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空間、權力與審議式民主
第一節 空間形塑之文獻與理論
在本節,首先闡明空間的概念,以界定出本研究基本的立論主軸-空 間是權力競逐的結果;接著回顧空間形塑的相關文獻,內容包括西方文獻、
臺灣文獻、以及對於北投地區空間形塑的相關研究;最後則探討空間形塑 相關理論,內容包括空間的生產、成長機器理論、都市政權理論。
一、空間的概念
「空間」的概念在不同學科領域中,有不同的詮釋,例如地理學家 Harvey(1973)認為空間是人們受到符號、象徵等文化影響所表現出來的 結果,是可以為人們所接觸、看見的。而在 Johnston(1981)的人文地理 辭典中,認為空間是在自然或社會的運作過程中,被組織起來的方式。大 略而言,空間是指物質存在的一種客觀形式,在自然與社會條件的運作下,
藉由由長度、寬度、高度的形式所表現出來。
人們每日在空間中生活、流動與呼吸,人們的任何作為與思考,必須 在具體的空間內才得以實踐。然而,空間不是一個價值中立的存在或是人 們活動的背景,它一方面滿足人類遮蔽、安全與舒適的需求,一方面更展 現了人們在某時、某地的社會文化價值與心理認同(畢恆達,2001:2)。
而空間也是一個權力競逐的場域,空間所展現的形式以及地景的改變,受 到政治、經濟、文化等多種因素共同交互影響,也就是說,空間是一種權 力的表現,其中隱含著複雜的社會關係。空間是表現人們價值觀的社會空 間,也是社會結構中擁有不同位置與利益的團體彼此競爭的場所,有權者 與權力弱者對空間有不同的操作方式,在空間中所處的位置也不同,權力 的擁有者有能力去操作空間,如生產空間、規劃空間;而權力弱者只能使 用、調整、因應這些空間,此即 Henri Lefebvre(1991: 16)所認為的,「空 間是社會的產物」(Social Space is a Social Product)」。
二、空間形塑之文獻
(一)西方文獻
第二章 空間、權力與審議式民主
Feagin & Parker(1990)分析美國城市的都市社會過程,指出美國城 市是被產業界主管、開發業者、銀行業者、以及政治聯盟組成的權力圈內 份子所操控。另外,美國都市計畫學者 Soja(1996)提出「第三空間」的 概念,指出形塑洛杉磯空間的背後力量,來自於國家以及利益團體的利益。
(二)臺灣文獻
臺灣早期對於空間形塑之研究,多偏向人文生態學、都市地理學、區 域科學的領域,直到 1980 年代才開始有學者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進行空 間形塑的研究。這是因為學術潮流的變動,以及自 1980 年以後威權政體逐 漸瓦解、社會力勃興,許多訊息較能公開,而為研究者所觀察取得之故(蔡 進發、黃躍雯,2003:28;湯國榮,1996:15)。其中,陳志梧(1988)以 Castell 的空間與社會變遷、Foucault 的權力空間化為基礎,探討日本殖民 時期宜蘭空間地景的變化,考察不同歷史階段中,宜蘭平原的社會結構、
變遷與空間變化的關係,認為殖民政府分別以政治、經濟與意識形態的手 段,對宜蘭進行政治統治與經濟榨取,造成宜蘭空間的權力關係與形式上 的變遷。徐裕健(1993)以日治時期的臺北城為個案,分析臺北城在不同 歷史時勢下的空間與社會歷史變遷,認為空間地景的變化,是受到政治、
經濟衝突、社會過程、以及文化實踐等動力的影響。上開研究對於本研究 思考北投地區於殖民時期社會結構與空間形塑的互動關係,提供了立論基 礎。
張景森(1993)針對 1895 年至 1988 年臺灣的城市規劃史進行考察,
發現都市發展受到政治、經濟、財團與民意代表等特定行動者的影響,尤 其戰後國家為了配合資本生產與經濟發展,再加上聯合國顧問規劃理念的 引進,對臺灣的都市規劃影響深遠。陳東升(1995)以臺北縣(即新北市)
為研究區域,探討形塑空間結構的主體以及其對空間形式的影響,認為國 家機器、地方派系、財團與大型建設公司等是臺灣空間形塑中的重要行動 者,他們以空間利益為依歸,對都市空間進行不合理的剝削,而屬於民間 力量的社區組織,對於串聯成都會全面性的行動主體,有許多的困難。湯 國榮(1996)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考察臺中市 1945 至 1995 年間都市空間 發展的過程,發現臺中市都市發展過程是以都市成長為主流,行動者利用 大眾傳播媒體、政策的推行、民意代表與市長政見的履行,塑造出都市成 長的意識型態,促成都市成長,這種成長又是行動者透過政經力量的運作 來完成,以獲取各方面利益。邱瑜瑾(1996)亦是以臺中市為研究區域,
探討行動者的社會關係如何影響空間形塑、以及制度結構基礎如何影響行 動者之行動策略,指出解嚴後,地方政府在國家既定的規章制度下,對於 回應地方菁英與社區居民在土地使用上的利益衝突,有其相對自主性。李 承嘉(1998)透過對地租發展理論的回顧,提出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中的新
階層-「新地主階層」的觀念,發現臺灣的新地主階層在 1990 年代初期已 經形成,新地主階層不僅擁有土地所有權,而且持有龐大的資本,並且透 過選舉等民主過程,使其剝削合法化,而這種剝削的方法減少了階級間的 正面衝突,因此被剝削者並不容易警覺。
上開研究對於探討北投地區的民間力量如何運用審議式民主來影響空 間形塑,有以下的啟發:首先,若要指認出北投地區空間結構的支配性力 量為何,我們必須要從歷史結構的轉變作為切入點,因此本研究後續將採 用「都市政權理論」的觀點,來理解北投地區在不同時期被統治者所賦予 的角色功能,以及北投地區重要的空間議題如何在特定政權下形成,而位 在其中的各方行動者又是如何互動。其次,若要強化民眾對不公義政策的 反抗力量,則有賴於民間力量的串連與接合,此時,可以進行社會運動與 審議式民主的合作,社會運動力量可以主動地成為審議式民主的操盤者,
使之符合社會運動者的目標。最後,民間力量的持續展開,則牽涉到社區 組織本身的自覺、賦權策略與具體行動,而審議式民主正可以創造長期而 持續的公共參與,培養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習慣。
(三)北投地區空間形塑相關研究
北投地區空間形塑的研究,大多從北投地區的空間演化歷程及其社會 意涵出發。蔡慈鴻(1998)從新、舊北投的歷史脈絡過程中,討論空間形 成原因及其空間分布及特色,指出新、舊北投空間的變化,是因為洗浴文 化的變遷,其中溫泉建築的數量發展與分布,受到國家政策、觀光政策及 都市政策的影響甚大。張慧君(2003)從新北投地景空間的變更出發,探 討新北投的空間演化過程中,背後的操作機制以及各個行動者的空間行 動,研究結果發現日治殖民政府、國民政府等外部政策環境對於北投空間 演化具有主導性,但是當地居民與團體對於聚落內部的發展,也越來越有 主見與決策的權力,居民與團體的力量會從內部回饋給外部環境,進而迫 使政策的改變。陳瑋鈴(2003)對新北投溫泉休閒產業發展的時空特性研 究中,透過休閒理論、休閒動機理論、觀光遊憩區經營化週期概念為理論 基礎,探討新北投溫泉區溫泉休閒產業的演變,並進行溫泉遊憩活動的時 空分析。黃躍雯(2004)對新北投休憩空間再發展機制的研究中,採用空 間生產、消費文化與社會施為三個概念,來探討並解釋新北投在 1990 年代 中期再發展的形成過程中,各個社會作用者的角色扮演及其所產生的力量。
上開對於北投地區空間形塑相關研究,詳細論述新、舊北投發展的歷 史背景,為本研究提供了豐富的背景資料,但是卻缺乏對北投地區較深入 的行動者互動及權力運作,將北投地區空間形塑的過程化約為政府部門的 順勢而為,忽略了各方行動者的介入與其中的結盟與衝突,本研究則針對
第二章 空間、權力與審議式民主
這些空缺進行填補。
從上述空間形塑文獻的回顧可以發現,中外各國的空間形塑過程中,
社會、經濟、政治、產業結構變化及整個都市的歷史定位,皆會導致空間 結構的轉化,都市發展與空間形塑並不是單純的規劃技術,而是涉及到國 家、地方政府、財團、民意代表、政府官員等行動者在政治及經濟上的運 作。也就是說,空間的樣貌是社會歷史的產物,必須放在具體的歷史與社 會脈絡中來分析,因此接下來,將進一步探討空間形塑的相關理論。
三、空間形塑之相關理論探討
(一)空間的生產
「空間」與「社會」的關係是近年來社會科學界一個重要的課題。相 關的研究學者中,以法國的新馬克思主義思想家 Henri Lefebvre
(1901-1991)的影響最為深遠。Lefebvre 於 1974 年出版的空間理論代表 作《空間的生產》(La production de l’espace, 英譯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1991)在學界引起諸多的注意,相關的專書、專文或研究為數眾多。Lefebvre 在《空間的生產》一書中試圖在資本主義模式下,為現代都市空間進行解 碼,並提出可具批判性的都市理論,第一章即指出「空間是社會的產物
(Social Space is a Social Product)」(Lefebvre, 1991: 16),對空間的社會生 產提出三個面向,分別是空間的實踐(spatial practice)17、空間的再現
(representations of space)18與再現的空間(representational spaces)19。主 張空間是社會關係的具體化,而具體存在的空間又形塑了人們的社會關 係,社會關係在空間中被建構,也就是說,空間是被各種歷史的、自然的
(representations of space)18與再現的空間(representational spaces)19。主 張空間是社會關係的具體化,而具體存在的空間又形塑了人們的社會關 係,社會關係在空間中被建構,也就是說,空間是被各種歷史的、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