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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質性研究

陳向明 (2002) 認為質的研究是一個跨學科、超學科、甚至是反學科的研究領域,

質性研究不是來自一種哲學、一個社會理論或是一類研究傳統,它受到很多不同思潮、

理論和方法的影響,起源於很多不同的學科,具有多重面向和焦點的特色,質的研究就 像一把大傘 (引自鄭稼棋,2008) 。質性研究也可以說是將歸納邏輯 (inductive logic) 運 用在對社會現象探究的過程,藉著探討研究過程背後所依持的價值信念,掌握事物的本 質 (潘淑滿,2003,頁 15-16) 。

潘淑滿 (2003,頁 18-19) 認為質性研究主張社會是由不斷變動的社會現象所組成,

現象往往會因為不同時空、文化與社會背景,而產生不同的意義。而為了充分了解社會 現象是一種不確定的事實,研究者往往需要在自然的情境下透過與被研究者密切的互動,

藉由各種研究方法,進行全面、深入式的瞭解。研究者必須在整個研究過程中融入被研 究者的經驗世界,深入體會其感受、知覺和想法,進而理解現象或行為之外險或蘊含的 意義,並從被研究者的立場和觀點,詮釋這些經驗和現象的意義。因此質性研究可以說 是一種從整體觀點,對社會現象進行全方位圖像的建構和深度瞭解的過程。

質的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為研究工具,通過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互動,在自然情境 下採用多種資料蒐集方法對社會現象進行整體性探究,使用歸納法分析資料和形成理論,

透過與研究對象互動對其行為和意義建構獲得解釋性理解的一種活動,此外質性研究較 適合在微觀層面對個別的案例進行詳盡、動態的描述和分析,十分重視研究者對過程和 結果的影響,研究者應該反思時時對自己的行為 (陳向明,2002,頁 15)。

Neuman 將質性研究方法特質歸納為六點 (潘淑滿,2003,頁 21-23):

一、重視社會脈絡:任何的社會行動都必須被擺在其生活情境脈絡中解讀,才

能了解其真正的社會意義。

二、個案研究價值:進行多元、豐富、廣泛資料的收集。個案研究方式之對 象指少數具有特殊性或代表性之個案。

三、研究者的誠信:不強調客觀和公正性,因為研究者本身就有很多機會影響 到研究結果。

四、以建構理論為目標:運用歸納邏輯的觀點於研究過程,經由資料的詮釋和 理論產生對話,最終的理論則是透過對資料的歸納、比較、對照與分類的 過程中建構出來的。

五、過程與時間順序:重視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從事件發生的順序中,了解 事件或行為發生的先後以及各現象發生的關係。

六、意義的詮釋:研究者必須站在被研究者的立場來詮釋資料,了解被研究者 看待世界的視角。

總體而言,質性研究的本質是強調在動態的過程中,對所研究的現象和行為落實在 社會情境脈絡中,找尋多元的觀點和視角並深度的探索,盡可能深入詳實的刻畫所觀察 到的行為現象,並詮釋其背後隱藏的涵義,而這正是本研究希望了解並呈現的,故選用 之。選用質性研究方法而沒有使用量化方法的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量化研究難以呈現本 研究想探討的人際互動、團隊文化與認同等細節。

第二節 個案研究法

Yin (1989,頁245) 認為,只要是研究者運用多元資料來源,深入探討真實生活情 境的社會現象,就是所謂的個案研究。林佩璇 (2000,頁240) 則主張個案研究是在探討 一個個案在特定情境脈絡下的活動性質,以了解其獨特性和複雜性。而對個案研究者而 言,研究的興趣在於了解過程,而不在結果;在於了解脈絡、而非一個特定變項。林佩 璇 (2000,頁245-246)。

林佩璇 (2000,頁 243-244) 將個案研究規納出六項特色如下:

一、 整體性:個案研究目的在於對研究對象做通盤的了解。

二、 經驗理解:個案研究反對客觀、中立的立場來進行研究,強調研究者 必須了解研究現象的複雜關係、研究現象背後隱藏的意義。

三、 獨特性:每個個案都有其獨特性質,研究者必須深入了解被研究之情 境、事件、現象等背後意涵為何,不將研究現象推論到其他情境。

四、 豐富描述:對於研究結果進行厚實描述 (thick description),對研究 結果加以描述與詮釋。

五、 啟發作用:擴展讀者對研究現象的理解與洞察,並且發展出對社會現 象與問題敏銳的觀察力。

六、 自然類推:強調研究結果是將個人的經驗,融入對研究現象或行為的 理解,並對日常生活習以為常的習慣,重新理解、詮釋。

整體而言,個案研究是一種個別的、深入的、具描繪性的質性研究方法,期望藉由 對個案深入的瞭解,來探究個案和全體的異同之處,是一種探索和分析社會單位生活過 程的方法,具有歸納整合、經驗理解、獨特性、厚實描述、啟發作用和自然類推的特性,

其研究範圍則自成背景,並對其發展過程到組織內容進行全面、詳盡、深入的研究 (潘 淑滿,2003,頁 245)。

而個案研究類型,根據 Yin (1993) 之觀點,可以將個案研究法分為六種類型 (潘淑 滿,2003,頁 258)。如下表 3-1 所示:

表 3-1

個案研究方法分類表

探索型 描述型 解釋型

單一個案 探索型單一個案研究 描述型單一個案研究 解釋型單一個案研究 多重個案 探索型多重個案研究 描述型多重個案研究 解釋型多重個案研究

資料來源:潘淑滿 (2003) 。質性研究︰理論與應用。臺北市︰心理出版。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只有一支球隊,因此屬於單一個案研究。而在研究目的上,潘淑 滿 (2003,頁 258) 認為,描述型的個案研究,目的在於對研究現象的脈絡,進行詳盡 的、完整的探討,因此本研究為描述型單一個案研究。

本研究個案對象為某大學一般生女子排球校代表隊,而本文的研究目的為探討一般 生校隊在面對校方資源有限的困境下,如何維持球隊並在比賽中獲得佳績,因此必須在 盡可能貼近真實情境的狀況下進行研究,並盡量在深入的了解之後,將訪談、觀察結果 進行詳實的刻畫與詮釋,使讀者能更加了解一般生校隊的經營和管理,也希望藉此讓關 心一般生校隊、女子運動員或是相關領域的人們,可以在看完這支球隊如何克服逆境之

後有新的想法和啟發。選擇此球隊做為研究對象正是希望藉著呈現此球隊解決問題的歷 程,替大專一般生校隊可能遇到的困境提供解決方法之參考與借鏡。

第三節 資料取得與運用

一、深入訪談法

訪談如同創造情境,讓研究者在被尊重與平等的互動關係中,透過口語雙向溝通的 過程,輔以聆聽與觀察,共同建構出社會現象的本質與行動的意義,進而透過詮釋過程,

將被研究的現象與行動還原再現 (潘淑滿,2003,頁135-138)。深入訪談為質性研究方 法中的一種,主張研究過程有其客觀性。而訪談提供了研究者和他人密切互動的機會,

質性研究提供許多情感交流的機會,因為它是一種縮短距離的經驗,也就是一種研究者 與其他人之間相互支持的關係 (莊明貞、陳怡如,2006)。

本文採用半結構式訪談法,並分別對不同的受訪對象擬訂適宜的訪談大綱。潘淑滿 (2003) 認為,半結構式訪談應為研究者根據研究問題與目的,設計訪談大綱,作為訪談 指引方針,訪談過程中不必根據訪談大綱的順序進行訪問工作。訪談的過程中,依據受 訪者不同的反應,調整訪談的問題,但以不偏離訪談大綱與本研究架構為原則,使資料 收集上更為彈性。另外,訪談過程中,受訪者的表達能力、情緒反應以及與研究者的互 動關係,不可避免地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 (引自鄭稼棋,2008) 。本研究依照訪談大綱,

訪談為對象六人,共計進行七次訪談。

二、參與觀察法

參與觀察法是指研究者在自然情境中,運用觀察方法對研究對象、行為或事件,進 行有系統的觀察與記錄的過程。在整個資料收集過程中,研究者 (或觀察者) 必須融入 被觀察的情境,透過密切的互動過程、深入體驗、傾聽和觀察被研究對象、行為或事件 之意義 (潘淑滿,2003,頁 272) 。而因為參與觀察法大都是在自然情境中對研究現象 或行為進行觀察,所以研究者不僅能夠對研究現象的文化脈絡有較具體、清楚的認識,

也可以深入了解被研究現象或對象的內在文化,及其對行為或現象意義的詮釋 (陳向明,

2002,頁 308)。

由此可知,參與觀察法就是實地觀察法,強調以觀察者為中心進行相關資料的收集,

並輔以攝影機、訪談、紀錄表格、筆記或其他檔案資料收集方式。參與觀察法也是一種 非常適合運用於探究人類日常生活情境的方法,強調研究者必須以圈內人 (局內人) 的 觀點,探究人類日常生活中各種互動行為的意義,並經由實務累積與意義的詮釋,發展

出理論建構的基礎 (簡春安、鄒平儀,1998,頁 275 ) 。本研究的研究目的為瞭解一支 一般生校隊克服困境的過程,為了能以圈內人的觀點描繪其互動及情境,並探究其原因,

因此採用參與觀察法。

潘淑滿 (2003) 整理了 Atkinson 和 Hammersley 觀點,將參與觀察法區分為完全參 與者、參與者為觀察者、觀察者為參與者、完全觀察者。而我在研究過程中參與觀察的 角色是「觀察者為參與者」,也就是研究者向被研究對象表明身分,同時可以不需要任 何藉口的被研究者在過程中不斷互動。而身分的表明一定會影響互動過程,使現象與行 為的原貌失真 (引自鄭稼棋,2008) 。

Merriam (1998) 將觀察分為三階段:進入、蒐集資料、退出。

(一) 進入

為了解受訪者實際相處的情況及平時球隊運作的樣貌,觀察場域除了某大學排球場、

各式比賽現場外,在經由受訪者同意的前提下,更常直接觀察及參與練球,並參加球隊

各式比賽現場外,在經由受訪者同意的前提下,更常直接觀察及參與練球,並參加球隊