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騎樓的空間感
第一節 私有或公共空間
「騎樓」在地權上是大樓的一部份,表面感覺上也屬於大樓的一部份,但在 實際使用的經驗上,我們每個人都可以自由通過,大樓業主或一樓店家都無權阻 止,在這樣的弔詭情境下,「騎樓」屬於「私有空間或公共空間」就難免有爭議 了。
在想象中,大樓業主或一樓店家當然認為是「私有空間」比較合理,尤其是 一樓店家可能認為自己在「私有空間的騎樓」擺設營業桌椅,無可厚非,但卻是 違法行為。相對的,既然是「公共空間」,民眾暫時停放機車,甚至臨時攤販賺 取微薄生活費,實在情有可諒。
就是在說明騎樓公私領域之間的模糊性,它成了店家(或住家)跟馬路的過 度地帶,一方面它是店家住家或商家的延伸,另一方面又是公眾的通過空間,造 成當執法不落實時,騎樓遭到佔用的情形愈益嚴重,行人的不便就越益明顯。騎 樓在空間性裡是公共空間與私有空間的模糊地帶,然而對於店家、行人、住戶而 言,研究者認為會有不同的看法與使用,進而造成不一樣的景觀與地理感。
依據問卷調查和深入訪談的結果,對於這個「騎樓」屬於「私有空間或公共 空間」的問題,在不同社會背景的研究區中的不同文化族群,有不同的回應。在 回收所有問卷對於騎樓是私有或公共的問題上,六區總平均有 82.9%不贊同騎樓 屬於私人空間,可以說對於騎樓公共空間性表現的相當一致。可是研究者在松江 路研究區訪談時,有兩位大樓管理員就分別表示:其實騎樓的產權屬於大樓的,
而政府又規定不可以使用。在萬華研究區訪問騎樓店家時,有的回答(佛具專業 街店家):「你看我的店很乾淨,我從來不把東西堆到騎樓。」又有兩位女性店家
(廣州街店家)表示:「那明明就是我的地,為什麼不可以用,都要繳稅,只要 不要讓行人過不去,管我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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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1 認為騎樓屬於私人空間累積人數比
這樣的空間感直接反映到地表景觀上,在萬華社區,只要一樓有店家的騎樓 多會把商品擺到騎樓裡,而與此社區的路邊攤景觀相當普遍。而在西園路上的佛 具店,一來、受到商品較為高價;二來、道路較為開闊,商品若置於騎樓下可能 馬上要受到警察關切。所以此處有很多店家用玻璃櫥窗的方式展示,用玻璃直接 將整個將馬路的噪音與灰塵問題隔絕。就有佛具商家向研究者表示:「我們賣的 都是精品,怎麼有可能把它擺在騎樓!」
在萬華研究區,兩種店家的空間使用,甚至是不同空間感的案例中,研究者 認為這樣的空間感涉及了公權力在當中的影響。一般來說縱使店家都清楚騎樓的 產權是私有的,但卻不會也不敢恣意地使用騎樓,有也是幾家店零星分布在街道 上,因此認為騎樓屬私有空間的比例六區當中都非常少。惟獨在萬華研究區的騎 樓處處可見騎樓雜亂的景觀,研究者認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當有些人選擇佔 用或擺路邊攤,這些行為與景觀涉及了此區長期的社會結構。訪談時研究者進一 步問到店家經營者是否屬於當地人或居民,大多反應就住在附近,這樣的情形與 研究者在其他社區所訪問到的有所不同,其他社區的店家經營者大多不是社區居 民。
照片 4-1 西昌街街景:
非常明顯的此處的騎樓 已經被一樓店家所完全 佔用,使得行人難以通 行,甚至將商品擺放到馬 路上,用遮雨棚增加營業 空間。一樓店家佔用騎樓 的景觀在此研究區極為 普遍。
照片 4-2 西園路街景:
可以看到店家擺設燈籠 於騎樓間、又將招牌橫放 於騎樓內。佛具專業街展 現出來的是較有規劃的 商街,騎樓佔用或擺路邊 攤的景象較少。
萬華的研究區內就有警局與區公所,可是卻沒見到、也沒聽居民有取締騎樓 佔用的情事。就算也此區 80.0%都認為騎樓不屬私人空間,把騎樓直接當店面的 攤販與地攤可說是隨處可見。研究者認為在警察與當地居民熟識的情形,而傳統 舊社區對於騎樓空間的佔用的情形便較為普遍,或被默許。甚至可能如陳國彥老 師所說的:這些傳統社區有「角頭」的存在,要擺攤就要給錢,而警察也會收個 保護費。研究者就在一次實察萬華研究區的晚上親眼目睹一滿身肥肉、刺青的壯 碩男子,向一外籍新娘的推車攤勒索要錢,當場就在街上上演推拉、尖叫的戲碼。
還聽到叫囂之間,說:生意很好嘛!不要給,那去別地方擺呀!說完又是推、又 是拉的。其他攤位的老闆說:他是看她生意好,新來的,故意要跟她拿錢。過沒 幾天研究者再去,擺在廣州街馬路上的十幾家攤位,賣烤魷魚的、鹹水雞的、水 果的,全都躲到兩旁巷弄裡擺。研究者問老闆怎麼這樣,她回答到:前幾天有人 在這邊鬧事,警察乾脆說通通不許擺,所以取締得很嚴重,現在我們只好躲到這 裡擺。由以上研究者所見的情事,固然不是發生在騎樓,但是同在萬華研究區中,
整體的社會結構與脈絡相同。玆可證有確實有收保護費的小混混,而警察的執法 一般時候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所以若有人報警、「太超過」,便「見機行事」。
對照沒有騎樓的四平街商區,縱使訪問到一樓店家的比例高出其他區許多,
卻有比其他區域都高的比例不認為騎樓屬私人空間。當然我們也可以把四平商圈 這樣的數據結果,解釋為因缺乏騎樓,所產生對公共空間需求的反應。另外一個 角度來看,此區在沒有騎樓的情況下,店家意識到的騎樓是公共的,而且商家在 政府特許的行人徒步區的擺攤方式,並不亞於萬華所看到的佔用情形。是否無騎 樓社區對騎樓的公共性有更多的需求?更在乎騎樓的公共性?
照片 4-3 四平徒步區街 景:在這裡很多商家是把 徒步區直接當成擺放商 品的廣場,研究者認為就 是不同的社區有不同的 空間感,導致不一樣的空 間使用。
在伊通巷內純住宅而無騎樓的舊社區型,研究者在問卷調查與訪談的期間,
顯,老舊住商混合的社區造就較為雜亂的都市景觀,而當地的人們也對騎樓佔用 的容忍度較高,再度形成我們可見充滿攤販、機車、貨物的騎樓與街道,導致最 後有較高的比例不認為騎樓應該完全淨空。或可以說,在老舊的社區裡彼此社會 關係較為緊密,彼此忍讓的情形可以被容許,甚至有黑道的力量默默「維護社會 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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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2 認為騎樓應該容許擺設地攤累積人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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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 認為騎樓應該容許放置機車累積人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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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4 認為騎樓應該完全淨空累積人數比
在松江研究區與萬華研究區,研究者都碰到好幾位受訪者表示:「機車停一 下,不阻礙行人通行應該沒關係吧!不然你要他們停哪裡?」這種對攤販與機車 的容忍,也間接說明騎樓私有與公共模糊地帶的空間感——就好像做為公共空間 的公園、學校等,空間使用就不會有這樣大的模糊地帶。但有趣的是研究者的調 查發現:純住宅與純商業區都傾向騎樓應該淨空,這樣的空間感與其所在的地區 單一功能相符,反則亦然。另外就是對地攤與機車有容忍度的不同,被視為不一 樣的佔用,對機車普遍容忍度較高,研究者認為這涉及了台灣都市文化人群對騎 樓的特殊空間感,下列研究者用數據說明。如果說騎樓是公共空間,那麼照理來 說任何會妨害公益的行為都不應該被允許發生。可是對路邊攤與機車兩種騎樓常 見的景觀來說,由於機車族甚多(見圖 4-5),路邊攤又僅是為自己荷包賺錢,似 乎難被生活在都市的人們所認可的公共性。而當問到對於騎樓比較符合「公益」
的物件存在騎樓時,支持度都偏向正面的支持,我們在問行人對攤販、盆栽、裝 置藝術、商品、座椅擺設的看法,贊同度分別是攤販 29.5%、盆栽 50.8%、裝置 藝術 83.6%、商品 27.9%、座椅 67.2%。就路過行人在社區的角色本來就以通過 為主,對於阻擋騎樓通行的物件特別敏感,以此可以知道做為通道功能的公共空 間感頗高,越是以公共利益為出發的擺設出現在騎樓,越是被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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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路邊攤,縱使商家有 71.4%不認為騎樓應做為路邊攤販的營業空間,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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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騎樓空間具有私有與公共的空間感,研究者問到「騎樓公共環境衛生應 由所在店家與住家負責」,與「經營店家是否喜歡商家與騎樓開放式任意進出 時」,就表現矛盾與有趣的空間感。就如同本節一開始所討論,研究者所得來的 資料顯示大部分的人都認為騎樓是公眾使用,而非屬於私人的,卻也非常一致地 認為應該要由所在店家與住家來管理跟負責。其實亦同於顯示大眾識覺到騎樓空 間並非全屬於公眾,而有私有的成分在裡面,畢竟要求私人去清掃公共的空間好 像不大合理。——有多少都市人會認為馬路上的垃圾是他應該去清理維護的呢?
儘管可能就在自家樓下或門口。這樣的空間感與日治時期每日有衛生警察巡邏的
儘管可能就在自家樓下或門口。這樣的空間感與日治時期每日有衛生警察巡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