」(教育部教育年鑑編纂 委員會,1985)。由此可知,在此時所建立的家庭態度,就是愛國家的態度,

如此才能使人民能為民族、為國家犧牲奉獻。

二、開展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脈絡

1962 年修訂中學公民課程標準目標特點在加強民族精神教育,並恢復我國 固有道德及知能。故公民教育內容為陶融公民道德,發揚民族文化,充實生活

知能,以培養有為有守之健全國民,特別注意道德教育實施。課程目標第三項:

「灌輸有關個人、家庭、學校、社會、國家及世界的基本知識。」即可看出教 科書根據此一課程標準,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同心圓脈絡來加以編 寫。據此,相關課文摘要如下:

強調家庭倫理推及於社會道德,也就是五倫始於家庭推及社會。大學告訴 我們: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 治而後天下平。我國的人倫關係就像一個同心圓,一圈又一圈,由小而大 地向外擴張。「修身」最基本,便是圓心,頭一圈是「齊家」,第二圈是

「治國」,第三圈是「平天下」。(公民與道德第二冊,1985:32-33)

由上述內容可知,顯示國民中學在培育學生從個人、家庭、學校、社會、

國家、世界逐步的由近至遠,由小到大,充實基本的知識,擴展知識的領域(陳 光輝,1990:34)。此外,如同課程目標第四項:「激發人性的自覺,培養民 主的信念,並增強民族意識、國家觀念及大同精神。」因此,在公民教科書內 容隨處可見國家用以建立學生民族精神、愛國意識的蹤跡。就此,相關課文摘 要如下:

有了健全的家庭,纔有健全的國民有了健全的國民,纔能夠建設富強康樂 的國家。古人說:「國之本在家」就是這個意思。…否則,像我們在大陸 的同胞,受俄帝共匪的宰割,生活不能安定,生命時刻難保,又怎能有歡 樂的家庭?所以我們不但要愛家庭,更要愛國家,愛社會,在家庭做一個 好子弟,在家做一個好國民。(初中公民第一冊,1962:50)

如有些父母,只把子女看做是自己家中的人,不把他看做是國家民族的一 份子,不願子女離開家庭為國家去犧牲奮鬥,錯認為這就是慈愛。……這 種道德觀念是狹隘的、不普遍的,而且往往是錯誤的。現在的家庭道德,

則以普遍的觀念為基礎,對於國家、民族、社會、家庭各方面的利益,都

要顧到,尤其要顧到國家民族的最高道德。譬如說孝,就應有「蒞官不敬 非孝,戰陣無勇非孝」的觀念,要能夠忠於國家,忠於職守,孝的道德纔 是完全的。(初中公民第一冊,1962:65)

三、強調孝心、孝行為做人之標準

不論在各版次都強調為人子女要孝順父母,宣導以「孝道」文本的家庭倫 理,特別是希望在反共抗俄之際,並推及成「大孝」社會(黃書祥,2007)。

就此,課文摘要如下:

我們應該怎樣孝順父母呢?…更要緊的,是在學校裡遵守校規,努力求學,

做一個品學俱優的好學生,將來長大成人之後,能夠盡忠國家,獻身社會,

在事業上有偉大的貢獻,以增加父母的光榮。尤其在反共抗俄的今日,孝 順尤為重要。因為共匪在大陸上,一方面出賣國家,一方面破壞民族道德,

不許兒女孝順父母,甚且脅迫兒女和父母鬥爭。(初中公民第一冊,1962:

68-69)

在威權統治時期,教科書內容都是呈現國家認為重要的價值、主題或概念,

例如:中國人的倫理、孝道、家庭制度等規範,不斷強調從家族、國族角度來 探討家庭,並且以單一價值為衡量標準,具有社會控制的意涵(陳麗華等人,

2010),其實背後隱藏著國家政府藉由「孝順」來教導人民「服從」政府的威 權領導的意識型態之建構。就此,相關課文內容摘要如下:

我國倫理非常重視孝道。任何中國人都知道要孝順父母。(公民與道德第 二冊,1983:36)

孝順是我國特有的好道德,世界各國沒有再比我國注重這個道德的了。……

一個不孝順父母的人,我們社會是不把他當「人」看待的。(公民與道德 第一冊,1983:67)

所以家庭教育必須良好,否則,不但貽害子女個人,也將危害國家社會。

今日社會上許多不良少年,多數是由於不健全家庭教育所形成的。(公民

與道德第一冊,1983:6)

文中以「中國人都知道孝順」、「不孝順就不是人」的標準,顯示國家透 過中國傳統的道德標準,來達成約束控制人民之目的。即使社會變遷到了七 O 年代社會,依舊如此。譬如:

現代社會雖然變遷迅速,但孝道的基本精神-「孝心」,是千古不移的,

可是實踐的方式一定要改變,才能和現代社會的情況相配合。(公民與道 德第二冊,1985:36-37)

四、主張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務分工

在威權統治時期,國家往往透過各種的家庭制度、道德規章來控制社會成 員及思想,因此對婦女的權益便是以傳統「重男輕女」、「男主外、女主內」

的傳統家庭倫理來約束婦女。

婦女本身更應認清在家庭中地位的重要,而樂於為家庭服務。婦女在結婚 以前,原可從事各種職業,但在結婚生育兒女以後,更應把大部分心力,

放在治理家事,和教養兒童上面。等到兒女長大,家務比較簡單的時候,

再去社會上擔任一些工作。所以認為婦女不應該在社會上服務固然是錯誤 觀念,而婦女本身看不起家事管理,放棄對於家庭應有的貢獻,更是錯誤 的。(初中公民第二冊,1952:17-19)

由上文內容可以清楚看出婦女在家中地位,必須犧牲個人工作,為家庭付 出才是社會最好的貢獻,足見在威權統治時期,教科書內容論述充滿重男輕女、

性別歧視之情形。

五、小結

此一時期的家庭內涵,主要藉由家庭制度作為社會規範及控制的重要基準,

甚至社會國家的發展及存亡,也都依賴家庭組織功能的發揮來加以實踐。由此 可知,在威權統治時期,由於時代背景為「反共抗俄」時期,故在文中皆大量

定和諧,因此特別強調家庭道德、家庭倫理、孝順的重要性。

此一時期教科書家庭內容主要先定義家庭,再說明家庭的功能,接著討論 家庭問題,包含老人安養問題、家人衝突化解之道,與家庭與公眾事務關係。

此一時期教科書家庭內容主要先定義家庭,再說明家庭的功能,接著討論 家庭問題,包含老人安養問題、家人衝突化解之道,與家庭與公眾事務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