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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科技創造力表現分析

本科技競賽活動的實施,是在研究者進行八週的科技競賽教學模組 教學後進行,故參賽學生之先備知識與技能均大致相同,也已具備實際 操作之經驗,故於競賽活動時間結束後,11 個班級共 131 組(3 人一組) 大都順利的完成作品,僅少數組別於細節部分未製作完善,但仍能進行 測試,因此,共有 131 台載水車進行正式測試。

作品測試過程中,全程有 DV 進行錄影,並針對作品的各角度外觀 及細部構造拍照記錄,以做為評分時之參考。

本競賽活動之評分,由三位曾實際任教於國中生活科技科,並正於 師大工業科技教育研究所就讀的生活科技老師進行評分,每位評分老師 依據科技競賽評分量表之評分項目與標準,從實體作品、活動紀錄單以

及測試結果進行專業評分,最終以三位評分老師分別評出之分數進行平 均,做為參賽者之最終分數。而於測試完畢後,以組為單位進行問卷調 查,共發放 131 份問卷,回收 131 份,有效問卷 130 份,故以下針對有 效問卷之 130 組分數進行統計分析。

一、 小組整體表現分析

在以活動紀錄單為主要評分項目的評分項目中,其目的在於透過紀 錄,瞭解學生於競賽中展現的科技創造力中的創意構思意涵,即參賽學 生的創意發想能力,希望瞭解學生在面對一個待解決的問題時,是否能 針對問題,提出多個,且具獨特性的解決辦法(思維多樣性,思維獨創性);

對於解決辦法的思考能否仔細而深入(思考深度);而當解決辦法發生突 發性問題時,是否有能力及時變通,想出改進的方法(變通反應力);而 不論是問題解決能力亦或科技創造力,均強調提出的解決辦法是否具可 行性(思維可行性),故本競賽活動的評分,亦將此點列入考量。

僅針對有效問卷之小組進行統計,各小組之科技創造力平均得分為 61.356,標準差為 9.333,詳如下表 4-1:

表 4-1 參賽小組科技創造力分數描述統計資料(N=130)

組數 平均數 中間值 眾數 標準差 變異數 最小值 最大值 130 61.4 62.3 62.3 9.3 87.1 35.3 83.0

而從下表 4-2、表 4-3,參賽小組的各評分項目得分情形中可以發現,

學生的思維多樣性(配分 15 分,M=7.4,SD=2.6)表現持平,得分低於配 分 1/2 的小組(68 組,52.3%)與得分高於配分 1/2 的小組(62 組,47.7%),

其組數與數量分配大致相等。

於思考深度(配分 5 分,M=2.1,SD=1.1)表現則較弱,有近七成的小

個小組(50.0%)得分在該選項配分的 3/4 以上,顯示出參賽學生多能提出 一個可行的問題解決辦法,雖說可能因此而減少參賽學生多想幾個的意 願,但卻可實際的提高解決問題的機率。

然而面對突發問題時的變通反應力(配分 10 分,M=3.2,SD=2.1),

有超過三成的小組(47 組,36.2%)得分低於該配分的 1/4,總計於該項得 分低於該配分 1/2 的小組超過八成(105 組,80.8%),顯示學生在面對突 發問題時,問題解決與想出替代辦法的表現不佳。

在以實體作品與測試果為主要評分依據的評分項目中,主要是希望 評量參賽學生於競賽中展現的科技創造力中的實際製作意涵,以及是否 能確實解決問題。評量參賽學生是否有能力,將其設計圖上的構想加以 實現,正確而適當的應用所給予的材料(材料適切性);整體造型是否與 它組不同 (造型獨特性) ;載水車機構之設計是否能與它組不同,且實 際達到其功能,讓載水車運作順暢(構造特殊性);而載水車的構造功能 是否有效,與最終測試的成績(功能適切性),則直接的反映了参賽學生 的問題解決能力。

從上表中可以發現,參賽學生在材料適切性部份(配分 10 分,M=7.0,

SD=1.6)的得分均相當不錯,有 116 組(89.2%)的得分在該配分的 1/2 以上,

顯示出參賽學生對於教師所提供的材料,大都能從中選擇出適合的材料,

亦或自己較擅長操作的材料來進行製作。

於造型獨特性(配分 10 分,M=6.8,SD=1.7) 的表現上,有超過八成 的小組(107 組,82.3%)得分在該配分的 1/2 以上,其中更有 43 組(33.1%) 的得分在該配分的 3/4 以上,顯示出參賽小組都能表達出自己的想法,

且能展現出屬於小組的獨特創意。

於構造獨特性(配分 10 分,M=5.6,SD=1.8)的表現上,多數小組都 能設計出 1 個以上的機構,以配合其在水車的整體設計,故有超過六成

的小組(81 組,62.3%)得分高於該配分的 1/2。

最終的實際測試,各參賽小組載水車的功能適切性(配分 15 分,

M=13.4,SD=2.6),有 115 個小組(88.5%)的分超過該選項配分的 3/4,顯 示出參賽學生的製作成果,大多能有效達成題目要求。

而從上表中的總分欄位結果來看(總分 100 分,M=61.4,SD=9.3),

可以發現大多數的小組(106 組,81.5%),總得分在 50 至 75 之間,整體 表現尚可。

二、總分較高之參賽小組表現分析

為瞭解在此次競賽中總得分較高之小組,其得分高於其他小組的主 要因素,因此將 130 組參賽小組,依名次分成四群,以便進一步做分析。

從下表 4-4 及表 4-5 中,如將排名第 1~33 名的小組各評分項目得分,

與第 34~66 名的小組各評分項目得分做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結果發現,

在「思考深度」評分項目(t=3.261,p<.05)、「思維獨創性」評分項目(t=4.120,

p<.05)、「思維可行性」評分項目(t=2.870,p<.05)、「材料適切性」評分 項目(t=2.117,p<.05)、「造型獨特性」評分項目(t=2.590,p<.05)以及「構 造特殊性」評分項目(t=2.124,p<.05)等項目上,其分數的差異性均達顯 著,進而影響到參賽小組的總分。

表 4-4 參賽小組依排名分四組後之平均分數與標準差(N=130)

而第 1-33 名與第 34-66 名之小組,其在思維多樣性部分的表現均不 (r=.60),「思維可行性」項目與總分的相關係數次之(r=.58),而「功能適 切性」、「構造特殊性」及「材料適切性」等項目與總分的相關係數亦超 過.5,顯示小組在這幾項的表現狀況,將對其總得分造成一定之影響。

而此現象與上段中,研究者依過程中之觀察與活動紀錄單做出之探

討分析結果相呼應,顯示如果參賽小組先利用較多的時間進行妥善的思 考,將較有可能思考出較為獨特之問題解決辦法,進而提高解決問題的 機率與成效。

就各評分項目間的關聯性來看,「思維可行性」項目與「功能適切 性」項目的相關係數最高(r=.66),「造型獨特性」項目與「構造特殊性」

項目的相關係數次高(r=.60)。顯示小組的設計如較具可行性,即其製作 流程的邏輯性較正確,設計製作的完整度較高,其作品實際達到目的的 狀況自然較好。而有能力或有意願做出特殊設計的小組,自然在造型的 設計上與構造的設計上,均會表現出較具特色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