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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變遷對解嚴前國小教師地位之影響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分析 53

第三節 社會變遷對解嚴前國小教師地位之影響

台灣社會在 1945 年脫離了日本人 50 年的統治之後,整個社會開始產生很大 的變化。台灣人民在擺脫了台灣總督府嚴厲的管制後,原本期待的是一個自由平 等的新社會。可是隨著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與共產黨的內鬥加劇,兼且 1947 年發 生的「二二八事件」,使得國民政府對台灣社會的管制漸趨嚴格。二次大戰戰後開 始的中國國民黨及中國共產黨間的內戰,以 1948 年底爆發的徐蚌會戰為雙方勢力 消長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這次戰爭中,失利的國民政府使得中共軍隊得以南下逼 近長江。在戰局不利的狀況下,國民政府開始與中共進行和談,但隨著和談進行 的失利,使得國共戰事再起,國民政府一路失敗潰退(田欣,1995:332)。國民 政府退守台灣之後,為防止最後的根據地失守,以加強台灣的軍備與內部控制為 首要工作,於 1949 年開始實施戒嚴,讓整個台灣地區籠罩在動員戡亂時期的戒嚴 體制。

一、戒嚴體制影響教師教學專業與自主權

1949 年 5 月 20 日至 1987 年 7 月 15 日,長達 38 年的戒嚴令,是黨國體制的

基礎,依戒嚴令限制人民的入出境;山地、海岸進出、犯罪管轄、人身自由、集 會、結社、言論等權利,還有黨禁、報禁等,雖然名為維持社會秩序安定,實則 穩固一黨獨大的威權黨國體制(張勝彥等著,1996:311)。由於政府的管制是全 面且深入到社會的每一層級,因此即便是從事國民教育的基層國小教師,在從事 教育工作時,也深受當時的社會環境影響。1980 年開始從事教職的 P1 教師在訪談 時提到:

當時的社會,以前我都在鄉下,因為戒嚴很多言論也不能說,大部分在教 育上都按照我們課程這樣子,去盡自己的能力,按照課本。以前的教學,

在我印象裡,可能也會受到小時候的老師的影響,所以說都比較嚴格

(P1-20060802)

教師在戒嚴時期沒有太多的教學自主權,甚至在教育改革之前都還是一樣,

只能透過統一的部編版的教科書教授官定的知識。P2 教師提到解嚴前的教學環 境,就表示教材幾乎總是那一套:

在教學方面,我覺得不要說解嚴前啦,在教改前都麻一樣,就是統一教材,

感覺好像萬年不變(P2-20060807)

P5 教師也有類似的看法,認為教師在課程方面沒有主導權,只能教授國立編 譯館編的教科書:

在課程的內容與安排,幾乎是亳無選擇且無自己意見的,因為當時的教科書屬 於國立編譯館,也都只有使用這樣的版本而已(P5-20061112)

可知即便是戒嚴時期後期的 1980 年代,社會風氣仍很嚴肅,教師只能按照統 一的教科書教授課程,不太敢發抒己見,也不太有教學自主權。而解嚴前的國小 教師一般給人乖乖聽話的印象,面對上級的教育行政要求,很少質疑,大多聽命 行事,完成工作。P1 教師就提到:

行政方面,剛畢業的時候呀,可能是受到師專時期老師的灌輸,加上我們 呀,剛到一個,你知道的,新環境麻,人家叫我們做什麼就做什麼,不會

想太多(P1-20060802)

於解嚴前兩年,1985 年開始任教的 P6 教師也有類似的看法。P6 教師也認為 在剛開始擔任教職時,面對學校教育行政的要求,大多只會選擇接受,將工作完 成,而不會追問是否自己本分的工作。P6 教師在訪談時提到:

我在解嚴前剛出來教書的時候,幾乎所有的老師對於行政上的要求都是全 力配合,任勞任怨,沒聽過有什麼抱怨,甚至是不配合的。那個時候呀,

我是這樣想啦,既然是拿薪水做事,學校要求什麼我就配合什麼,這都是 應該的啦,也不會提出什麼反對的意見與抗爭(P6-20061129)

戒嚴時期只要是上級長官要求執行的工作,國小教師多選擇執行,很少過問 工作的性質是否與教學有關。在戒嚴時期任教達 11 年的 P7 教師就提到:

「與教學無關」的工作,都要配合上級的要求,人家規定怎樣我們就怎樣 呀。當老師就是多聽少說,可以做的就好好做,真的做不來就是應付了事,

但是一定要做。在以前,解嚴前,命令比較權威式,不要說上級單位啦,

在學校裡,校長、主任說做什麼我們就乖乖做,較少溝通,但也比較少拒 絕。…10 年前吧,我們拜託老師幫忙,其實也不用說拜託啦,就是晨會時 宣布一些事情希望老師配合,大家都會很配合,沒聽過什麼拒絕的。

(P7-20061211)

戒嚴時期的國小教師對於各種行政工作是高度配合的,不敢也不會有抵制的 情形發生。

二、教師的權利義務由政府行政部門單方面決定,缺少法律保障

在戒嚴時期,政府大多以行政命令的方式進行統治管理,法律制度較不完備。

當時的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國防部依據戒嚴法第 11 條的授 權,先後頒行一系列足以限制或剝奪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的行政命令(林山田,

1995:405)。1994 年開始任教的 P2 教師以及 1996 年開始任教的 P5 教師,雖然是

解嚴後才擔任教職,但提到自己對戒嚴時期的印象中也表示:

簡單說權利方面就是公家給的,像薪水呀,聽說早期還有配給米呀、什麼 的,就是公家單位的福利啦。在義務方面就是學校要你做什麼就是什麼,

聽命行事、百依百順。感覺上比較像是軍中學長學弟制那種關係,就是菜 鳥就乖乖做事就對了(P2-20060807)

在政治方面:印象中剛開始是一元化,上行下效,那時約是民國 69 至 75 年左右,政府機關的決策,最為重要,政府發佈什麼,人民沒有反對或發 聲的民意。…政治解嚴前,國小老師對學校行政是沒有什麼要求的,因為 老師是非常乖,思想被箝制沒有什麼自我意識,較為保守。校長、主任的 地位也是非常受尊重,有的人努力進修從事行政這條路,沒興趣的人就好 好教書直到退休,對於學校行政是 90%以上的配合(P5-20061112)

當時的國小教師大多出身師範體系,在學校求學的過程中本就接受到較一般 專科生、大學生較為嚴格的生活管理與學業要求,目的就是訓練他們的倫理觀念、

以及教育使命感。國小教師被分發到學校服務之後,一方面因學校裡的資深教師、

主任乃校長大多也是出身師範體系,彼此間有學長姐、學弟妹的情感關係,另一 方在師範學校求學時就是被訓練出服從長輩、上級的倫理觀念,即便被要求配合 一些額外的工作,無論是否與教學有關,國小教師大多能接受,也視為理所當然。

戒嚴時期的政府希望將這種倫理順從的觀念透過教師教導給學生,讓學生成為國 家希望塑造的良順公民。

從以上國小教師的訪談中,我們可以了解到政府在動員戡亂體制下實施管控 是十分成功的,即使距離戒嚴令開始實施已經過了廿多年,仍讓學校裡的基層教 師進行教育工作時,會表現出聽命上級指揮的態度,以服從為主,不敢出現異議。

政府對教師義務的要求或是權益的給予,教師只能單方面被動的接受,政府和教 師處於特別權利關係;而且當時教師的教學自主權也很有限。

三、戒嚴時期的國小教師對於學生課業與品行的使命感較重

1968 年 2 月 10 日,蔣中正總統以手令的形式發佈「革新教育注意事項」:國 民小學應以倫理教育、生活教育為重(薛化元,1999:194)。進一步確認了以儒 家倫理思想為主的校園文化。當時教育的重心,尤其是國民義務教育,主要是國 語的推行與三民主義思想的灌輸。這一點與日本殖民統治台灣後期所推行的皇民 化運動類似,國民黨政府也希望將台灣人民「國民化」,即讓台灣人民變成中國人,

忽略或者是故意漠視台灣本土文化與台灣主體性。而動員戡亂時期國民黨政府在 與共產黨政府的競爭中,不斷強調自己本身所代表的法統地位,希望藉此讓國際 社會承認國民黨政府擁有中國大陸的統治權,因此儒家倫理、法統思想也呈現在 教育政策中,並且影響著基層教師的教育工作。

當時的政府以及社會大眾都認同教師應負起學童學業指導以及生活管教的責 任,甚至基層國小教師也會自我體認,認為教師最重要的權利與義務便是教好學 生,包括在品德與學業上。P1 教師就提到在戒嚴時期,他覺得自己有義務要教好 學生:

在以前戒嚴那個時期,就像我跟你說以前的老師影響我,我就是認為說我 的小朋友全部都要 100 分,所以我就一直拼命,死拼活拼,我就是一直要 把他們全都教會(P1-20060802)

P1 教師認為對學生在課業上的嚴格要求是老師的義務。P2 教師也持類似的看 法,P2 教師表示:

我覺得解嚴前的老師在管教學生上的義務似乎比較重,因為以前覺得不打 不成器,家長也不太會干涉老師的管教方式,所以呀一個老師如果帶班,

班上要是喔,那個秩序亂七八糟的,一定被認為不會教書,家長反而不信 任老師;老師有義務管好學生的常規,不像現在投鼠忌器,學生看起來真 的是不像樣。…國小老師給人的感覺應該就是把學生教好,打好基礎,不

要到國中跟不上別人,或是從小就學壞了(P2-20060807)

P2 教師認為在解嚴前學生的品行,日常生活常規的要求也是教師的義務,也 是家長衡量一位國小教師是否稱職的指標之一。

P6 教師也有類似的經驗,關於戒嚴時期教師的權益比較沒有特別在意,就是 信任政府的照顧。而義務方面則也認為應教導好學生的課業與日常行為表現。P6 教師表示:

以前教書都是比較權威式的教法,在管教學生上也是,都是很權威,孩子 不乖就是處罰。那個時候的家長和學生都認為嚴格的管教對學生才有助 益,就是所謂的「玉不琢,不成器」、「愛之深、責之切」…簡單講,我覺 得最重要的就是教育孩子的權利,以及把孩子教好的義務。那個時候也不

以前教書都是比較權威式的教法,在管教學生上也是,都是很權威,孩子 不乖就是處罰。那個時候的家長和學生都認為嚴格的管教對學生才有助 益,就是所謂的「玉不琢,不成器」、「愛之深、責之切」…簡單講,我覺 得最重要的就是教育孩子的權利,以及把孩子教好的義務。那個時候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